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管理实务案例最终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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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管理实务案例最终总结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管理实务案例最终总结

1、机电工程项目的分解

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凡具有独立的设计条件,独立的概算,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所规定的效益或生产能力的工程,称为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施工图设计,又能独立施工的工程,称为单位工程。

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安排施工计划、工程竣工结算都按单位工程进行。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划分,安装工程按种类划分:

(1)一般土建工程;

(2)给水、排水、采暖、卫生工程;(3)电气工程;(4)通风与空调工程;(5)工艺管道工程;(6)工艺金属结构工程;(7)设备安装工程;(8)筑炉工程;(9)自动化装置仪表工程;(10)防腐蚀、保温工程;(11)通信工程。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按工种划分。

2、机电工程项目的分类(按建设项目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

凡过去未有过的,完全是新建造的,属于新建项目。

有的建设项目原有的规模很小,经重新进行总体设计,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的三倍以上,也属于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凡过去已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且正在从事生产或服务活动,需要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效益,或者增加新的产品品种和效益,而新建的车间和工程,均属于扩建工程。

3.改建项目:

是指原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为了降低消耗,节约能源,改进产品质量或方向,对原有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或为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和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均属于改建项目。

4.恢复项目:

是指企业(事业)的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战争或人为的灾害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报废,而后又投资恢复建设项目。

5.迁建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迁移到另外地方进行生产活动的项目。

3、机电工程项目的特点

1、建设的固着性

2、设计的多样性

3、工程建设的复杂性

4、建设过程的长期性

5、设计条件的苛刻性

4、机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主要工作是①编制项目建议书,②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还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文件和编制设计文件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

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①设计、②施工准备、③施工安装、④动用前准备、⑤竣工验收等阶段性工作。

设计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总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

竣工验收由业主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5、设计阶段的任务:

设计计划、设计实施、设计控制

设计计划设计单位负责组织编制设计计划并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1)合同文件。

(2)本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

(3)项目计划。

(4)项目的具体特性。

(5)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企业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

6、设计进度的主要控制点应包括:

(1)设计各专业间的条件关系及其进度。

(2)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3)关键设备和材料采购计划的提交时间。

(4)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各项设计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5)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完成和提交时间。

(6)设计工作结束时间。

设计质量控制点订包括:

(1)设计人员资格的管理。

(2)设计输入的控制。

(3)设计策划的控制(包括组织、技术、条件的接口)。

(4)设计技术方案的评审。

(5)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会签。

(6)设计输出的控制。

(7)设计变更的控制。

7、项目采购阶段的任务

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定供货厂商。

采购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

编制项目采购计划和项目采购进度计划、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的管理和仓库管理等。

采购计划由采购经理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

(1)项目合同。

(2)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3)项目进度计划。

(4)企业有关采购管理的程序和制度。

采购计划应遵循的采购原则

1.经济原则

2.质量保证原则

3.安全保证原则。

4.进度保证原则。

5.国产和进口设备材料的划分原则。

6.分包原则。

7.设备材料分交原则。

检验:

1.组织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材料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及出厂前的检验。

对于重要设备、关键设备应驻厂监造。

2.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应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检验并签订检验合同。

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设备材料的重要性和一旦延期交付对项目总进度产生影响的程度,划分催交等级,确定催交方式。

催交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驻厂催交、办公室催交和会议催交。

对关键设备材料应进行驻厂催交。

现场开箱验收是采购管理的最后一道工序:

1.开箱验收之前应制定开箱验收计划。

2.参加开箱验收的人员应有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所属的库房管理、业主代表参加。

对于关键设备、大宗材料还应请供货方代表开箱验收。

3.开箱验收的依据是箱件清单、装箱单图纸资料。

8、询报价工作程序:

①选择合格供货厂商→②询价文件的编制→③询价和报价的接收→④报价的评价→⑤报价评审交业主确认(按项目合同规定)→⑥召开厂商协调会并决定中标厂商→⑦签订购货合同。

依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编制询价文件,并从项目合格供货厂商中选择3~5家询价供货厂商,发出询价文件。

项目采买工作实施前应进行供货厂商资格预审,确认合格供货厂商。

项目合格供货厂商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能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2)有完事并已付诸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

(3)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4)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准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5)具有类似产品成功的供货及使用业绩。

组织对供货厂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审。

1.技术评审

(1)报价的技术评审由相关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进行,由项目设计经理审批。

(2)技术评审的依据是请购单所包括的所有询价技术文件和厂商的技术报价。

(3)对各厂商在评价合格的基础上作横向比较并排出推荐顺序。

2.商务评审

(1)商务评审由采购工程师负责,采购经理审批。

(2)对于技术评审不合格的厂商不再作商务评审。

(3)商务评审的依据是询价商务文件和厂商的商务报价,重点评审厂商的价格构成是否合理并具有竞争力。

(4)交货期、支付及支付条件、质量保证、财政状况、执行合同的信誉等。

(5)对各厂商的商务报价作横向比较并排出推荐顺序。

9、项目施工阶段的任务

①施工计划、②施工进度控制、③施工费用控制、④施工质量控制、⑤施工安全管理、⑥施工现场管理、⑦施工变更管理

施工计划(首要任务)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组织原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施工质量计划。

(4)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费用计划。

(7)施工技术管理计划,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8)资源供应计划。

(9)施工准备工作要求。

10、施工进度控制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必须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其中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报业主确认。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合同。

(2)施工计划。

(3)施工进度目标。

(4)设计文件。

(5)施工现场条件。

(6)供货进度计划。

(7)有关技术经济资料。

11、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

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和控制目标。

2.施工前参加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

3.组织对所需的施工机械、装备、设施、工具和器具的配置,并对其使用状态进行有效性检查,必要时进行相关的试验。

4.加强对供货质量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复验并保持记录。

5.定期组织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加强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识别和质量控制,并保持质量记录。

6.监督施工质量不合格品的处置,定期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明确改进目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

7.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安全管理控制

根据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进行施工阶段的安全策划,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控制内容包括:

1.组织对施工各阶段、各部位和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风险分析,制定应对措施,并对其实施管理和控制。

2.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巡检,掌握安全信息,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救护措施,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

同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当进行施工分包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明确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检查其落实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证施工过程安全。

5.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规定,及时报告,并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3、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接口关系

在设计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对以下内容的接口进度实施重点控制:

1.施工对设计的可施工性分析。

2.设计文件的交付。

3.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

4.设计变更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在设计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应对以下内容的质量实施重点控制:

1.施工向设计提出要求与可施工性分析的协调一致性。

2.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的组织与成效。

3.现场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的处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4.设计变更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14、采购与施工之间的接口关系

在采购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对下列内容的接口进度实施重点控制:

1.所有设备材料运抵现场。

2.现场的开箱验收。

3.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设备材料质量有关问题的处理,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4.采购变更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在采购与施工的接口关系中,应对以下内容的质量实施重点控制:

1.所有设备运抵现场的进度与状况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2.现场开箱验收的组织与成效。

3.与设备材料质量有关问题的处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15、设计变更的类型

(1)用户(业主)变更

用户(业主)的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由用户(业主)负责所发生的费用。

(2)项目变更

由设计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对建设进度、人工时耗费的影响,由设计承包单位负责变更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变更中,经用户(业主)同意确认负责设计变更所发生的费用,仍然属于项目变更。

(3)施工单位变更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修改、变更,称为“核定单”。

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要保证建设进度按合同规定进行。

设计变更由设计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由原设计人员完成,当由其它设计人员完成时,除了要有相应资质,还要由原设计人员书面授权。

16、机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强制招标的建设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公有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国有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外资

施工200万以上;采购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50万以上;总价3000万以上。

可以邀请招标的范围:

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其它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可以不招标的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勘察现场应安排在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至28日内举行。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只对有效标进行评审。

详细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和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46条第一款: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最晚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14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7、机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范围

1.工程总承包范围如果包括工程设备采购,应另外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书,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

2.工程总承包范围如果包括负荷联动试车或投料试生产,应另外签订合同或协议书,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合同。

3.总承包方在履行合同职责时,根据合同范围要求,需要负责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4.订立国际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应采用国际惯例,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

5.总承包方在订购材料前,应将材料样品送审,或将材料送到指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和确认。

随时抽样检验进场材料质量。

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范围

分包合同范围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1.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或业主指定的分包项目;不属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考虑分包施工更有利于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分包,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

如石油化工企业、冶炼企业、电力企业资质,以及相应技术资格,如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电梯技术资格。

2.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任何义务与责任。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会被业主视为违约行为。

因此,总承包单位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只有业主和总承包方才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分包方根据分包合同也应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方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4.分包合同条款应写得明确和具体,避免含糊不清,也要避免与总承包合同中的发包方发生直接关系,以免责任不清。

应严格规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5.劳务分包是机电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包括劳务方开工、完工日期,工程施工范围,应遵守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方面。

18、风险回避

合同风险的回避:

增设保值条款;增设风险合同条款;增设有关支付条款

外汇风险的回避:

外汇收支过程中的汇兑损失;企业所持有的流动外汇现金的保值。

选择有利的外币计价结算;使用多种货币计价结算;减少承包方资金、设备的投入(分包)。

材料设备风险:

签订完善、有利合同条款,明确质量、供货违约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到岸和工地交货方式合同

人员风险:

输出一专多能的技工和多面手,减少自带劳务数量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当地工人招聘量。

政治及社会风险:

避免承揽工期长项目,合同明确业主承担风险责任及补偿条件,进行相应投保。

组织协调风险:

明确业主(监理方)的协调责任

自然环境风险:

通过合同,明确业主提供可靠的地质勘探资料,拟订可靠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基础地质采用分包。

经济风险:

利用国际合理避税;利用资金进行有利于我们的国际贸易。

签定供货合同前,应对厂家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如厂家的工艺流程、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满足要求,产品经过3C强制性认证,则应写出供方评价报告,按照质量体系的相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再签订供货合同。

如有质量不合格,应作为不合格品处理,在物品上作出明显标识,单独存放或退货处理,作好记录,作为下一年度评价合格供应商的依据,若多次发生,则将厂家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剔除,并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19、机电工程项目合同的变更与索赔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费用补偿和(或)工期补偿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

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提出进一步要求,则可视为索赔已经成立。

2)FIDIC合同条件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1)承包商觉察索赔事件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承包商觉察索赔事件42天内发出详细的索赔报告;

(3)承包商应当在索赔事件产生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42天内作出反应。

3)合同依据计价方式不同分为: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可分类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

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合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设计图纸完整,工程量清晰,对最终产品的要求非常明确的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均较明确的,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

单价合同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并不能十分准确的项目。

对于一般的单价合同,如发包人在原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程量变更部分的限度,则谈判时应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一个“增减量幅度”,当超过净幅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

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4)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5)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程序提交索赔利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6)工期可以顺延的原因:

(1)发包人不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价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对于以可调价格形式订立的合同,其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

另外此处还应注意时效问题。

示范文本规定,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若工程师在收到通知14天后未做答复,则视为已经同意。

8)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处理:

在设计变更后,首先由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工程价款,其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是: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可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9)可索赔的费用

(1)人工费。

额外工作人工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费用;法定人工费增长;停工延期产生的人员窝工费。

(2)设备费。

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台班费);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停工产生的机械窝工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

(3)材料费。

用量超计划量增加的材料费;价格上涨和超期存储费用。

(4)保函手续费。

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人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5)贷款利息。

①拖期付款的利息②由于工程变理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③索赔款的利息④错误扣款的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延期不付利润;利润包含于合同价,必须是工程量有变化,才能索赔

(8)管理费。

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现场管理费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等;总部管理费主要是指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一般工期延期窝工,增加的总部管理费必须用直接费为基数,不以合同价为基数。

10)各种索赔的处理原则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在处理此类索赔时,一个主要掌握的原则就是所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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