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员必备保安常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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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是指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
02
保安员应具备的素质
政治素质: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业务素质:
了解法律基础知识,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理问题的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具备一定的防卫和擒敌技能,即基本徒手攻防技能,带离技能和解脱技能。
03
保安员有什么职权?
一般情况下,在保安员的勤务范围内,保安员有下列权限:
(1)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勤务范围;
(2)对出入勤务范围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收、检查;
(3)执行一般任务时,可以佩带和使用配备的橡胶棍等非杀伤性的防卫器械,执行押运任务时,可根据需要,按照国家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武器装备;
(4)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交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5)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和其他现行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对行凶、报复的,有权进行正当防卫;
(6)对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存证据、维持现场秩序,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自己所了解掌握的案件有关情况、协助查处;
(7)按合同规定,对客户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客户制订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8)有权向公安机关反映安全防范情况,提供违法犯罪信息,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一发执行公务。
04
保安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保安员有下列职责: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控制、技术防范、安全咨询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4)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炸、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置;
(5)保安员对执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05
保安员执勤中应当禁止的行为有?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理财务;
(3)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4)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5)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6)为客户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06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等级?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是指由公安部、劳动部指定颁布的明确保安能力、职业条件、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国家职业规范。
共设5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3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
07
保安员职业守则?
保安职业守则内容为: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掌握技能,强健体能;文明值勤,热情服务;见义勇为,奉献社会;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08
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较轻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都会对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情节较轻不够刑事处罚。
(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09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有?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9)其他有关的治安管理制度。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
(1)必须是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
不法侵害是起因条件,只要是面临不法侵害,不管被害人是我们本人还是周围其他人,还是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只要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都可以给予制止。
(2)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
这是时间条件,一定是不法侵害开始到不法侵害结束这个中间的过程才算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者本人。
不法侵害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一个团伙,由不法侵害者的情况来决定。
(4)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这个是指防卫意识,如果你故意用言语或者行为去引诱别人动手打你,你趁机打回去,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5)必须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暴力手段需要对等。
如果别人只用拳头打你,你却用刀子捅回去,这就属于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歹徒A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A,暴力手段对等,所产生的结果严重不对等,也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案例分析
法律案例1:
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后的攻击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歹徒在抢劫一名妇女时被两名保安员当场制服,歹徒被制服后有一名保安员拾起砖头继续敲打歹徒,该名李姓群众用砖头敲打歹徒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答:
不构成正当防卫。
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所采取的攻击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该行为造成歹徒受伤,保安员不仅需要赔偿医疗费,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案例2:
防卫挑拨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保安人员老王和外卖员小李发生口角冲突,后矛盾升级老王不停用言语刺激侮辱小李,小李动手打了老王,老王乘机狠狠教训了小李导致小李轻伤,请问老王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吗?
答:
不构成正当防卫。
该行为属于防卫挑拨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识,而是故意以言语挑拨伤害他人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