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摘录太阳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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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摘录太阳库

《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摘录-太阳库

《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摘录-太阳库

太阳能以其资源丰富、可再生、无污染、装配方便、无需操作等特点,适合在能源消费终端分布式应用,替代燃煤,减少污染物排放,具备有成为未来主流电力的潜力和优势。

当前,太阳能光伏发电是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的太阳能利用方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展规划的基础

(一)资源条件

——太阳能资源。

我省太阳能资源在我国属较丰富地区,年辐照时数2200小时左右,年辐射总量4200-5800兆焦耳/平方米,相当于一年辐射在我省土地的能量达300亿吨标煤左右。

从地域分布上看,南部属于太阳能资源三类地区(全国按五类分,下同),以粤东、粤西沿海地区为主,主要是汕尾、揭阳、汕头、潮州、湛江和阳江;我省其他地区属太阳能资源四类地区,

地区可利用闲散土地资源建设地面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180万千瓦。

(二)发展环境

1.国际发展环境

2010-2013年,全世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从4040万千瓦上升到13800万千瓦,年均增长51%;应用范围也从少数几个欧洲国家发展到世界各国,特别是日本、中国、美国、印度等地发展迅速。

截止到2013年,德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570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其次是意大利(1820万千瓦)和中国(1800万千瓦)。

2.我国发展状况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到2015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

截至2013年,全国光伏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同比增幅超过100%,全年新增装机容量居全球第一。

3.我省发展现状

国发〔2013〕24号文及系列扶持政策出台后,我省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号),广州从化明珠工业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佛山三水工业园被列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总容量达26万千瓦。

截止2013年底,全省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万千瓦,同比增长近3倍。

虽然我省光伏发电起步较早,但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近年来发展却相对滞后,2013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省内电源装机容量的比重不足4‰,占全国光伏发电装机的比重也只有1.7%,资源利用率低。

(三)发展形势

——有利条件:

一是随着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应用规模扩大,光伏发电将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光伏发电成本实现了快速下降,具备在国内较大规模应用的条件。

三是我省经济相对发达,工商业平均电价和煤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在国内均属较高水平,相同度电补贴标准下,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经济性更好;我省电源总装机规模大,电网网架结构坚强,光伏发电电网消纳能力强。

四是我省具有较好的光伏研发和产业基础。

——制约因素:

一是光伏发电成本与常规发电方式相比,成本仍然偏高,短期内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才具备商业经济性,受财政补助资金总量限制,光伏发电发展规模仍受到制约。

二是光伏发电在上网和售电方面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和具体操作上的难题。

三是光伏发电商业化运营模式还不成熟,存在建设屋顶落实难,融资难等问题,商业运营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我省太阳能光伏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大力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各类产业园区等厂房屋顶集中连片、负荷稳定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支持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家庭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二)发展目标

1.光伏发电应用实现较大规模发展。

重点在产业园区、大型公共设施等建筑屋顶相对集中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适宜地区建设一批并网光伏电站。

到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争取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2.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起便利化的光伏发电市场准入管理体制和并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应用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市场服务体系、智能电网体系等。

3.产业发展位居国内领先水平。

产业技术创新、材料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我省太阳能光伏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充分利用我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众多,电网接入能力好的有利条件,大力支持具备稳定用电负荷、集中连片屋顶资源丰富、所发电力大部分可自行消化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各类产业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原则上同步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既有厂房屋顶具备条件的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推动全省建设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2020年前建成广州萝岗、增城、深圳龙岗等一批50兆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争取园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厂房全部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全省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

(二)鼓励和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开发应用一体化程度高的建材型、构建型光伏组件,支持光伏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大力支持经济较发达、产业基础好的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中心城市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尤其支持工业厂房、商业楼宇等电价水平相对较高、用电负荷比较稳定的各类建构筑物建设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鼓励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个人家庭自有建筑物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

全省其他各领域、各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250万千瓦。

(三)因地制宜建设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在粤东西北等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利用废弃矿山、滩涂、荒岛、荒山、坡地、低经济价值的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不含基本农田、林地等),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些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将农作物种植与地面光伏电站相结合,水产养殖的棚面、水面与光伏电站建设相结合,大力提升农业、水产养殖业的经济产出价值。

在海岛等无电地区,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储能工程,解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全省地面光伏电站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180万千瓦。

(四)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

加强新能源智能电网技术研究,积极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

推进珠海万山海岛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在广州中新知识城、珠海横琴新区、深圳前海新区等国家和省级发展新区规划建设智能电网试点项目,探索建立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

(五)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

深圳、珠海、阳江、佛山三水等市区在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应用。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采取统一规划、规范设计、有序建设的方式,支持城区的公共机构、学校、医院、宾馆、集中住宅区和各类产业园区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等先进多样的新能源、新技术的综合应用,形成新能源利用的示范效应和区位优势。

(六)带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七)提高系统集成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光伏发电应用服务体系,提高光伏发电规划、咨询、设计、建设、安装、运行和维护等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标准化、一条龙技术服务,提高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服务能力。

完善光伏发电关键部件技术应用准入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工程验收标准体系。

加强光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光伏专业质检机构光伏发电设备和产品检测及认证能力,建立有关光伏系统质量寿命、衰减率及加速老化等检测体系,形成全面质量控制体系。

完善太阳能资源观测和评价,加强光伏发电应用信息统计、监测和分析,建立光伏应用和产业监测大数据服务平台。

积极培育建筑屋顶结构、荷载权威检测和认证机构,鼓励发展专业化光伏系统运行维护和回收利用商,保障光伏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综合提升光伏发电经济、环保效益。

(八)完善光伏发电科研人才体系

四、光伏发电环境影响分析

光伏发电是一种绿色清洁的能源利用方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自然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项目施工期间对地表的破坏、扬尘和噪音。

项目运行期间不直接消耗能源资源,不产生温室气体,没有废渣的堆放、废水排放等问题,基本不消耗工业用水,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数量也很少。

今后应研究建立光伏发电设备报废后的回收处理机制。

与传统火力发电方式相比,光伏发电每年可以减少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以及废水排放。

按照我省2015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年发电量10亿度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630吨、氮氧化物约2700吨、烟尘约2000吨,环境效益明显。

本文来自:

广东太阳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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