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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科工作总结

工伤保险科工作总结

总结一:

2015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2015年,我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参保人数4.2万人;累计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5%,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7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567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43%;基金总支出14594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4062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滚存节余14114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为5377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成效显著

今年,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指标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区县市,并加强了对各区县市征缴扩面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是全面落实先行支付政策,确保工伤职工权益。

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发《关于明确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对规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较好作用。

三是重点加强了矿山、建筑施工、室内装饰行业等高危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

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要求。

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项目参保593家,参保人数3.8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916万元。

全面推进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室内装饰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四是强化了基金征缴稽核力度。

我处通过采取经办稽核、联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种方式,切实开展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稽核,严格依法应收尽收,对瞒报漏报、无故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二)老工伤统筹全面推进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老工伤统筹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

一是依法落实老工伤待遇。

今年,提高了老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对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实行了定期调整。

今年,全市累计支付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2462万元。

其中伤残津贴195万元,生活护理费95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47万元。

二是做好了信访维稳工作。

我处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截止年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三)基金运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处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基金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基金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

完成了2015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项目使用管理,强化项目支出控制。

2015年工伤保险基金项目支出,按照“总额预算、结合实际、增量控制”的原则,确保支出总额预算与上年保持基本相当。

三是做好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基础管理。

2015年3月,我市2015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报表工作被省医局评为先进单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了工伤保险事故调查、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工伤事故调查与工伤认定管理。

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及区县市提请复核事故的调查。

依法开展了市局委托的工伤认定工作,建立了工伤认定统计报表制度、疑难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进行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下移。

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工伤认定职能进行委托管理的补充通知》。

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伤认定5345起。

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

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落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700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3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112万元,丧葬费146万元。

三是加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

今年10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门旧伤复发门诊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实行了新老工伤门诊管理统一。

四是加强工伤康复工作力度。

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康复计划。

积极组织开展工伤康复社区服务工作。

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伤康复90人,共支付工伤康复费用52万元。

(五)经办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了经办能力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一法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我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多次深入企业宣讲“一法一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新法规的知晓率。

二是切实加强“满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洁常德”建设。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简化工作环节。

通过重新梳理各业务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创新服务模式。

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从11月1日起,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全面实行联网运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

五是加强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常德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举办了全市工伤保险业务档案培训班。

2015年3月,我处被市委办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同年7月,被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评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等级单位”。

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组织开展了重要岗位监督、机关效能监察及“一联一、一帮一”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满意办、市纪委等部门的通报表扬。

今年3月份,我处被市政府评为“2015年度十佳人民满意机关”。

总结二:

2015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

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XX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

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XX万。

二是突出扩面重点。

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

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

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XX]21号)。

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

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

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

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

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4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

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

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

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

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

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

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

对县市区XX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

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理。

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

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45万元。

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总结三:

2015年工伤保险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人社局以及市工伤办的指导下,工伤保险以建立和谐社保为目标,开拓进取,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积极维护参保人员合法利益,加快落实工伤职工待遇。

始终坚持以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工伤保险覆盖246个单位,参保职工7219名,其中农民工595人,事业单位参保职工4723人,完成市里下达任务7000人的103%,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共计266.53万元。

一年来待遇审核共17人次,为14人共计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8.7万元,其中为2名事业单位工亡职工遗属支付各项费用105.7万元,为4名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80426.61元,为9名工亡职工遗属支付定期抚恤金5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我县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要求,我单位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量化标准,奖罚分明。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今年我们继续把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到工伤保险基金及时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促进扩面。

在工伤保险宣传方面,我中心一直把加强政策宣传摆在工伤保险工作的第一位,今年我单位印制了6000余份工伤保险宣传手册,先后三次走上街头对工伤保险政策进行了及时宣传,6月中旬我单位通过广播电视台在南坪大屏幕做了视频宣传片连续一个月循环滚动,6月底,为了更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力度,我单位定制了“工伤保险宣传袋”5000余个,先后走上街头、深入企业,为职工讲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顺利进展。

(二)、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措施。

在全面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的同时严格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

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切实加强内控管理。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项工作。

三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

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

(三)、认真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对我县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分步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对全县40名老工伤人员进行了逐一登记,并做好工作方案,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压力大、挑战多、要求高的现状,为全面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

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行动,增强全单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

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支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推进,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

三是抓好廉政建设。

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三、存在问题

虽然工伤保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指标任务,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参保力度不大,不能够全员参保,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难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筑行业参保力度不大,只有少数几家建筑公司参保。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一是全面推进辖区内餐饮服装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工地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二是加大对未纳入工伤保险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

(二)加大老工伤统筹工作力度;为解决我县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出现的缺口,我们积极统计全县的老工伤人员,以确保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逐年在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在抓好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待遇支付管理,依法核定待遇资格,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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