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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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
附件4
2017年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时间进度
责任部门
1
提升传统产能绿色化水平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项目1300项。
出台新版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启动重点区域调整专项16个,完成前期推动的重点区域调整专项10个,完成“198”减量化700公顷
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政府等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油石化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政府等
持续抓好“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第三轮22个市级重点区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等
2
培育绿色发展新引擎
推进重点区域腾笼换鸟、产业更新,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
全年推进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等
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排放标准,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产业园区、各郊区政府等
3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出台本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严格实施重点单位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加大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作,确保年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
全年推进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等
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煤炭相关质量和限额标准,依法加强对煤炭的监督抽查力度
全年推进
市质量技监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开展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小茶炉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行动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等
4
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
基本建成五号沟液化天然气(LNG)事故备用站扩建工程二期,继续推进上海LNG储罐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崇明至五号沟、五号沟至临港等上海天然气主干管网工程
年内完成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相关区政府等
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新增风电装机10万千瓦、光伏装机10万千瓦、分布式供能5万千瓦
5
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改项目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
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等
开展IDC数据中心的能效对标工作,推动PUE高于1.5的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
全年推进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6
推进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制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编制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全面完成列入大气考核的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工作
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
推进实施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治理,推广低挥发性溶剂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7
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
制定《上海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
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推进国家级和市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整体提升园区能源资源效率和绿色化程度,试点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评价示范工作
全年推进
8
构建高效节能的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服务功能建设,持续提升港口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推进内河航道及沪通铁路建设,优化港口集疏运比例,促进海、空、铁多种运输方式有效整合衔接
全年推进
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铁路局、民航华东管理局、市公安局等
新增运营轨道交通55公里、新建公交专用道35公里,加强轨道交通网、中运量及公交线网的融合,完善公交专用道管理。
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
年内完成
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
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年内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3000个
年内完成
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9
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60%。
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等充电设施建设,全市充电设施达到10.3万个,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3万个
年内完成
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机管局等
推进集装箱牵引车清洁能源替代,年内LNG集卡车辆总数达2500辆,其中港区新增或更换集卡使用LNG比例达到90%。
鼓励船舶使用LNG试点应用,推进内河货运船舶LNG动力试点示范,应用规模150艘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海事局等
支持集装箱船球鼻艏改造、飞机加装鲨鳍小翼和翼尖小翼、铁路机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照明和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等交通装备节能技改项目,以及枢纽场站设施节能改造
全年推进
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海铁路局、民航华东管理局
加大温拌沥青等新型路面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加大车联网等新技术应用与服务
市交通委等
10
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管理
持续加大道路交通污染排放治理,加大老旧车辆淘汰治理力度,严格实施已明确的限行政策
全年推进
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
利用便携式汽车尾气检测仪等设备,加大对道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检力度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等
加快上海绿色港口建设,严格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第一阶段管控措施。
持续推进上海港岸电发展,推进港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尾气净化装置。
加快上海绿色机场建设,继续完善桥载设施建设,推广地面辅助电源使用
全年推进
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民航华东管理局等
推行交通节能调度,发展绿色物流
全年推进
市交通委等
11
11
推进城镇化绿色转型
推进城镇化绿色转型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和土地利用,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体系。
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区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
全年推进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管理局、相关区政府等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空间,实现雨水综合管理。
启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不得低于70%
全年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落实2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其中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机管局各10万平方米,各区政府140万平方米),继续做好节能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推动创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
积极推广以外遮阳、通风、绿化、门窗及兼顾保温隔热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年内完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机管局等
积极申报“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设。
加大全装修住宅推进力度,外环线以内城区新建商品住宅100%实施全装修,奉贤、金山、崇明比例30%,其它地区比例50%。
推进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4300余套。
加强生态廊道和城市绿道体系建设,推进立体绿网工程
年内完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各区政府等
12
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
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完善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
加快道路照明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远程集中控制达到100%
全年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
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创建不少于4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实施绿色采购制度,依托市场化手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用能托管
市机管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等
加强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金融等领域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金融办等
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严禁能源消费包费制
市节能监察中心等
13
规范建设行业污染防控
加强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噪声扬尘在线监测,全面提升建设行业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建筑工地、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程材料、沙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应当密闭处理,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
强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加大降尘设备安装率
全年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等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物料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密闭、余泥不漏,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管理局等
14
继续推进工程减排
推动外高桥电厂1#等9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年内完成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推进国
、国
等老旧汽油车淘汰
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等
完成船舶等行业VOCs重点企业治理工作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等
完成石洞口、松江东部等2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年底前建成
市水务局,市城投集团、各相关区政府
基本建成嘉定南翔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年内完成
市水务局
基本建成金山新江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年内完成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金山区政府
加快推进泰和、虹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和白龙港、竹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全年
市水务局、市城投集团
完成石洞口污泥处理完善工程(新建部分),改造部分力争开工建设
年内完成
市水务局、市城投集团
完成中小河道整治任务,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
年内完成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等
完成城乡中小河道周边88家规划不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退养;33家规划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善粪污治理设施,实现资源化利用
9月底前完成退养;年底前完成治理
市农委、市环保局
15
15
完善防污治污机制
完善防污治污机制
按国家要求研究推进本市“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
强化对重点减排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等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有序推进本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按国家要求完成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
坚持“清洁发电,绿色调度”,继续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能效环保排序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电力公司
开展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补贴的审核,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电力公司
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同步完善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纳管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纳管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
全年推进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与信息发布;持续开展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解析,不断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相关区政府
全面推行河长制
全年推进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16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继续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加快高超超临界发电、低品位余热发电、小型燃气轮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细颗粒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汽车尾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多污染协同处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全年推进
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推动节能减排领域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和平台,推进校(研)企联合,共同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
在市级科技专项中,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市科委、市教委等
17
推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高效热泵、半导体照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继续推广电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高效节能工业产品
全年推进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
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供需对接,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
建设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和教育示范基地
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
18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分解明确各重点领域和各区的节能低碳目标任务,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研究明确本市碳排放峰值目标和实施路径
年内完成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
进一步深化气候变化对本市极端洪涝灾害影响研究,发布本市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
加强基础设施防灾能力和综合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等
扩大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范围,推进区域能源供应、慢行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应用,试点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的方案研究。
启动第二批市级低碳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低碳社区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等
19
深化碳排放交易
对本市碳交易实施规范、有效、稳定、有序的常态化运行管理,完善本市碳排放相关的核查方法,研究制定本市碳排放核算操作细则和年度配额分配方案。
积极衔接全国碳排放交易工作,努力实现上海市场与全国市场的有效对接
年内完成
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市信息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等
积极稳妥推进本市碳市场功能完善和金融创新,深入发展碳排放现货市场,大力推进上海碳配额远期产品交易,探索碳期货、碳质押等创新型产品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
20
增强循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落实国务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工作要求,启动“上海市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核算基础,加强测算和评价工作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等
加快推进国家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临港地区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国家和本市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在全面推进工业、城建、生活、农业等领域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同时,重点研究解决本市建筑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等废弃物回收利用路径和处置机制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回收和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工作
全年推进
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21
完善法规标准和制度
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和制度,加快《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立法进程
年内完成
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
健全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提高工业、建筑、交通节能标准,修订节能标准50项,新制订节能标准5-10项,逐步实现重点行业节能标准全覆盖。
制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家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场污染排放标准等相关环保标准,鼓励制定节能减排团体标准
全年推进
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22
推行市场化机制
继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鼓励支持能效领跑产品的研发推广,促进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0项左右,力争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
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
年内完成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
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等绿色产品认证。
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评价,支持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全年推进
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以效付费机制,提升环境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等任务落实,加大节能、环保电力运行调度的工作力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市电力公司等
23
23
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完善价格收费政策,严格落实对限制类、淘汰类装置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的差别电价政策和水泥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严格执行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各区政府等
进一步完善工业、交通等节能减排专项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
全年推进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以碳排放权、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
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
全年推进
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4
健全计量、统计、监测、预警体系
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和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环境统计体系,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拓展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绿色统计改革,提高能源环境统计服务水平
全年推进
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等
建成本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基本完成工业重点用能单位的电、气、煤、油、汽等主要用能种类的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完成30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持续推进质监领域节能减排监管执法
年内完成
市质量技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等
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市属和区属重点污染企业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在政府或企业网站上公布污染排放情况,推进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等
定期公布各区、相关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发布预警信息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等
25
落实政府主导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将全市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区、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与指导,逐个推进落实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
严格落实区、镇(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全年推进
各区政府
落实国有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年推进
市国资委、中央在沪企业、市属企业、其他企业
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和重点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
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
26
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加强节能环保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
全年推进
市节能监察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等
开展能耗限额、淘汰落后设备产能等专项监察,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日常监察,推进“互联网+节能监察”
全年推进
市节能监察中心
深化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全年推进
市环保局等
27
培养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教委、团市委等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
全年推进
市委宣传部、相关媒体等
28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居民对低消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生活方式身体力行
全年推进
市委宣传部、相关媒体等
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环保局等
29
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
全年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深化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节能减排家家行”、“节能减排小组”等系列活动
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等
注:
有多个部门为责任部门的,单位名称加粗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