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之财政评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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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之财政评审工作方案
财政评审工作方案
篇一: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机构组织形式
(二)工作目的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式、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恰当的争议解决机制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造价评审项目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评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四)工作流程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针对评审项目造价高低进一步分为大型(评审项目造价5000万元以上)、中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内)、小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万元以内)评审项目,分别制定相关评审工作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大型评审项目接受评审项目后成立项目组:
包括项目负责人、主审、评审人员、资料员,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主审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担任;评审人员由从事五年以上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师担任(各相关专业造价师安排一名,无相关专业造价师由从事八年以上评审工作的专业造价员代替),资料员由从事两年以上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担任;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各阶段的时间计划;整个评审过程分为评审准备阶段、评审实施阶段、评审报告阶段。
从接受评审项目至提交完整书面审查结果在60天内完成。
评审准备阶段(本阶段用时5天)
1、收集资料,业主应提供如下资料(但不限于):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3)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4)工程预、结算书;
(5)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
(6)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
(8)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10)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
(11)开、竣工报告;
(12)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1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书等;由资料员收集同时逐项核对,逐一清点交接,办理签收手续,并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资料,进行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要求填写《余杭区财政局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情况表》。
凡未按期提供资料,在评审过程中补充的,均需要评审项目委托单位同意后业主单位出具核增说明。
2、资料收集并核对完毕后由项目主审分配给各专业评审人员,各专业评审人员拿到各自的资料后,进入资料熟悉阶段。
针对资料进行全面的审阅,明确工程项目概况,立项批文,招标情况,开竣工时间,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结算调整的要素,现场踏勘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3、根据评审项目的类别和复杂程度并在不同的评审阶段采用不同的评审方法并上报委托评审单位通过后执行。
重点审查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
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
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
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
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
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
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
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
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评审实施阶段(本阶段用时45天)
1、竣工结算评审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评审有关资料、现场踏勘(由各专业评审人员及主审完成,用时10天),包括如下内容:
(1)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2)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3)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4)工程量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5)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
(6)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
(7)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准确;
(8)甲方单独分包项目工程量的划分和结算是否正确;
(9)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10)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11)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差异原因和责任;(11)索赔和违约金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确凿、完整、费用计算是否正确;(12)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
现场勘察核实,在第一步评审的基础上专业评审人员在财政部门协调下,自行进组织勘察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填写《余杭区财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现场勘察纪要》。
专业评审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等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各项评审工作。
向主审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在主审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评审意见,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步评审核对洽谈(由各专业评审人员及主审完成,项目负责人参与现场复勘整个过程,用时20天)
评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在财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项目评审单位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提供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根据核对、洽谈结果对照项目评审初审报告调整工程造价,同时按要求完成《余杭区财政性项目结算审核洽谈纪要》。
工程量计量应依据施工合同、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验收隐蔽资料、监理日记、现场勘察纪要等资料,结合相关法规、标准实事求是按实计量。
对工程量争议,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并参与现场复勘工作,专业评审人员按要求做好《余杭区财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现场复勘纪要》
(1)对实际施工的各分项工程逐项进行核查,有无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内容;
(2)对实际施工用材与预、结算用材在品种、规格、数量方面出现不一致的重点进行核实;
(3)要对必须丈量工程项目的面积、体积、长度和高度进行实地丈量。
在准确评审计算工程量后,首先要对定额套用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详细的评审。
重点审查工程结算中定额套用是否准确,有无高套或生套定额,从而抬高工程造价行为。
在具体审核中,经常发现有些施工单位采取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来增加工程的直接费,还有的在编制工程结算时,套用了综合定额后,又套用单项定额,重复计算费用。
对不符合工程定额套用实际情况的,要进行调整,从而体现评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其次,要对工程的费用进行评审,工程评审人员要仔细审查工程类别与性质,因为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以及同类性质不同规模的工程,等级不同,其间接费率计取各不相同,防止施工单位高套工程类别和改变工程性质取费的行为。
评审证据是作出评审结论的基础,评审中取得的证据资料包括各种计算表、汇总表、分析表等,评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均应取得可靠的证据:
(1)图纸上没有的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工程项目,需取得甲乙双方的签证证明;
(2)在丈量面积、体积、长度和高度时,原结算计算的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需取得甲乙双方的签证;
(3)对施工用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经核实与原结算不一致的部分,需取得甲乙双方的签证。
(4)有变更的工程需有甲方当时的签证单复印件,如无当时的书面签证,必需取得甲方盖有公章的补充书面证明材料,同时必须符合余政办[2009]83号文件规定;
(5)对甲方用实物直接提供未计价的需有乙方签证认定的证明,并应从财务帐面查明结算价;
(6)对高进高出结算价的材料应核对乙方进货发票进行核对,发现与结算价有不一致的部分,应复印原始凭证;
(7)需变更施工企业经济性质的应有查证摘录。
评审人员对评审中存在的不确定问题无法找到可以确认的证据,应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等单位对不确定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最终形成会议纪要。
评审人员通过评审和现场查勘,做好取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原工程结算进行逐项审定,编制评审明细表、汇总表,在编制评审明细表时应做到:
(1)对原结算中高估冒算的部分要核减,遗漏的项目要补,少计的金额要补足;
(2)政策掌握要有宽严度,对明显不合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对两可之间的要从严掌握;
【篇二:
财政项目评审方案投标1111_secret2】
审核、审计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评审项目概况
首先要熟悉和了解评审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该项目的建设地点、投资性质、工程大概的项目特征、造价金额、施工图纸及其它书面资料等。
对项目做一个整体把握。
第二部分、评审目标
确定该项目的评审具体目标,其性质是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和全过程跟踪审核要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要明确,为评审方案的制定指明方向。
第三部分、评审法律、法规及办法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5、《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6、现行国家或浙江省的规范、规程
7、现行浙江省定额
8、该项目实施的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技术规范等
9、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
第四部分、评审的方法
造价的评审方法
(一)全面审核法又叫逐项审查法,
(二)重点审核法
(三)对比审核法:
是基于公司已建立的各种指标,实行对比评审的方法
(四)常见病评审法:
是针对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通病或者职业各阶段出现职业病范畴的存在采用一种方法。
(五)分组计算评审法:
分组计算评审法即相关项目、相关数据评审法。
比如在工作或工艺程序、或理论上有数据相关联或逻辑相关联的项目进行比较评审的方法。
另外,还有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审查法,利用手册审查法,小型零星预算审查法等,总之,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用适当的审查方法,更好地做好工程评审工作。
第五部分、评审的内容
一、投资估算评审
1、对投资估算的评审。
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资质,投资估算
是否依据充分。
估算值是否依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和行业标准。
同类项目的资料对比情况。
2、可研报告的基础资料,当地的水温、交通,地址以及当地的自然资源.人口,经济,文化等资料。
3、检查往来资料的电话记录和会议纪要
4、投资估算值有无单位工程漏项情况。
5、各项财务报表:
固定资产估算、流动资金估算、投资使用计划表、生产
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偿还能力表6、国民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结论、附件、附图等。
二、设计概算评审
1、设计资料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设计概算是否在投资估算误差之内;设计文件是否合法、合规。
2、设计概算采用的计价依据资料。
3、检查往来资料,电话记录和会议纪要,确认甲方对设计项目有无具体要求。
4、设计概算费用的取定标准。
市场标准,中标价、还是行业规定的标准。
三、工程预算评审
1、施工合同。
合同价款的准确性、内容条款的完整性、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性、责任承担的合理性、纠纷解决的合法性。
2、编制资料。
现场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定额套用、隐蔽工程、新增工作量的验收签证是否有严格的内控制度。
3、工程量。
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的基础,一定要核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和实际验收的工程量认真核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必须要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4、定额使用。
定额使用必须符合实际,做到套用合理、计算准确,防止高套错套。
5、取费标准。
审查工程结算书中的取费标准是否与施工合同的规定一致、是否与其工程类别相符,对因政府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取费标准变化,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此条款的约定和政府政策的相关解释。
6、材料价格。
在工程结算中材料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
在评审时,一是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中的材料价格;二是要按照工程建设期间当地材料的实际价格,依据有关规定对差价进行调整;三是要审查材料数量是否与定额含量和实际用量一致。
7、审核预算报价。
依据本项目预算报价和设计图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标报价等前期技术资料,对预算报价进行经济性分析,审核预算报价中的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是否合理。
8、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工程成本进行测算,跟踪项目工程进展及合同签署落实情况,及时审核总投资预算,并与原来的总投资预算比较分析,提出控制工程造价意见。
四、工程竣工结算评审
1、通过现场查看,采取多种手段、方法(如拍照、往来原始资料的存档等),注意施工的信息收集工作;与委托方、项目管理人、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造价上有较大出入的项目,提出解决方案。
2、审查结算凭据,防止费用重计和高估冒算;审查变更事项的合理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结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
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计价;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等。
3、可参照中标数据、及公司存档的文件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中标相关数据实施造价初步审核、控制。
4、据委托方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分阶段汇报审核进展情况。
5、协助委托方对项目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工作。
6、根据委托方、监理、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的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洽商变更增减预算进行书面审核,确定造价。
7、编制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五、全过程跟踪审核评审
1.全面了解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明确全过程跟踪审核重点环节。
2.了解掌握工程现场状况、地形环境及周边建筑物等情况,对隐蔽工
程、土石方勘测比例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要及时进行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做好记录。
也可通过拍照、录像、书面记录等形式取证,必要时,需要相关单位签证。
3.协助业主单位及时审核承包方报送的施工方案、设计、技术、工期等变更,并向业主单位提出审核意见。
4.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会议,单位工程验收,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进展等相关情况。
5.监督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人员(包括设计、监理、施工、投资方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因履行合同不当造成损失浪费、质量隐患等问题。
6.每月指定时点,参与项目建设各方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当月工程形象进度会签。
7.协助业主单位对无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询价。
8.协助业主单位完成涉及工程索赔的谈判。
9.根据业主单位需要,提供与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0.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承包方报送工程造价结算,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第六部分、评审前准备工作
(一)评审的准备工作审核准备工作与编制时的基本上一样,即对施工图预算进行清点、归类、整理,根据图纸说明准备有关图集和施工图册,熟悉并核对相关图纸,参加技术交底,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到施工现场进行勘测。
(二)了解施工图预算所采用的定额
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了解编制。
本预算所采用的定额是否符
合施
【篇三:
财政局评审中心工作要点】
财政局评审中心工作要点
2012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财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投资评审就是服务的意识,坚持“更新评审理念、突出评审重点、改进评审方式”的工作思路和“围绕中心、强化基础、提升质量、服务管理”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评审力度,强化投资评审作为财政管理的抓手作用,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
一、发挥评审作用,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紧紧围绕财政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评审中心职能,认真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各项任务,使财政投资评审更好地服务和融入财政管理工作。
(一)全面推进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充分发挥评审为强化预算管理服务的积极作用。
在总结2011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点”扩“面”,进一步扩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做好承担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的相关准备工作,坚持做实、做细、做准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为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继续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为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做好服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五象新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中国水城建设等城建重点项目以及bt项目的预算评审力度。
通过充分发挥投资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局相关业务科室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评审工作,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配合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评审工作,对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和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发挥投资评审事前合理控制项目支出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积极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论证工作,从源头上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好关。
(五)继续协助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实现评审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做好项目其他费用等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查备案工作。
二是配合市建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工程量联测等方案论证及现场核查管理工作。
(六)继续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结(决)算评审。
按照职能调整后的评审范围,加大评审力度,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结算、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评审扫尾工作。
(七)配合市房产局等部门做好房屋拆迁评估工作。
积极参与项目推进协调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服务。
二、完善评审制度,规范投资评审工作行为
(一)全面清理中心内部各项制度。
本着“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一般后特殊”的原则,梳理并逐步完善中心审核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财务管理、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使每个审核部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标准和程序明确,促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二)规范评审业务运行的管理制度。
逐步统一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从提高评审报告质量、强化评审方案落实方面入手,逐步实现中心评审业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建立制度执行检查机制。
明确中心领导及审核部门负责人在落实执行中心各项制度中的相关职责,切实加强中心内部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评审工作效能
(一)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促进评审事业发展。
对2012年~2014年代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认真做好2012年度中介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加强投资评审工作质量监管。
一是继续实行评审项目“三级”
审核制,完善难点、疑点问题和重大项目会审制;二是加强评审工作质量考核,增强中介机构及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责任;三是充分利用质量考核结果,把对中介机构评审质量与安排评审业务挂钩,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对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注重对评审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形成信息报道和专题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强化评审档案管理,做好评审情况的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探索评审数据库的建设。
四、加强评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树立全中心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中心领导和中层干部首先带头“六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发挥领导班子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审业务开展紧密结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切实增强评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评审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建立经常性地谈心制度等多种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解、化解隔阂,融洽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强化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谐意识,增强中心凝聚力,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三)继续开展评审人员培训。
一是积极开展中心内部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专题研讨会和组织赴区外考察学习等形式,开展包括团队建设、政策理论及业务方面等内容丰富的培训学习,切实提升评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热爱学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使评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与中心的发展战略相配套。
二是研究制定中长期的培训规划,建立财政评审培训的新机制,通过合理规划切实提升培训水平和培训效果,促进财政评审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对下指导,提升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整体水平组织开展对县(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情况调研。
对县(区)评审机构设置、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调研,推进全市评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