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标准1104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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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标准110403

附件一:

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标准

Thestandardforspringfloatingslabtrackstructureof

urbanrailtransit

 

前言

为加强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统一规范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与检测、维修养护以及弹簧减振器的供货与检验试验,保证工程质量,编制并完善了《城市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和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建议和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设计、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隔振器及附件供货技术条件、弹簧浮置板隔振器组件的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施工与安装、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施工验收与检测试验、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现场检验方法和标准以及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检修维护技术条件。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统一规范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与检测、维修养护以及弹簧减振器的供货与检验试验,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城市新建或改建标准轨距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建设、施工和养护维修。

1.0.3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减振效果评价,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试验及评价方法。

1.0.4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施工采购招标所采用的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5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施工所采用的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6上海城市在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设计、减振器供货、施工、施工验收与检测、维修养护等过程中,执行本标准;当本标准与国家和上海城市现行的相关标准不一致时,应按最严格的标准要求执行;本标准未涉及的部分,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

 

2术语

2.1浮置板轨道系统floatingslabtracksystem

是将轨道车辆运行的道床用高弹性隔振器支撑起来,使道床与道床下基础结构分离。

2.2浮置板floatingslab

浮置道床系统中单块混凝土板,通过隔振器“浮置”于下部结构上,板与周边结构完全脱开,可以自由振动。

2.3弹簧隔振器springisolator

弹簧浮置板道床基本隔振元件,用于将浮置板与隧道、桥梁、路基等结构分离、连接,通过调节系统的频率、吸收输入的能量达到隔振减振的效果。

一般由弹簧和阻尼组成。

2.4弹簧隔振器外套筒metalhousing

一般由金属材料构成,与浮置板混凝土浇筑在一起,传递荷载到内套筒。

2.5弹簧隔振器内套筒springhousing

由弹簧和阻尼材料组成,是弹簧隔振器的核心部件。

2.6剪力铰sheardowel

由销轴和轴套两个部件组成,布置在两块道床板之间,将相邻浮置板在板缝处相连的装置,起着传递剪力、协调道床板变形的作用。

2.7橡胶密封条rubberseal

用于密封浮置板之间及两侧与其它结构的间隙,防止杂物由间隙处落入浮置板底。

2.8调平钢板steelsheet

用于调整弹簧浮置板高度的部件,其形状与隔振器内外套筒匹配。

2.9水平限位系统horizontallimitedsystem

安装在弹簧隔振器外套筒中心位置下基底混凝土内的胀锚螺栓,起到隔振器的定位作用,是弹簧隔振器的一个辅助安全设备。

2.10锁紧系统lockingsystem

由特殊的锁紧螺栓、安全板组成,将内、外套筒可靠连接,确保其良好的整体工作特性。

2.11检查孔及筒状预埋件checkholeanditstube-shapedembeddedparts

位于线路中心的200×200mm的方孔,用于检查基底水沟的杂物和排水情况。

在道床浇筑时,检查孔位置需要预埋筒状的部件。

3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构造及性能设计要求,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

3.1.2安全性能要求

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弹性、稳定性,保证列车长期安全、快速、平稳运行。

3.1.3使用寿命要求

钢筋混凝土道床、隔振器应分别按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不低于50年的要求进行耐久性设计。

3.1.4维修更换要求

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主要部件如隔振器、扣件等应保证在不中断行车条件下可维修更换。

3.1.5其它要求

3.1.5.1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设计应考虑环境介质中存在紫外线、臭氧、油雾和凝露等情况。

3.1.5.2相关设备专业的过轨管线宜避开弹簧浮置板轨道地段。

3.1.5.3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备品种类、数量和相关专用工具。

3.1.5.4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具体的隔振设计目标值。

3.1.5.5设计中应注意与相关专业的接口。

3.2结构设计要求

3.2.1钢轨、扣件及轨枕

1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所采用的钢轨宜与工程普通减振地段的一致;

2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所采用的扣件型号宜与工程普通减振地段的一致;

3轨枕宜采用厂制预制短轨(岔)枕。

3.2.2浮置板道床

3.2.2.1浮置板道床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为C40,基底回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3.2.2.2区间排水沟宜设置在道床上表面,并与两侧普通道床水沟柔性、封闭连接。

困难情况下,区间排水沟可与基底水沟共用,并在上坡端普通道床水沟处采取过渡、防杂物进入措施。

3.2.2.3基底设计除应保证隔振器的平稳、牢固安放外,还应设置水沟保证基底排水顺畅。

在下坡端的普通道床范围进行水沟过渡。

3.2.2.4道床板应设置检查孔,间距宜为5m~10m,并设置顶盖。

3.2.2.5道床板之间应设置剪力铰等剪力传递装置。

3.2.2.6道床内的钢筋配置应满足排迷流的电气连通和接触轨的安装要求。

3.2.2.7曲线地段道床结构设计应考虑轨道超高及隧道偏移的影响。

3.2.2.8道床边缘应作钝化处理。

3.2.3隔振器

1隔振器的承载能力应满足车辆运行荷载及浮置板道床载荷的要求。

根据静荷载、动荷载及隔振器的刚度合理确定隔振器的布置;

2弹簧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配件﹑弹簧和阻尼应方便更换;

3隔振器的高度调整量不应小于50mm;

4隔振器应密封设计;

5隔振器不得与道床排迷流钢筋连接,应采取必要的绝缘措施。

3.3系统性能设计要求

3.3.1浮置板道床尺寸要求

3.3.1.1浮置板道床板长度应均匀,单块连续板长度不宜小于15m。

3.3.1.2隔振器部位的道床板厚度不宜小于300mm。

3.3.1.3浮置板道床地段长度应根据保护目标范围、振动影响范围确定,保护目标两端宜外延30m。

3.3.1.4当浮置板道床位于道岔区时,宜将整组道岔(含信号设备)设置于同一块板上。

困难时,板缝应避开道岔转辙器和辙叉部分。

3.3.1.5当采用无枕式道床时,轨底与道床面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杂散电流防护及轨道养护维修要求。

3.3.2变形要求

弹簧浮置板轨道(钢轨处)的动态横向变形不宜大于3mm,动态下沉量不宜大于3mm。

3.3.3隔振性能要求

1在满足轨道变形要求的前提下,浮置板轨道应具有较低的自振频率,自振频率不宜小于7Hz;

2隔振目标(道床至隧道壁或高架站台间的插入损失值)应达到环评报告中的相关要求;

3隔振效果(道床至隧道壁或高架站台间的传递损失值)应保证在50年内衰减小于5%。

3.3.4弹性过渡要求

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与两侧轨道结构的弹性过渡应在浮置板范围内完成。

4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隔振器及附件供货技术条件

4.1一般规定

4.1.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中采用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的特殊减振地段的隔振器及附件供货技术条件。

4.1.2供货范围

1供货范围应包括弹簧隔振器及附件。

附件应包括剪力铰、橡胶密封条、隔振器水平限位装置和检查孔筒状预埋件;

2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备品备件。

4.1.3基本要求

1供货商应按照设计文件和与业主签订的供货合同要求提供优质合格的弹簧隔振器及附件,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2弹簧隔振器出厂文件应包含出厂质检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含疲劳试验报告);

3供货商应提供专用安装工具用于浮置板的顶升。

4.2技术要求

4.2.1基本型式

4.2.1.1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器宜主要采用内置式和侧置式两种基本型式。

4.2.1.2内置式弹簧隔振器主要由外套筒、隔振内筒和调平钢板组成。

隔振内筒内应设有螺旋压缩弹簧和阻尼剂。

4.2.1.3侧置式弹簧隔振器主要由弹簧、阻尼和调平钢板组成。

4.2.2技术性能指标

4.2.2.1弹簧隔振器应满足浮置板道床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刚度、最大允许变形量和阻尼比等技术指标。

4.2.2.2弹簧隔振器应采取严格防腐措施,其关键部件使用寿命不应小于50年,弹簧和阻尼应方便更换。

4.2.2.3弹簧性能不应低于GB1222《弹簧钢》对弹簧50CrVA的要求,热轧后卷簧前采用磨皮工艺,应做喷丸、磷化处理和裂纹检查,弹簧表面应喷涂环氧树脂保护层。

4.2.2.4除弹簧外的弹簧隔振器其他主要传力部件,材质标准不宜低于Q345D,其余零部件的材质标准不宜低于Q235B。

4.2.2.5隔振器阻尼材料应能保证达到浮置板系统阻尼比要求,并能有效抑制弹簧自身共振。

阻尼材料特性在-40℃~+80℃之间不发生不可逆变化,其阻尼抗老化寿命不应低于50年。

阻尼材料应阻燃、无有害气味。

4.2.2.6每种隔振器定型后,应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内容包括刚度特性试验、阻尼特性试验、固体传声特性试验和疲劳试验,试验结果应当满足设计和本标准要求。

4.2.2.7固体传声试验中,隔振器在设计静载荷和高频激励作用下,在50Hz~400Hz范围内的传递损失不应低于30dB,弹簧固有频率附近的传递损失塌陷不应大于20dB。

4.2.2.8弹簧隔振器应满足GB/T16947《螺旋弹簧疲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疲劳试验的要求,在设计动、静载荷下,经过疲劳试验后,弹簧应无断裂和裂纹。

疲劳次数不应低于300万次。

4.2.2.9剪力铰抗剪棒应由弹簧钢加工而成,钢材屈服强度不宜低于700MPa。

4.2.2.10剪力铰应设置在浮置板板端中部或板面上。

设置在板面上的剪力铰应与浮置板有可靠的传力连接。

剪力铰的设置位置应由设计根据施工工艺确定。

4.2.2.11浮置板缝隙密封所采用的橡胶密封条应为阻燃、耐油橡胶。

4.2.2.12固定浮置板缝隙橡胶密封条应采用橡塑或尼龙压条,压条的横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5mm×25mm,厚度不应小于3mm;锚固螺钉宜错开钢轨轨底布置,均布于钢轨两侧。

4.2.2.13隔振器水平限位装置应由胀锚螺栓和配合件组成。

胀锚螺栓规格型号及埋设要求均由设计确定;配合件应满足胀锚螺栓与隔振器内筒之间在内筒发生水平移位后可限制内筒发生进一步水平移位的要求。

4.2.3产品加工要求

1所有材料应外观完好、无锈蚀现象、材质符合要求。

应要求钢材供货商提供钢材材质单并进行核对存档。

应不定期按批次进行抽检,做理化指标实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2焊接应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3隔振器外观应表面平滑,色度均匀,附着力良好。

防腐标准不应低于热浸镀锌,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70µm。

不得有漏镀、起皮、脱落等现象。

4.2.4产品检验

1产品检验按照原材料入厂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进行;

2原材料入厂检验包括钢板钢管、弹簧、阻尼材料等材料检验。

检查各项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内的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需要,再根据相应的检验标准,通过必要的试验进一步验证各项材料的性能指标;

3产品生产过程检验主要包括原材下料、半成品组装、焊接、镀锌防腐、成品装配等生产过程。

根据产品设计技术要求和工艺加工要求,制定贯穿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全面检验产品的生产过程;

4产品出厂检验主要包括隔振器数量、型号、质量检验报告、包装方式和标记等,并进行隔振器刚度的抽检。

每批隔振器产品出厂前,都要根据合同要求,逐项检验以上项目;

5产品检验还应包括设计文件和供货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4.3验收方法

4.3.1产品验收形式与方法

隔振器产品的验收形式主要有厂内验收和现场验收,验收方法有产品外观检验和性能指标检测。

4.3.2厂内验收

1隔振器套筒的加工应符合表4.3.2-1~4.3.2-3的要求。

 

表4.3.2-1隔振器工件长度尺寸的精度规定

长度公称尺寸范围(mm)

3~6

6~30

30~120

120~400

400~1000

偏差范围(mm)

±0.5

±1

±1.5

±2

±4

 

表4.3.2-2隔振器工件角度尺寸的偏差规定

角度短边尺寸(mm)的偏差(o)

误差等级

10~50

50~120

120~400

400以上

偏差范围

±2o

±1o

±30,

±20,

注:

1以上一般公差适用于:

长度尺寸、角度尺寸、由于加工配合而形成的长度和角度尺寸。

2以上一般公差不适用于:

已经注明了公差的长度和角度尺寸、焊接结构的长度和角度尺寸、辅助尺寸、由于装配而产生的长度及角度尺寸。

表4.3.2-3隔振器的内、外套筒直径及圆度偏差

公称直径(mm)

直径的偏差(mm)

圆度的偏差(mm)

200~250

±2

±2

250~300

±2.5

±2.5

300~350

±3

±3

350~400

±3.5

±3.5

400~450

±4

±4

 

2弹簧产品外观。

弹簧检验记录应符合表4.3.2-4的要求。

1)弹簧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2)弹簧表面环氧树脂涂层厚度应均匀,厚度应大于80μm,不得有剥离现象。

表4.3.2-4弹簧检验记录表

产品名称:

螺旋钢弹簧

产品规格: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GB1973.3-89

检验项目

项目

单位

设计值

实测值

偏差

允许偏差

自由高度L0

mm

弹簧中径D

mm

垂直度公差e1

mm

水平度公差e2

mm

弹簧刚度R

N/mm

续表4.3.2-4

涂层厚度t

μm

≥80

注:

允许偏差值依据GB1973.3-89《小型圆柱螺旋压缩弹簧尺寸及参数》第12条及参数表确定。

3阻尼介质产品外观

1)液体阻尼介质应质地均匀、不吸潮、无沉淀、无分层现象,应为均匀的粘稠体,无霉变和有害气味析出;

2)固体阻尼在混合前应无吸潮、无结团,在混合后应无膨胀、无沉淀。

4弹簧隔振器外筒、内筒及附件的尺寸检测内容应符合表4.3.2-5~4.3.2-8的要求。

表4.3.2-5隔振器外筒、内筒检验记录表

产品名称

隔振器外筒

产品规格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项目

单位

设计值

实测值

偏差

允许偏差

高度

mm

±3

直径

mm

±3

焊缝高度

mm

0~+1

镀锌层厚度

μm

≥100

表4.3.2-6剪力铰检验记录表

产品名称

剪力铰

产品规格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项目

单位

设计值

实测值

偏差

允许偏差

抗剪棒直径

mm

±0.3

防腐层厚度

μm

≥100

表4.3.2-7橡胶密封条进厂检验记录表

产品名称

橡胶密封条

产品规格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GB5574

检验项目

项目

单位

合格范围

实测结果

备注

硬度

Shore A

60~80

拉伸强度

MPA

3.5~10

撕裂强度

MPA

0.5~2

伸长率

50~500

密度

g/cm3

1.2~1.6

阻燃系数

《5S

表4.3.2-8水平限位系统检验记录表

产品名称

水平限位系统

产品规格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JG160

检验项目

项目

单位

合格标准

实测结果

备注

锚栓性能等级

8.8级

锚栓锚固深度

mm

≥100

桥梁地段另行规定

抗剪承载力

KN

≥80

表面防护

镀锌厚度不小于5μm

4.3.3现场验收

1现场验收的内容

隔振器到达现场后,按照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尺寸进行抽检,检验内容见本标准第4.3.2条,并检查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2现场验收的质量证明文件

随隔振器同时到达现场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装箱单(包括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内容应包括:

1)供方名称

2)需方名称

3)合同号

4)产品名称

5)交货状态

6)重量(毛重、净重)

7)件数

8)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质检、出厂和试验报告

9)供方质检部门的印记

10)生产日期

4.3.4产品性能检测

1刚度检测

隔振器抗压静刚度检测结果误差在8%以内为合格品。

2阻尼比检测

隔振器阻尼比检测结果误差在15%以内为合格品。

3固体传声试验中,隔振器在设计静载荷和高频激励作用下,在50Hz~400Hz范围内的传递损失不应低于30dB,在弹簧固有频率附近的传递损失塌陷不应大于20dB。

4疲劳检测

隔振器疲劳检测标准见本标准5.0.7条和5.0.8条。

4.4包装、运输及储存

4.4.1产品的包装、标志

1弹簧隔振器产品采用托盘分组简易包装,包装应保证满足运输期间的防腐蚀和安全运输要求;

2弹簧隔振器产品包装要求做到密封防尘,防雨;

3弹簧隔振器不能过度倾斜或倒置,隔振器及包装物表面应做有明显的“↑”记号,以提示隔振器的安装、运输和储存方向。

4.4.2产品的运输

1弹簧隔振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2弹簧隔振器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水、防潮;

3弹簧隔振器产品在运输及卸货时应注意不得抛掷。

4.4.3产品的储存

1弹簧隔振器产品应在不承载的状态下贮存,贮存处应通风、干燥并避免阳光直射;

2弹簧隔振器产品储存地点应远离发热源,避免各种油类,附近不得有腐蚀性化学物品;

3在正确的保管条件下,浮置板隔振器的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应重新检测产品质量;

4弹簧隔振器产品不宜长期露天保存。

露天堆放时,应加盖防雨布等覆盖物,同时下边要用垫块垫起,防止雨雪浸入。

宜在干燥阴凉防雨处保存。

 

5弹簧浮置板隔振器组件的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

5.0.1检验资质

检验应由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的机构完成。

5.0.2合格性检验

合格性检验应在供货商投标前完成,检验数量为隔振器组件(含弹簧、套筒、阻尼部件)一件。

5.0.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在隔振器组件运抵施工现场后、用于施工前进行。

出厂检验应分批进行,每批提交检验的隔振器组件数量不应超过200件,不足此数亦按一批计。

型式尺寸检验数量为每批五件,其他检验从每批中随机抽取两件或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办理。

5.0.4型式尺寸检验

型式尺寸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0.4的要求,检验结果应符合供货技术条件要求。

表5.0.4型式尺寸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合格判定

1

弹簧材料直径

全部合格

2

弹簧中径

全部合格

3

弹簧自由高度

全部合格

4

弹簧总圈数

全部合格

5

套筒外径

全部合格

6

套筒内径

全部合格

5.0.5疲劳检验前抗压静刚度检验

弹簧的疲劳检验前抗压静刚度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静刚度检验方法见附录A。

5.0.6阻尼比检验

检验阻尼比时,应在隔振器组件上配重,其质量为浮置板分配质量与列车定员荷载下分配质量之和,检验结果应符合供货技术条件的要求。

阻尼比检验应采用环境微振动法或自由衰减振动法,采用自相关函数分析、曲线拟合法或半功率点法确定。

5.0.7疲劳检验

弹簧和主要传力部件的疲劳荷载下限为浮置板分配重量,上限为浮置板分配重量与列车定员荷载下最大分配重量之和乘以设计动力系数,加载频率为4Hz~5Hz,荷载循环次数为300万次。

检验方法依据GB/T16947《螺旋弹簧疲劳试验规范》确定。

疲劳检验结束后,弹簧和主要传力部件应均无断裂和目视裂纹。

5.0.8疲劳检验后抗压静刚度检验

弹簧疲劳检验前后的抗压静刚度变化应小于5%。

静刚度检验方法见附录A。

 

6弹簧浮置板轨道结构施工与安装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弹簧浮置板道床(含道岔)的施工。

土建结构应满足弹簧浮置板的相关设计要求。

6.1.2钢轨、道岔及配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弹簧浮置板减振道床预埋件、配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3地下线弹簧浮置板道床地段,应预留满足施工要求的下料口。

6.1.4弹簧浮置板道床轨道可采用直接铺轨法或换轨铺设法施工;工具轨必须与永久轨同型号,轨长不宜小于12.5m。

6.1.5弹簧浮置板道床所采用的混凝土轨枕、短轨(岔)枕等宜在工厂预制。

6.1.6弹簧浮置板道床轨道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文件齐全,图纸已经会审;

2施工方案已审批并进行技术交底;

3土建结构验收合格,并已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

4铺轨基标测设完毕;

5施工区段内供水、供电和照明满足需要;

6材料、预埋件、配件等已检验合格;

7进料口已落实;预埋件等材料、器材和施工机具模板等齐备。

6.1.7弹簧浮置板道床施工时,轨道标高和道床高度应预留出设计的顶升量。

6.1.8弹簧浮置板地段基底中心水沟处应设置水蓖子。

6.1.9弹簧浮置板道床轨道完工后,应进行线路贯通测量。

6.1.10轨道几何形位、钢轨焊接、无缝线路、接触轨等施工应满足设计要求。

6.2器材整备、堆放及运输

6.2.1材料存放场宜设置在下料口的地表附近,场地平整、坚实,排水系统要畅通,并应按相关要求堆放。

6.2.2弹簧、道床预埋件搬运应满足相关要求。

6.2.3钢筋应按浮置板单元长度进行加工、存放。

6.3基标设置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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