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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出纳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银行现金出纳工作,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现金出纳,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金融法令和制度。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现金出纳工作。

第三条出纳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严禁一人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二、坚持复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

三、坚持交接手续和查库制度。

第四条办理现金出纳行,应编制年度现金计划,报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或发行保管库,下同),并报上级行逐级汇总报总行,由总行汇总报人民银行总行。

执行中需要超过计划时,报请追加计划。

经办行在年度现金计划内,在月前五日向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报送月度现金计划和最高投放额以及月度分券别的用款计划。

第五条办理现金出纳行,应根据现金周转的正常需要设立业务库。

根据业务情况确定一个三至五日周转必须保留的最低库存额,并按规定于月后五日向开户人民银行发行库报送分券别的业务库存月报。

第六条各级行、处必须加强对现金出纳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到:

一、要根据业务量的需要配备专职出纳员和出纳复核员。

二、要选派忠诚老实、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出纳工作。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轻易调动他们的工作。

三、要建立检查辅导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管辖行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辅导,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四、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出纳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同时要注意劳逸结合,并按规定发给劳保用品。

第七条出纳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做到又红又专;要热爱本职工作,发扬廉洁奉公、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作风;要维护国家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第二章现金收付与整点

第八条现金收付必须手续清楚,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要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的程序。

第九条出纳人员与出纳复核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一般出纳员负责付出现金的配款和收入现金的复点,以及保管使用现金收讫专用章;出纳复核员负责付出现金的复点和收入现金的初点,以及保管使用现金付讫专用章。

第十条向发行库提取现金时,由会计开具现金支票交出纳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提取现金以千元为单位,整捆提取,并做到当面逐捆卡把点清总数。

第十一条收入现金应根据单位填制的交款凭证办理。

单位交款时由出纳复核员负责接柜,将交款凭证和现金一次收下。

然后认审查凭证大、小写与金额是否一致,户名、帐号等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无误后凭以收款。

出纳复核员将款收妥后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连同现金和交款凭证一并交出纳员复核,无误后在交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并在现金收入日记簿上加盖个名章。

将交款凭证回单联退回单位,记帐凭证联随时转会计记帐。

收款时应坚持一户一清,在清点中不得将几个单位的款项互相混淆,也不得与其他现金调换,凡收入现金必须进行复点,未进行复点的现金不得入库或对外支付。

第十二条付出现金凭开户单位签开的现金支票办理付款。

接柜人员接到现金支票,应发给取款人取款对号牌(应将对号牌的号码登记在现金支票上)按规定经审核记帐、复核后交给出纳员。

出纳员收到凭证后应审查大小写金额,有效日期、背书及银行内部签章无误后,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

再按凭证配款,在凭证上加盖个人名章、连同现金付出日记簿一并交复核员,经复核大数、复点零头无误后,在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并在现金付出日记簿上加盖个人名章。

然后收回取款对号牌、问清取款金额,核对无误后付款,记帐凭证随时退回会计结帐。

第十三条付出现金要当面点交清楚,银行封签对外无效(包括原封新券)。

如单位取款数量大,当面清点有困难,也要采取当面点大数清点零头的办法。

取回现金如发生差错,银行可协助查找,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十四条在付款时,需要拆大捆付零把的,应先卡把后拆捆,打开后先验看小把券别是否一致,一捆未付完应保留原封签。

拆小把付零张时,必须先点足一百张无误后才能零付。

第十五条每日营业终了,出纳人员应认真清点库存现金,并根据现金收付日记簿填制现金收付结数表(附式一),与现金核对相符后,据以填制记帐凭证交会计记库存现金明细帐(现金收付结数表及现金收、付日记簿作附件)。

第十六条收入票币的整点,纸币应按券别平铺捆扎,一百张为把,用纸条捆扎,十把为捆,用绳双十字捆扎。

硬币一百枚为卷(如习惯五十枚为卷亦可);十卷为捆。

每把(卷)须盖经手人名章,每捆应在绳头结扣处贴封签(附式二),注明行名、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并加盖封捆员名章。

凡经过整点的票币,应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

第十七条在办理收付、整点人民币时,应按下列挑剔标准随时挑出损伤券。

1.票面缺少一块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者;

2.裂口超过纸幅三分之一或票面裂口损及花边图案者;

3.纸质较旧,四周或中间有裂缝,或票面断开又粘补者;

4.票面由于油猾、墨渍造成脏污的面积较大或涂写字迹过多,肪碍票面整洁者;

5.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者;

6.硬币破缺、穿洞、变形或磨损氧化腐蚀损坏部分花纹者。

第十八条对外办理损伤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兑换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五五年____月___日公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和《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办理(见附一、二)。

第三章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

第十九条办法现金出纳业务的行处,应设置现金出纳专用库房,库房结构力求坚固,要有通风、防火、报警和搁置现金的扳架等设备。

库房墙壁不得临街。

业务量较小且没有条件设置库房的行处,必须设置保险柜。

放置保险柜和守库人员住宿的房间,必须符合安全条件,窗户要有铁栏杆和护窗板,房门、墙壁、房顶要牢固。

营业间要有柜台,外人不得入内。

第二十条每日营业终了,所有现金必须都入库保管,装零头款的尾数箱应由出纳员加锁加封后入库,所有现金都必须登记库存现金明细表(附式三)。

库内不准放置私人财物和其他物品(如须保管与业务有关的贵重物品,应经领导批准),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现金在库内应按券别分类码放。

第二十一条凡入库保管的现金,都必须逐捆卡把清点数额。

现金出、入库要填制现金出入库票(附式四、五),做到责任分明,保证帐实、帐款相符,严禁挪用公款和以白条抵压库存。

凡管库人员私自挪用公款,即以贪污论处;凡领导指示挪用库款者,应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库房必须实行双人管库,两名管库员对库房安全负同等责任。

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故离职,要经领导批准,并与领导指定的代办人员办妥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

管库员要明确责任,出入库时必须同进同出,出入库的款项要互相复核,防止差错,不准一人进入库房或在库内工作。

库房除管库员外,其余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

库房(或保险柜)应装备两把(或两把以上)不同钥匙的锁,并应配备正、副钥匙各一套。

正钥匙由两名管库员分别掌握,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乱放,下班后也不得在办公室内放置;副钥匙由管库人员会同主管出纳负责人共同密封加盖印章后,交本行负责人妥善保管。

副钥匙的交接,要有登记签收手续,除发生特殊事故外,不得启封动用。

如必须启封动用时,须经行、处负责人批准,并会同管库员启封,动用要登记动用时间和原因。

库房设有对字暗锁者,开启密码一般应由主管负责人掌握,开封密码的记录副本,亦按上述办法管理。

第二十三条办理现金出纳的行、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守则。

库内严禁吸烟、烧火炉和存放易燃物品。

对库内各项安全设备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修理。

要严防发生火灾、潮湿、霉烂、虫蛀、鼠咬、盗窃事故。

非营业时间和节假日应指派两名以上人员负责看守库房。

守库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外人进值班室聊天、玩耍,不准擅离职守。

值班室和放置钱柜的房间,不准留宿外人。

第二十四条各级行、处应建立查库制度。

主管出纳工作的负责人除按制度规定查库外,并应协助管库员核对库存,每月至少查库一次。

主管行长应定期或不定期查库,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性查库。

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库房应不定期检查,查库时必须携带查库介绍信,查库要清点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情况,是否发生虫蛀、鼠咬及霉烂事故;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库房和守库员住房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武器弹药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各级行、处应建立查库登记簿(附式六),每次查库完毕,应将查库情况和问题详细登记,并由检查人员和管库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明原因,分清性质、严肃处理,并报上级行。

第二十五条运送现金时,必须有专用装钞袋装袋封口,运送应由两人以上负责押运,不得委托他人捎带。

大宗现金的运送,应有武装押运。

运送现金必须注意安全,严密交接手续。

对运送现金的路线、时间、地点要严守秘密,不得与任何无关人员透露。

运送现金的车辆不准搭乘与运钞无关的人员。

第四章错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提高出纳工作质量和正确处理错款,是关系到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调动出纳人员积极性的大事。

给级行、处领导应对出纳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政治责任心,严密制度手续,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技术培训,力求收付款项准确,不出差错或少出差错。

一旦发生差错,应向领导汇报,由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找,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损失,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要分别不同性质区别对待,正确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长款,应及时查明退回原主,如确实无法退还者,除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外,将长款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列作银行收益,不得以长款补短款。

第二十八条发生短款,属于责任事故的,经过及时查找,确实无法找回时,按规定的审批手续报损,并教育帮助发生差错的人员总结经验,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对其中严重不负责任,有章不循,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群众意见很大的,要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由于领导不执行制度造成的错款事故,应追究领导责任。

如短款查明是贪污,以及侵吞长款的,应按贪污案件严肃处理,追回脏款,如错款性质暂时不能明确时,应继续查清,不能草率处理。

第二十九条向发行库提取的现金如发生差错,应及时联系查找。

查清原因者由责任行负责确实无法查清原因者由提取行按规定程序批准报损。

第三十条出纳长、短款的审批处理:

长短款在五十元以下的由经办行行长批准;五十元至二百元(含二百元)以内的,报地市分、支行批准;二百至一千元(含一千元)以内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批准,千元以上的报总行批准。

短款的核销情况应在会计决算中逐笔说明。

第三十一条出纳工作中发生差错时,各级行、处应建立错款登记簿(附式七),逐笔登记,以备查考。

凡发生千元以上的大额错款,应及时专题上报总行,其中情节复杂的大额错款,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如发生被抢、被盗案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当地党委和管辖行,并抓紧进行破案,发案和破案情况应及时报告总行。

第五章出纳机具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出纳工作中使用的运钞汽车、保险柜、点钞机、专用装钞袋等各种机具设备、应建立使用保管制度,要爱护机具设备。

第三十三条各级行、处的运钞汽车,属于专用设备,未经分行同意,不得调出行外。

运钞汽车要保证运钞需要,平时要作好保养、维修,以备使用。

第三十四条保险柜的锁、钥匙要严格保密,如发生损坏和钥匙丢失,要报上级行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配钥匙。

第六章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将保管的现金,按当日实有库存详列现金移交明细表,与会计帐簿核对相符,经接收人、监交人会同清点无误后,共同在现金移交明细表上签章,未办妥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临时离职亦需与领导指定的代班人员办理交接,做到责任分明。

保管库房和保险柜付钥匙、密码的人员调动工作,也应办理交接手续。

出纳负责人调动工作时,也要办理移交,并向接办人员详细介绍现金出纳管理工作的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级行、处在办理现金出纳业务中,应与发行库密切联系,取得业务上的支持与帮助。

有关现金计划、出纳统计资料以及错款处理等也要互相联系,密切配合,切实作好现金出纳工作。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应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作补充规定。

办理现金出纳的行处,应根据本办法和分行的补充规定,建立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出纳工作顺利进行。

 

出纳的主要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做好日常的现金管理及收付工作,以及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票据等的管理工作;

2、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与凭证进行核对,做到帐实、帐表、帐证、帐帐相符;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4、按照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填写、装订、及归档;

5、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及工资的发放工作;

6、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处理好银行的对账事宜

7、及时清理账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账。

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教育背景: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能力:

工作严谨、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学能力

3、沟通能力:

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良好沟通能力;

4、个性特质:

良好的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篇二

岗位职责:

一、办理银行存取款和现金领取及负责一般的银行业务沟通(如银行回单,汇票处理)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及增值税发票购买及开具。

三、做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银行回单整理等,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差旅费统计及报销的工作。

五、员工工资发放。

六、协助会计做好各种帐务的处理工作及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3、熟悉会计报表的处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4、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5、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篇三

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和银行的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2、编制各项财务日报表及要求之报表;

3、审核报销发票的真实合法性;根据手续齐全的付款单和报销单办理现金、银行付款;

4、处理与银行有关的各项业务,包括账户开具、代发工资等相关业务;

5、处理相关业务的开票、收款、核销作业。

任职资格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会计或经济类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两年以上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2、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3、熟悉财务操作软件,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严谨踏实、,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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