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986921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87 大小:1.1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87页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87页
亲,该文档总共8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8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docx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应对新的发展条件对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的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

第2条规划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5)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7)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

2.重庆市相关法规、规划文件

(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渝府令第193号)

(3)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区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区县字〔2008〕4号)

(4)重庆市远郊区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第3条规划期限

为2009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09年-2012年;中期:

2013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第4条规划区范围

包括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峰高街道、安富街道的行政辖区范围,以及路孔镇、直升镇的部分地区,总面积296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层次

1.县域:

包括6个街道、15个镇,总面积1075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面积296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位于规划区范围内,包括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两部分。

其中,昌元-昌州城区是中心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范围包括北至高升桥水库、南至红岩坪组团及板桥工业园拓展区、东至峰高街道建成区、西至广顺街道边界,总面积104平方公里。

广顺-安富城区是中心城区的重要补充,范围包括北至寨子山森林公园,南至成渝铁路及濑溪河流域广顺段,东至广顺街道边界,西至安富街道西侧边缘,总面积31平方公里,2020年以前安富不计入广顺-安富城区,远期才将其纳入,统一规划。

第6条强制性内容要求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用黑体字表示。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7条发展总目标

构建以畜牧特色为基础,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幸福荣昌”。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文化繁荣具有荣昌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

第8条荣昌县全县总人口规划:

近期2012年70万人,中期2020年80万人,远期2030年90万人。

第9条荣昌县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到2012年,GDP总量达到157亿元;中期到2020年,GDP总量达到487亿元;远期到2030年,GDP总量达到1382亿元。

第10条突出“猪、禽、竹、茶”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品牌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积极引导农民向中心城区和片区中心转移。

第11条大力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五大主导产业,构建全国生物产业基地、中国西部照明电器基地、中国西部水暖卫浴基地、成渝地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创汇基地四大基地经济;限制发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高能耗、高污染产业。

第12条巩固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等产业主导地位,提高生产服务业水平;发展房地产、住宿餐饮业等朝阳产业;整合县域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提高知名度;发展科技研发、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

第13条畜牧产业发展目标

结合国家畜牧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大机遇,整合优势资源,促进相关产业链的提升和完善,打造城市品牌。

第14条区域整体空间格局

荣昌正位于“成渝南轴”——成渝城镇群第一增长轴之上;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内的中等城市。

第15条区域关系

1.荣昌与重庆主城区的关系:

利用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做好本地的交通衔接,缩短与主城区的通勤时间,对自身产业用地进行整合,搭建好承接主城区产业转移的平台。

2.荣昌与渝西川东县市的关系:

强化荣昌作为渝西川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协调,协作发展。

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来最终达到做大做强城市的目标。

3.荣昌与大足、双桥及永川的关系:

与大足、双桥及永川进行产业合作,站在区域一体化的高度,寻求远景共同建设一体化城市的机会。

共同构建渝西新的区域中心。

第16条区域定位

全国的畜牧产业核心基地以及渝西川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以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为纽带,与大足龙岗、龙水、邮亭和双桥区共同构筑渝西城镇群。

城乡规划

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17条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加强城乡之间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对接,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平等;增加科技宣传、技能培训等投入,推动中心城区部分产业向周边城镇转移,实现“重点突出、梯度辐射、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城乡发展模式,完成城乡共繁荣的双赢局面。

2.加快荣昌工业园区的建设,构建荣昌产业布局核心平台和整体架构;加强畜牧业的发展,积极筹建中国现代畜牧业示范区。

3.加快中心城区和片区中心的建设;适度进行村镇撤并,通过二、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及设施的优先配置等策略,鼓励农村人口向重点城镇集中。

4.县域内重大河流、水库、生态保护林及湿地等的保护严格按照空间管制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管理;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农村作为生态本底的作用。

第18条县域城乡统筹整合策略

1.城镇空间统筹策略

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和各片区中心,县域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城市规划。

将县域划分成为城镇密集带及周边发展片区,集中建设每个片区的片区中心,作为带动片区发展的服务核心。

强化一般镇为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功能。

2.农业空间统筹策略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持农村的自然人文风貌,预留足够的农牧业发展空间。

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适当整合撤并部分农村居民点。

在发展条件较好、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的居民点。

3.产业发展统筹策略

完善中心城区及双河工业园区建设,构建荣昌产业布局核心平台和整体架构。

引导镇级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调整村镇建成区工业用地布局,提高工业用地聚集度和产出效益,严格控制在园区以外的污染性工业。

坚持以工补农的思路,中心城区及县域南部作为工业发展重点;北部城镇保持现有农业特色,以发展农牧产品加工和特色手工业为主,并为片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4.基础设施统筹策略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向中心城区、片区中心倾斜,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区域生产生活服务中心,片区中心作为片区的服务中心。

片区中心的基础设施通过集中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片区的发展需求。

重视交通设施建设,重点打通中心城区与片区中心,片区中心之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5.城乡建设用地统筹策略

探索并落实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发展的一体化。

积极通过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的调整置换,改变农村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积极为城市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第19条城镇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2年42%,城镇人口29万人;中期2020年54%,城镇人口43万人;远期2030年70%,城镇人口63万人。

第二节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20条发展片区划定

县域划分为规划区和外围四个发展片区,分别为南部片区、中部片区、北部片区、西部片区。

南部片区以双河为中心,由双河、清江、清升、直升南部用地等共同组成,其中双河为中心镇;

中部片区以仁义为中心,由观胜、仁义、古昌、河包、路孔北部用地等共同组成,其中仁义为中心镇;

北部片区以吴家为中心,由吴家、清流、铜鼓等共同组成,其中吴家为中心镇;

西部片区以盘龙为中心,由远觉、盘龙、龙集、荣隆等地区共同组成,新增盘龙为中心镇。

第21条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分三级:

一级:

50万人中等城市一个,即中心城区,包括昌元-昌州城区和广顺-安富城区;

二级:

1-5万人中心镇4个,即双河、仁义、吴家、盘龙;

三级:

0.2-1万人的一般镇12个,即河包、路孔、荣隆等。

第22条县域城镇形成“中心城区-片区中心-一般镇”三个职能等级:

中心城区:

国家畜牧科技产业示范区、重庆市的畜牧教育科研基地、农副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造业为主导的制造业基地、成渝都市群较具吸引力的居住地之一、县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县域旅游及服务中心;

双河:

县域南部发展片区中心,城乡统筹试点镇,是以发展机械制造、煤炭,农副产品加工、商贸、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仁义:

县域中部发展片区中心,是以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以及集市贸易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吴家:

县域北部发展片区中心。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县商贸重点镇,是以铸造工业为主导,以建材加工工业为辅,是西南地区普通低压阀门生产集散地,是生态环境优美的工贸综合型城镇;

盘龙:

以发展种养殖业及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集市贸易及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河包、路孔、荣隆等12个一般镇则承担服务于本镇及农村地区的基本职能。

第23条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带、两轴、四片区”的空间结构:

1.“一带”,即规划区范围,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市地区。

2.“两轴”为“吴家——仁义——昌元-昌州城区——双河”城市发展主轴和“盘龙——广顺-安富城区”西部发展轴。

3.“四片区”即南部发展片区、中部发展片区、北部发展片区和西部发展片区。

第24条片区城镇规模

1.南部片区:

城镇人口5万人,其中片区中心双河城镇人口4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1万人。

2.中部片区:

城镇人口3万人,其中片区中心仁义城镇人口2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1万人。

3.北部片区:

城镇人口3万人,其中,片区中心吴家城镇人口2.5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0.5万人。

4.西部片区:

城镇人口2万人,其中,片区中心盘龙城镇人口1.5万人,其它一般镇共计城镇人口0.5万人。

(详见附表1)

第三节县域城镇建设标准

第25条城乡建设

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6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其他各级建制镇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第26条社会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片区中心

配置科技服务、文化活动、医疗保健、中小学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并对周边村镇具有一定的服务功能。

2.一般镇

配置文化站、卫生院、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服务于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第四节县域新农村建设

第27条遵循“居住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工业向城镇工业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农业集中”的三集中原则布局和建设全县新农村。

第28条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在改善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同时,盘活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通过旧镇村的拆迁改造,节约出大量的村镇建设用地,然后通过土地流转,把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村镇的二、三产业,集约利用原村庄集体建设用地。

第29条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形成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四级村镇网络结构,推动城市化进程。

第30条分类对农村居民点采用包入式、迁弃式、归并式和征用式四种方式进行整理;农村土地流转可采用土地征用和参与利润分配两种形式。

第31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

根据农村居民点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设施、交通等方面因素分别对县域村庄分别采用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的建设规划策略。

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提出服务核发展模式、积聚发展模式和小型居民点模式三种规划模式,对应不同的建设标准,适应县域内不同的地区的发展情况。

第32条集中至城镇的农村居民安置区建设

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以村为单元规划成片社区,人口规模不低于5000人;一般建制镇整体规划镇区居住社区,设置安置农民集中住区,社区人口规模不得低于3000人。

服务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小区设置。

第33条县域新农村职能结构规划

根据县域产业规划和地形情况,以镇为单元对县域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进行划分。

其中,位于各镇区的村庄以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为主导,包括吴家的十烈、高峰,铜鼓的龙家冲,观胜的银河、凉坪,盘龙的古墙、合靖、三合,清流的马草,远觉的棕包,龙集的清河、六合,仁义的梓潼、瑶山,河包的转龙、黄檀,古昌的玉带、新民,路孔的万灵、尚书,荣隆的玉久、黄坪,清江的竹林,清升的楠木沟、漫水桥,双河的梅石坝、三步坎,直升的鹅颈。

第34条县域新农村设施设置标准

1.根据上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规划策略及建设模式采用不同设施配置标准。

2.基础设施布局要求:

村落点的集中取水点应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明确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设施位置与线路走向,明确能源供应方式,确定村落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的位置、容量。

考虑防灾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3.道路建设:

实现“行政村公路通达”,“中心村村公路通畅”的目标;根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确定村镇道路建设标准,村镇一级道路红线宽度为24-32米,二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6-24米,三级道路红线宽度为10-14米。

4.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农村居住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本按照城市居住小区或组团的标准设置。

要求必须配套设置文化娱乐室、标准篮球场、卫生室、生活超市、农资门市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选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科技站、少年及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

第35条规划期内撤并位于城市规划区及县域禁建区内的燕子坝村、和平村、金竹村等13个行政村。

第五节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36条县域公路网络规划

1.两条高速公路,即成渝高速公路和“潼南—大足—荣昌—泸州”高速公路荣昌段。

2.形成主骨架公路和一般骨架公路两层次的干线公路网

(1)主骨架公路:

“四纵四横”的主骨架公路。

“四横”包括渝隆路(S108)、峰安公路、组团第二通道、合内路(S309);“四纵”包括荣合路(S206)、铜荣路南段(S310)、盘仁路、广盘路。

(2)一般骨架公路:

包括S418、铜荣路北段(S310)、吴荣路、仁清路、荣直路、远安路、吴清路、盘远路、河盘路、河新路、仁孔路、清双路、永荣路、荣隆路、安双路、荣路路。

是主骨架之间的连接线,原则上采用二级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3)一般公路联系县域内片区中心和一般镇,采用三级或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第37条成渝城际铁路荣昌段在中心城区横跨成渝高速向西北延伸,全线高架,路段两侧控制25-70米的绿化带,设一处站点,位于规划科技大道北部,与大型长途汽车、公交枢纽以及社会停车设施共同构建县级交通枢纽。

维持成渝铁路的客货运交通功能,对铁路场站进行调整。

第38条启动濑溪河、清流河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其中渠化濑溪河七级航道50.03公里,通行50吨级船舶。

启动省道206的建设,承担荣昌至永川朱沱的进出港功能。

第六节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39条综合防灾工程

1.防洪工程:

城区防洪标准50年一遇,其他镇防洪标准20年一遇。

2.气象灾害: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预警信息传播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物的防风标准;完善水利设施,提高防潮堤设计标准。

3.消防工程:

在全县范围内规划特勤消防站1座,现状消防大队迁移至特勤消防站,现状站址改做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另新规划标准消防站7座。

在没有设置公安消防站的地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消防队伍,民办消防队可以按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形式组织建设。

4.防震工程:

广顺-安富城区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县域其他地区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

规划城区全面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紧急自动处置能力;采取抗震措施的农村民居达到60%以上;社会公众防震减灾受教育率达到30%以上;启动应急预案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覆盖全县,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

5.地质灾害:

按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重点防治区包括螺罐山重点防治区、双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为吴家镇玉峰次重点防治区、清流镇——河包镇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包括吴家镇——铜鼓镇一般防治区、盘龙镇——昌元镇一般防治区、清升镇——直升镇一般防治区。

第七节县域旅游规划

第40条旅游发展目标

以国内旅游市场为主体和基础,围绕“人文、自然、科技”三大主题,以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和开发特色旅游资源为重点。

加强旅游业协调发展,利用周边的旅游群体优势,实施跨地区旅游资源组合;建立总体布局合理、分区特色鲜明的大旅游发展格局。

第41条旅游总体布局

1.构建“一横一纵”的旅游空间布局。

“一横”指安富——昌元-昌州城区——路孔旅游集群带。

包括昌元-昌州城区旅游资源区、安富陶都寨子山旅游资源区、路孔古镇旅游资源区、麻雀岩旅游资源区、岚峰森林公园-清江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区。

“一纵”指吴家——昌元-昌州城区——清江旅游集群带。

包括三奇湖旅游资源区、峰高旅游资源区、盘龙旅游资源区、河包旅游资源区。

2.重点打造“一核,两级,一点,二线”的旅游架构。

一核:

以昌元-昌州城区为核心,打造荣昌县魅力都市游,提升昌元-昌州城区的旅游服务水平;

两级:

安富陶都温泉旅游度假区、路孔古镇及东湖生态休闲旅游区为两级;

一点:

开发螺罐山风景旅游区,打造历史文化宗教旅游;

二线:

打造沿濑溪河中心城区-路孔的百里生态长廊的生态观光旅游线;打造岚峰森林公园-三层岩-河中岛的自然风光游线。

第八节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42条规划目标

2012年建成市级森林城市,2017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2020年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规划期末全面实现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和山水型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

规划期末,水、大气、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功能区标准,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95吨标煤/万元以内;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计划指标削减约3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率100%,资源化率98%;矿山土地复垦率70%。

第43条县域分为低山丘陵生态调控区、中浅丘农林生态建设区、城镇生态建设区三类生态功能分区。

各个功能分区制定不同的管制策略。

第44条生态保护区建设

1.划定自然保护区范围,有条件可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

2.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培育水源涵养林,在保护区范围内严禁《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列出的禁止行为。

高升桥水库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整个水库和流域内的鸭子堂、大粟、柏林沟、红梅、龙塘、龙滩子、玉河沟水库;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流入库区的所有支流;保护区陆域纵深范围为洪水期正常水位库岸四周水平纵深30米。

第45条生态农业建设

综合利用养殖和种植废弃物,运用食物链原理,发展立体化养殖,形成农-渔-禽综合经营的生态模式。

第46条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

1.杜家坝片区工业用地限制性发展,现有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进行能源替代、加大污染物处理力度、优化生产工艺及设备;

2.广顺片区工业用地重点考虑本地环境剩余容量以及流域区域协调;

3.板桥片区工业用地已严格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

第47条废弃矿山生态恢复

对包括螺罐山石灰岩采空区塌陷地、曾家山煤矿、原双河煤矿八井、九井、十井矸石山在内的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恢复。

第48条濑溪河整治

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水域功能恢复为主的生态梳理工程的建设,与大足和泸县共同抓好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濑溪河流域严禁发展化工、冶金、漂染、酿造、电镀、造纸、制革等重污染产业。

第九节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第49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

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

许溪宋墓、昌元宝城寺、河包白塔、凉坪白塔;

县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9处:

昌元张公墓、昌元天主堂、双河宋墓、清升罗汉寺牌坊、盘龙古昌洲遗址、铜鼓石刻、远觉石窟、河包真原堂、昌元宋墓。

2.古镇:

市(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路孔、安富。

3.历史文化街区1处:

路孔古街。

4.非物质文化遗产:

折扇(国家级名录)、夏布(国家级名录)、陶瓷、尝新(省级名录)、道琴、清音、缠丝拳、路孔龙舟、清吹、肉龙舞、肉莲花、石工号子等。

第50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

加强对全县县级以上历史文物的保护,要根据文物古迹的价值,所处的环境和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区和建设控制区。

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制定专门的旅游开发保护规划。

第51条古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措施

1.路孔古镇及路孔古街:

制定专门的保护开发规划,延续古镇风貌,发展旅游业。

2.安富古镇:

结合陶都风貌的建设统一进行规划建设,作为荣昌县的一个典型旅游品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

第52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结合旅游业发展,开发地方传统特色旅游商品,拓展旅游内涵,促进地方传统产业的发展。

第十节县域建设分区及空间管制

第53条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要求

重点保护螺罐山风景区、鸭屿山风景区、寨子林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遗产火神庙清代古街。

自然保护区内严禁毁坏和侵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和开发强度,保护风景区的宝贵资源。

清代古街注重保护现存遗迹的同时,控制周边区域建设,形成建筑风貌协调区,展现与传承文化遗产。

加强濑溪河的保护,结合取水点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沿河两岸30米为生态廊道。

沿河两岸限制污染工业企业的建设,对其产生的废水、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对成渝城际铁路、成渝铁路、成渝高速、潼南-大足-荣昌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设施沿线进行建设控制。

第54条南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

保护生态敏感地区,注重原双河煤矿八井、九井、十井矸石山的生态恢复,岚峰林场自然资源和双河古墓等历史遗产的保护。

保护区内严禁毁坏和侵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和开发强度。

第55条中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

保护三奇水库自然资源和路孔古镇人文历史遗产。

其中,三奇寺水库,严格按照生态保护规定,在其保护范围内禁止各种建设,防止对其造成污染与破坏;路孔古镇注重保护与更新,对其进行整体保护的基础上,划出特征鲜明、保存相对完整的地段或街区进行重点保护。

第56条北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

对片区东部的自然山体进行保护,划定禁建区。

整治和保护清流河,防止污染与破坏。

第57条西部片区空间管制要求

保护麻雀岩水库,严禁按照生态保护规定,在其保护范围内禁止各种建设,防止对其造成污染与破坏。

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发挥绿色农业优势。

华蓥山基底断裂带两侧的城镇严格控制其发展。

城市规划

第四章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

第一节规划区“四区”划定及政策

第58条“四区”划定

确定规划区开发建设许可分区,包括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4类。

第59条禁建区

规划区内禁建区面积为45.54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6.8%,主要分布在高升桥水库、螺罐山背斜两翼及广顺、安富已建区北侧山脉。

其中,规划区内的山体划分为重点控制建设区和一般控制建设区,对各开发建设活动分别实行重点管制和一般管制。

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活动,严格遵守国家、重庆市、荣昌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60条限建区

规划区内限建区面积为30.23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0.1%。

分布零散,主要位于规划区南北两翼。

区内建设应以保护和尊重人文、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为前提,制定相应的设计导则和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强度与空间形态;禁止自行拓展宅基地,建设用地选址必须按相关法规确定的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61条适建区

以建设用地工程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为已建区、禁建区、限建区以外的地区。

规划区内适建区面积为209.49平方公里,占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