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释议培训课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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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释议培训课程题纲主要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法律责任及其释义。
消防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释义释义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条是关于制定本条是关于制定本条是关于制定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的规定。
修订后的修订后的修订后的修订后的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原继承和发展了原继承和发展了原继承和发展了原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的的的的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了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了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了有关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加强应加强应加强应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急救援工作急救援工作急救援工作”的内容。
的内容。
的内容。
的内容。
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的立法宗旨包括四个的立法宗旨包括四个的立法宗旨包括四个的立法宗旨包括四个方面:
方面:
方面:
方面: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四)维护公共安全(四)维护公共安全(四)维护公共安全(四)维护公共安全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一)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
但是,失去害。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
但是,失去害。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
但是,失去害。
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
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
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
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
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
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
在我国古代,人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
在我国古代,人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
在我国古代,人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
在我国古代,人们就总结出们就总结出们就总结出们就总结出“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经验。
我国建的经验。
我国建的经验。
我国建的经验。
我国建国初期国初期国初期国初期,20,20,20,20世纪世纪世纪世纪50505050年代平均年发生火灾年代平均年发生火灾年代平均年发生火灾年代平均年发生火灾6666万起万起万起万起,随着社会的随着社会的随着社会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不断发展,在社会财富日益增多的同时,导致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在增多,危险性也在增多,危险性也在增多,危险性也在增多,2008200820082008年全国发生火灾年全国发生火灾年全国发生火灾年全国发生火灾11.511.511.511.5万起万起万起万起,死亡死亡死亡死亡1198119811981198人人人人,直接损失直接损失直接损失直接损失13.313.313.313.3亿元亿元亿元亿元,火灾危害性越来越大火灾危害性越来越大火灾危害性越来越大火灾危害性越来越大,消防工消防工消防工消防工作的作的作的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是对是对是对是对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
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要积极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
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要积极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
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要积极消防立法意义的总体概括。
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要积极预防,防止发生火灾。
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二是要积极减预防,防止发生火灾。
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二是要积极减预防,防止发生火灾。
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二是要积极减预防,防止发生火灾。
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二是要积极减少火灾危害。
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但火灾危害是少火灾危害。
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但火灾危害是少火灾危害。
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但火灾危害是少火灾危害。
火灾绝对不发生是不可能的,但火灾危害是可以通过人类积极的行为而减少的。
因此,一但发生火灾,可以通过人类积极的行为而减少的。
因此,一但发生火灾,可以通过人类积极的行为而减少的。
因此,一但发生火灾,可以通过人类积极的行为而减少的。
因此,一但发生火灾,应该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应该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应该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应该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消防法总则第一条就写明总则第一条就写明总则第一条就写明总则第一条就写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这既是对立法目的的阐述,也是对我国消防工作职能的,这既是对立法目的的阐述,也是对我国消防工作职能的,这既是对立法目的的阐述,也是对我国消防工作职能的,这既是对立法目的的阐述,也是对我国消防工作职能的新拓展。
公安消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新拓展。
公安消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新拓展。
公安消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新拓展。
公安消防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
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
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
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
如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等工作。
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等工作。
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等工作。
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等工作。
(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是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是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是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是指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指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指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指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受火灾直接危害的两个方面,火灾会造成无法弥补和不是受火灾直接危害的两个方面,火灾会造成无法弥补和不是受火灾直接危害的两个方面,火灾会造成无法弥补和不是受火灾直接危害的两个方面,火灾会造成无法弥补和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如:
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如:
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如:
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如:
1987198719871987年年年年5555月月月月666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火灾,烧毁大片森林,林区火灾,烧毁大片森林,林区火灾,烧毁大片森林,林区火灾,烧毁大片森林,4444个储木厂和个储木厂和个储木厂和个储木厂和85858585万立方米木材以万立方米木材以万立方米木材以万立方米木材以及铁路、邮电、工商等及铁路、邮电、工商等及铁路、邮电、工商等及铁路、邮电、工商等12121212个系统的大量物资遭受严重损失,个系统的大量物资遭受严重损失,个系统的大量物资遭受严重损失,个系统的大量物资遭受严重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
再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
再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
再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影响。
再如2008200820082008年年年年1111月月月月222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灾造成灾造成灾造成2222名员工死亡,名员工死亡,名员工死亡,名员工死亡,3333名干部战士牺牲,此次火灾过火面名干部战士牺牲,此次火灾过火面名干部战士牺牲,此次火灾过火面名干部战士牺牲,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积约积约积约6666万万万万5555千平方米,受灾经营户千平方米,受灾经营户千平方米,受灾经营户千平方米,受灾经营户1304130413041304户,产权户户,产权户户,产权户户,产权户1176117611761176户,户,户,户,直接财产损失约人民币直接财产损失约人民币直接财产损失约人民币直接财产损失约人民币3333亿元,造成巨大损失。
亿元,造成巨大损失。
亿元,造成巨大损失。
亿元,造成巨大损失。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消防立法的主要目的。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消防立法的主要目的。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消防立法的主要目的。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消防立法的主要目的。
应当应当应当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立法宗旨在表述上,将引起注意的是,立法宗旨在表述上,将引起注意的是,立法宗旨在表述上,将引起注意的是,立法宗旨在表述上,将“人身人身人身人身”安全写在安全写在安全写在安全写在了第一位,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宝了第一位,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宝了第一位,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宝了第一位,以法律的形式体现了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宝贵。
贵。
贵。
贵。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为代价为代价为代价”。
践行。
践行。
践行。
践行“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火灾预防上要把的思想,在火灾预防上要把的思想,在火灾预防上要把的思想,在火灾预防上要把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第一的指导思想。
第一的指导思想。
第一的指导思想。
(四)维护公共安全(四)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是消防立法的目的。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维护公共安全是消防立法的目的。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维护公共安全是消防立法的目的。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维护公共安全是消防立法的目的。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基本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基本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基本多数人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基本要求是社会公众享有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及良好要求是社会公众享有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及良好要求是社会公众享有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及良好要求是社会公众享有安全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社会秩序,公众的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主权利和自的社会秩序,公众的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主权利和自的社会秩序,公众的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主权利和自的社会秩序,公众的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主权利和自我发展有安全的保障,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灾难的伤害。
我发展有安全的保障,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灾难的伤害。
我发展有安全的保障,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灾难的伤害。
我发展有安全的保障,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灾难的伤害。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工作,维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工作,维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工作,维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消防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是全社会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护公共安全,是全社会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护公共安全,是全社会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护公共安全,是全社会每个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消防法第二条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释义释义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和实行责任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和实行责任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和实行责任本条是关于消防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和实行责任制的规定。
制的规定。
制的规定。
制的规定。
本条保留了原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方针。
提出本条保留了原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方针。
提出本条保留了原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方针。
提出本条保留了原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方针。
提出了新消防工作原则,用法律形式确立了消防工作格局。
了新消防工作原则,用法律形式确立了消防工作格局。
了新消防工作原则,用法律形式确立了消防工作格局。
了新消防工作原则,用法律形式确立了消防工作格局。
建国初期我们的消防工作方针是建国初期我们的消防工作方针是建国初期我们的消防工作方针是建国初期我们的消防工作方针是“以防为主以防为主以防为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以消为辅以消为辅以消为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将将将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定为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确定为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确定为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确定为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原消防法保留了这一方针。
因为这一方针已深入人心,对原消防法保留了这一方针。
因为这一方针已深入人心,对原消防法保留了这一方针。
因为这一方针已深入人心,对原消防法保留了这一方针。
因为这一方针已深入人心,对做好我国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一方针科学、做好我国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一方针科学、做好我国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一方针科学、做好我国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一方针科学、准确的表达了准确的表达了准确的表达了准确的表达了“防防防防”和和和和“消消消消”的辨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的辨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的辨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的辨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特色。
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特色。
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特色。
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特色。
消防法第五条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灭火工作义务的规定。
【释义释义释义释义】本条是关于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本条是关于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本条是关于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本条是关于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以及参加灭火工作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以及参加灭火工作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以及参加灭火工作义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以及参加灭火工作义务的规定。
务的规定。
务的规定。
务的规定。
本条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本条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本条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本条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报告火警的义务报告火警的义务报告火警的义务
(二)任何单位、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
(二)任何单位、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
(二)任何单位、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
(二)任何单位、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作的义务作的义务作的义务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消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任何单位、个人都与之密消防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任何单位、个人都与之密切相关,火灾严重危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切相关,火灾严重危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给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只有大家共给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只有大家共同参与,真正齐抓共管,建立起消防工作的社会防御体系,同参与,真正齐抓共管,建立起消防工作的社会防御体系,才能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
自觉参才能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
自觉参与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安全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和基本与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安全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和基本公德。
公德。
我们在生产、生活当中的许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我们在生产、生活当中的许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我们在生产、生活当中的许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我们在生产、生活当中的许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相关,每个人行为的好与坏和消防也有一定关系。
如好的相关,每个人行为的好与坏和消防也有一定关系。
如好的相关,每个人行为的好与坏和消防也有一定关系。
如好的相关,每个人行为的好与坏和消防也有一定关系。
如好的行为和习惯对预防火灾具有积极意义,而一些不良的行为行为和习惯对预防火灾具有积极意义,而一些不良的行为行为和习惯对预防火灾具有积极意义,而一些不良的行为行为和习惯对预防火灾具有积极意义,而一些不良的行为和习惯则可能会引起和导致火的发生。
例如:
擅自挪用、和习惯则可能会引起和导致火的发生。
例如:
擅自挪用、和习惯则可能会引起和导致火的发生。
例如:
擅自挪用、和习惯则可能会引起和导致火的发生。
例如:
擅自挪用、人为损坏、封堵消防设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安全人为损坏、封堵消防设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安全人为损坏、封堵消防设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安全人为损坏、封堵消防设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中不注意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中不注意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中不注意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中不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乱仍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引起火灾,火用电安全,乱仍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引起火灾,火用电安全,乱仍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引起火灾,火用电安全,乱仍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引起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
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
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
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
(二)任何单位、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
(二)任何单位、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火工作的义务凡是有组织的灭火活动,被组织的任何单位和成年人凡是有组织的灭火活动,被组织的任何单位和成年人凡是有组织的灭火活动,被组织的任何单位和成年人凡是有组织的灭火活动,被组织的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应当参加,这是法律义务。
所谓都应当参加,这是法律义务。
所谓都应当参加,这是法律义务。
所谓都应当参加,这是法律义务。
所谓“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组织或发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组织或发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组织或发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组织或发生火灾的单位、部门组织带领下进行的救火工作。
参加有生火灾的单位、部门组织带领下进行的救火工作。
参加有生火灾的单位、部门组织带领下进行的救火工作。
参加有生火灾的单位、部门组织带领下进行的救火工作。
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在灭火工作中服从政府、消防机构或者组织的灭火工作,在灭火工作中服从政府、消防机构或者组织的灭火工作,在灭火工作中服从政府、消防机构或者组织的灭火工作,在灭火工作中服从政府、消防机构或者有关人员的指挥,完成政府、消防机构或有关组织、人员有关人员的指挥,完成政府、消防机构或有关组织、人员有关人员的指挥,完成政府、消防机构或有关组织、人员有关人员的指挥,完成政府、消防机构或有关组织、人员交给的任务。
比如按照要求组织单位职工或者居民疏散,交给的任务。
比如按照要求组织单位职工或者居民疏散,交给的任务。
比如按照要求组织单位职工或者居民疏散,交给的任务。
比如按照要求组织单位职工或者居民疏散,提供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引导、指示消防道路和水源,帮提供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引导、指示消防道路和水源,帮提供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引导、指示消防道路和水源,帮提供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引导、指示消防道路和水源,帮助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员生命抢救,按照要求切断电源、助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员生命抢救,按照要求切断电源、助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员生命抢救,按照要求切断电源、助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员生命抢救,按照要求切断电源、油气管道等。
油气管道等。
油气管道等。
油气管道等。
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另外,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孕妇,老参加灭火。
另外,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孕妇,老参加灭火。
另外,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孕妇,老参加灭火。
另外,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孕妇,老年人和有较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一般也不应当组织他年人和有较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一般也不应当组织他年人和有较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一般也不应当组织他年人和有较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一般也不应当组织他们参加灭火。
这些人由于身体或者体力、智力上的缺陷,们参加灭火。
这些人由于身体或者体力、智力上的缺陷,们参加灭火。
这些人由于身体或者体力、智力上的缺陷,们参加灭火。
这些人由于身体或者体力、智力上的缺陷,往往行动不便,不仅不能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的能往往行动不便,不仅不能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的能往往行动不便,不仅不能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的能往往行动不便,不仅不能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的能力。
还要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力。
还要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力。
还要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力。
还要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消防法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作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作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