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社区”治理指南 第5部分:全科网格员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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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CCSA90
330383
龙港市地方技术性规范
DB330383/T3—2021
全科网格员管理规范
2021-09-15发布
2021-10-15实施
龙港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383/T3—2021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岗位要求 1
5工作职责 2
6工作要求 2
7考核评定 3
附录A(资料性)全科网格22类重点对象、走访频率 4
附录B(资料性)网格事件处置流程图 5
附录C(资料性)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6
附录D(资料性)全科网格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10
I
DB330383/T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龙港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中共龙港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朱文胜、夏孟想、郑源料、陈李武、奚经龙、纪新瑞、应珊婷、章古月、姚晗珺、仝国栋、王佳颖、贾佳。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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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网格员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全科网格员的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考核评定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科网格员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4300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43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格
在城乡社区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
[来源:
GB/T34300-2017,3.5,有修改]
3.2
全科网格
以居民小区、自然村落或者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的网格。
注:
全科网格一般为300户~500户,住户数量可视情况适当扩大。
3.3
全科网格员
具体从事所在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
4岗位要求
全科网格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b)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c)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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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身体健康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注:
专职网格员同等条件优先从现有退伍军人、大学生中选任。
5工作职责
全科网格员职责主要包括:
a)法规政策宣传。
宣传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
b)基础信息采集。
依法组织采集、上报、更新网格内的基础信息。
c)问题隐患排查。
排查上报网格内信访、消防安全、民间纠纷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d)重点对象走访。
定期走访网格内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
e)其他工作协助。
协助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6工作要求
6.1法规政策宣传
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村规民约,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6.2基础信息采集
6.2.1通过日常走访等途径或方式,依法采集、登记、核实网格内的人口、家庭、房屋、单位、企业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
6.2.2采集的信息应客观、完整、规范、可追溯,有变更的应及时调整,数据应实时更新。
6.3重点对象走访
6.3.1常态化走访网格内群众、企业,收集服务需求,及时记录社情民意。
6.3.2按附录A要求定期走访网格内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走访率100%。
6.3.3发现网格内重点人员异动以及影响稳定事件,及时上报。
6.4事件处置
6.4.1工作流程
事件处置流程分为排查、录入、流转、处置、反馈五个步骤,确保信息要素清、动态准、处理快,形成闭环的信息处理机制,流程图见附录B。
6.4.2巡访排查
6.4.2.1每日登录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账号并保持在线,每日在线时长不少于4小时,巡查里程不少于3公里。
6.4.2.2围绕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见附录C),排查网格内发生的需处置事件,对巡查发现的事件信息应第一时间录入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
6.4.2.3周录入事件信息不少于2条,月录入事件信息不少于10条。
6.4.2.4采集形式包括照片、文字、音频、视频等。
6.4.3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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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性的问题,能够通过劝导等方式自行合理解决的应及时处置。
6.4.4网上流转
6.4.4.1无法自行处理的事件,应当及时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上报至市网格运行中心。
6.4.4.2市网格运行中心将事件按职能分类进行梳理、流转、交办,派单给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工作站(社区治理“三位一体”协同应用系统)进行处置。
6.4.5评价反馈
对网格内发生的事件进行跟踪,对事件处置结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反馈。
7考核评定
7.1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线上线下、加分和扣分相结合方式进行。
7.2等级评定
7.2.1基础分值100分,总分由基础分和加分、扣分项累计核算,最高分不超过120分,按附录D逐项打分,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7.2.2有以下情形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a)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危害影响的;
b)被投诉至市级以上部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调查属实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或引发较大社会矛盾的;
c)违反保密制度规定的;
d)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7.3结果运用
7.3.1全科网格员考核评价结果与其薪酬、岗位留用等挂钩。
7.3.2对表现突出的专职网格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网格员评优评先人选。
7.3.3连续2个月考评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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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全科网格22类重点对象、走访频率
表A.1给出了全科网格22类重点对象、走访频率。
表A.1全科网格22类重点对象及走访频率
对象大类
对象子类
走访频率
类别
名称
编号
名称
A类
骨干对象
A1
党员干部
一季一次
A2
居民代表、组长
A3
两代表一委员
A4
法人代表
A5
侨台联工作对象
A6
社会组织骨干
B类
服务对象
B1
重病卧床老人
一月一次
B2
孤寡空巢老人
B3
低保困难对象
一季一次
B4
残疾人
B5
计生奖扶
C类
管控对象
(重点时段加密走访频率)
C1
矫正人员
一月一次
C2
归正人员
C3
涉毒人员
C4
涉邪人员
C5
易肇精患
C6
重点青少年
C7
信访人员
一月两次
C8
危险品从业人员
一月一次
C9
非法销售人员
C类
管控对象
(重点时段加密走访频率)
C10
重点流动人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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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处置退回
流转
全科网格员排查
市网格运行中心
市直属部门处置并结案
对事件处置结果进行反馈、评价
5
附录B
(资料性)
网格事件处置流程图
网格事件处置流程图见图B.1。
自行处置
群众端APP爆料
事件
集成
无法处置退回
流转
社区工作站处置并结案
处置完成
处置
完成
全科网格员现场复核
图B.1网格事件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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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
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表C.1给出了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表C.1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
事件类型
分类
内容
矛盾
纠纷类
婚姻家庭邻里
1.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等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论过激或有可能
引发民转刑案件的信息。
劳资纠纷
2.企业欠薪等劳资纠纷信息。
经济活动
3.经济活动引发的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论过激或有可能引发民转刑案
件的信息。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4.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征地拆迁安置
5.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土地矿产山林水
利界限权属纠纷
6.土地水利界限权属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建筑工程质量、
物业管理
7.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军转干部、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8.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因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医患纠纷
9.医疗事故、医患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论过激或有
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信息。
企业改制
10.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集团“三资”
及农民负担
11.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民负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村(居)务管理
12.村(社区、居)务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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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续)
事件类型
分类
内容
矛盾
纠纷类
行政执法活动
13.行政执法活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司法活动
14.司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大中专院校、
中小学校
15.涉校涉园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论过激或有可能引发民
转刑案件的信息。
海事渔事
16.海事渔事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干部作风
17.干部作风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治安、安全
隐患类
民族宗教
18.民族宗教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信息。
其他
19.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上访人员信息。
盗窃、抢夺
20.其他可能因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不稳定信息。
21.盗窃、抢夺、抢劫案件信息及可疑人员、物品、车辆信息。
卖淫嫖娼
22.淫秽表演、色情、卖淫嫖娼、危害社会公德等违法违规信息。
赌博
23.涉赌(赌博游戏机)等信息。
毒品
24、掌握辖区内涉毒、社区禁毒(康复)人员基本信息动态情况。
黑恶势力
2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信息。
26.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信息。
安全生产
27.非法生产、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信息。
消防安全
28.其他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信息。
29.居住出租房存在的安全隐患信息。
30.居住“三合一”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信息。
31.其他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隐患信息。
食品安全
32.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信息。
治安流管
33.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窝点等信息。
34、实有人口、重点关注人员、居住出租房基础信息排查。
卫生计生
35.排查胎儿性别鉴定、非法行医信息。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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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续)
事件类型
分类
内容
治安、安全
隐患类
交通安全
36.交通违法、僵尸车、交通事故等信息。
环境污染
37.非法排放废水、废气、噪声、排污、倾倒或随意处置工业垃圾的信息。
规模畜禽养殖、非法偷排漏排直排、污水利用消纳、管道破裂。
扫黄打非
38.“扫黄打非”,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
文物保护
39.文物消防安全,文物被毁、被盗,文物二划范围内的违建行为。
市场金融
40.排查民间投融资排查主要指民间非法金融行为
实名制落实
41.寄递物流、民爆危化品、散装汽油、瓶装燃气、食品药品、交通客运、
出租房、民宿(农家乐)、网吧等实名制。
其他
42.宗教重点人员信息。
43.乱设广告牌匾、灯厢广告、监街店面乱涂乱改、擅自散发、张贴各类广
告宣传品等信息。
44.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等信息。
45.暂住人员无登记、出租房无登记备案信息。
46.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个人有重大变
故或行为异常等信息。
47.排查重症精神病人信息。
48.开展各类反诈宣传。
党群事务类
党建工作
49.党建宣传。
工青妇工作
50.典型权益诉求信息。
民生服务类
生活困难救助
51.因病致贫人员、残疾人员、孤寡老人、困境孤儿等困难群体信息。
医疗卫生
52.困难家庭看病难等信息。
教育
53.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等信息。
就业
54.提供就业、创业帮助等信息。
其他
55.其他民生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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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全科网格工作信息采办清单(续)
事件类型
分类
内容
其他中心
工作
大拆大整
56.违法用地、新建违章建筑、危旧房、四无、低小散等房屋信息。
五水共治
57.河道保洁、排污等信息。
四边三化
58.公路边、河边、山边等环境卫生信息。
小城镇环境
综合整治
59.垃圾清扫、卫生死角、违章堆放等信息。
城市管理
60.占道经营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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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资料性)
全科网格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表D.1给出了全科网格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表D.1科网格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分细则
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
岗位知识
对应知应会内容不掌握、不熟悉,每发现1人次扣1分
工作纪律
日常表现
对上级交代的相关临时性工作、特殊时期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协助不积极、推诿不完成的,每次扣3分
例会、培训
不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活动参与不积极,无故请假的每次扣1分
业务工作
法规政策宣传
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针对重点时段开展平安三率、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活动,宣传不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
信息采集
周录入信息不少于2条,每发现周信息零录入扣1分
月录入信息不少于10条,每发现少一条扣5分
上报的信息被识别为低质量信息的,发现一条扣3分
对于本级账号下事件超时的每一例扣1分
两类重点走访
每月未按时完成网格内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走访率100%,每人次扣5分
特殊人群走访存在异常未及时上报、跟进导致出现治安隐患问题的每次扣5分
巡查走访
每个工作日登陆自己网格账号,少一天扣3分,在线时长和巡查轨迹,日在线时长不少于4小时3公里,每发现1次不达标的扣1分
对网格内发生的重要信息,因排查走访不到位、上报不及时,被平安暗访发现通报的,每发现1起扣5分
基础数据更新、网格人员调整、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等数据更新不及时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业务工作
问题隐患排查
抽查或经群众举报发现恐怖组织、邪教组织、黄赌毒现象、非法集资传销等社会治安和消防隐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其他公共安全隐患的,查证属实扣5分;因排查不到位、迟报、漏报、瞒报等因素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的扣5分
因迟报、漏报、瞒报等因素导致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问题升级,引起人员聚集、肢体冲突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每次扣5分
抽查或经群众举报发现关于城市管理、文化出版、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监管、社情民意、司法诉讼、国有资产保护等其他类别问题的,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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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383/T3—2021
表D.1科网格员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续)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分细则
考核得分
加分项
重大事件
发现上报重大预警事件,如恐怖组织、邪教组织、非法集资传销等,查证属实的加5分
安全生产
发现上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其他安全生产隐患,查证属实的加1分
网格员风采
被省级平台采纳报送典型案例的每次加2分;被温州市级平台采纳报送的每次加1分;被龙港市级平台采纳报送的每次加0.5分(同时被多级平台选中的,以最高奖励分值为准)
注:
基础分值100分,加分项最高不超过20分,单项工作加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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