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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1.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依据

1.1.1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1.1.2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

1.1.3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05]121号)

1.1.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1.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6《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

1.1.7《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

1.1.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1.1.9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1.1.10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

1.1.11辽宁省《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

1.2建筑节能监理工程的概况

1.2.1工程名称:

融安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

1.2.2工程地点:

融安县人民医院内

1.2.3建筑面积:

12550.62平方米

1.2.4建筑高度:

23.00米

1.2.5建筑层数:

6层

1.2.6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1.2.6.1基础结构:

柱下独基、筏板基础

1.2.6.2主体结构:

钢筋砼结构

1.2.7节能形式:

1.2.7.1屋面保温:

1.2.7.2墙体保温:

1.2.7.3门窗保温:

1.2.7.4地面保温:

1.2.7.5采暖节能:

1.2.7.6电气节能:

1.2.7.7通风与空调节能:

1.2.7.8预计工程造价:

1.2.7.9合同约定工期:

1.2.7.10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标准。

1.3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

1.3.12005年,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新的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从而把建筑节能纳入新的视野和国家战略。

建筑能耗当前占全国能源消耗近30%。

所以,建筑节能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因此,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含改建、扩建)近阶段达到节能50%,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则要达到节能65%的目标。

为此,对设计、建造、监理提出了新的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责任。

1.3.2建筑节能包括一系列明确的活动。

较原则地说,建筑节能是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包括布局、形状和朝向等)、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保证建筑物(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等活动。

建筑围护结构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顶、地面等。

其中直接与外界外界空气环境接触的围护结构称为外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等;内围护结构不与外界环境接触,如内墙、楼地面等。

1.3.32006年,辽宁省正式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等三项建筑节能标准。

江苏省建设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率先在国内组织编制了有关节能建筑验收标准和检测标准。

对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等部位的节能构造从原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分项工程验收到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等方面的验收内容、验收方法作出了规定。

在验收方法上除了按照一般土建施工质量验收方法外,还将在房屋建成后按一定比例抽样,对上述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现场检测,以判断建筑最终是否符合节能要求。

这为保证节能建筑的质量、保障居民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手段。

1.3.4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的方法主要有:

1.3.4.1尽量减少建筑物的体形系数。

体形系数是建筑物的表面积和体积之比,表面积大,则耗能高。

1.3.4.2选择适当的窗墙面积比,采用传热系数小的窗户,如中空玻璃塑料窗、断热桥的铝合金中空窗、解决好东西向外窗的遮阳问题等。

节能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和转角窗。

1.3.4.3尽量减小屋面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增强屋面和外墙的保温隔热性能。

屋面是提高顶层房间室内热环境的重点。

外墙采取合理的外保温体系,既可有效地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同时还可以解决外墙常见的开裂、渗水等现象。

通过对大量建筑的计算分析,在目前大多数建筑中都要采取外保温才能达到节能标准的要求。

通过采用浅色饰面面层材料反射阳光,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增强外墙和屋面夏季隔热能力。

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2.1本工程项目目标控制基本程序

2.1.1首先进行目标规划,制定明确的项目目标;

2.1.2按计划目标的要求投入所需人、材、物、信息等资源;

2.1.3开始运行,实施项目目标计划各项工作;

2.1.4收集计划运行后实际输出的所有工程状态信息、资料,整理出工程项目实际运行状态的报告;

2.1.5将工程项目实际运行状态报告所反映的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分析;

2.1.6找出实际状况与计划目标的偏差情况;

2.1.7对偏差结果进行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如有偏差,则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如:

改变投入或修改计划;若计划实施正常,尚无偏差,则应对项目实施计划,定期进行不断检查,继续按原投入的资源继续投入运行。

按上述程序进行有限次数的不断循环,即可完成本项目目标控制工作,最终实现项目计划目标。

2.2本工程项目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本项目监理的中心工作就是按照上述目标控制基本程序搞好四大目标控制,即:

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其主要监理工作程序如下:

2.2.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程序;

2.2.2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监理核定控制程序;

2.2.3施工阶段投资监控程序;

2.2.4施工阶段进度监控程序;

2.2.5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控程序;

2.2.6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程序;

2.2.7施工阶段安全监控程序;

2.2.8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控程序;

2.2.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3.1监理工作目标值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

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

3.1.1质量监理目标值: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

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

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

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使工程合格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为合格工程。

3.1.2进度监理目标值:

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3.1.3费用监理目标值: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

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3.1.4合同管理目标值: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

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3.1.5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值: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

3.1.6信息管理目标值:

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

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

3.1.7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目标值:

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方政府、与勘察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3.2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本工程监理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总监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报总监审批后执行,定期向总监提供有关数据。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执行项目监理规划;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核批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日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发布停工令;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发布变更令;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签发交工证书;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最终支付证书;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见;审核签署承包商递交的进度支付证书,并提交总监办审核;参与业主与承包商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工程变更和对工程进度及质量极为关键的其它问题进行的谈判;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

审查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协助业主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保工作和拆迁工作计划;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生(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责任制。

3.3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要点

3.3.1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控制资料

3.3.1.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

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E的规定。

进场复检报告抽样数量要求如下:

1、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脂硬泡体每5000m2为一批;

2、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

3、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

4、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

5、内保温系统的粘结石膏、粉刷石膏砂浆、耐水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3.3.1.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

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

2、采用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

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4、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

3.3.1.3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1、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

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

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

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3.3.2工程实物质量

3.3.2.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

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3.3.2.2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

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

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3.3.2.3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

3.3.2.4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3.3.2.5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

3.3.2.6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C。

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3.3.2.7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

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

3.3.2.8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1、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部位宜采用锚栓辅助固定;

2、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的40%;

3、板材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粘贴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4、墙角处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板材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型,板材接缝应离开角部距离至少200mm。

3.3.2.9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1、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100mm。

2、施工时应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大于24h,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mm。

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

3.3.2.10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1、板材两面必须预喷刷界面砂浆;

2、板材高度宜为建筑物层高,宽度宜为1.2m,每平方米应设2~3个锚栓。

3.3.2.11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监督要点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6.4、6.5条有关规定。

3.3.3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4.1.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4.1.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4.1.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4.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4.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4.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4.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4.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4.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4.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4.3.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4.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4.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4.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方法

4.4.1屋面保温工程施工方法

屋面应设保温层。

不宜采用湿法作业,宜选用板状保温材料或整体现浇保温层。

1、保温层的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松散保温材料:

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板状保温材料:

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上下层错缝。

(3)整体现浇保温材料:

拌合均匀,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2、控制要点

(1)原材料检验:

要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2)基层施工质量复查:

基层表面应平整、干燥、干净,没有起砂、裂缝、疏松、空鼓等缺陷。

(3)保温层的含水率、厚度、坡度控制:

符合设计要求。

(4)穿屋面结构层的管道与结构层连接处节点检查:

达到密实、牢固。

(5)排气通道及排气管安装:

符合专项方案和设计要求。

(6)气候、环境的施工控制:

保温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雨淋。

干铺板状保温材料可在负温下施工;沥青玛崹脂粘贴板状保温材料不宜在-10℃气温以下施工;水泥砂浆粘贴板状保温材料不宜在5℃气温以下施工。

(7)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

4.4.2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方法

1、外墙宜首选外保温做法。

2、外墙抹灰应达到一般抹灰的要求。

抹灰的质量关键是粘贴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

3、外墙挑出的构件及附墙构件,如:

雨罩、挑檐、阳台栏板(面板、侧板、顶板、底板和隔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壁柱、凸窗和装饰线等均应采取阻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4、当外墙必须采用内保温做法时,应充分考虑钢筋砼梁、柱等热桥的影响,并采取可靠的阻断热桥或保温措施。

5、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缝宽不大于50㎜时,应用聚苯板等保温材料封闭密实。

缝宽大于50㎜时,屋面、外墙的缝口应用聚苯板等保温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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