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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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项目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1、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
1.1、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
二、通过手机APP、小程序和电脑网页端操作物联网设备,提供员工的考勤,门禁,实时视频监控等功能。
三、工地实名制人脸识别门禁通道闸机的接线工作需要提前进行规划,提前预埋强电和弱电线。
四、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职工卡进行采集,职工卡由各班组配合项目部或劳务公司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发放使用。
五、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六、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七、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八、作业人员遗失职工卡的,应在核实后及时报项目部或劳务公司补办,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街接。
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九、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并在务工人员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
1.2、建立门禁系统
我司进场施工,将在施工入口建立一个门禁系统,工地实名制员工通道将施工现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与闸机通道相结合,通过人脸、刷卡等方式,实现门禁考勤、现场巡更、会议签到、违规管理、统计报表和系统管理等功能。
从而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时动态管理和安全监督,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降低企业风险。
1.2.1、项目出入口闸机方案
建筑工地是一个人员聚集的场所,我司将通过人脸识别+测温模块+闸机解决方案,以此来实现对体温异常人员的自动化监测、预警和管控,及时排除感染风险,也可以降低管理者的管理难度。
一旦施工现场发生疫情,公司和项目的领导可以通过工地实名制闸机系统及时了解详情。
由于建筑行业的性质,目前面临着环境复杂,人员杂乱,缺乏有效管控等诸多问题,我司将实行工地实名制闸机系统,是以工地闸机为基础的门禁管理方案。
工地出入口闸机方案包括:
实名制考勤管理、黑名单管理、劳动力工种统计及工地制度管理、体温统计等,该系统采用闸机进行工地门禁管理,使用人脸验证的模式,实现人员智能身份通行验证,通过捕捉人脸进行考勤登记。
与人像数据库进行比对,实现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的真人识别,考勤同时采集照片,便于事后查证,杜绝了替打卡冒名顶替等行为;
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时管理和安全监督,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2.2、安全保卫总体措施
一、规范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相关制度。
安质部应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策划、组织、实施、检查、评比、考核和改进,对各施工分包单位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遵守并严格按照业主单位的制度执行无条件地接受监督管理;否则按工程考核条款和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二、以属地为原则划分安全责任区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
安质部根据工程承包管理的原则,将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与各施工分包单位划分安全保卫责任区,各专业分包单位对自己责任区内的人、财、物的治安安全负全责。
各责任区的安全保卫负责人应当接受业主单位和总包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的统一领导,无条件执行安全保卫的要求和命令。
各施工分包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区域安保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到人。
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安保工作确保组织实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和日常宣传;严防斗殴、内部盗窃及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发生。
在日常管理中,安质部安全保卫负责人及各单位安全保卫负责人要加强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治安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提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防止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信息交流
加强与各单位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工作。
通过会议、联合检查、考核评比、宣传教育等方式加强与各个单位的信息交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消灭提前做好预防和策划。
对治安保卫的信息要求各单位能够及时传递防止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工作失误。
1.2.3、出入口管理工作重点
1.2.3.1、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管理
施工现场人员的出入遵循严格控制原则,防止非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对可疑的人员采取合理的强制措施对其进行限制,并积极与机场指挥部和机场公安局驻地民警进行沟通。
1本公司工作人员、施工单位人员的出入:
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由公司和指挥部统一制作的胸卡(人员出入证)。
对未佩戴证件者保安应禁止其进入施工场地出门]时未佩戴证件者保安应对其进行控制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可通行。
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外来人员出入
2.1、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应携带公司或指挥部的证明等相关文件,否则禁止进入。
未有相关证件的外来人员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安全保卫人员应采取控制措施。
2.2、特殊情况下外来人员进入时可办理临时出入登记手续抵押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填写“临时进出登记单”持单出入。
3、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限制:
严禁进场的人员
3.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因施工需要携带上述物品的经安质部批准后方可进入。
3.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3.4、非治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3.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3.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3.7、未经领导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3.8、已离职者。
1.2.3.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及安全管理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管理实施严格的通行证制度无关车辆绝对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对进入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机动车采取限速行驶在醒目位路设骆交通安全标志,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车辆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须按照指挥部相关要求规定办理“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车辆通行证应该与车牌号相符;否则安全保卫人员有权拒绝车辆进入。
2、运输货物的车辆不得载人或人货混载车辆运输散装货物严禁超载。
3、机动车辆禁止无故在道路上停留。
4、车辆运输超长、超宽物品时必须在超出部分外侧或后侧加装警示标志或设专人全程监护。
5、管制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
除生产需要并经安质部报指挥部审核批准的,其余任何车辆不得携入危险品或易燃易爆品。
6、车辆进出场时应严格检查。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
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随时与安全保卫负责人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7、车辆出工地时,不论外单位公务人员或员工车辆均须停车接受检查。
若载有物品时须凭“物品放行单”放行。
没有“物品放行单”不得载运任何物品出工地。
1.2.3.3、施工现场物品出入管理
强化现场保卫措施确保重要物质设备不发生丢失、被盗或破坏。
不发生重大的个人财产被盗事件。
为此应该加强门卫和物资存放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重要的物资设备和材料要集中存放,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设醒目围栏围圈设专哨看管;夜间保卫加强巡逻。
现场安装探照灯,灯光要普设到各个视线的死角、无盲角各类重要.物资施工单位要实行专人、专库、专项管理。
物资出入门卫管理要求
1、任何物品出工地时均须办理“物品放行单”。
2、保卫人员须仔细核对由安质部签署的“物品放行单”要严格审查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货单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工程承包者、企业及其他业务往来企业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工地时先行登记出工地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工地。
4、物品进工地时保卫人员须详细检查如有危险品、易燃品、等其他违禁品时应禁止进工地并报告_上级处理。
5、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裏进出厂区和宿舍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如确属个人生活用品的可放行。
6、携带材料须有生产经理在出门条出厂货物一栏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7、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8、夜间禁止一切物资运出厂区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夜间运送物资出厂的。
要经物机部、安质部批准后经过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检验后才能放行。
1、严禁出厂的人员、车辆及物品1、人员及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出货单或所装货物与出货单不符合者。
3、虽有出货单但出货单注明货物未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核者。
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
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将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
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
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
决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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