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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

辩题:

(正方)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

(反方)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正方/中山大学反方/澳门大学

[一辩对垒]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大家好!

就在今天,举世瞩目的人类基因组计划中的伦理问题研究正在紧张进行着,科学发展的伦理界限问题日益显示出它的紧迫性。

科学发展是科学研究的深入与更新,科学应用的完善与普及。

伦理界限是指善恶区分、扬善抑恶。

我方认为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这从科学发展的结构与功能和伦理界限的必要与重要两方面得到证明。

首先,从科学发展的结构与功能来看。

第一,就科学发展的结构讲,科学研究的主体是科学家。

科学家具有维护科学求真性的责任,又有捍卫科学向善性的义务,从起码的良知到职业伦理都必须遵守。

科学研究的客观对象是科学问题,科学研究什么、怎样研究、研究何用,都必须有伦理约束。

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就更是要反映社会伦理状况;

第二,就科学发展的功能讲,在体现科学知识价值的认识世界方面,既要揭示自然奥秘、社会规律、人的本质,更要促进人们形成生态伦理观念、平等公正意识、尊重人的价值。

在体现科学社会价值的改造世界方面,科学必须延伸为技术手段、制定技术伦理,科学必须为增进人类的幸福服务。

其次,从伦理界限的必要与重要来看。

第一,就必要性讲是由于科学的性质规定。

科学之为科学,既因为它是为人的,人的价值是科学伦理的底限,伦理规范是科学发展的有效约束。

表面上看伦理界限似乎限制了科学的迅猛发展,实际上恰恰是伦理界限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健康的动力。

为科学的持续发展奠基,为科学发展的扬善抑恶提供了保障;

第二,就重要性讲是由于科学的影响决定。

伦理界限规范科学发展能够保证科学发展的真善统一,缺乏伦理界限的科学发展势必向恶的方向滑落。

活体实验、人种毁灭、基因灾难、化学战争使人警醒,催人反思。

正是伦理界限划分出真正的科学与虚假的科学,向善的科学与为恶的科学的鲜明界限。

一部科学发展史表明:

在今天这个科学发展对于人类福祉产生巨大影响的时代,伦理界限对于科学发展的进步作用日益明显;在今天这个科学发展对于现代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的时代,伦理界限对于科学的健全作用日益明显。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说科学发展不应该有伦理界限呢?

反方一辩:

各位好!

今天正方的逻辑框架是建构在三个要点之上的:

第一,有关伦理界限的界定。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伦理界限可以规定社会中每一个人应该如何行事。

而实际界限有它自己独到的含义,第一界限指的是两种不同事物的分界,比如楚河汉界;

第二是指尽头处。

其实这两点只是观察角度不同,说的意思都是一样,那就是不可逾越的分界线,界限以外就是禁区,因此伦理界限就是要为科学发展设立一个不可逾越的禁区。

而规范指的是人的行为准则和行为道德需要一定的引导。

规范与界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含义,我们说反对伦理的约束和界限,但我们欢迎伦理的参与和规范。

比如说在医学发展中,有关人体医学的实验就要本着知情参与的原则,这就是伦理的参与,而非界限。

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科学发展的主要含义,目的是在告诉我们科学发展应该包括人应用科学的部分,但实际上科学发展和科学应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科学发展指的是认识世界,揭示自然规律是认识领域,而科学的应用指技术的应用,是改造世界,属于实践领域。

所以对方辩友今天为我们论述人应用科学技术应该受到伦理的规范,并不能逻辑地推出科学本身的发展也需要伦理的规范。

第三点,对方辩友基于以上两个概念,又为我们提出了数点论据,核心是在告诉我们科学发展自身不够完善,所以需要通过伦理对它进行约束。

我们知道科学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在一门科学刚刚开始研究的时候,一切都是未知的。

而对方辩友告诉我要通过伦理来约束它。

我会产生两个疑问:

第一,究竟伦理在对科学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如何对它进行界定?

第二,由什么人来对它进行界限,是伦理学家中最精通科学的人,还是全体伦理学家呢?

基于以上几点我觉得:

我方应该为大家反思科学发展和伦理的本质属性,无论是布鲁诺坚持日心说违反伦理道德被烧死,还是维萨里因为坚持解剖学的观点而被教会驱逐,他们所说的都是坚持真理。

而到今天有谁还会记得当时的伦理对科学发展究竟起到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呢?

其实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二者的根本属性不同,科学是对真理的认识,它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改变而改变,而伦理正如对方同学所说是对善的追求,善因不同阶级、不同民族而有不同标准,因此伦理必然带有阶级性和阶段性。

这就决定了它无法正确地为科学发展划出界限,所以我方才认为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

[一对一攻辩]?

正方二辩选反方二辩

正方二辩:

有请对方二辩。

我们为了了解病毒的毒性,以人体作为实验对象,这样无视人生命的科学研究实验该不该被限制?

反方二辩:

对方辩友是不是想举出一个类似于日本731违反道德的人体实验这种例子?

其实我要告诉对方辩友,其实法西斯分子这种行为早已经超出科学范围和他的伦理界限。

而这些伦理对他的约束能力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在此我们只能用法律对此进行界限。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说已经超出了界限,是不是暗含界限已经存在了?

接着请教:

为了了解细胞的全能性,把人的细胞核注入兔子的去核卵细胞中,这样无视人尊严的实验该不该被禁止?

反方二辩:

这一点对方辩友错了。

你说的并不是科学而是科学的应用,在这一点上,你要搞清楚科学和科学应用本质的区别。

正方二辩:

对方刚才说科学就是认识知识体系,我接着请教:

人体的肌体结构,丧失人性的活体,解剖实验该不该被禁止?

反方二辩:

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举出了维萨里的例子,医学角度来说解剖学如何发展的难道不是由人体解剖学才知道人体的结构是怎么样的吗?

如果你在那个时候,已经对这个人体解剖进行了限制的话,那我们今天如何又有一套完善的解剖学理论呢?

(时间到)?

反方二辩选正方二辩

反方二辩:

有请对方二辩。

刚才对方辩友的逻辑告诉我们,科学不能有效地规范自身的发展。

那么请告诉我,科学本身有没有纠错机制?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所谈的纠错机制是不是一个真伪判断呢?

我方不否认真伪判断属于科学发展内在的判断标准,但是今天我们要区分的是一个善恶问题,这个善恶是不是需要伦理界限来判断呢?

反方二辩:

对方辩友也就是告诉我伦理的作用很大,那么伦理自身纠错机制又如何呢?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无疑说有错的就不要呢?

反方二辩:

对方辩友说的很好,那请试为我们比较一下伦理纠错机制与科学纠错机制哪一个对科学更有效。

正方二辩:

我想回答对方辩友的是:

如果我们今天骑马,所说的这个悬崖勒马,究竟是为了保护马还是要害马呢?

马和人都可能出错误,但是人要更好地去驾驭这匹马驮着人向前迈进。

反方二辩:

那么对方辩友能不能为我论述一下论理学到现在有很多学派,为什么它到现在还不能统一呢?

正方二辩:

我们今天所说的是要有伦理界限,对方辩友无疑是说因为它有相对性,所以它就不应该存在。

我们转折点各国的法律还是不一样的,是不是不需要法律的存在呢?

反方二辩:

对方辩友有一个最基本的地方是错误的,那就是在论理学上最核心、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一致,如何让我们相信一个论理学家说的话是我们应该相信的呢?

正方二辩:

当然没有错,因为人的认识是不断深入的,所以伦理的问题也是有浅入深,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

(时间到)?

正方三辩选反方三辩

正方三辩:

有请对方三辩。

请问:

我们判断一项科学研究应不应该进行下去的标准是什么?

反方三辩:

我们判断这个标准是多个方面。

但是对方辩友今天伦理道德的标准完全不可以统一。

正方三辩:

那么请问是不是按对方的立论,只要有利于求真,采取任何手段造成任何后果我们都是可以接受呢?

反方三辩:

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科学发展,是认识科学的规律,增长我们的知识,用任何手段发展,其实我们都可以接受。

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说任何手段、任何方式都可以接受。

那么请问伤害人类生命尊严、伤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样的科学发展我们还要不要?

反方三辩:

对方辩友不要扣我的帽子,我方一辩刚才已经说了,如果我们要进行人体解剖的话,要怎么把知情权告诉他……(时间到)?

反方三辩选正方二辩

反方三辩:

麻烦对方二辩继续研究问题。

克隆人的问题。

刚才主席也说了每一个论理学家自己的意见也不一样,到底相信哪一个才好呢?

正方二辩:

很多政府都不鼓励克隆人的研究,甚至禁止克隆人的研究,这是为什么呢?

正是基于伦理观念的考虑?

反方三辩:

好,划定伦理界限这条线是要哪一类人划呢?

要是精通科学的论理学家划定这条线还是精通论理学的科学家去划定这条线呢?

正方二辩:

我们说划定伦理道德这条线根本就不是任何人可以逃脱责任的,科学研究的主体科学家有权利,因为有自己的知识作为伦理界限制定,提供一定的依据。

在科学外的人也就是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享受科学的福音是否也应该参与其中的制定吧?

全社会的责任为什么要交给一部分人呢?

反方三辩:

请问对方辩友:

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民族,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到底我们要选择哪一个才是最好的标准呢?

正方二辩: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对方辩友无疑是说伦理是具备相对性的。

一个相对的东西就不应该存在了吗?

法律的例子我已经举过了。

反方三辩:

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的话,我们如何划定这条线呢?

正方二辩:

我们说为了科学更好的发展是我们制定伦理界限的初衷,为了科学更好地服务于人类也是我们制定伦理界限的初衷,矛盾吗?

(时间到)

[攻辩结辩]

正方一辩:

为了科学的发展可以做解剖实验,甚至可以做活体解剖实验,在座的各位,我们的情感上能接受吗?

反方提出的例子伦理界限有规范作用,科学自身也有纠错作用,那么科学自身纠的是什么?

是真伪。

伦理界限纠的是什么?

是善恶。

而在科学发展这一人为活动中,毕竟有善恶的出现,这需不需要伦理界限加以规范呢?

对于我方提出的科学实验能否进行下去的标准是什么?

对方辩友指出一个论理学上现在核心观点不统一,所以就想要伦理不存在吗?

那么科学家的基本良知何在?

科学伦理何在?

科学家的职业道德何在?

对方辩友问我们伦理界限究竟是哪一类人划出来的。

人活在世界上毕竟有善恶判断,有善恶区分,人人都有伦理界限。

科学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人人都在接触科学。

可以说我们人人都在推动着科学的发展,难道我们不应该给科学的发展定一个善恶,说一个应该与否吗?

所以伦理界限是一个全社会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人类文明的责任为什么不应该存在呢?

反方一辩:

其实今天双方争论的要点是我方认为科学有能力自我进行规范和约束,而正方认为需要通过伦理,所以我方愿意再引入一个新的概念,那就是科学和伦理自身的纠错机制。

科学区别于其他学科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有强有力的纠错机制,正是由于有了科学方法我们才发现DDT有害;正是由于有了科学方法,我们才发现臭氧洞的存在。

而伦理呢?

伦理显然并没有这样的纠错机制。

它只要一错就会一错再错,直到500年后伦理才告诉我们当时烧死布鲁诺是不对的。

而这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让我们来仔细环顾历史,比较一下就会发现:

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是保证它的利益最大而风险最小。

医院的存在显示法律的风险;希特勒的上台显示现代民主政治的风险;而裹足的历史显示中华传统习俗的风险。

而伦理的风险呢?

更是不胜枚举。

对此钱钟书先生曾经有过一段精彩的论述,他告诉我们:

上帝如果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场瘟疫或战争,有时就会产生一个伦理道德学家。

因此我方认为:

第一,科学本身有强有力的纠错机制,它完全可以保证自身的正确发展。

第二,伦理自身并没有这样的纠错机制,它连自身的问题都无法保证,就无法去规范科学并进一步的界限科学的正确发展。

[自由辩论]

正方四辩:

只有科学的纠错机制与伦理的纠错机制并行才能保证科学的健康发展。

请教对方辩友科学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什么?

反方四辩:

科技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探索真理、探索未知。

请问对方辩友:

有人说每一次科技革命后都会带来伦理与道德的变异,如何来理解这个观点呢?

正方三辩:

因为伦理和道德不断地更换,难道我们就不要伦理道德了?

那我们这个人类社会还要不要伦理,还要不要道德?

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求真更在于求善。

请问对方辩友的是科学发展应该如何求真?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科学的发展当然是靠科学的精神来求真,对方辩友一直强调伦理要求善,请问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于善的标准不同,你究竟如何实施这个善呢?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提出了科学精神,我不知道你这个科学精神是不是在伦理层面上提出来的。

你抛开人谈科学,没有人,科学能不能发展,如果没有人,科学存在不存在?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告诉我,只要有人的参加就有伦理,只要有伦理就要有伦理的界限。

那么世间万物只要有人参加是不是都要有伦理界限呢?

正方一辩:

但科学发展这一项人类活动在追求真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科学家要秉持真诚的理性精神,这难道还不是伦理界限吗?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还在跟我们谈伦理界限,但却忽视了一个实施的问题。

中世纪的时候,十字军认为铲除异教徒是对上帝最大的公平,今天你还能用这样的标准来告诉我们这句是善吗?

正方四辩:

一条伦理界限当时不适应,是不是说我们就不应该有伦理界限?

三从四德在现代社会也是不适应的,是不是由此推出我们们人类不需要道德呢?

反方一辩:

请问对方辩友,你能告诉我任何的善都有统一的标准吗?

但是任何的伦理都有阶级性和阶段性,你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正方三辩:

有冲突的事情就不应该存在了吗?

我们常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是不是因为各有所见,我们就应该不仁不智难得糊涂了呢?

反方三辩:

对方辩友说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说你的界限,我的这条线跟他的这条线不一样,我们8个人有8条线,各位观众有很多条线存在了。

请正方说出到底哪一条线才是标准?

正方二辩:

正是因为我们8个人秉持两种观点,所以我们才要辩论,按照对方的理论那就不辩了吗?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界限和规范的区别,请你告诉我界限和规范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

正方一辩:

哪一条规范是脱离了界限单独存在的呢?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界限不能脱离规则,规范就等同于界限等同于规范吗?

正方三辩:

界限和规范诚然不是一个概念,但却没有任何一条界限能够脱离规范而存在,也没有任何一条规范能够脱离界限而存在。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还是回避了我方的问题,再次请问规范与界限究竟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正方四辩:

我方在一辩立论以及刚才自由辩论已经回答得非常清楚,界限就是划分性质的问题。

对方也承认,划分性质本身是不是有一个规范的作用,那么扬善抑恶是不是在规范呢?

反方二辩:

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告诉我们20年之后的科学我们不知道怎么样,但是我们今天还是要给它划条线,对不对?

正方一辩:

今天的科学有今天的伦理界限,20年后的科学有20年后的伦理界限。

就像我们500年前有法律,今天还要有法律一样。

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一直在用法律比喻规范伦理,但实际法律约束的是已知的世界,而科学研究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未知性。

请问对方辩友对于未知的东西你如何通过一个界限来规定它哪里可以探索哪里不可以探索呢?

正方四辩:

对方辩友的区分犯了一个错误,今天科学研究的是未知领域诚然无错,但是伦理界限规定的是人的行为。

请问对人的行为的界限应不应该存在?

 

尊敬的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立场是“科技发展应该有伦理的界限”。

首先我们应该弄清楚的是何为“科技”,“科技”是科学与技术的简称,前者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历史的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物的知识体系,后者是指人类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应用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生产手段和物质装备。

那么科技的发展就是指二者的进化,科技本身不是客观存在的,客观存在的是物质,科学是人类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经验总结,而技术是对这些总结的实践与应用。

因此它们的发展原动力或者说本源是“人”。

其次发展离不开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而将实践这种活动付诸与某个对象身上的时候“应用”就无可避免地应运而生了,因此我们说发展过程中,处处有应用,二者紧密相连,不可割舍。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发展是为了得到更好地应用与造福与人类,这是科技发展的目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科技发展是始于人,壮于人(依靠人类来推动),终于人的。

搞清了什么是科技发展,我们再来看看何为伦理,伦理是研究人的行为、活动和相互关系中的价值决定问题的哲学理论,我们都知道哲学是不断发展完善的,伦理当然也理应是这样,不同的时代赋予伦理不同的新内涵,不同的国家民族也有不同的伦理界限,然而,我们站在一定的高度来看伦理,会发现这种种看似不同的伦理竟然会有惊人的相似,那就是其本质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这是伦理亘古不变的主题,这是人类发展进程中永远的价值凯歌。

那么科技的发展要不要有伦理的界限呢?

当然要,我们已经说过,科技的发展是始于人的,那么就连推动科技发展的人都要有伦理的界限了,更何况是科技发展之本身呢?

难道我们不应该用伦理的界限促使它朝真善美的方向发展吗?

科技的发展不仅有朝向,在其被推动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用到方法与手段,那么在方法手段的选取中,我们难道可以无视伦理,不择手段地发展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真心不能啊,亲!

科学发展还是终于人的,既然我们最终的目的是造福于全人类,那么这个我们自身推动出来的产物要不要符合我们人类的价值理念呢?

如果没有界限,我们自己为自己产生出来一个不合伦理的怪胎,这个发展究竟是向前的还是倒退的呢?

所以,不能没有伦理的界限啊,同学们。

综上所属,不论是从科技发展的端源,还是发展的进程,亦或是发展的目的,伦理的界限都是不可缺少的,所以我方认为科技的发展应该有伦理的界限!

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研究者指出,科学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

从观念和道德层面上规范人们从事科技活动的行为准则,其核心问题是使之不损害人类的生存条件(环境)和生命健康,保障人类的切身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恩格斯指出:

“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的胜利。

”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有可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

纳米粒子及纳米产品可能包含科学家还未充分了解的全新污染物,由于不可生物降解或错误使用,极可能造成灾难。

报告警告说,尽管一些组织要求全面禁止纳米技术的研究并不现实,但如果纳米产业界不严肃对待公众关注的负面问题,它们最终将导致全面被禁的命运。

同时,美国国防部正在筹划一个庞大的“生物保护计划”,以对付21世纪的“生物恐怖分子”。

英国政府所辖的化学及生物防疫中心运用基因工程技术进行了至少5年的秘密研究,以试验基因杀人“虫”(Gmsupergerms)。

自武器进入热核时代、生化时代以来,不管是用战争手段维护正义,还是用战争手段夺人城池,都产生一个非正义的结果,那就是对地球、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环境造成巨大的毁坏,因此必须要用正义的伦理道德来约束和制止。

预防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如果某项行动(特别是对技术的使用)会给我们的健康和环境带来某种严重的或不可逆的潜在伤害,那么,我们最好不实施该项行动,尽管对于这种潜在伤害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或因果联系尚存在着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同时,那些主张实施该项行动的人应承担举证的责任。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围绕那些有可能带来巨大利益、同时又具有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的尖端技术而展开的争论,将主要的不是一个技术上的争论,而更多的是一个伦理、政治和决策方面的争论。

科学上“能够的”并不是伦理上“应该的”。

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伦理道德的发展方向对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建立和完善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科学在本质上是进步的、是有益于全人类的,科学技术没有价值偏好,是中性的,因此科技本身与伦理无关。

科学家的职责就是做好本职工作,科学家的科研精神是“为科学而科学”,科学家研究的成果越多,对社会的贡献越大。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负面影响的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科学技术绝非是中性和客观的事物,科技和伦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家是科技活动的主体,科学家的伦理观念影响科学技术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同时影响科学技术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就要为它的后果承担责任,要敢于把科学研究与社会责任联系起来。

譬如面对生命伦理问题,科学家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科学家应对其科学研究本身的行为负责,即在研究中一旦意识到其结果会对人类构成威胁或伤害,应当自觉约束乃至终止研究;二是科学家应对其社会行为负责,即把已经认识或预见到的、由研究带来的各种可能后果,负责任地告知公众。

科技伦理道德建设要重视科技工作者的教育问题,在德国,各大学普遍设有科技伦理道德课。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认为:

科学家不能成为科技动物,必须要具有社会责任感,这也是教育的责任,伦理学起码要成为学习自然科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课之一。

 

防守:

1、科学发展指的是人类求真理的一个长期过程。

伦理道德指的是人类求善过程当中形成的规范。

求真是永恒不变的价值,而善在各个时代有不同的定义。

例如:

原始部落老人死后,所有部落的人可以吃掉这个人。

“吃人”不符合当代的伦理道德,但是符合实物极度缺乏时代的伦理道德。

2、科学发展和科技应用、研究手段、科学家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在科学研究过程、科技应用过程当中,只要有人参与的地方,都应该有伦理道德的界限。

但是伦理道德不应该成为科学发展本身的界限。

例如:

研究基因工程,可能促使某些科学家制造出灭绝种族的生物武器,这种行为应当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但是基因工程研究本身,不能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

研究化学毒品,可能让战争狂人得以实施化学战,化学战本身应当受到伦理道德甚至法律的限制,但是研究化学毒品本身并不受伦理道德限制。

3、科学发展为什么不应受到伦理道德限制呢?

最重要的一点原因是:

科学发展本身是中立的!

并没有善恶的区分。

只有在人类的介入之后,才产生了善与恶,所以伦理道德应该成为人类行为的界限,而不是成为科学发展本身的界限。

例如:

研究太空技术,既可以制造太空食品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也可以用来进行太空战争。

研究克隆技术,既可以保护珍稀物种,也可以克隆出体格健壮而嗜血的克隆兵团。

研究网络技术,既可以提供优质网络服务于人类,也可以用黑客技术攻击银行制造金融灾难。

难道说科学技术只

要可能对人类有害,就应该禁止这类科学技术的研究?

那么所有的学科都可能对人类造成伤害,我们是否都应该禁止其研究呢?

物理学专家可以制造原子弹,化学专家可以制造化学毒气,生物学专家可以制造生物武器,政治学家可以制造政治混乱,金融学家可以制造金融危机,文学家可以制造色情文学,计算机专家可以制造计算机病毒,连文化学家都可以制造邪教教义。

难道这些学科的发展通通都要受到限制,不准继续进行研究?

其实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

科学是中立的,单纯的,无辜的。

是人类的贪婪、虚荣和欲望,给科学蒙上了恶的面纱。

我们应该做的,是使用伦理道德的武器限制人类的原罪,而不是用它来限制科学的发展。

人类有罪,而科学无罪!

攻击:

概述:

正方最可能攻击的部分是:

科学研究过程当中的违反伦理道德的部分,是否应该被禁止。

南海之子从来不主张妥协,对付进攻的最有效方式,还是进攻反击,而不能回避。

进攻有两方面:

1、科学研究过程当中人类参与的部分,人类的行为当然应该受到道德伦理的限制,但是科学研究本人不应该受到约束;2、搅乱视听,模糊伦理道德的界限:

谁来定义伦理道德,怎么知道“伦理道德被违反”?

伦理道德有这么多的定义,属于主观的产物,在你看来不符合伦理道德,在其他人看来则未必。

1、活体解剖、活体实验是否应该受到禁止?

首先,活体解剖、活体实验属于人类参与的部分,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和限制,但是对人体的科学研究不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

不管世界上有没有对方说的活体解剖、活体实验,也不管道德伦理如何看待活体解剖、活体实验,对人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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