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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等地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府办《关于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彻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彻底排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有效落实“三彻查、五督促”要求(“三彻查”即彻查认识是否到位、彻查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彻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五督促”即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力度、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行业领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督促基层深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行动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10月15日。

  四、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常务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1)的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楚门专职消防队设立镇消安委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成员:

潘松根、余庆华、狄潮志。

  五、责任分工

  

(一)镇安监所:

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

  

(二)宣统办:

负责宣传及全镇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文教卫线:

全镇中小学校、培训机构、文化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线:

负责全镇敬老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镇综治办公室:

负责全镇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

  (六)派出所:

负责全镇易燃易爆和民用爆破器材、公共娱乐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

  (七)城建监察中队:

负责老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章搭棚经营的管理工作,确保城区消防通道畅通。

  (八)消防中队:

负责对全镇“三合一”、“多合一”和家具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工商分局:

负责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酒吧、咖啡厅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工贸办:

负责工业生产和商贸行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十一)供电所、电管站:

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电器和线路安全检查。

  (十二)水厂:

负责全镇消火栓维护、保养工作。

  (十三)各村居:

负责本村居居住房出租房及孤寡老人用火用电安全情况工作。

  (十四)房管所负责老城区公房消防安全检查。

  六、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公交营运企业和单位。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单位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巡查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等情况;工业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情况;企业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情况;消防应急组织建设、开展消防训练情况;临时建筑彩钢板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公交营运企业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员,配备灭火疏散器材等情况。

  七、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排查。

镇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协调综治、安监、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派出所和消防中队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行动重点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开展全面排查。

各村(居)要树立“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组织村(居)两套班子和综治站力量,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并制定工作计划,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

  

(二)依法整治隐患。

各村(居)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

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一律先行拆除;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符合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一律当场整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强综合执法。

派出所要深入分析研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及时提出整治建议,并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

派出所、安监、城建、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各村(居)要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抓好辖区企业厂房、“三合一”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居住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隐患较多区域的排查整治,将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报镇“三改一拆”办公室,并由镇“三改一拆”办公室将各村(居)上报情况以及拆除情况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难以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要组织城建、城管、派出所、消防中队等部门依法查封或强制拆除。

  (四)务实基层基础。

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各村(居)消防工作室(消防安全管理员)、网格员等多个层面,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体系。

进一步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指导单位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居)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展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不断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五)强化宣传培训。

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报道力度,活动期间每周都有跟踪报道彻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能力,着重培养“四类人员”,即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八、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2日至6月24日)。

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层次动员部署。

各村(居)按照本辖区火灾隐患特点,有侧重地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动员部署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至7月22日)。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分门别类制定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并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辖区派出所、消防中队,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彻查整治阶段(7月23日至9月20日)。

各村(居)、各部门针对排查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台帐。

在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工作,边查边改。

各部门加强分工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镇政府领导将每月进行带队检查;派出所、消防中队每周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并建立工作台帐。

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实施挂牌督办;针对地域特点,以产业特征、隐患集聚区为单元实施挂牌督办。

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2)于7月15日、8月15日、9月15日前报镇消安委办公室。

  (四)验收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到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纳入“平安玉环”建设、“三改一拆”、“排查整治、强基促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内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整改、严格督查、严格追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五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制定一个严密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导,强化问责。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等形式,督促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

镇消安委要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活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各有关部门、村(居)要从严实施责任倒查,责任追究情况将上报县消安委办公室。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工贸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分析把握工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内涵,构建有效的工作方法措施,提升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水平;根据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础,摸清企业数量和风险底数,精准地开展专项治理,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整改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自主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1.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要求,督促企业对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

  2.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至每一家工贸企业,要求企业参照该指南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确保岗位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3.加强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

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爆粉尘场所、涉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三是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四是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4.针对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要依据风险等级,采取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因素、对危险因素进行隔离屏蔽、限制作业场所人员数量等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措施。

  

(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实施粉尘防爆治理工程。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要求,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在金属粉尘、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风险。

  2.开展钢铁企业重大隐患整治。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要求,对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五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重点整治,结合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继续落实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3号)要求,未完成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省份,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隐患限期整改验收到位;其他省份要对本辖区内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严防假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又反弹现象发生。

  4.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3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行业存在问题,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对已开展的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和正在进行的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加大推动力度,确保工作质量。

  (三)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关于“一企业一清单”要求,制定完善隐患排查行业标准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指南,督促指导工贸企业编制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隐患的事项、内容、频次,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2.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工贸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3.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出省、市、县工贸行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作为今后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4.结合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推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深刻认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落实到企业。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企业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明确职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三)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区要加强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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