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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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闽林院教2006[14]号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实施办法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培养和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使优秀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加快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遵守教师工作规范,认真执教,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师生好评。
3、积极探讨和改进教学方法,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4、本年度教学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二、竞赛基本原则
1、鼓励创新的原则。
体现高职教学特点,鼓励教学创新,有利于推广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2、广泛参与的原则。
广泛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参加比赛,其他教师自觉参与比赛的听课、评议、交流等活动,以促进青年教师教
学水平全面的提高。
3、教学稳定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竞赛过程中应以不影响正常教学为前提,保证竞赛的公平、公开、公开。
三、竞赛程序与办法
1.各教研室根据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平常教学质量情况,采取教研室推荐与自愿报名两种方式推荐参赛人员。
2.参加竞赛的教师填写《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报名表》,各系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不超过本系青年教师人数20%的比例确定后上报教务处。
3.参加竞赛的教师在开课前应将参赛课程本学期的教学资料(授课计划、教学过程设计、教师教学笔记、作业、实验报告)提交给教务处。
4.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由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评审小组负责。
5.青年教师授课竞赛采取课堂教学评价与教学资料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课堂教学评价占70%,教学资料检查占30%o课堂教学评价的评分标准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教学资料检查包括:
授课计划(2分)、教学过程设计(8分)、教师教学笔记(8分)、作业批改(6分)和实验实训开出率(6分。
6.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四、奖励
1.学院对获得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情况记入该教师业务档案。
2.学院对获得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报名表。
二co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教育青年授课竞赛办法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6年10月20日印发
附件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报名表
授课课程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曰
政治面貌
职称
学历
学位
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系、教研室
联系电话
近三年主讲课程
选用教材
课题名称
课型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系
推荐
意见
系主任签名:
系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教务处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