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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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ppt

,最新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临桂“5.13”模板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桂林市临桂县某公共租赁房项目,在浇筑北侧楼梯间顶棚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导致5人死亡、2人重伤。

原因一:

顶棚木支撑叠层搭设。

原因二:

外飘屋檐用外架支顶,无水平拉结。

原因三:

梁、板、柱同时浇筑。

现场勘验:

抛出物约10米,立杆未断裂,测算水平推力约1.5吨。

四点教训:

1、模板支架不能叠层搭设。

2、梁、板、柱不能同时浇筑混凝土。

3、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

4、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数量(该操作面仅30平米左右,最高峰时上了9个人)。

大化“9.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2014年)河池市大化县某中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在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即将完工进行压光工作时,模板支撑失稳突然坍塌,导致2人当场死亡(另2人在坠落中被脚手架挂住而幸免)。

原因一:

屋面构架梁、板、柱同时浇筑。

原因二:

挑篷用外架支顶、无水平拉结。

其他:

外架拉结不规范、木立杆尾径不足8CM。

该项目被自治区、市、县三级下发过停工整改,但依然不落实,其他单体建筑屋面构架已完工。

四点教训:

1、梁、板、柱不宜同时浇筑混凝土。

2、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拉结应规范牢固。

3、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于8CM。

4、错误的操作不一定酿成事故,但事故一定是错误的操作造成的(必须时刻谨记!

)。

天等“6.18”坍塌事故(2012年)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当场死亡。

原因一:

锅炉房17米高大模板支撑失稳,单层支撑。

原因二:

项目未报建报监、监理未进场,监管缺失。

原因三:

高大模板支撑方案套用底层支撑方案,企业未审批、未经专家论证。

三点教训:

1、高大模板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2、模板支架不能单层支撑。

3、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安全保障力。

柳东新区“9.6”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4年)柳州市柳东新区某房开项目,地质勘探人员在做人工挖孔桩地质钻探时,1名工人下孔捡掉落孔内的钻头时发生窒息,其余3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导致4人窒息死亡。

原因一:

违反有限空间操作规程、未送风及做活体试验。

原因二:

救援不当、现场未配备救援设施。

原因三:

未按设计进行施工。

1、设计采用人工挖孔墩基础,实际采用桩基础(存在回避桩基静载检测嫌疑)。

2、地质勘探在挖孔桩成桩后进行,实际应在成孔前完成(为省钻探距离)。

其他:

项目人工挖孔桩已成孔,但未办理施工许可。

四点教训:

1、进入有限空间特别是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送风和动物活体试验。

有条件的最好配备气体检测仪器。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掌握救援的基本知识和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

3、必须按照设计的步骤施工。

4、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安全保障力。

玉东新区“8.12”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5年)玉林市玉东新区某项目在进行污水管道检查井清理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

原因一:

井孔长期封闭,氧气已严重不足,违反下孔操作规程、未送风及做活体试验。

原因二:

项目工期拖延较久,管理缺失。

原因三:

未对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四点教训: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送风和动物活体试验。

2、进入有限地下空间作业前应掌握救援的基本知识和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

3、项目因外因停工后复工应先做安全检查。

4、工人进场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南宁市“10.7”土方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某项目,在进行盾构机开仓换刀作业时,土仓内发生土方坍塌,造成2名工人被埋在土仓内,1人被被泥石流及瞬间关闭的人闸门冲出。

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该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未及时报告,存在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该事故经近3个月救援后,才最终发现被埋的2名工人的尸体。

该事故至少导致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通车延迟3个月以上。

原因一:

违反操作规程(未对前仓测压即进入作业),原因二:

未严格进行监测(地面已出现裂缝,未重视),其他:

瞒报事故(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点教训: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范。

2、认真观测,发现事故隐患(征兆要高度重视)。

3、不得瞒报事故,瞒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事故中,项目经理、劳务公司负责人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3.26”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2015年)南宁市江南区某厂房项目,在拆除外架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架体上17人坠落至地面,最终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

原因一:

外架拉结不规范(斜拉、扣件松动,且很多已拆除)。

原因二:

拆卸方案不正确,导致外架局部集中堆载。

其他情况:

该项目曾获得自治区2014年下半年标准化示范项目。

原外架基础牢固、连墙件规范设置。

三点教训:

1、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为动态过程,一时规范不等于长久安全(必须时刻警醒)。

2、外架的连墙件等重要安全措施不能随意拆除。

3、外架切记不得随意堆载。

宾阳县“5.5”坍塌事故(2015年)南宁市宾阳县某工程,在施工现场基坑消防水池部位,发生砖胎模坍塌,将3名抹灰操作工人压倒,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

原因一:

砌筑墙体超长未设构造柱(该处单皮墙体长约11米,高约2.5米)。

原因二:

违反操作规程,局部先回填。

两点教训:

1、砌筑墙体不能过长过高,根据抗震规范,墙体长度超5米、高度超4米即应设抗震柱和抗震梁。

2、砖胎模应在基础部分部完成后方可回填。

南宁市“8.9”物体打击事故(2014年)南宁市某市政项目,施工吊车将管道从沟槽底垂直吊起,逆时针移动到地面距沟槽边2米、离地1米高的位置时,管道右侧的钢插销突然脱出,砸至第4节管道,造成躲在第4节管道的2人当场死亡。

原因一:

起吊挂钎安装不牢固。

原因二:

工人违规滞留在吊装作业半径内(躲在第4节),原因三:

起重司机违规在吊装作业半径内作业人员未撤离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现场无人指挥。

两点教训:

1、吊装时应远离作业半径区域,避让危险。

2、吊装应配备现场的协调指挥人员,并听从其统一指挥。

象州县“1.15”土方坍塌较大事故(2015年)来宾市象州县某项目在铺设管道时发生土方坍塌,造成1名工人被埋,3人施救后继续塌方被埋,共造成4人死亡。

原因一:

土方开挖未合理放坡。

原因二:

土方堆放不规范,离基坑边不足2米。

原因三:

事发地位于公路边,车辆通过产生震动。

其他: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救援不规范、违规用钩机吊管。

五点教训:

1、土方开挖应合理放坡,切记垂直下挖。

2、土方堆放应离基坑边2米以外。

3、土方开挖周边不应有附加震动源。

4、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措施。

5、禁止用钩机起吊重物。

大化县“6.14”塔吊倒塌事故(2015年)河池市大化县某项目基坑忽然出现塌方,导致塔吊倒塌。

原因一:

基坑支护不牢固,观测发现异常未及时采取措施。

原因二:

塔吊基础设置不合理,埋深不足。

三点教训:

1、深度超过6米的基坑属于深基坑,是重大危险源。

2、水位变化是造成基坑事故的常因,雨天,尤其是暴雨天切勿随意进入。

3、随时留意基坑状态变化,发现征兆要马上撤离并及时报告。

武汉市“9.13”电梯坠落重大事故(2013年),武汉市某工程,一载满粉刷工人的电梯,在上升过程中突然失控,直冲到34层顶层后,电梯钢绳突然断裂,厢体呈自由落体直接坠到地面,造成梯笼内的19人全部死亡。

原因一:

违规操作、超载(施工升降机标注核定人数12人,当天上了19人,且为工人自行操作上下)。

原因二:

超期使用(备案牌标注有效期为“2012年6月23日至2013年6月23日”,事故发生时为2013年9月18日,超期2个多月)。

原因三:

日常维保不到位(没有按规定进行没3个月一次的坠落试验,许多如螺栓、齿轮等零部件老化锈蚀严重,上限位和极限限位装置失效)。

其他: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地处武汉闹市区,大部分单体已封顶,但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点教训:

1、起重机械设备属于重大危险源,尤其是施工升降机,每次进入不应超过9人(含司机)。

2、起重机械设备的开启专业性强,必须专人开启,其他人员一律禁止操作。

3、平时使用机械设备发现异常的要即时向管理者反映。

北京市“12.29”坍塌重大事故(2014年)北京市海淀区某在建工地,底板钢筋发生倒塌,事故直接造成在现场作业的10名工人死亡,4人受伤。

原因一:

底板上下钢筋同时铺设,临时支撑不足。

原因二:

板顶临时堆载过多。

三点教训:

1、上下交叉作业时应确保支撑系统牢固并提供足够的支撑能力。

2、作业面上不应堆放过多的物品。

3、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赶工。

临桂县“7.1”高处坠落事故(2015年)桂林市临桂县某工程,外墙线条装饰工人从5楼25层坠落到地面死亡。

原因一:

作业层封闭不严。

原因二:

进场工人未教育、擅自作业。

三点教训:

1、在外架作业时应确保作业层立面和水平面的严密封闭。

2、上工前的登记、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十分必要。

3、有恐高症状或情绪不稳定的人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某高处坠落事故(2011年)某项目一外架工人在拆除17层外架防护棚过程中,踩空脚手板从外架坠落至一层构架架体内搅拌机棚上死亡。

死者在此踩空坠落。

死者坠落至底层构架处搅拌机防护棚上。

死者在此处拆除外架防护棚。

两点教训:

1、在从事高处拆除作业时应配备足够且完好无损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要紧扣牢靠处。

2、高处作业时应要求其下部配备防坠兜网。

某电梯井架坍塌事故导致的坠落死亡2013年11月,某施工单位一在建项目,发生一起电梯井架体坍塌事故。

事故造成一名在电梯井内拆模的工人坠落死亡。

死者在此(十一层电梯井)进行拆模作业,将拆下来的钢管、方木等材料堆放平台上,荷载超重,平台坍塌,从十一层往下坍塌至一层。

死者随电梯井内架体从十一层往下坍塌,坠落入一层此处。

事故电梯井内架体只有负二至一层是用钢管搭设架体的,其余各层都是用钢管加可调式顶托撑住电梯井壁搭设的,一层一层的往下坍塌至一楼。

三点教训:

1、电梯井是高坠事故易发点,严禁进入。

2、不能向电梯井内倾倒建筑垃圾。

3、电梯井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拆除,后期安装防护拆除后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某火灾事故2012年12月,某在建工地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约30分钟烧掉活动板房三栋,过火面积810m2。

主要原因:

居住在第5栋1楼7号房工人,在宿舍内用电饭锅煮饭后就去上班,电饭锅煮饭时无人看管,当电饭锅长时间通电加热发生故障时烧着无人处置,引燃垫在电饭锅下面的木板,并蔓延到活动板房导致火灾发生。

引起火灾的电饭煲,活动板房现场测试,三点教训:

1、宿舍和办公室用的活动板房必须达到A级防火等级,并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

2、活动板房是重大危险源,主要是防火和防风。

3、在活动板房内严禁随意使用不安全的电气设备。

确保自身安全要点,1具备安全隐患判断力;2建立良好的危险避让习惯;3建立良好的规范操作习惯;4具备正确的救援知识;5保持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状态。

1具备安全隐患判断力(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活动板房为目前建设工程的四个重大危险源,此类事故最易引发群死群伤。

工人朋友们应对其风险有所了解。

高支模,深基坑,塔吊,人货施工电梯,高发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

当前我区处于事故的高发期,约70%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其一直是事故的“第一杀手”,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建立良好的危险避让习惯避让危险源(如:

避让高空运载作业),避让易坠落的作业区域,不随意进入与自己无关的施工区域,3建立良好的规范操作习惯注重日常的实操体验,认真听取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4具备正确的救援知识积极参与救援演练,学习救援知识,具备正确的救援常识,科学指导下进行救援(特别是中毒窒息事故的救援)。

5保持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状态不酗酒上工,远离黄赌毒,守住安全的底线,建立安全操作底线思维。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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