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951165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docx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标准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作者:

————————————————————————————————日期:

 

用法律基础学习指导及形成性考核(2011)第9页答案

第三部分试题类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现阶段的统一战线称为(C)。

[爱国的统一战线。

]

2、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是(C)。

[总理个人负责制。

]

二、多项选择题

1、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有(ABD)。

[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履行。

]

2、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有(ABCD)。

A、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

B、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

C、损害必须是直接的,现实已经产生的;

D、赔偿是法律已经规定了的;

三、简答题

1、简述犯罪的特征。

(答案见课本204页)

答:

1>、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

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构成犯罪。

2>、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行为只有触犯了刑法,才构成犯罪。

3>、犯罪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即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如果某一行为不应当受刑罚处罚,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

2、简述我国法的渊源。

答: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类:

(答案见课本11页)

1)、宪法。

2)、法律。

3)、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

四、论述题:

论述如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答案见课本35页)

答:

宪法既是民主思想、民主制度的产物,也是健全民主和法制的最高依据。

宪法的实施程度更是衡量一国民主与法制健全程度的标尺。

我国宪法代表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也保护每个公民正当的个人利益。

宪法能否贯彻执行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密切。

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实施宪法。

五、案例分析:

答:

1)、市民李某对工商局的上述行为可以起诉,因为李某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曾有劣迹,对其申请予以拒绝是错误的。

2)、李某委托居委会干部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因为普通公民都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

3)、法院开庭审理,工商局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以缺席判决。

---------------------------------------------------------------

实用法律基础学习指导及形成性考核(2011)第11页答案

一、如何进一步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答:

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宪法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意识是宪法主体的个性心理特征相连的宪法主体。

有关宪法现象的认识,情感和意义的综合。

宪法意识与人们对宪法的内容和宪法精神的理解个认识密切相关,是进一步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基础和核心。

宪法意识和宪法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有什么样的宪法意识,常有与之相适应的宪法,有什么样的宪政。

所以,宪法意识对于维护、指导宪法的实施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1)、增加宪法意识有利于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实现。

宪法的一个主要思想是规定人民主权、确保人民管理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

增强宪法意识,更好地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认识宪法是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总章程,有利于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实现。

2)、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实现依法行政,

政府的公权利是人们通过宪法授予的,它不得行使宪法没有赋予的禁止行使的权力,也不得侵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

而且有义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因此,宪法意识的增强,一方面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确认识他们手中的权力是人们通过宪法赋予的,应该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其依法行政。

不久前,即今年7月7日,原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被依法执行死刑,文强就是一个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腐化,受贿达1260万元的腐败分子,对他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

3)、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提高宪法的权威,实行依法治国。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所以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据宪法治理国家,离开宪法依法治国将失去根据、将迷失方向。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政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所以,增强宪法意识也必定有利于提高宪法权威,实行依法治国。

二、如何理解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答: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既要求公民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求公民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那种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观点和行为是错误的。

我国宪法33条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对这一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

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

所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定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也就是说,公民享有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依靠义务来创造,如果不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公民能够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根据公民所尽的义务确定;同样,公民的义务,也是根据它所享有的权利确定的。

(3)从我国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得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地责任,尽自己的义务。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条件。

(4)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必须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既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行使权利时,要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和他人权利的义务。

三、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

就是说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越权行为是无效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

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社会的发展从政府上经历了“夜景国家时代”,政府相当于“守夜人”,一般维持治安,只有出现混乱不能解决时政府出面;而现在是“福利时代”,政府必须积极投入社会中,更有力、更大程度地为人民的权利提供更大的方便,所以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但政府的权力过大,人民的权利就可能受到遏制,所以需要行政程序。

  总之,采取行政程序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又要保护行政管理的效率。

如果行政程序过多、过广、过滥则行政机关的管理无法有效进行,从根本上也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实用法律基础学习指导及形成性考核(2011)第13、14页答案:

案例一:

答:

本案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原被告之间是买卖合同,合同成立即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是具体签订合同的行为。

案例二:

答:

1)当时,赵伟成已经成年,故不能成为被收养的对象,徐国柱夫妇与赵伟成之间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故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2)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赵伟成可以依据此条法律取得遗产。

3)所以本案可以分得遗产的人有:

徐巧娣、赵伟成。

鉴于徐巧娣未尽赡养义务,可以考虑少分一些。

最后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是公平、公正的。

案例三:

答:

1)《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2人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

所以D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可以注册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6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20万元,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元的30%,是符合公司法的。

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

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实用法律基础学习指导及形成性考核(2011)第15、16页答案:

案例一、答案:

1、该企业解除与何某、刘某的劳动合同不合理。

何某因身体不适且有医院证明,要求调换工作岗位,是正常的合理要求。

何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还在试用期内,其与同事打架的行为与录用当时的条件无关,企业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

2、本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本案应依法认定企业与何某、刘某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

案例二、答案:

1、叶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叶某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2、叶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应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3、叶小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案例三、答案: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蒋某的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乡政府的《关于筹资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决定》是针对特定当事人----乡政府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村村民-----的不能反复适用的具体行政行为,且乡政府通知蒋某限期10内交纳30元集资款的行为也是是具体行政行为,据此规定,蒋某有诉权。

---------------------------------------------

实用法律基础学习指导及形成性考核(2011)第17、18页答案:

综合作业

一、单项选择

1、规定人们必须做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称为(C)。

[义务性规范]

2、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其效力(A)。

[与法律相同]

3、对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A)。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D)。

[消除]

5、在下列各项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是(C)。

[危害行为]

6、在我国,遗产的法定继承中,关于动产的继承应适用(D)。

[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

二、多项选择

1、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区别表现在(ABCD)。

[两者产生的条件不同;表现形式不同;调整的范围不尽相同;实施的手段不同]

2、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BC)。

[单一制;联邦制]

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依据行政法原理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以概括为(ACD)。

[行为主体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行为程序合法]

4、环境资源法,是指调整环境资源的(ABC)和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开发;利用;保护]

5、按照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由(ACD)组成。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三、名词解释

1、法律责任:

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4、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5、赡养:

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6、消费者权利:

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

7、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8、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9、取保候审: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10、诉讼法:

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诉讼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

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四、简答题

1、简述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答: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

(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2)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3)辩论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2、简述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等四个方面。

3、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答: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论述题

试论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答: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以下的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

在现阶段,我国权利主体包括占全国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就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也有与他们身份相适应的某些公民权利。

  

(二)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也十分广泛。

包括公民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宗教信仰上等等权利,还有社会生活上的、婚姻家庭上的、以及个人财产权上的权利。

  二、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一)公民在享有权利和使用法律上都一律平等,也就是:

①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

③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人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活动。

  

(二)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义务,不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以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一)宪法在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时,总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到现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来确认权利自由的范围、内容以及物质保障问题。

具体表现在:

  1、客观上十分需要,而又非确认不可的就坚决写进宪法。

2、能够做到的,或者经过创造条件可以实现的,就根据能够做到的程度,做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3、从实际来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做到的,宪法就不予确认。

  

(二)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上的保障。

法律保障有立法上的、司法上的、执法上的各种保障。

物质保障主要是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指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辩证统一关系。

具体表现在:

  

(一)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存在。

  

(二)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三)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

国家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就越有利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加促使他们对义务的履行,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就越能向前发展,就会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

六、案例

答:

1、甲、丙均应按抢劫罪论处。

甲在2000年10月18日作案被抓获时已满十五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乙不按犯罪论处。

在2000年10月18日作案被抓获时,虽满十三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

3、丙是教唆犯,应当按按抢劫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丙教唆甲抢劫,与甲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