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山八路党恩新街新社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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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山八路党恩新街新社区工程

 

广州市中山八路党恩新街新社区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

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二OO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申请人须知

一、总则

1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广州市中山八路党恩新街新社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2工程名称:

详见公告

3招标人:

详见公告

4工程建设地点:

详见公告

5资金来源:

详见公告

6项目概况:

商业、住宅楼工程7幢(A~G栋),层数11层(部分3层,裙房相连,另有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0135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57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91平方米。

7招标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室内装修、水电安装、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8使用范本:

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招标内容(包括标段划分)

详见公告。

三、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

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

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七、递交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

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5.《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预审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预审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7.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预审合格。

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八、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2.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检举和投诉。

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十、如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对申请人的资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应当保证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准确,如有变更,应在择优开始24小时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变更手续。

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一、总则

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6.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7.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

如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等,经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对投标报名单位给予通报,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特别声明:

投标申请人经资格预审合格并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后,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低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或其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性意思表示低于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将被招标人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评审工作机构

1.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5人,负责资格预审及择优评审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

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

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

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四、确定正式投标人

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如果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活动将使用广州交易中心的计算机系统进行。

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格式文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公告》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行政等方面的责任。

6、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

7、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签名:

申请人盖章:

签字日期:

 

二、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按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格式)

三、被授权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按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格式)

注:

报名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

1、独立投标申请人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五、企业近三年(从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承接的相当规模同类项目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广州地区)

是否有分包工程(如有注明分包工程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中标书号

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

工程规模

备注

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的工程

1

2

注:

1、本表数据由投标申请人填写,投标申请人须在此表后附上业绩证明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

2、申请人列出近三年(从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的相当规模同类项目业绩是真实的,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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