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docx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制度
3、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材料、防护用具、施工机具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领导安全值班管理规定
8、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9、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0、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旁站制度措施
13、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5、危险品、易燃品的管理制度
16、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7、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8、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及保养制度
1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20、安全用电制度
21、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3、现场环保、卫生管理制度
24、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其它制度
1、宿舍工棚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编审制度
1、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㈢、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㈣、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交底的保障作用,减少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应依据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内容进行编写。
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三、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要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语言准确,相关数据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突出。
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四、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在正式作业前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要认真讲解,交底人、接底人签字齐全、日期明确,形成据有法律效率的安全资料。
交底内容一式三份,由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安全资料存档)三方各留一份。
五、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得流于形式。
六、公司安全科随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完成情况,对内容不清、签字不全的交底追究其原因,并立即改正。
安全材料、防护用具、施工机具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规范安全标志的管理,防止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北京市四项标准有关规定,“四口”“五临边”防护按以下要求执行:
1、洞口防护
(1)、孔洞防护
①、1.5m×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②、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4)、阳台边防护
阳台栏板应随砼浇筑,不能随层浇筑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2、临边防护措施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3、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1)、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和工具式脚手架的高处作业防护规定
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3m宽的水平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
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2)、建筑物出入口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棚高不低于3米,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
(3)、临近施工区域的防护
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
(4)、高处作业用凳及脚手板要求
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
(5)、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4、其他防护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施工程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严格执行。
(见附表一)
三、安全标志分为四类:
1、禁止标志2、警告标志3、指令标志4、提示标志。
附件一:
类别
数量
位置
备注
禁止类︵
红色︶
禁止吸烟
8个
材料库房、成品库房、油料堆放处、易燃易爆场所、材料场地、木工棚、施工现场、打字复印室
施工现场应有吸烟处
禁止通行
6个
外脚手架拆除、坑、沟、洞、吊钩下方、危险部位
禁止攀登
禁止跨越
6个
6个
外用电梯出口、通道口、马道出入口
首层外架四面、栏杆、未验收的外架
指令类︵蓝色︶
必须戴
安全帽
7个
外用电梯出口、现场大门口、吊钩下方、危险部、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业
必须系
安全带
5个
现场大门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高处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
必须穿
防护服
5个
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电焊作业场所、油漆防水施工场所
必须戴防护眼睛
9个
通道出入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车工操作间、焊工操作间、抹灰操作场所、机械喷漆场所、修理间、钢筋加固间
警告类︵黄色︶
当心弧光
1个
焊工操作场所
当心塌方
2个
坑下作业场所、土方开挖
机械伤人
6个
机械操作场所、电锯、电钻、电刨、钢筋加固场所、机械维修场所
提示︵绿色︶
安全状态通行
4个
安全通道、行人车辆通道、外脚手架施工层防护、防护棚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制度
为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岗位人员要明确自己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安全部门每月对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规定如下:
1、年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对进场的劳务和分包单位要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手续不全单位严禁进场作业。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健全,责任分工要明确,安全值班要及时记录、具有真实性。
50人以上单位要设专职安全员,要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责任制抽查对象是班长以上各类岗位管理人员,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检查记录要结合现场实际有针对性。
4、项目部的经济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指标。
5、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至关重要,对责任制落实不好的人员,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领导安全值班管理规定
1、安全值班领导在当月值班期间,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2、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设施,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3、组织领导各部门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
掌握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
4、安全值班期间应召开安全生产会不少于一次,组织参加不定期的5次检查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对危险预知制定预防措施。
做好当月安全值班纪录,完成交接班手续。
5、安全值班登记表由值班人员本人填写,表中内容填写齐全,安全监督人一栏由主管安全员签字后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外埠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
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规定如下:
一、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注册,经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二、每周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会,由安全部门主持,值班领导参加。
教育内容依照教育大纲进行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现场人员不得无故旷课,有事提前请假,。
无故旷课人员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无故旷课罚款50元,旷课人由分包单位安全员负责补课教育。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对工作认真负责。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的防护用品。
5、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自己所从事作业的现场周围,是否存在不安全的危险隐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电工应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线路、电器设备、漏电保护系统、生活区的照明线路、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焊工应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的安全工作,防止本工种对他人及物造成伤害。
8、信号工应正确使用旗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吊物是否捆绑牢固,及时发现吊钩及卡环是否有断裂、磨损、断丝、变形、扭曲、死弯等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防止落物伤人和物体打击事故。
9、架子工对搭设的架子,脚手板铺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从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经常检查架子是否有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必须对施工人员负责。
10、机械作业人员应熟知所操作的机械的性能,按操作规程施工,定期做好所操作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隐患和违章,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不留死角,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及时发现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确保生产安全进行,规定如下:
1、除进行经常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外,还定期参加项目部安全值班领导组织的八大口现场文明施工综合检查,现场打分。
2、做到检查和计划布置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落实相结合;检查和总结经验相结合;检查和奖罚相结合。
3、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带病运行的架子工程,电气设备坚决停止使用,待整改符合要求以后,方可继续使用。
4、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对新入场的人员及时做好三级教育,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才能不断提高,措施对路,确保安全指标的实现。
6、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查栋号总评分不足85分,每少一分对该承包队罚款100元,虽说总评分达到85分以上,但防护、机械、用电三项中单项评分达不到85分,每少一分:
防护:
(85—实际得分)╳60元
机械:
(85—实际得分)╳20元
用电:
(85—实际得分)╳20元
7、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制度”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的罚施工队(每项)50元,整改完为止。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本工程安全生产,促进和增强全体职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操作规和程的意识、减少人的安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北京城建集团中国建银行内蒙古分行综合楼工程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奖罚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城建集团中国建银行内蒙古分行综合楼工程所属分包单位以及业主指定、委托总项目部管理的分包单位。
第一章奖励
第三条本工程基获得“内蒙古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奖励士建分包各5000万元,奖励分包项目经理各2000元,奖励分包安全主管各1000元,其他专业分包单及个奖励由总包目项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获得全国“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金额在此基础上翻倍。
第四条总包项目部每月将对士建分包(水电)进行文明安全施工两次检查及评分,按季度进行总结评比,总评分第一名并且在90分以上的单位奖励3000元,项目经理奖励1000元,安全主管奖励1000元。
劳动竞赛期间安全及文明施工奖励执行本工程《劳动竞赛办法》。
“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期间的奖励执行活动文件。
第五条总包项目部将按年度对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由总包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对于及发现和制度止重大隐患、严重违章,避免重大事故的个人,经总包项目确认属实的,奖励500—2000元。
第七条为了调动安全人员的积极性,总包项目部每月评出两名先进安全员进行奖励,开一次经验交流会。
第八条奖励款从罚款中支出,专款专用。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发生重伤—2人责任事故的,每1人处罚责任单位30000—50000元;一年内累计或一次发生重伤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0—100000元。
第十条发生因工死亡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费用,同时总包项目部将按北京城建集团中国建银行内蒙古分行综合楼工程总承包包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奖罚办法》处罚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单位责任,直接影响本工程末能达到“内蒙古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目标,按分包工程合同总价的如下比例予以处罚,体处罚金额按分包工程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分包工程合同总价
处罚金额所占合同总价比例
2000万元(不含)以上
0.5—1%并且不超过计划100万元
1000万元以上
0.5—1%并且不超过50万元
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
2—5%并且不超过50万元
500万元(不含)以下
2—10%并且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二条因安全管理不力,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对本工程和集团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每次通报、曝光事件责任单位处罚1—3万元,如总包项目被上级单位处罚的,对责任单位按上级处罚金额的2倍执行处罚。
第十三条在上级安全检查中,由于分包方责任,导致总包项目部通报的,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单位1000—30000元;如总包项目部被处罚的,对责任单位按上级处罚金额的2倍执行。
第十四条施工作业中挖断地下管线等地下设施,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除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方进行赔偿外,对责任单位按上级处罚金额的2倍进行。
第十五条总包项目部每月将对土建分包(水电)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大检查及评分,按季度进行总结评比,总评分85公以下的单位处罚10000元。
第十六条各分包单位所属的劳动分包、工程分包方必须具备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总包项目部将坚决要求予以清退,并处罚其所属的分包单位5000—20000元
第十七条所有分包单位末及时与所属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擅自允许分包单位进场作业,处罚所单位2000元,发生事故的,加倍处罚;与分包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应在签定起3日内到总包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否则处罚500元。
第十八条所有公包单位必须按总包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处罚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报请总包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终止合同,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所有分包单位对所属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及核合格并有书面记录,每一人末经教育即上岗作业,处罚所属单位200元。
第二十条严格特种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末持有效证件上岗的,每人罚款200元。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集团《关于加强安全生管理工作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有的危险作业安全旁站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罚责任单位500—3000元。
第二十二条对于总包项目部签发的隐患通知书,没有正当理由但愈期不改的,重大隐患及严重违章每条处罚500元,隐患与违章每条处罚200元。
对于经总包项目部多次指出,但间题一直末得到有效整改,持续存在的,重大隐患及严重违章每条处罚3000—10000元,隐患与违章每条处罚500—2000元。
第二十三条对分包单位所属隐患严重的局部或全部施工区域,总包项目部将将签发“停工通知书”,勒令停工整改。
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者,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对接到停工通知书而末停工,继续蛮干,处罚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造成事故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人员违章行为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处罚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在无可靠防护的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者处罚100—200元;
3、电工、电焊工等不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者处罚20—50元;
4、末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改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者处罚100—200元;恶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者处罚500—3000元,直至送交公安机关。
5、乘座非乘人垂直运输设备上下者处罚100—200元;
6、酒后上岗操作者处罚100—200元,二次违章则坚决清退。
7、其它违章作业者处罚20—200元;
以上对于个人的处罚一律罚到责任单位。
第二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者加重处罚:
1、施工预留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2、电梯井口内无防护或防护不合格的,每处罚款100——500元;
3、电梯井内无首层网或随层网的,每缺少一层处罚款100元;
4、电梯井操作平台无设计方案或末按设计方案支搭的,罚款1000元;
5、电梯井道作垃圾道或作垂直运输通道使用的,罚款1000元;
6、高大、导异型脚手架无设计、审批、验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罚款500—3000元;
7、悬挑式承重平台无设计、计算、验收,或支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0——10000元;
8、外挂式架子穿增墙螺栓母或缺少螺母或垫片的,每品架子罚款200元;
9、在外挂架子、电梯井操作平台、在模板的吊运提升中无证人员指挥的,罚款1000元:
10、吊篮架子、外挂架子下方末设首层接网的,每处罚款1000元;
11、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使用许可证、末到市建委、内蒙古安监站备案,不按规定安装、验收、使用的,罚款5000—20000元;
12、吊车、卷扬机、搅拌机钢丝绳已达到报废标准仍在在使用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
13、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末采取自上而下顺序或末按方案拆除而冒险蛮干的,罚款1000—3000元;
14、坑槽开挖末根据土情况放坡或支护的,每罚款500—3000元;
15、基础施工中的挡土墙的砌筑无方案,无防倾例措施的,罚款1000—3000元;
16、深基础护坡桩及支护系统末根据基坑深度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批、备案,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罚款1000—10000元;
17、蛙式打夯机扶手上无绝缘措施或末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每台罚款200元;蛙式打夯机操作人员末穿绝缘鞋、末戴绝缘手套的,每人罚款100元;
18、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破损、包扎不良、在使用中末安装漏电保安器的,每台罚款500元;
19、碘钨灯罩与金属灯架间无绝缘措施、末设保护零线、电源线有严重磨损的,每盏罚款200元;
20、潜水泵末安装使用漏电保安器或其吊挂材料属导体的,每台罚款500元;
21、电焊机一、二次线破损严重仍在使用的,每台罚款500元,末安装使用二次侧保护器的,每台罚款2000元;
22、塔吊和外用电梯非司机操作,对非司机和当事班司机,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吊扣司机操作证,聘用的立即解除合同。
23、安全网、漏电开关、电焊机二次保护器等必须合格,如检查中发现违章使用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退场,并且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24、各分包单位所属劳务分包用工手续齐全,必须符合内蒙古和北京城建集团相关要求,严禁使用童工,严禁使用末成年工从事禁忌作业,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患有癫痫、心脏病等禁忌病症,如有违反,除要求立即清退外,将对责任单位处罚钱500——3000元罚款。
25、其他违章、隐患等处罚视情节轻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总包项目部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罚款,由安全部门签发安全罚款通知单,受处罚单位在领取工程款(预付款)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把罚款交到总包项目部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