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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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主动发挥作用,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XX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切实维护村民利益若干意见》(X纪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现就我乡村务监督会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细化标准、量化考核,奖勤罚懒、绩效挂钩”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村监会绩效考核管理,更好地发挥村监会在村务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村监会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考核评价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监督职责履行、综合评价等18项考核指标,其中组织建设和日常运行20分、监督职责履行60分、综合评价20分,采用“按事量化”办法予以确认计分(详见附件)。
2.乡纪委根据考核得分和工作量大小、工作质量等情况,按照20%、60%、20%左右的比例确定村监会主任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考核等次,具体为:
优秀等次2名,称职等次6名,基本称职或不称职2名。
考核得分和考核等次与村监会主任绩效工资的发放相挂钩。
四、报酬待遇
1.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由乡纪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兑现。
村监会主任的报酬由基本报酬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
(1)基本报酬:
按县核定基数(4200元/年.人)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绩效奖金:
按照“体现工作导向、坚持奖优罚劣,拉开分配差距、不得平均发放”的要求,按县基数(每村平均7800元/年)进行安排,分人口规模工资和考核奖金两部分。
其中人口规模工资按县核定基本报酬(4200元/年.人)*(人口系数-1)计算。
人口系数依据年度农经报表统计人口数分为三挡:
500人口(含500人)以下的人口系数为1.0;501—1000人口(含1000人)的人口系数为1.3;1000人口以上的人口系数为1.5。
考核奖金根据年度考核得分、考核等次予以兑现。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平均考核奖金20%的奖励;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扣除平均考核奖金的20%。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奖金。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村监会主任当年绩效奖金:
①村民代表层面满意度测评低于50%且考核不称职的;②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群众意见大,导致村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③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成员在村务工作中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④村监会成员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⑤其它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需取消绩效奖金的。
3.村监会主任本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绩效奖金的同时扣发基本报酬:
①经乡认定不履行职责或长期外出(6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②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③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严重影响村级班子、村民团结或村级工作开展的;④本人因辞职、免职、停职及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职务变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⑤其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需取消其基本报酬的。
4.村监委主任误工报酬低于所属行政村村两委平均工资的,由村两委审核把关,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差额部分根据年度考核得分量化后予以补足。
5.村监会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由各村集体发放,根据村监会年度考核结果和村监会委员履职情况,对成员中工作表现突出的村监会委员予以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制度,发挥作用。
建立健全村监会工作例会、村务监督月报告、村监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指导督促各村村监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
2.加强督查,建立台帐。
加大按月(季)或不定期的村务监督工作检查力度,对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建立台帐,规范化、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客观反映村监会的工作情况,科学评价村务监督工作。
3.坚持标准,奖优罚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村监会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基本报酬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促进村监会主任认真履职,推动工作。
附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评分表
附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评分表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自评分
考核分
、
组
织
管
理
(20分)
1
村监会规范化建设情况(3分)。
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场所、有制度、有保障、有台帐,没有达到“六有”标准的,每项扣1分。
2
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县和乡组织的工作例会、相关业务学习会、集中培训等活动,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例会(6分),无故缺席每次扣1—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村里每月没有定期召开集中学习培训和村监会工作例会的,1次扣1分。
3
每月定期以月报表的形式向乡纪(工)委和村党组织报告工作(6分),每少一次扣1分。
4
每次村务监督台帐均规范及时记录(5分),未规范及时记录的每次扣1分。
二、职责履行(60分)
5
按时参加或列席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加强对重大村务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8分)。
无故不参加或列席会议的每次扣1分;对违反决策程序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没有及时督促纠正被乡、县及县以上督查通报的,每项分别扣2分、4分、6分。
6
组织开展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督(6分)。
未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被乡、县及县以上查实的,每项分别扣2分、4分、6分。
7
组织开展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10分)。
村务财务公开资料村监会没有认真审核把关被乡、县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对财务逐月逐笔公开、一般村务定期公开、村民关心的村务随时公开、村务财务公开资料备查等制度执行监督不力被乡、县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没有认真受理群众对村务公开的质询,对有疑问的事项没有及时督促村委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或不做解释、误导群众,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每例扣5分。
8
组织开展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10分)。
没有按月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逐笔逐项审核、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严被乡、县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对村集体“三资”预决算管理、村级招待限额控制专项核算、村级集体“三资”台帐管理等制度监督不力被乡、县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村级票据中有香烟、土特产等违反“八项规定”支出的,每例扣5分;对村集体投资经营和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没有及时监督纠正的,每例扣5分。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60分)
9
组织开展对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10分),没有工程项目建设的村得5分。
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投标、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全过程实施监督,并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合理操作及时向村两委反映并配合做好督促整改,未参加监督的扣10分,有问题未及时反映督促整改被乡、县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
10
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三务”平台规范运行的监督(10分)。
未建村级“三务”平台的村得6分。
村监会成员联系走访农户、定期收集民情民意、汇总分析报告反馈等民情联系沟通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每次扣2分;对考核值班、代办服务、村级“三务”平台规范运行等制度执行监督协调不力被乡、县督查通报的,每次扣2分、4分;自身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每例扣5分。
11
加强对村干部执行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的监督(6分),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不报告的,每例扣6分。
村监会委员违纪违规的,每例扣5分。
12
在“两违”整治、“五水共治”、美丽家园等重点工作推进中,拒不执行或消极对待分配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未完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超越职权范围,干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或激化矛盾的,每例扣20分。
13
因监督不力引起信访被乡、县查实的,每件分别扣4分、8分;因监督不力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每件扣10分;对有争议的票据不主动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乡纪(工)委反映并借机不予审核的,每例扣5分;利用财务审核权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阻挠的,每例扣10分。
「二、
综
合
评
价
(20
分)
14
乡对村监会的工作评价(10分)。
根据测评情况折算得分。
15
村民代表对村监会的工作评价(10分)。
根据测评情况折算得分。
四、加扣分情况
16
1.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无违反招待、外出学习考察等规定,酌情加1-3分;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内法规(新《准则》和《条例》)相关条款,酌情扣2-10分。
17
2.村监会服务“五水共治”、“两违”整治、美丽家园等中心工作,作用发挥突出的,可视情加1—5分;对村中心工作不配合,发挥作用不明显,可视情扣1-5分。
18
3.村务监督有创新项目或工作出色,得到乡、县、市及以上肯定或推广的,分别加3分、5分和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