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及票据 业务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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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及票据业务知识点

填空: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的和金融服务。

(投资和管理)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产品和产品。

(公募和私募)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年底(2020)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涉及外汇业务应当具有开办相应的业务资格(外汇业务)

跨省票据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注册的企业办理的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及与营业场所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开展的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

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根据本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客户类别等实施差异化授权

应建立分支机构之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避免出现内部竞争,在客户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票据承兑、贴现原则上应由当地分支机构办理。

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

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建立分支机构间的协同与控制机制等。

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 管理人、托管机构  的自有资产。

穿透式 监管,向上识别理财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

公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私募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

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商业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每只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

(资管产品同上)

巨额赎回是指商业银行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的赎回行为

首次与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合作的,应当提前10日将该合作机构相关情况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理财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15年以上;

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

(一)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

(二)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

其中,同一金融机构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三)同一金融机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

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

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

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

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

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

1。

单选: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A、50B、60C、70D、80(D)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A、1年、500万元、300万B、2年、300万元、500万

C、3年、300万元、500万D、2年、500万元、500万

(B)

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产管理产品,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亿元。

A、300B、500亿(A)

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

A、10B、15C、25D、30

(A)

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

A非保本理财产品B、保本理财产品C、保本和非保本理财产品

(A)

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A、60B、70C、80D、90

(C)

非因商业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个交易日内将理财产品投资比例调整至符合要求

A、1B、10C、15D30

(C)

至少对理财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

A、每年B、每季度C、每月D、每半年

(A)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级

A、二B、三C、四D、五

(D)

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

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

A、1、30、40、100B、5、40、50、100C、20、30、40、100D、15、30、40、100

(A)

多选:

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A、债权类资产B、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

C、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D、受(收)益权

(ABCD)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等分化,可交易B、信息不披露

C、集中登记,独立托管D、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

E、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ACDE)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遵守、、的原则

A、成本可算B、风险可控C、信息充分披露D、公正

(ABC)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理财产品和理财产品。

A、公募B、私募C、公开D、非公开

(AB)

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

A、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B、权益类理财产品

C、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D、混合类理财产品

(ABCD)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本行理财产品登记信息的性、性、性和性。

A、真实性B、准确性C、完整性D、及时性E、可测性

(ABCD)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资产。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信贷资产。

A、国债B、地方政府债券C、金融债券D、固定资产

(ABC)

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A、6个月6个月B、3个月6个月C、6个月3个月D、3个月3个月

(A)

判断: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内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承诺保本保收益。

(错)表外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对)

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对)

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对)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对)

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银行破产清算财产。

    (对)

金融机构可以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者股权类资产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回购等代为承担风险的承诺。

(错)不可以

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

(对)

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

(对)

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不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

(错)

应当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对)

商业银行总行可不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不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错)

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错)

封闭式理财产品是指有确定到期日,且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投资者不得进行认购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

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期间,理财产品份额总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在开放日和相应场所进行认购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

              (对)

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理财业务。

(对)

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对)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当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

  (对)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向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和办理认购、赎回等业务活动。

   (对)

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对)

商业银行通过营业场所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并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履行投资者信息保密义务,采取定期核对、现场核查、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分支机构销售活动的管理。

(对)

商业银行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

(对)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对)

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应当持有不低于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对)

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对)

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名单应当至少由总行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定期评估。

(对)

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从事理财产品受托投资的机构以及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相关的投资顾问等。

(对)

商业银行应当在本行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建立理财产品信息查询平台。

(对)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的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对)

定期报告,至少包括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对)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终止后的清算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日;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理财业务年度报告;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理财产品年度托管报告。

(对)

商业银行已经发行的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应当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

(对)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

结构性存款应当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对)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对)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对)

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

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管遵循以下原则:

(一)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产品类型而不是机构类型实施功能监管,同一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

(二)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三)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业务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从宏观、逆周期、跨市场的角度加强监测、评估和调节。

(四)实现实时监管,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销售、投资、兑付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建立综合统计制度。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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