建筑工程管理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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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建筑工程管理)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1.总说明3

2.土建修缮6

2.1册说明6

2.2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8

2.2.1R.1拆除工程8

2.2.2R.2土石方工程10

2.2.3R.3砖石修补工程13

2.2.4R.4补强加固工程14

2.2.5R.5木作门窗修补工程16

2.2.6R.6屋面修补工程19

2.2.7R.7防水修补工程21

2.2.8R.8装饰修补工程23

2.3第二部分措施项目26

2.3.1R.9运输工程26

2.3.2R.10脚手架及支架工程27

2.3.3R.11措施其他项目30

2.4第三部分其他项目34

2.5第四部分规费36

2.6第五部分税金37

2.7附录38

2.7.1附录1利润标准38

2.7.2附录2油漆工程量系数表38

2.7.3附录3脚手架及支架工程示意图44

3.安装修缮47

3.1册说明47

3.2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49

3.2.1R.2.1电气拆除工程49

3.2.2R.2.2给排水、燃气拆除及维修工程53

3.2.3R.2.3消防拆除工程55

3.2.4R.2.4建筑智能化拆除及检修工程57

3.2.5R.2.5通风空调拆除及检修工程59

3.2.6R.2.6刷油、防腐、绝热拆除及修补工程61

3.2.7R.2.7分部分项工程增加费62

3.3第二部分措施项目65

3.4第三部分其他项目69

3.5第四部分规费72

3.6第五部分税金73

3.7附录74

3.7.1附录一利润74

3.7.2附录二管理费分摊费率表74

4.市政修缮75

4.1册说明75

4.2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76

4.2.1R.3.1道路工程76

4.2.2R.3.2排水工程77

4.2.3R.3.3桥涵工程78

4.2.4R.3.4给水、燃气工程80

4.3第二部分措施项目83

4.3.1R.3.5安全文明施工费83

4.3.2R.3.6措施其他项目86

4.4第三部分其他项目88

4.5第四部分规费91

4.6第五部分税金92

4.7附录93

4.7.1附录一利润93

4.7.2附录二管理费分摊费率表93

1.总说明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的修缮工程的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市场的计价需要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和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基础上,编制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下称本综合定额)。

二、本综合定额共分三册:

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缮工程,凡属本综合定额适用范围的工程,均以本综合定额为准;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修补项目,需套用2010年广东省相应专业综合定额的,除另有说明外,规定如下:

1、建筑与装饰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2、安装工程,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材料乘以系数1.10。

3、市政工程见各章说明。

五、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采用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

其中,人工工资单价51元/工日按2009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中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小时内按0.5个工日、8小时内按1个工日计算。

八、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但已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含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九、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根据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实际配备与定额不同时,除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台班每4小时内按0.5个台班、8小时内按1个台班计算。

3、机械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以及其他费用。

4、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为综合定额施工机械、仪表仪器,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十、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和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等因素测算确定的。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税金、其他费用。

3、借工、时工的管理费标准,统一按1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5.00元/工日执行。

十一、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

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应列入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按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材料保管费。

十二、本综合定额子目所列工程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工、料、机费用,除注明外,均不得调整。

十三、本综合定额各项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均已按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考虑,已综合考虑修缮工程零星、分散、工程规模较小、连续性作业差、施工保障等人工降效因素。

十四、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均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六、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2.土建修缮

2.1册说明

册说明

一、本册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装饰的修缮工程。

危房抢险工程如需使用本册的,人工乘以系数1.5,材料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如发生大型机械进退场的,进退场按实际进退场次数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或按实计算。

二、本册定额的工料消耗已综合考虑了旧料回用的降效,但未考虑旧料回收的材料费用和旧料回用下的材料消耗。

三、本册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四、室外脚手架按脚手架工程的规定计算。

室内脚手架,除拆除工程和土石方工程外,预算时按施工方案计算;无方案的按相应分部分项人工费的15%计取,结算时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套相应子目计算。

五、特殊环境和条件下人工降效的规定如下:

1、在施工范围内边使用边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2、在有害身体健康(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场所内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作为工效降效费。

3、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40%作为人工降效及照明等费用。

上述三款人工降效费计算后列入相应项目内。

六、采用定额计价法的,按“定额计价程序表”计价。

定额计价程序表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

人工费×利润率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按有关规定计算(包括价差,利润)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有关规定计算(包括价差,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按规定计算

4

规费

(1+2+3)×费率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2+3+4

6

税金

按税务部门规定计算

7

含税工程造价

5+6

2.2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2.2.1R.1拆除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规定

1.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均分为整体拆除和单项拆除。

凡符合整体拆除的工程,不得套用单项拆除。

2.单项拆除项目适用于本修缮定额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工程。

3.整体拆除不包括±0.00以下项目的机械设备及设备基础的拆除。

4.人工整体拆除包含搭拆建筑物内的脚手架;人工单项拆除包含搭拆层高4.5米内活动脚手架。

如需要设置安全支架,另行计算。

二、定额人工拆除以手工操作为主,实际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本章未包括拆除废料、渣土外运,单项拆除未包垂直运输。

四、单项拆除的定额项目,包含拆除附着在主体上的装饰项目。

五、各类地面面层的拆除不包含地面垫层的拆除。

单独水泥砂浆找平层拆除套用整体面层定额项目。

六、附在主体上的构件,并入相应主体子目内计算。

七、金属构件拆除适用于钢檩条、钢支撑、钢天窗架、钢栏杆、钢平台、钢扶梯及钢门窗栅。

八、三踩牌楼斗拱拆除,套用五踩斗拱拆除子目乘以系数0.50。

九踩牌楼斗拱拆除,套用七踩斗拱拆除子目乘以系数1.43。

九、一斗三升交麻叶斗拱拆除套用一斗三升斗拱拆除子目乘以系数1.66。

十、机械单项拆除中的地下室包括梁、柱、墙、板等的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人工拆除

1.1.1人工整体拆除工程量按拆除建筑面积以面积计算,简易结构整体拆除工程量按拆除水平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

1.2单项拆除

1.1.2单项拆除工程量分别按下述规定计算:

1基础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尺寸以体积计算。

2钢筋砼构件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尺寸以体积计算。

3砖、石砌体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尺寸以体积计算。

4隔断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的垂直投影以面积计算。

5天棚拆除工程量按实际拆除的水平投影以面积计算。

6地面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尺寸以面积计算。

7各种抹灰和饰面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尺寸以面积计算,木材及金属面油漆工程量按照“油漆工程量系数表”确定(附录2)。

8隔热、防水拆除工程量按拆除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9瓦屋面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的斜面积计算。

落水管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的长度计算。

门窗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10木梁、木柱拆除工程量按拆除数量以根计算,木墙、木楼板、木楼梯及其他木构件拆除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木斗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数量以攒计算。

1.2机械拆除

1.2.1机械整体拆除工程量按拆除的建筑面积以面积计算。

1.2.2机械单项拆除工程量分别按下述规定计算:

1基础拆除、地下室拆除工程量按实拆除构件体积(包括所有砼量)以体积计算。

2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工程量按图示尺寸或实拆除数量以质量计算。

3钢木屋架拆除的工程量按数量以榀计算。

4混凝土屋架拆除工程量按拆除数量以榀计算;混凝土檩条拆除工程量按拆除数量以根计算;其他混凝土构件拆除工程量按实拆外形以体积计算。

2.2.2R.2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的土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土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考虑,填方按松填或压(夯)实后的体积考虑,如需体积折算按下表。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1.15

0.93

1.30

1.00

1.49

1.20

0.87

0.67

1.00

0.81

1.08

0.83

1.25

1.00

二、土方工程土壤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三、沟槽、基坑和一般土方划分规定:

1.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3.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方计算。

四、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五、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

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

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另行计算。

六、挖淤泥、流砂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计算。

七、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八、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

2m

4m

6m

工日/10m³

0.472

1.496

2.224

九、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原土打夯

2.1.1原土打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人工挖土方

2.2.1人工挖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体积计算。

设计对基础施工工作面、放坡没有明确规定的,分别按下表(表一、二)取定。

表一:

基础施工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

宽度(mm)

管径

(无管座基础)

每侧工作面

宽度(mm)

毛石、条石基础

砖基础

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摸板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150

200

300

600

管径200mm以内

管径1000mm以内

管径2000mm以内

管径2000mm以上

300

400

500

600

注:

1有管座基础的管沟挖土方工作面按混凝土垫层、基础支模板的工作面计算。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按槽、坑底每侧另增加工作面100mm。

表二: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深度(m)

人工开挖

机械开挖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20

1.50

2.00

1:

0.50

1:

0.33

1:

0.25

0.33

0.25

0.10

0.75

0.67

0.33

注:

1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不得计算放坡。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1土方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2土方开挖宽度,按基础垫层底宽度加工作面宽度确定。

3挖沟槽长度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墙基沟槽:

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2)管道沟槽:

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4各种井类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区分不同类管道按折算系数折算体积后并入挖沟槽土方体积内计算,折算系数见下表:

管道类型

计算基础

折算系数

排水管道、焊接钢管

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

1.05

其他管道(除焊接钢管外)

1.03

2.3回填土

2.3.1回填土工程量分别按下述规定以体积计算。

1场地回填:

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坑回填:

基坑回填工程量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1)交付施工场地标高高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的基础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2)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高差填方体积与挖方体积之和减去埋设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4管沟回填:

按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

5余(取)土工程量按公式计算:

余(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需取土体积。

2.4挡土板

2.4.1挡土板工程量按槽、坑垂直支撑面以面积计算。

2.2.3R.3砖石修补工程

章说明

一、定额是按标准砖240mm×115mm×53mm规格编制的。

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二、砖墙修补适用于单幅修补面积在10㎡以内的工程。

三、子目中的砂浆是按常用等级列出。

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本章子目不含钢筋,砌体内的钢筋按“R.4补强加固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五、本章砌筑修补工程未包砖砌体加浆勾缝。

六、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七、圆弧形基础和墙按基础和墙子目分别乘以系数1.10。

八、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修补并入所附的墙体体积内。

九、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十、毛石墙不分内外墙。

毛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砖修补

3.1.1砖基础工程量按修补尺寸以体积计算。

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和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的体积以及单个面积在0.3㎡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3.1.2砖墙工程量按修补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单个面积0.3㎡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3.1.3砖柱工程量按修补尺寸以体积计算。

3.2毛石墙修补

3.2.1毛石墙、毛石挡土墙工程量按修补尺寸以体积计算。

3.3墙体开门窗洞口

3.3.1墙体开门窗洞口工程量按门窗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2.2.4R.4补强加固工程

章说明

一、混凝土植筋子目不含钢筋制作工料和抗拔试验,钢筋制作按钢筋制安子目计算,抗拔试验另行计算。

二、粘贴碳纤维布和钢板加固项目中,实际使用的碳纤维布和钢板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它不变。

三、板裂缝、缺陷修补按板上施工考虑,板下施工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四、粘贴钢板、粘贴碳纤维布、混凝土裂缝修补已包括清理及剔除和铲除等的工作。

五、外包混凝土项目已包括3.6米内模板支撑和模板制安超过3.6米的,高度在4.5米内时,工日、松杂枋板材及铁钉乘系数1.20;高度在6米内时,工日、松杂枋板材及铁钉乘以系数1.30。

六、植筋钢筋制安项目已考虑植入钢筋与外部钢筋规定的焊接费用,外部钢筋的制安按相应子目计算。

七、粘贴钢板是考虑粘贴在混凝土上的加固,其加工机械及辅助材料在其他材料费用考虑。

八、植筋子目是按植入孔深度钢筋10d考虑,植入孔深度15d时人工乘以系数1.30,植入孔深度20d时,人工乘以系数1.50。

植筋胶设计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换算植筋胶用量公式S='×1.1×1.10

式中S'—孔内空隙体积

孔内空隙体积=孔洞体积-孔内钢筋体积

九、钢材损耗按6%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4.1混凝土植筋

4.1.1混凝土植筋工程量按不同的钢筋规格以根计算。

4.2粘贴块料

4.2.1粘贴块料工程量按粘贴面以面积计算。

4.3混凝土修补

4.3.1混凝土裂缝修补工程量按修补裂缝尺寸以长度计算。

4.3.2混凝土缺损修补工程量按缺损面以面积计算。

4.4其他加固工程

4.4.1外包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以上孔洞所占体积。

4.4.2钢筋网墙面抹水泥砂浆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面积。

4.4.3钢材加固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4.4凿除混凝土保护层工程量按凿除尺寸以面积计算。

4.5钢筋制安

4.5.1钢筋制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2.5R.5木作门窗修补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木材种类按刨光为考虑,如不刨光,人工乘以系数0.50。

二、木楼梯修理

1、走廊、阳台栏杆、扶手拆换,分别套栏杆、扶手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80。

2、楼梯踏步板与踢脚板一齐拆换,套踏步板子目乘以系数1.20。

3、单独拆换楼梯踢脚板,套踏步板子目乘以系数0.50。

4、木梯底钉胶合板适用于单幅修补面积在5m2以内的项目。

三、门窗每扇损坏面积超过50%的不属修补范围。

四、拆换普通门窗小五金,不同规格的门窗小五金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古建筑木构架整修

1、木构件表面镶补适用于单幅整修面积在0.3m2以内的项目。

2、除另有注明外,新配制的木构件不包括安铁箍等加固件,实际发生时套用相应子目计算。

六、古建筑木斗拱修补

1、斗拱检修适用于建筑物的构架基本完好,无需拆动的情况下,对斗拱进行的简单整修加固。

2、斗拱拨正归安适用于构架及斗拱损坏较轻,只需拆动到檩木,不拆斗拱的情况下,对斗拱进行复位整修及简单加固。

3、斗拱检修、斗拱拨正归安子目以梁上托、柱头托为准。

4、斗拱检修或斗拱拨正归安时若需添配斗或单踩拱、昂嘴头、枋等另套用相应子目。

5、配挑檐枋、井口枋、正心枋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枋截面不同和形制不同的工料差别,实际不同时不得换算。

6、斗拱拆修子目适用于将整攒斗拱拆下进行修理,子目中已综合了添换缺损部件的工料(不包括枋及斗板),不论添换多少,均不得调整,但若需添换枋及斗板等附件,按单独添换相应子目计算。

7、斗拱拨正归安斗口按8cm考虑,实际工程中斗口尺寸变化按下表系数调整工料。

斗口(cm)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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