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堂 管 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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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
食堂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银行结算专户,财政补助经费的划入和拨出必须经过该专户。
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第三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及设备折旧不计入营养餐成本,在“营养餐计划经费”之外单独解决。
第四条学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遵循三定原则,即:
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二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
食材采购回来,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
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
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学校会计和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
食堂的帐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保存10-15年。
第五条学校食堂所有采购非当日耗用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入、出库登记管理,填写学校食堂材入库单,分类登记学科食堂食材台账。
出库时,保管人员须填写学校堂食材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
每月25日清查盘点一次,如实反映盈余情况,及时把学校食堂食材盘存表报送学校财务人员和食堂负责人。
第六条学校营养餐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其它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与学校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费中列支。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根据食堂就餐人数,食堂采购人员可预支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
设立校长信箱(民主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可对原材料或物资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
学校要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每月至少向就餐师生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及时公内存卡和反馈调查结果,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整改。
校长,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掌握监督、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第九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5、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
6、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7、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监管。
1、学校要按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2、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可根据食堂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召开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多数同意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提高。
3、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
定期公开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等信息。
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同时报送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4、学校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5、学校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作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由XX教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仙鹅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文件及县教育和科技局的安排部署精神,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全校学生吃上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午餐。
三、基本情况
麻江县仙鹅小学,2012年有6个班,192名学生。
其中,寄宿生18名,享受“一补”学生18人,教职工12名。
本校属于2012年撤并的计划学校。
四、范围标准
我校的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天价值3元的一盒牛奶。
五、实施时间
从2012年春季起实施。
六、经费保障
实施“营养餐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和学生家长共同承担。
每生每天中央补助3元,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
七、用餐相关安排
1、10:
40——11:
00学生课间餐。
2、用餐地点:
各班教室里。
八、管理办法
1、对家庭确实困难者本人提出申请,由组织签署意见后最终确定家庭困难学生对象公示后,费用全部由上级财政部门承担。
2、鉴于目前“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县、财政部门招标有供应品牌、价格和配送方式等,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索取验证对方合格证件等,确保质量关。
3、明确专人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蛋奶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蛋奶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九、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王天祥(校长)
副组长:
杨兴伟(教导主任)
成员:
陈红、罗林珍、李茂海、涂强燕、赵文花、孙琴、王富祝、龙家丽、潘厚敏、杨启云
(二)工作分工
1、校长负责全盘工作。
2、食品质量监督登记组:
杨兴伟、陈红
职责:
负责对食品卫生、食堂卫生、营养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及食品留样制度按时取样,留样每份100克至少保存48小时备检,留样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3、食品采购发放组:
潘厚敏、杨启云
职责:
按要求、按标准、按时为学生提供营养餐。
4、食品接收组:
各班班主任。
职责:
负责本班“学生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实名登记就餐学生及数量,按时上报学校管理人员核实并签字认可,作为月底资金结算凭据。
(三)完善制度
制订并不断完善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原料采购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营养监测跟踪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并上墙明示。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班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实施好“营养餐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监督管理。
实施“营养餐工程”,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及时协调,做不到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学生营养餐工程安全报告及处置制度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知情人员须第一时间告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脑向学区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
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
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学校迅速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到现场,安抚学生,第一时间联系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
8、集中患者,以便组织车辆能迅速运输患者。
相关人员到现场维护秩序,关闭校门,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对学生实施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10、患者送往医院后,相关人员或教师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