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和事故等级划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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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和事故等级划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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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事故按照原因分为: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报告程序

01

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02

本单位负责人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03

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h。

接报部门

01

特别重大、重大:

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02

较大事故:

省、自治区、直辖市;

03

一般事故:

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责任追究

01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02

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03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04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

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

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

上一年年收入6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

上一年年收入80%。

05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同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0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0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0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0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同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01

特别重大事故:

30(含)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经济损失;

02

重大事故:

10(含)—30死亡、或50—100人以上重伤、或5000万—1亿以上经济损失;

03

较大事故:

3(含)–10人死亡、或10–50人以上重伤、或1000—5000万以上经济损失;

04

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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