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邦地产集团绩效考评制度06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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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邦地产集团绩效考评制度0621
山东建邦地产集团
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地产集团业务发展的需要,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能力,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提高员工的绩效水平来提高团队和组织的绩效,根据建邦集团绩效考评管理体系,并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及项目运作特点,以地产集团的发展战略和计划预算管理体系为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以企业文化为导向原则
3、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持续改善原则
第四条考核分类
根据被考核对象分为对组织的考评和对个人的考评。
第五条术语解释
1、BSC,称平衡计分卡,是指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从财务、市场、内部管理、学习与成长这四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测评,是KPI考核的一种发展模式。
2、KPI,关键绩效指标,是指衡量组织或个人关键经营或工作成果的可量化的业绩指标。
3、年度目标责任书:
根据集团的预算/计划管理体系,地产集团与建邦集团共同确定年度经营计划,并与地产集团总经理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第二章考评管理机构
第六条绩效考评管理体系
1、建邦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是集团最高决策机构
2、建邦地产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是地产集团绩效考评工作的管理机构
3、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含地产集团)所有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建邦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职责
1、各项考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制定、修订的审批;
2、对员工考评申诉的最终处理权;
3、最终审核确定考评结果;
第八条地产集团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职责
1、负责地产集团绩效考核办法的审核;
2、负责对地产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确认。
3、负责对绩效考核结果及其应用进行审议。
4、负责指导、监督绩效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2、负责进行有针对性的绩效管理培训,并进行政策答疑,提供咨询。
3、负责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日常指导、管理、监督与检查。
4、负责进行考核成绩的计算、汇总、分析,并提出考核结果的应用建议。
5、负责接受和组织处理员工有关绩效考核的投诉。
第三章对组织的考评
第十条对组织考评的分类
对组织的考评分为对地产集团、城市公司、项目部、部门的考评,以及对项目的考评(具体见地产集团项目考核激励办法)。
第十一条考评周期
对组织的考评周期分为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
除地产集团为年度考评外,其他均采取半年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1、半年考评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15日。
2、年度考评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至20日。
第十二条考核维度
组织考评维度与权重分配表(%)
考评对象
考核维度
考核人
考核依据
地产集团
BSC与KPI
集团计划/预算管理委员会
相关数据/评估
城市公司
BSC与KPI
地产集团主/分管领导
相关数据/评估
集团计划/预算管理委员会
总部各部门/项目部
KPI/工作任务
地产集团主/分管领导
相关数据/评估
集团计划/预算管理委员会
内/外部客户
满意度评价
内部客户
满意度调查
外部客户
投诉率
第十三条考核评分
组织的考核评分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KPI的评分方式参照个人考核评分方法。
第十四条组织年度总考评成绩的核算
类别
构成项目
所占比例
地产集团年度总考评成绩
地产集团年度BSC考评得分
100%
城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年度总考评成绩
各部门/项目部半年考评成绩
30%
各部门/项目部年度考评成绩
70%
第十五条组织考评结果分级及应用
Ø结果分级
地产集团、项目、销售团队的考评成绩应用参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团队的具体对应如下:
年度考评结果与考评系数对照表
考评结果
优
良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考评得分
100分以上
90-99分
80-89分
70-79分
70分以下
考评系数
1.2
1.1
1
0.8
0.5
Ø结果应用
组织考评成绩用于各部门的奖金包核算参考。
第四章对个人的考评
第十六条对个人考评的分类
对员工考评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类。
1、地产集团的中高层专指职业等级5-9级人员和4级的部门经理级人员。
2、地产集团的基层专指薪酬等级1-3级和4级的非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一般员工”)。
第十七条考核周期
对员工个人的考评周期分为季度、半年和年度考评。
除5-9级人员为年度考评外,其他均为季度考评。
1、季度考核的时间:
第一季度考核:
4月1日至10日
第二季度考核:
7月1日至10日
第三季度考核:
10月1日至10日
第四季度考核:
次年1月1日至10日
2、半年考核与第二季度考核同时进行,时间为7月1日至15日。
3、年度考核时间为:
次年1月1日至1月20日。
第十八条考评维度与权重
个人考评维度与权重分配表(%)
人员类别
考核维度
考核人
考核权重
高层/中层
绩效/能力/态度
直接上级
70
间接上级
30
基层
绩效/能力/态度
直接上级
80
间接上级
20
个人考评内容权重分配表(%)
岗位
考核周期
任务/管理绩效
态度
能力
高层
年度
60/20
10
10
中层
职能部门
年度
60/10
15
15
业务部门
年度
70/10
10
10
基层
职能部门
年度
60
30
10
季度
70
30
-
业务部门
年度
70
20
10
季度
80
20
-
第十九条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根据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关键绩效指标、工作任务、态度、能力的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1、关键绩效指标KPI的评分,采取定量评分法,每项指标的最高得分为100分,根据完成目标情况,评分方式如下:
KPI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100
2、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评分以工作计划为依据,每项任务的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方式如下:
(1)如果某项工作任务完全按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则为100分;
(2)如果某项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考核人对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时间、质量2个维度进行评分,合计为此项工作任务得分。
评分维度
90-100分
80-90分
70-80分
70分以下
时间(60%)
比计划延迟5%以内
比计划延迟5%-10%
比计划延迟10%-15%
比计划延迟15%以上
质量(40%)
完全符合质量标准
比较符合质量标准
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不太符合质量标准
3、态度、能力评分采取定性评分法,参照《态度、能力评分表》进行评分。
第二十条个人年度考评成绩核算
类别
构成项目
主要责任人年度总考评成绩
地产集团/项目年度考评成绩*50%+个人年度考评成绩*50%
其他中高层(除主要责任人外)年度总考评成绩
所辖单位或部门的平均年度考评成绩*60%+个人年度考评成绩*40%
基层
年度总考评成绩
个人四季度平均考核成绩(含绩效、态度)*90%+个人年度能力素质考核成绩*10%
注:
1、主要责任人指地产集团总监级以上人员,根据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任务书考核、个人管理绩效、态度、能力考核,并计算考核成绩。
2、中高层个人年度考评成绩包括个人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周边绩效、态度、能力考评。
第二十一条个人考评结果分级及应用
1、年度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核成绩应用,参照年度目标责任书。
2、一般员工的季度考核结果分级及应用
等级
优
良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得分
100分以上
90-99分
70-8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绩效考评系数
1.2
1.1
1
0.6
0
(1)一般员工应发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基数*个人考核系数。
(2)季度考核结果用于一般员工季度绩效工资的发放,本季度的绩效工资在下一季度的3个月分摊发放。
(3)员工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发放,同时根据地产集团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见目标责任书。
3、员工(除年度目标责任人外)的年度考核结果分级及应用
(1)结果分级
Ø基层员工
基层员工根据年度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并结合部门考核成绩进行分布。
具体如下:
员工档次分配
部门所处档次
优秀
良好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10%
≤20%
良好
≤5%
≤15%
合格
≤5%
基本合格
≤5%
≥5%
不合格
≥5%
Ø其他中高层(除年度目标责任人外)
年度考评结果与考评系数对照表
等级
优
良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得分
100分以上
90-99分
70-8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绩效考评系数
1.2
1.1
1
0.6
0
(2)结果应用
✓个人年度奖金的核算
✓其他中高层(除年度目标责任人的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年度工资调整:
加薪或降薪。
连续2次绩效考核为优或3次绩效考核为良的员工薪酬等级至少提高一等。
✓职位的调整:
晋升或降职。
✓员工培训等其他人力资源活动。
4、建邦集团垂直管理部门人员或外派人员的绩效工资,按照建邦集团相关制度,统一支配管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绩效面谈
1、考核人须在考核期内组织与每一位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
2、绩效面谈要对照季度/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主要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等。
3、对考核结果为E的员工,须由其隔级领导进行复谈,如实通知其考核结果,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申诉及处理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在绩效反馈面谈后7日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或集团考评委员会提交申诉书(见绩效考评申诉表),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申诉处理步骤:
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申诉的一周之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并与申诉者的直接上级、相关上级进行沟通,提出处理建议交集团考评委员会审核;
2、集团考评委员会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处理建议或根据对申诉事项的进一步了解做出最终处理结果,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者明确答复。
3、集团考评委员会指定相关人员就申诉事项与申诉人和其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协调。
第二十二条、其他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后,参与当周期的考评工作,如年度(转正后)工作时间低于3
个月,则不参与年度绩效考核,本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视为中。
第二十三条、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一年。
人力资源部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