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8790822 上传时间:2023-11-15 格式:PPTX 页数:22 大小:1.0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6页
第6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7页
第7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8页
第8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9页
第9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2页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房屋产权证书相关知识.pptx

房屋权属证书相关知识,信贷部杨婷,提纲,1房屋产权证书概念及分类2无法进行抵押权登记的房屋产权类型3苏州房产抵押设立登记流程4关于房屋产权证书最新动态介绍,1房屋产权证书概念及分类,1.1概念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权证材料为进口护照面料,封面为红色(他项权证为蓝色),印有国徽;内页为粉红色印钞纸,采用护照和钞票印制工艺,有发证机关和用印。

包括,1房屋产权证书概念及分类,1.2分类

(1)按用途分: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1房屋产权证书概念及分类,

(2)按房屋类型分:

A大多数城市:

红证是商品房房产证,代表完整的房屋所有权,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对房产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当然也享有依法转让的权利,可进行抵押贷款。

(商品房)绿证是全成本商品房和准成本商品房房产证,该类房产的地价是经政府批准,予以减免优惠,其买售系特定的对象。

该类房产所有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不得转让和抵押。

目前根据有关政策,此类房产经住宅局批准并补交差价,办理手续后准予上市,可转为红色房产证,但限制较多。

(经济适用房),1房屋产权证书概念及分类,B上海:

实行的是与全国其他大多数地方不同的政策,即房产证、土地证二证合一政策,所以颁发给个人的就称为“房地产权证”;而其他地方大多是房产证与土地证由不同机构分开颁发。

上海的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

绿证是指该建筑物的土地,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因而可以在市场上任意流通,包括抵押、转让、出售等;红证的土地仍是集体所有,尚未被国家征用,红证的转让对象仅限于本村镇的人员。

若非本村镇人员购买,理论上是违法的,是不受国家保护的。

黄证是指该房当初通过福利分配而取得的(即:

房改房),只有在购入并持有一定年限后(通常5年),才可比照商品房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除此之外,黄证与绿证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

1房屋产权证书概念及分类,注:

根据市房地局去年印发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2003年5月1日起本市启用新版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和备案证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颁发绿色房地产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颁发红色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他项权利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颁发登记证明;文件登记备案颁发备案证明。

因此,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只能是绿色房产证的房屋。

红色房产证的房屋只能在同村镇农业户口的居民间转让。

2无法进行抵押权登记的房屋产权类型,目前大多数银行都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但具体要求略有差异,总结来说,以下几种房产,无论在哪家银行都是不能办理的。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做抵押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抵押的房产。

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就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

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2、部分已购公房已购公房(也称为成本价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

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就无法操作抵押贷款。

、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即银行没有了抵押权,所以无法操作这项业务。

2无法进行抵押权登记的房屋产权类型,3、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绿色产证)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5年的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所以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产而言,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即不能对房产进行处置,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贷款。

5、标准价房(绿色产证)标准价房又称为优惠房,所谓标准价也就是购房时低于成本价,是按国家当年规定的市场标准价购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必须转成商品房出能进行贷款。

3苏州房产抵押设立登记流程,注意事项:

1、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双方的法定身份证明

(1)申请人已婚的,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2)申请人如单身(未婚、丧偶、离婚)的:

提交身份证、未婚户籍证明、丧偶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离婚证明(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需明确已经生效、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等);未婚声明、丧偶后未再婚声明、离婚后未再婚声明(该三项声明须当事人在登记机构当面签署或提供公证声明)。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其中未成年人,出具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监护人的声明公证等;成年人的,出具经法院宣告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书、监护人的声明公证、身份证明等。

(4)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申请登记需要委托的。

国内公民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委托;国外华侨、外籍华侨和外国人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经认证的公证;港澳居民提供司法部授权的港澳律师办理的公证文书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者澳门)公司认证;台湾同胞提供由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并经江苏省公证员协会认证的公证文书;或由申请人到登记部门当面签署委托书。

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来自境外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申请人系外国人的,还应当提供中文译名的公证。

3、如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房产抵押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4、如果股份制、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抵押房产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并加盖公章,若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如果集体企业抵押房产应提供职代会决议。

6、如果优惠售房抵押需提供房价补差证明。

7、如民间借贷、购销等办理抵押需提供经公证的主债权、抵押合同。

8、集体土地上的乡镇、村企业厂房抵押,要先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且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9、余额再抵押的,须告知前面的抵押权人等。

10、申请人(代理人)持上述材料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递交材料(如果是共有的(含夫妻共有的私房)抵押或典当需要所有共有人到场签字认证)。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应当为原件。

无法提供原件而提交复印件的,该复印件应当得到原件出具单位盖章认可或者经过登记机构和申请人共同校验确认。

11、承诺期满后,申请人(代理人)持身份证明和收件收据到发证窗口交费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4关于房屋产权证书最新动态介绍,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届时也将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目前,国土部公布不动产登记簿证的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至今年年底,全国将全面颁发新版证书。

据介绍,在一段时间内,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将并行使用,且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才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为什么没有具体的不动产类型?

中国不动产的种类比较繁杂,有土地、海域、房屋、森林、林木、草原、水域、滩涂等。

分散登记时期,基本上每一类不动产都有相应的登记体系和证书样式,造成了证书种类繁多。

国土资源部表示,统一登记后,需要将原来各类不动产证书记载的内容集成到一本证书上记载。

考虑到证书的统一适用性,证书在内容设置上规避了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名称,提炼出了原来各类证书上的一些共同性内容,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用途、面积等。

此外,不动产权证书设置了“权利类型”栏,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在颁发证书时,可以通过“权利类型”的填写体现出来。

权利人通过“权利类型”,能够清楚地看到权利人拥有的不动产及其权利种类。

如权利人拥有一套商品房,则在“权利类型”中可以看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土地权利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以及土地权利使用期限等,在“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中可以看到对应的内容,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