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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评估FSA在船舶安检管理中的应用
综合安全评估(FSA)在船舶安检管理中的应用
舟山海事局:
宋吉诚
摘要:
综合安全评估(简称FSA)是一种结构化的系统方法,它能较好地解决复杂、模糊、随机系统的安全评价问题。
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了将在海事界引入和FSA作为一项战略,FSA将逐步在海事监管的各个方面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本文从船舶安全检查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信用监管的实例,探索FSA在海事安检实践中的应用。
关键字:
综合安全评估船舶安全检查管理信用监管
1、引言:
综合安全评估(FSA),源于英国,近年来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FSA是一种结构化的系统方法,它能较好地解决复杂、模糊、随机系统的安全评价问题。
并能提出合理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了要在海事界引入和应用FSA,作为一项战略,FSA将逐步在海事监管的各个方面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船舶安全检查作为海事监管中的重要环节,综合了船舶安全监管的诸多要素,是海事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安检管理中运用FSA理念,旨在提高安检效率,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在维护船舶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效能。
目前,从交通部海事局的“重点跟踪”船舶到浙江海事局“黑名单”船舶,再到各个分支局在探索实施的船舶“信用监管”办法,本质上是一种分级监管模式,具备FSA的基本理念,但存在值得改进之处,本文将结合FSA和信用监管办法,对FSA在船舶安全检查管理方面的应用进行探索。
2、正文
2.1在安检管理中运用FSA的目的和特点
与传统的分析方法相比,FSA是一种系统性和规范化的综合评估方法,运用“危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方案”-“费用与效益评估”-“决策建议”这五个步骤,全方位地对船舶安全检查所涉及的船舶设计结构、工程技术、操作控制和营运与安全管理标准与规定进行评估分析,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改进和完善安检程序,有针对性地强化安检工作,从而达到确保海上安全的目的。
与其他一些安全评估方法相比,FSA所采取的评估步骤具有更规范与合理的特点。
它不单单能用于问题发生后的事后性分析评估,更能用于在问题发生前就设法发现“什么可能会出错”,这样一种事后性加预期性的规范化安全评估方法,与船舶安全检查的理念不谋而合,都是通过发现隐患、纠正缺陷来弥补船舶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疏忽。
但是与传统安检工作以安检员经验为主导相比,FSA管理有着更加规范的标准和程序化的实施方式,在效率上有着先天的优势。
将FSA运用到船舶安全检查中去可以让安检选船更加合理,所涉及的环节更加明晰,安检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更加高效。
目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在海事监管中已经得到了应用,浙江海事局已经完成的危险源标识管理工作,清晰地标识了“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但是作为海事核心环节之一的船舶安全检查却甚少被纳入“危险源”管理中,造成与海事监管发展趋势的脱节。
为此,在船舶安全检查管理中纳入FSA理念,实施风险预控是从本质上凸显安检工作意义,进一步高效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的一个有效手段。
2.2FSA方法的实施
在进行FSA之前,首先要确定的是所需要评估的项目和范围,对于安检管理来说需要评估的范围应该着眼本港或者说本辖区,把样本群体控制在一定数量以内,并按照船种进行划分。
每一FSA项目都应针对特定船舶群体,比如“老龄500-3000总吨危险品船舶”,细分样本群体使安检管理中应用FSA更加灵活。
图1:
FSA方法流程
2.2.1危险识别
危险识别是FSA的初始步骤,其目的是对界定的评估范围内所有危险加以识别,并将这些危险按照不同的危险成都排列出相应的清单。
对于船舶安检管理来说,对于特定样本群体,为了更加全面系统地做好危险识别工作,首先应建立一个相应的工作小组,需要拥有资深安检员,船检人员,与被评估船舶有密切关系的专家之外,还应邀请充实船舶体系管理和运营管理方面的专家,以便能全面分析和找出危险及原因、产生的后果与影响。
危险识别一般可以通过发挥想象,并结合可以通过样本分析和其他分析技术综合进行。
发挥想象不但应着眼于对事后性或现存危险的识别,还应充分考虑将来可能发生或存在的预期性危险。
在进行危险识别时,安检管理有一个先天的优势,就是可以利用现存的样本群体的安检记录作为基础数据,安检缺陷就是安检员对预期或潜在风险的一种判断,通过缺陷分布分析甚至缺陷项目分析,可以得到一个基本风险的频率分布。
在分析基本分布的前提下,应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小组共同参与风险的全面预期性分析,参照已发生的事故和险情,考虑可能发生事故和险情的潜在危险,对船舶潜在危险进行全面标识。
风险识别的最终目标是构建事故树,描述目标群体某种风险的详细成因。
图2:
火灾事故的事故树(部分)
2.2.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在确定风险存在及分布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影响风险程度的各种因素,通过主次排序找出高风险区和关键性的风险因素。
风险评估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一个具有合理性的风险矩阵。
图3:
风险矩阵
在上一步骤中被标识的风险,可以通过安检缺陷分析得知出现的频率,也就是纵坐标“频率”,风险评估环节,就是评估危险可能造成的后果,也就是横坐标“后果”。
通过这两种手段的结合,可以将风险分为几类:
a)可忽略:
出现频率低而且后果不明显的。
b)不可容忍:
出现频率高且后果严重的。
c)合理可行的低风险:
除上述两者之外的风险。
在这个环节中,关键是定义各个等级的风险概念,对于不同的样本群,应有不同的定义,比如对于小型干货船来说,灾难性后果是船舶沉没、人命损失、造成一定程度海洋污染甚至破坏航道。
但是对于危险品船舶来说灾难性后果应是造成严重海洋污染,船舶爆炸甚至波及港口及化工厂等敏感设施。
因此,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应结合在一起进行,可以在参照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同时,以工作小组会议的形式加以确定。
2.2.3风险控制方案与效费评估
风险控制方案是在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控制风险的措施。
根据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方案。
对于船舶安全检查来说,将所有的风险都控制在“可忽略”是不切实际的,应把工作目标定为着力消除“不可容忍”的风险,尽量控制“合理可行的低风险”。
风险控制方案从技术层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A类方案:
预防性风险控制,系指由风险控制措施减少事件发生的概率。
先行的船舶设计、制造规范就是典型的预防性风险控制。
2)B类方案:
减缓性风险控制,系指如果事件或后序事件发生,由风险控制措施减轻其后果的严重性。
目前船舶和海事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就是典型的B类方案。
3)C类方案:
工程风险控制,系指在设计中包含安全装置(装入或附加上),这类安全装置是安全的关键装置。
如果缺少这一装置,将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比如主机超速保护装置,火警自动报警装置等船舶关键性设备。
4)D类方案:
程序性风险控制,系指依赖操作人员的行为符合规定的程序控制风险。
目前在国内外广泛实施的ISM管理就是典型的D类方案。
对于上述几类方案的效费评估应结合实际由工作小组进行。
目前在工业设计领域最常见的就是利用C类方案设置关键性设备,但是随着船舶结构日趋复杂,船舶运营环境恶劣,设备电子化程度的日渐提高,一部分问题已经凸显出来。
利用电子设备集成的控制-报警-显示设备维护保养难,对使用人员的操作能力要求高,形成了多种“黑箱”系统,船员只知道输出却不知道具体原理,直接造成了C类方案日趋复杂。
而在实际安检过程中,对C类方案所涉及的缺陷数量多,纠正困难,实际效果不得而知。
是一个效费比日趋下降的选择。
同样,B类方案作为一种减缓性手段,实际效费比相当低,从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到大连新港、深圳惠州的油库爆燃事故,事后的应急响应投入的力量巨大,取得的效果却不明显,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美国英国投入了数以十亿英镑记的资金也难以堵住一个小小的漏油点。
因此,建设应急能力是必须的,但是选择以加强应急能力作为全面提升船舶安全的突破口,显然是不现实的。
对控制方案的消费比进行评估是一件专业而又复杂的工作,必须要有各领域内的专业人士汇同进行分析。
而且这样的分析结果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在目前的FSA实施过程中,经常省略该步骤。
但是,创建一种简便有效的效费评估办法,把人力、经济、立法和社会效益综合起来,显然有助于提高FSA在安检管理中的应用水平,更有助于FSA在监管领域的应用价值。
2.2.4决策与建议
通过上述四个环节,利用FSA完成危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方案和效费评估之后。
要提出一个安全管理的建议,相对于其他部门,海事监管有其特殊性,利用FSA进行管理决策建议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效费比不是单纯的一笔经济账,对于海事监管来说要从各种风险控制方案中选择一种便于实施,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方案。
b)从最优方案入手,要认真分析执行新方案对船东、企业、设计单位、船检机构等各个方面利益的影响程度,考虑效费平衡。
c)在考虑控制方案的有效性及各方利益均衡的情况下,提出合理的建议议案。
3、进一步运用FSA方法进行安检管理的思考与展望
安检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一个安检员来说只要知道如何发现缺陷就可以展开安检,对于一个基层海事处来说,只要完成上级布置的安检任务,保证指标的完成率就可以开展安检工作。
但是,在分支局和直属局层面,安检不应只是一个数字的积累,也不应只是一个简单分布或者平均数。
目前的信用监管机制在安检领域内广泛实行,明确了一批“重点跟踪”、“黑名单”等必查船舶,也划分了“安全诚信船舶”等一批高信用等级船舶。
这在实质上是一种危险标识与危险评估,风险控制手段就是实施安检。
以在舟山北部化工港区实施的《马岙港区国内航行危险品船舶信用监管办法》为例。
该办法将到港的危险品船舶分为I、II、III三类,以最近三次安检平均缺陷、单船安检平均缺陷、现场检查缺陷、现场检查违法记分和船舶发生重大事故或险情等为标准将到港危险品船舶加以划分,确定检查的频度和重点。
这种方法,实质上是将到港船舶作为样本群,单船作为样本的个体,把船舶风险的划分细化至船。
运用FSA理念就会发现,这种方法实际上存在一个核心问题:
风险控制手段单一,仅仅是现场检查或者投入安检力量,把检查既当作一种评价手段又当作惩罚手段。
实质上是违背了FSA中追求效费平衡的理念。
为了进一步提升安检在海事监管中的作业,应用FSA对安检管理工作进行强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a)决策机制创新。
识别、评估、分析都是前提,决策才是安全监管的保障,只有加强在决策方面的创新,利用FSA方法,在传统的决策模式上寻求创新。
更加合理科学地管理安检工作,摆脱以个人意志和认知水平决定决策的传统模式,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b)更新更新管理理念。
传统的方法已经让选船机制在安检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知道了该查什么船,却不一定知道该怎么查船,靠业务学习和自身经验的模式一直未被打破。
应用FSA管理,就是要在这一传统领域寻找突破口,对目标样本群的FSA评估成果就是对目标船舶群的检查指南,通过一定数量的FSA课题整合安检资源,拓展船舶安全检查的适用性,加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
c)进一步建立基础数据库。
现有的船舶安全检查管理系统已经相当强大,对船舶样本的缺陷分析和对比相当便捷,下一步要加强对重复缺陷和单一缺陷的统计和分析,对缺陷进行系统性的评估,出现数量多的不一定是高风险的缺陷,而出现数量少的也不一定是低风险缺陷,要从缺陷分布中找出船舶存在的“不可容忍”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加以控制。
在可行的基础上,未来对样本船舶进行建模分析也不失为一个发展的方向。
d)拓展风险控制的渠道和手段。
从目前船舶安全检查的现状来讲,风险控制手段缺失是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在安检过程中发现,消防员装备普遍存在腰带长度不足,在佩戴气瓶的情况下无法扎在腰上,影响安全绳、消防斧的使用,对消防员行动造成困难。
但是对于该类缺陷,简单要求船方纠正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
类似的结构等细节缺陷,最终应该利用FSA管理中的A类风险控制手段来进行预防。
最终,在船舶安全检查管理中应用FSA手段,一方面是对现有的管理手段进行再标识、再分析;另一方面是在现有安检模式上寻找突破点,把船舶安检上升到规律化、科学理性化的高度;最后是放开眼界,寻找更新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安检工作效费比,从实质上加强对船舶安全风险的控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参考文献:
[1]《综合安全评估FSA及其在船舶安全中的应用》上海海事大学方泉根王津
[2]《综合安全评估(FSA)方法在海事风险控制中的应用》浙江海事局叶倩刘成斌
[3]《综合安全评估在船舶动装置中的应用》大连海事大学杨鹏王海王雪章杨建潘新祥
[4]《综合安全评估中的若干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徐庆新赵俊豪刘晓平
[5]《综合安全评估应用指南》CCS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