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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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为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疾控中心主要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免疫规划、传染病管理、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及水质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等主要工作;其中免疫规划、传染病管理、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食品卫生及水质监测检验工作获得市上考评优秀奖
二、部门概况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编制105名;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9人,聘用20人。
设有卫生监测科、疾控科、健教科、检验科、行政办、财务科、质检科、艾防科、结防科、接种科、慢性病防治院等科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503.0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95.15万元,占52.90%;事业收入707.86万元,占47.10%。
2016年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503.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99.85万元,占86.48%;项目支出203.16万元,占13.5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95.15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0.32万元,增长51.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9%。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0.32万元,增长51.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99万元,占74.45%;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03.16万元,占25.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
2016年决算数为79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1项):
2016年决算数为59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项)2016年决算数为20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8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0.11万元、绩效工资0.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75万元、离休费1万元、退休费9万元。
公用经费478.17万元,主要包括:
公务接待费3.83万元、专用材料费463.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63.0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9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33.02%。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88万元,增长25.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6万元,增长116.6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2016业务工作增多,由于车辆老化维修及油耗增多,2016接受各种督导检查用餐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2万元,占7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3万元,占26.8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
疫苗运输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2万元。
主要用于卫生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83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16人,共计支出3.8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2016年1月接待费2660元,其中上级检查(2015重点职业病监测、基公督导工作)1280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疾控机构等级评审)1380元。
2016年2月接待费460元,上级检查(政协调研)460元。
2016年3月接待费430元,上级检查(2016食品风险监测基公督导工作)430元。
2016年4月接待费1450元,其中上级检查(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850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疾控机构等级评审)600元。
2016年5月接待费12305.64元,其中上级检查(2016重点职业病监测、结核病督导、二类疫苗检查、急性传染病防治)1690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疾控机构等级评审)10615.64元。
2016年6月接待费6502元,其中上级检查(质量体系技术指导)114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预防接种门诊改造)6388元。
2016年7月接待费580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等级评审)580元。
2016年10月接待费3436元,上级检查(麻风防治)420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等级达标、标准化建设)3016元。
2016年11月接待费10514元,上级检查(麻风防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评审)3678元,同级单位交流学习(等级达标、标准化建设)6836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及疾控业务工作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
疫苗运输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免疫规划、地方病、水和环境卫生等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795.15元,通过以上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了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力度、增强了免疫规划效果、提高地方病、水和环境卫生监测能力,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供保障。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指……。
8.教育(类)…(款)…(项):
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
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指……。
12.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