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资料》.docx
《《法治宣传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治宣传资料》.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法治宣传资料》.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4/29/5722b91c-61a2-4ebf-9201-cd4d638985c2/5722b91c-61a2-4ebf-9201-cd4d638985c21.gif)
《法治宣传资料》
《法治宣传资料》
一、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就是说。
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电气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4、员工的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5、员工的义务
①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佩带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第49条、第90条)
②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第50条)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第51条)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三违。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3、三基。
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4、、四无、五不漏:
是指:
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指:
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指:
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4、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5、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三不动火。
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场不动火。
7、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8、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9、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10、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运行的生产装置、lng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一级:
2~5米高处作业二级:
5米以上至15米高处作业三级:
15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四级:
30米以上高处作业
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3、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14、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管理。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15、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6、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17、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二篇:
法治办普法宣传资料法治办
“一五”普法(xx年—xx年)
背景。
xx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
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
由此展开了一场全民普法活动。
这是在“文革”后拨乱反正的特殊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全民活动,具有启蒙式的扫盲运动性质。
对象。
是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内容。
主要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基本目标。
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使全体公民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五”普法(xx年—xx年)
背景。
这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下开展的全民普法活动。
这次将普法规划改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重点对象。
县、团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
内容。
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这标志着普法活动开始转向学用结合、依法治理的轨道。
1基本目标。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宪法,有针对性地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部门地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
“三五”普法(xx年—xx年)
背景。
正值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xx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重点对象是。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内容。
学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继续开展宪法知识和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
基本目标。
通过在全体公民中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五”普法(xx年—xx年)
背景。
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确立了“12〃4”法制宣传日。
重点对象。
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内容。
继续学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2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和促进国家西部大开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等社会发展迫切要求的各项法律法规。
基本目标。
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五”普法(xx年—xx年)
背景。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倡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普法开始与人本文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对接。
重点对象。
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内容。
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基本目标。
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六五”普法(xx年—xx年)
背景。
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制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六五”普法规划正是根据这一要求全面谋划,精心制定的。
重点对象。
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依法理。
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从“一五”到“五五”普法
从xx年开始实施的“一五”普法,是继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后所实施的全民法制启蒙教育活动。
早在1979年,刚刚经历xx年浩劫的共和国面废待兴,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历史经验时高屋建瓴地指出:
还是要讲法制,讲法制靠得住些;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
xx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4划》。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一场由政府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此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一五”普法以“十法一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其主要经验集中表现在:
在广大公民初步填补了法律知识的空白;广大干部逐步树立了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
全民普法这一伟大创举,使社会主义的法制之根,逐步扎入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肥沃的土壤之中。
与此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在“一五”普法时期开始产生。
以普及宪法和两百多部专业法作为重点的“二五”普法,显现了学用结合、学建结合的显著特征。
由普法到依法治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水到渠成的过程。
依法治理与普法工作相伴而行,相得益彰,推动了各层次、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开始逐渐向法治实践的方向延伸。
在“三五”普法启动的xx年,党中央提出把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将普法工作的最终目标确定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贯穿于“三五”普法始终的两条主线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形成热潮,作为依法治国生动实践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破性进展。
各地相继建立起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网络初步形成,三者互相关联衔接,共同构筑起依法治国的大厦。
“四五”普法是从xx年开始的,xx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第一年。
“四五”普法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支持,更标志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始进入一5个新的发展时期。
“四五”普法期间,我国广大干部、群众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了xx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了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
通过注意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了公民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通过注意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了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五”普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五”普法期间,我国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使依法治理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妥善处理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成为了重点,以法治化管理成为了主要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了依法治理的力度,积极推进了依法治国的进程。
“四五”普法期间,我国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有力地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五”普法提出了“两个增强、三个提高”的主要工作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保障我国“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五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意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创新,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认识到了普法与其他相关工作相互联系制6约、互为存在和发展条件的整体互动关系,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其在社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在“五五”普法期间里,我国继续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了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此外,“五五”普法的工作实践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依法、科学、高效的工作体系和机制,保障了普法工作在法治进程中长期发挥作用。
第三篇:
法治宣传方案秦南小学“综治、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
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平安盐都、法治盐都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都综治办[xx]18号)精神,促进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我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安全大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方针、政策;
(二)宣传各级各部门在创建“平安单位”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三)宣传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重视和加强综治工作的措施,宣传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建设“平安校园”的总体部署、目标、意义和要求。
宣传“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师生保持高昂斗志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开展群防群治和见义勇为等生动感人事迹,弘扬社会正气;
(五)宣传食品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拒绝邪教等法律法规,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扫除“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
(六)加大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
对黑网吧和违规上网经营场所予以曝光,净化网络和上网环境。
三、宣传形式
(一)广泛利用睢宁教育、校园广播、校园网、板报、橱窗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学校将鼓励教师积极向睢宁教育、庆安小学网站投稿,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法治建设舆论氛围。
(二)利用大型宣传牌、标语、挂图、宣传单以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1、悬挂1条以上宣传横幅;
2、发放宣传材料(材料不少于200份);
3、出1期内部宣传栏或墙报、各班级板报要有一块安全法制宣传栏;4制作两块主题宣传展板(规格:
1.2m×2.4m);
5、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平安法治建设集中签名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普法”讲座、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一封信》多方渠道对“平安法治宣传月”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都参与到宣传月活动中来。
以此来增强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
率、满意率。
(三)加强班级宣传力度,在宣传月期间班级以“平安法治宣传月”为主题出一期黑板报。
学校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利用班会课、晨会课进行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四)认真开展平安、法治宣传集中活动。
学校将紧密结合实际,成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将宣传活动向班级延伸,努力把平安、法治宣传活动做活做扎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学校制定宣传方案,做好制作宣传展板、横幅、宣传单等准备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11月1日至11月14日)。
学校按中心校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对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宣传高潮。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学校将积极准备,迎接县局和中心校对学校落实宣传责任、取得的宣传效果进行考核验收。
五、落实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宋长建
副组长:
陈俊
组员:
施洪林吕建萍朱玲玲杭中田
各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部门分工配合。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将周一升旗校训时间,作为“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由少先队发出活动倡议。
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月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
(少先队)
2.干部和教师宣传工作。
通过法律培训、配发资料,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进行平安、法治建设宣传。
(校长室)
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做好平安、法治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少先队)
4、学生平安、法治建设知识宣传。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平安、法治建设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少先队、各班主任)
(1)播放平安、法治建设宣传片,发放《致全校学生的一封信》,在提高平安、法治建设宣传的知晓率的基础上,使平安、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2)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小使者”活动,通过学生积极参加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实践活动,增强平安、法治意识。
(3)组织“平安、法治建设知识竞赛”,将平安、法治建设宣传知识竞赛列入内容。
(4)加强交通安全、环境保护、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知识产权
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5)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平安校园,法治同行”演讲、主题班会评比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充分认识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平安校园,法治同行”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五)留存资料,建立档案。
盐都区秦南小学
xx年十月十日
第四篇:
法治宣传标语法制的宣传语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书到用时方恨少,法到用时不嫌多。
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基。
维护司法公正,匡扶公平正义。
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人人都是法治力量,个个都是文明形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以实务惠民为着力点,营造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利的实现。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送子孙高楼大厦,不如教其守法用法。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掀起全民学法用法新高潮。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构建大普法格局,开创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一日学法终身受益,一人学法全家受益。
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深入宣传宪法,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
以良法善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一言一行遵纪守法,清正做人。
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学法正人,守法正本,执法正风。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学法、知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
实施阳光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让公民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让遵纪守法成为社会。
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
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邻里团结礼貌谦让,尊老爱幼夫妻和睦。
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知法明礼用法维善,除恶守法心安。
筑牢法治堤防,守护幸福家园。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