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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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

江苏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

附件二

江苏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始终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将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作为江苏高等教育主要特色和优势领域,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要力量,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力度,调动全社资源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显著地成效。

现将我省支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示范院校建设

200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

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扶持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5年来,我省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已建成7所国家示范性高职,13所省示范性高职和一个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

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省财政除每所资助专项建设经费800万元外,还按照与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1:

1的比例进行配套,建设期内省财政各类专项拨款达到3:

1,生均财政拨款执行与本科同样标准;对省示范高职院

基地职责、带教老师职责、见习学生(员)的职责等三个方面对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分担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管理规范、吸纳见习学员较多的见习基地,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见习基地资格,5年内不再认定为见习基地。

常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常政发[2007]78号)中指出,企业要根据生产、服务的实际需要,与职业院校签定实习合作协议,安排对口专业的实习岗位,确定带教师傅,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

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

五、专业教师技术职务评聘和培训

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我省制订了专门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15号),将教师的专业实践、社会服务、对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

在评审时,将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分开,实行分类评审。

为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江苏已完成了高职院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在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方面,依托行业企业和名牌高校,重点建设一批教师国内培养培训基地,形成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行业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双证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积极探索在海外建立培训基地。

近年来,江苏已在英国曼彻斯特、加拿大多伦多、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建立了苏曼、苏安、苏澳三个海外教师培训基地,承担江苏高职院校教师的部分海外培训任务。

在专业教师培训制度建设方面,根据江苏高职院校发展需要,制定“双师型”教师能力标准,建立教师实践能力认证制度,实施专业教师海外培训、访问工程师和访问学者计划。

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资助30名左右高职院(校)长,200名左右骨干专业教师赴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培训,省财政资助培训经费的40%;资助300名左右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3—6个月的实践锻炼或研修,省财政按照高校访问学者标准予以资助。

到2015年选派1500名以上专业教师赴国外培训,培训5000名以上“双师型”教师。

除省教育厅实施的教师培训制度之外,有关市也建立了各自的专业教师培训制度。

无锡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锡教学〔2007〕136号),以组织出国培训为重点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六、基础能力建设专项

实训基地:

从200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建设,被认定为省级实训基地的,省财政每个基地资助40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实训基地的,省财政按与中央财政专项1:

1比例投入配套经费。

目前江苏已建成5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和93个省级实训基地。

在实训基地布局上,按照统筹规划、重点扶持的原则,优先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示范高职的院校,目前全省国家和省示范高职院校都基本有3个以上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

专业建设:

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五年来省财政共安排近7500万元,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立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在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时,对高职院校采取单独划定指标,与本科院校分类评审,确保高职院校项目入选比例。

创新能力:

在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时,江苏将实施范围由本科院校扩展到高职院校。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强教师、学生的创新能力。

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

为引导我省高职院校坚持准确的科技工作定位,进一步推进科技开发及其成果转化,促进高职院校科技、人才和智力优势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省教育厅于2004年以来在全省高职院校分批立项建设了19个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开发中心);几年来,这些中心面向市场,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实施成果转化;积极承担大学生实训实习及培训企业技术人员,较好地达到了建设目标要求,已初步建成高职院校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高新技术应用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基地。

据统计,技术开发中心建设期间共获得科技项目703项,项目总经费9716万元。

其中,国家级项目16项,经费1803万元;省部级项目71项,经费2925万元;承担企业委托等项目399项,经费3196万元;其中2009年度承担企业委托等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近60%,来自企业经费数占总经费的44%;签订“四技”服务合同1475项,合同金额4367万元。

其中技术开发及转让合同234项,合同金额2193万元;技术服务及咨询合同1344项,合同金额2191万元。

申请专利351件(其中发明专利80件),授权专利219件(其中发明专利16件);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10715人次。

2010年,省教育厅已经启动新一轮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将在高职院校再建一批技术开发中心

七、顶岗实习工伤保险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苏发〔2008〕14号)中,明确要求建立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制度,为在校大学生统一买单投保。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1]24号),要求企业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对学生实习的时间、工种、报酬加以规定,并要求在企业与学生签定的协议中明确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

为了防患于未然,按照学院:

学生1:

1的比例,为全体学生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常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常政办〔2007〕78号)中指出,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市政府在“促进高职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试点方案”中明确,按生均500-800元设立园(校)企合作专项补贴,用于兼职教师课时费支付、对企业接受学生生产性实训及顶岗实习的补贴和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伤保险、实习耗损等经费。

南通市《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青年职业见习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劳社就[2006]29号、通财社[2006]52号)中规定,顶岗实习学生每人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费20元,并参照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八、兼职教师课时费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规定: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特殊技能人员、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担任职业学校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省教育主管部门十分重视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大力支持高职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或实习指导教师,积极引导和监督职业院校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课时费,允许在省财政核拨各院校总经费中列支。

对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和课时费,各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

南通市最近制定了《南通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对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作出了明确规定。

常州市《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常政发[2007]78号)指出,对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企业承担部分的支出从企业自留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师生实习任务、实习培训、组织开展订单式培养工作显著的有关人员、优秀企业兼职教师,给予奖励。

市政府在“促进高职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试点方案”中明确:

由常州高职园区聘请国内外专家、规模企业技术总监担任专业带头人,带动园区各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按生均500-800元设立园(校)企合作专项补贴,用于兼职教师课时费支付、对企业接受学生生产性实训及顶岗实习的补贴和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伤保险、实习耗损等经费。

九、实习耗损补贴

目前江苏高职院校实习耗损补贴主要来源是省财政拨款,少量由各院校自筹解决。

部分省辖市也出台或拟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进一步减轻高职院校负担。

南通市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青年职业见习制度的通知》(通劳社就[2009]4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职业见习基地实训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主要用于见习基地在见习计划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无锡市拟出台学生实习耗材预算和使用政策,保证学生实训耗材经费并规范使用。

常州市政府在“促进高职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试点方案”中指出,按生均年补贴500-800元标准,对接收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的企业,实行顶岗实习工伤保险、兼职教师课时费、实训耗损等经费补贴制度。

十、推动地方政府加强高职园区和新校区建设

省委省政府抓住机遇,推动市级政府支持高职教育园区和高职院校新校区建设。

各级地方政府非常重视高职园区建设,减免了所有的规费,为园区提供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常州市政府通过政策优惠为高职园区建设补贴超过25亿元。

省政府加大高职院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力度,为32所省属高职院校化解债务41亿元。

目前江苏所有高职院校基本完成了新校区建设,高职院校已经成为各市城市建设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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