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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科各项管理制度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制度

新生儿科有关的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工作制度 

1、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在院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住院医师应加强对新生儿的各项业务技术管理。

2、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每天查房一次,并及时处理新生儿的异常症状,做到轻症不转院。

需复诊者应多次观察,需转院者由科主任确定。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检查器材专用,如听诊器、体温计、测黄疸仪等。

查房前后专业清洁洗手。

4、新生儿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把心放在新生儿科,认真细心观察每一位新生儿。

做到科学观察,合理医疗。

5、新生儿科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业务学习一次,讨论解决疑难病例。

 

 新生儿科管理制度 

1、新生儿病房布局合理,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2、新生儿病房室温保持在24~26℃,相对湿度为55-65%;保持空气清新,每日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每日空气循环消毒三次;每月做空气培养并做好记录。

 

3、新生儿病房一人一床,被单床单枕套按规定进行换洗,发现污渍及时更换,新生儿出院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后才能使用。

 

4、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如:

名,贵重物品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4、凡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财产物品丢失损坏者,按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健康教育制度

1、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2、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

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

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

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

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

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3、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个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

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母婴同室新生儿科医师查房制度 

1、新生儿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每天上午查房一次,对新生儿常规体检,及时发现问题,早期诊治;同时为新妈妈提供全面科学的新生儿喂养,传播正确的育儿理念。

 

2、主任医师对母婴同室新生儿的诊治全面负责、带领下级医师查房每周两次,重点新生儿随时检查。

 

3、上级医师查房时,做好准备并报告病历。

 

4、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邀请会诊。

 

5、发现新生儿异常状况时,经上级医师查房核实,转新生儿监护室严密观察、及时诊治,必要时转送有新生儿重症监护条件的医院治疗。

 5、高危妊娠,病理产儿,新生儿科医师必须进产房、手术室参与和 组织对新生儿接生和抢救工作。

 

入产房、手术室出生监护制度及流程 

1、所有高危儿均要进行出生监护,由高年主治及以上医师担任。

 2、接到产科或手术室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了解高危因素并准备好复苏器械及药物。

复苏器械要求按顺序摆放,方便易取,喉镜要用75%酒精或碘伏消毒。

 

3、按新生儿复苏流程对新生儿做出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

4、出生监护完毕后按病历书写规范做好相关记录,有特殊情况者需向患儿直系亲属交待病情。

 

5、需要转入新生儿病区的由监护医师全程陪护,并提前电话通知病房准备好需要的器械。

 

6、住院证由监护医师开立。

 

7、监护过程要求态度严谨,冷静细致,严禁嬉笑喧哗。

8、监护过程中要遵守手术室和产房管理制度,做好消毒隔离。

9、遇疑难危重及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工作人员更衣洗手制度

1、 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陪护工上班必须穿监护室内专用工作服。

 

2、 保持工作服帽子整洁,并于每周五更换。

工作服除每周更换一次外,随脏随换。

 

3、接触肝炎、梅毒、严重感染与隔离患者时,需穿隔离衣、戴手套操作,操作后并泡手、洗手、 

4、 化验报告确诊隔离的患者,要及时采用消毒隔离措施,并将换下的衣服浸泡在84消毒液中,30分钟后送洗涤。

 

5、工作人员上班更衣后,护理前后必须用肥皂水及流动水洗手。

每季度抽查做细菌培养一次。

 

6、 医生查房检查、护士治疗护理每一个患儿前后,应用肥皂水及流动水洗手并用皮肤消毒液涂抹消毒双手。

 

7、 出监护室办事需着外出服,严禁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区。

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一、正常工作日

如因科室工作繁忙而人员不足,或值班医务人员因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由其下一级医师替代完成;若后者没有能力完成该诊疗操作,则需向科主任报告,请求派相应人员替代,科主任安排一线或二线听班人员替代;如有必要,可报医务科予以协调解决。

 

二、夜班及节假日值班

如因人员不足或值班人员因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联系一线听班人员接替,并报告科主任;如有必要可报告医院总值班予以协调解决。

 

新生儿科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使医院各方面情况迅速汇总给院领导,以便及时掌握情况,使问题得到处理,加强组织管理和信息反馈,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科室门诊、病区内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当班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当班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负责上报科主任,必要时值班医师可直接报科主任; 

2、 如遇疾病流行必须动员全科、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及时向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报告;  

3、科室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负责医师应将上述工作的准备情况及可能的应急处理方案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向医务部主任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主管院长批准;

4、急诊检查而患儿住院费用不足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再由科主任向医务部主任报告,必要时报告院领导;  

5、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逐级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报告;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向主管财务院领导报告;  

7、增补、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须报院办公室或医务部批准;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应向医院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

科室主任、部长须报院领导;  

9、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院总值班报告。

重大问题及时转报院领导; 

10、科主任、护士长应就重要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和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新生儿外出检查管理制度 

1、根据新生儿外出检查医嘱,责任护士联系患儿家属及相关科室,并告知检查内容。

 

2、责任护士在外出检查前,须详细检查申请单及新生儿的腕带,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及检查项目。

 

3、做好检查前的相关准备,包括新生儿皮肤清洁、衣被整洁。

检查项目需婴儿安静配合者,应喂好奶,使婴儿安静,便于检查。

4、责任护士询问家属,核对产妇床号、姓名,确认无误后陪同家属推婴儿车或环抱婴儿,一起前往相关科室检查。

 

5、婴儿原则上床边检查,必要时由医生或护士携带氧气一同前往,完成检查立即返回病房。

 

6、婴儿回病房后责任护士再次核对腕带,并检查全身,妥善安置病儿。

 

新生儿安全护理管理制度 

1、严格做好新生儿身份核查及识别工作,遵守新生儿腕带安全管理规定,新生儿入院、转院及出院按护理操作常规进行。

 

2、为新生儿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必须向家长履行告知义务。

请家长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签名。

 

3、定期病区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对家长进行安全宣教工作。

 

4、及时使用警示标示,如地面防滑,室内禁止吸烟,正确使用门禁卡。

 

5、有明确早产儿吸氧的规范,严格设置经皮氧饱和度报警在90-95﹪,氧浓度调节梯度按5﹪,递增或递减。

防止用氧不当引起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生。

 

6、定期对科室仪器、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督促维修并做好记录。

 

7、有护理危险因素的防范预案及处理流程,如坠床、烫伤、导管脱落等。

并熟练掌握。

 

新生儿身份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时,严格执行“新生儿身份核对流程”,告知母亲新生儿的性别,并让母亲确认,新生儿腕带上床号、住院号与母亲的姓名应和母亲的腕带核对,并让产妇过目确认,然后给新生儿双手系上腕带,同时采集母亲右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肌肤接触后穿衣服,挂上胸牌。

上述操作,双人核对并签名。

 

2、新生儿在院期间必须佩带腕带(双手)、胸牌等身份识别牌。

腕带上有母亲姓名、住院号码等信息,胸牌标识有母亲姓名、住院号码、婴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等信息。

 

3、一旦发现腕带或胸牌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标识须与母亲的手腕带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后方可系上。

 

4、分娩室婴儿转母婴同室或转新生儿科时,双方护理人员应再次核对病历,腕带、胸牌等标识内容,认真交接,并在“产房母婴交接单”上双签名。

 

5、住院期间在晨间护理、沐浴、抚触、治疗、检查前后,均应认真核对新生儿腕带,以确认身份,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6、出院时,与母亲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并共同检查婴儿性别。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一)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三)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的医嘱,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妥善解决。

 

  (四)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天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八)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附:

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

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

 

常规流程:

阅读-查对-确认-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一)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二)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三)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四)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五)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医生反馈。

 

三、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二)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四)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空安瓶。

 

(五)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六)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书写严格按省卫生厅《医师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执行。

 1、关于处方权:

注册执业医师由本人申请、科主任签字、医务部批准方可有处方权,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医务部和药剂科。

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科室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并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麻醉药品的处方权按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执行。

如有调动、进修期满等,应立即通知药剂科取消处方权。

 

2、处方的内容应包括:

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开具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人签字等。

 

3、处方的书写:

按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麻醉、精神药处方分别使用。

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英文),可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但要求字迹清晰,剂量准确、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其它均按处方书写规则执行。

 

4、处方上药品的数量及单位: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剂型中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西药中成药应分别开具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5、处方限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某些慢性病或特殊病、老年病可酌情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具处方。

  

6、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药量和保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

药剂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一、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患者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包括:

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

 

三、患者病情评估工作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完成。

四、普通患者病情综合评估应在4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在1小时内完成,需重症监护的患者应在即时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

 

五、评估结果应在病程记录中明确记录,有条件的科室可以制定专门的评估表格记录 。

 

关于执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的相关规定 现就我院“患者病情评估”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重点范围:

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

评估包括:

住院病人病情评估、营养评估、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高龄患者的病情评估。

 

二、评估人员资质:

评估人员必须是在本院注册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特别情况下也可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具有主任助理以上职务的人员。

 

三、患者评估的项目:

包括入院病情评估、营养状况评估、心理状态评估、治疗、手术效果评估、出院前情况评估、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等。

 

四、时限要求:

普通住院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入院病情评估、营养状况评估;急诊患者1小时内完成,危重症患者立即评估;住院超过一周病员,第8日进行住院病人再次评估;手术后患者48小时内手术后评估;出院患者完成出院前评估。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

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主任报告。

科室主任应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

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部、院领导。

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

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措施。

 

6、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医患沟通制度 

随着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有友好的医患关系已成为彰示现代医院管理和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必须的重要举措。

它不仅能够融洽医患关系,消除患者疑惧心理与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更是防范医患纠纷的重要方法。

为此,特制定制度如下:

 

1、医护人员必须耐心、仔细地听取病员及家属的病情反映,并清楚掌握病员病情的一切相关因素。

 

2、医务人员必须及时亲切地回答并处理病员病情问题。

 

3、医务人员必须主动告知病员病情预后和可能发生的合并症以及重要治疗措施(含药物等)的利弊关系。

 

4、医务人员必须尊重病员的知情同意等就医权利并履行相应的文书手续。

 

5、主治医师必须掌握本组、本科及本病区病员详细情况并督导或实施与病员的每日沟通。

 

6、科室值班人员要清楚掌握全科病员基本情况,随时正确处置特殊情况,必要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7、科主任必须随时清楚掌握全科危重复杂病员情况,亲自与危重、复杂病员或家属充分沟通。

 

8、医务人员在与患者沟通时要充分了解病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文化、经济及民俗背景。

 

9、医务人员在与患者积极沟通时应注意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10、医务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拓宽自己的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等理论知识范围,在实践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与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我科的各项工作中。

  

2、科室按照医院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我科评审。

 

质量管理督办制度 

1、科室主任、护士长和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科室的质量管理的督导查办工作。

 

2、每周一次对科室内的(不同检查内容)进行医疗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通报具体责任人。

通报须明确存在何种问题、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和复查时间等。

 

3、对医院形成的会议决议或其它决定的落实情况,在科室进行传达后,明确安排督导检查时间,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4、督导复查中对存在问题的具体人员,视整改情况、工作态度等给予结果评价。

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到位,或不进行整改的给予责任人科内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

 

5、对与其它科室的工作配合或服务中发生的医疗质量问题,科室按照制度进行督查,根据整改结果给予相应处理。

 

6、督导查办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评先、进修或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新生儿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室内布局

室内布局合理,院内、院外新生儿分室收治;院外新生儿根据病种相对隔离,放于婴儿床上的新生儿,床与床之间应有适度间距;感染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的患儿应单间隔离,无条件时同类疾病可同室隔离,护理人员固定、诊疗用品专用,医务人员接触患儿前后应严格执行手卫生,同时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使用隔离防护用品,落实相关的消毒隔离措施。

 二、空气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4℃,湿度保持在55-65℃,每天上、下午开窗通风各1次,每次30分钟。

 

 2、监护室内按规定使用紫外线动态空气消毒仪,每天检查消毒仪的使用状况,定期对消毒仪进行清洁维护并进行效果评价。

  

 3、治疗室、配奶间每天一次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次60分钟。

  

 4、中央空调的进、出风口应定时清洗、消毒,以避免空气污染。

 

三、环境和物品表面 

 1、墙面和门窗:

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霉斑。

 

2、地面:

每天1次用清水擦拭,污染时随时擦拭。

 

3、医疗器械:

包括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听诊器、血压计等,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尤其是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仪器按钮、操作面板,每天1次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床单元:

新生儿暖箱、蓝光箱及小床等每天用清水擦拭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清洁,患儿因出院、转科(院)、死亡等离开以后,应及时对床单元使用500mg/L(1:

100)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半小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5、新生儿使用的毛巾、衣物等,一用一换,清洗干燥以后压力蒸汽灭菌备用;床上用品,如枕套、床单、被套等,每周更换一次,污染时随时更换。

 

 6、其他用品及物体表面,包括治疗台、治疗车、操作台面等,每天清洁擦拭一次,有污染及时清洁,电话机、电脑键盘、鼠标等,定时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7、清洁用具,包括拖把、抹布等,必须分区使用,拖把应区分院内监护室、院外监护室、治疗室、配奶间、办公室、卫生间等,并有明显标记。

有隔离病人时隔离室内的清洁用具应固定专用,当没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水擦洗即可;当有血液或体液污染时,应使用1000mg/L(1:

50)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当多重耐药菌流行或有医院感染暴发时,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天至少2次。

 8、每月组织科室人员彻底卫生清洁一次。

 四、人员管理

 1、医务人员须穿室内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室内工作人员要有严格的手卫生意识,包括医生、护士、工勤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应根据洗手和手消毒的指征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室内应合理放置方便使用的快速手消毒剂。

 

 2、限制不必要的探视,确需探视时,探视者不得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探视者进入室内应按规定更衣、换鞋,接触新生儿之前医务人员应指导探视者做好手卫生。

 

 3、与工作无关人员谢绝进入新生儿监护中心,如有发热、腹泻等相关症状的工作人员也谢绝进入,进入新生儿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更衣、换鞋,并清洗双手。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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