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宝典附常见问题.docx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宝典附常见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宝典附常见问题.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宝典附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宝典(附常见问题)
网上办理个税手机最方便,APP,一次不用跑。
下载
1、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2、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
02
用户注册
1、人脸识别注册(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注册)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注册。
2、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填错信息可以修改
不仅如此,如果纳税人在申报信息时填写错误,或者要进行修改,也可以在查询界面内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填写的项目后,下方会出现“作废”和“修改”选项,纳税人可以轻松进行申报信息的修改。
*要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
税务部门表示——所有的信息都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连接比对。
如果纳税人弄虚作假,会影响个人信用,严重时,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纳税人申报信息也不用担心会泄漏隐私。
因为单位通过后台系统看到的数据,关键信息都经过了脱敏处理,且单位后台也不能修改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信息,确保了职工的隐私安全。
03
填报信息
填报信息基本步骤:
选择扣除项目——核对基本信息——填报扣除项目具体信息——选择申报方式——最后提交。
分具体扣除项目说明
(一)子女教育抵扣
具体来看,纳税人如需进行子女教育抵扣
可在首页点击“子女教育”,此时系统自动弹出窗口提示填报前需要准备的材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在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录入子女基本信息和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个子女、同一个“受教育阶段”只能保存一条明细,且所有明细记录的“受教育日期起、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有交叉。
(二)教育专项抵扣
纳税人申报继续教育专项抵扣
点击“首页”中的“继续教育”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注意
继续教育在系统中分为两种,前者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后者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其中——
职业资格教育又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包括消防设施操作员、游泳救生员、中药饮片加工人员、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等200多项
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则包括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等约80项资格
(三)大病医疗抵扣
在次年进行专项扣除
纳税人申报大病医疗时,需要
在“首页”中选择“大病医疗”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
点击“提交”即可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的申报,纳税人需要
点击首页中的“住房贷款利息”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
注意
在这一抵扣中,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
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
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
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纳税人可以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
贷款方式则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纳税人需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五)住房租金抵扣
住房租金与贷款利息只能两者择一
纳税人在选择首页中的“住房租金”时,系统弹出提示
“若您已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请勿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政策适用错误,影响个人纳税信用甚至违反税收法律。
”
根据规定,在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抵扣中,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
在填报中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其中,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六)赡养老人抵扣
非独生子女确定分摊方式
纳税人选择首页中的“赡养老人”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纳税人需要选择是否独生子女
注意
若为独生子女,则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政策注意事项梳理
子女教育
Q: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A: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Q:
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A:
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Q:
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A: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Q:
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A: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Q: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A: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Q: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A: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Q: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A: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Q: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Q: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A:
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
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
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考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Q: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A: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Q: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A: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Q: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大病医疗
Q: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A: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Q: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A: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Q:
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A: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Q: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A: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Q:
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A: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住房贷款利息
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A: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A: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Q: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A: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Q:
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A: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Q: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A:
不可以。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
Q: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A: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Q: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A: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Q: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Q: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Q:
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A: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Q: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A:
不可以。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
反之亦然。
赡养老人
Q: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A: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Q: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A: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Q: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A: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Q: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A: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婚姻法》规定: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Q: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A:
不能。
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
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