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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的逻辑学分析

文学院

 

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

西方文艺批评方法研究

任课教师:

赵小琪教授

学年学期:

第一学年下学期

学生姓名:

常莉

学号:

2010201110085

专业: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逻辑学视野下的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研究

摘要:

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在判断模式上主要运用支点判断、主体判断、概率判断,在推理方式上主要运用假言推理、回溯推理、二难推理,在逻辑思维规律上主要运用了联想律、隐山律、万序律。

通过逻辑学的视角来观照美国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既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侦探小说的科学精神,又可以让我们领悟到侦探小说艺术的魅力。

关键词:

判断模式推理方式思维规律侦探小说

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是在世界侦探小说界颇有影响力的一支奇葩,本文意在从逻辑学的角度切入研究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判断模式、推理方式和思维规律。

本文通过一系列犯罪案件寻幽探秘的追踪与分析,一方面可以激活我们日益僵化的大脑,启发我们的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另一方面可以让我们领悟科学逻辑的严谨精神和参与判断、推理的生动趣味。

一、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判断模式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它通过对思维对象的性质关系、状态存在等所做的断定,表现出人们对现实对象的一定认识”[1]是侦探小说推理的基石。

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判断模式主要有三种即支点判断、主体判断和概率判断,下面一一做出阐释。

(1)支点判断

支点判断“就是找到一个理由,把它作为支点,认定结论是正确的,即有理由。

”是美国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经常出现的判断模式。

[2]在劳伦斯•布洛克的《八百万种死法》中这种判断模式运用的相当普遍。

在这部小说中,警察约瑟夫·德金认为钱斯是杀害金•达基嫩的凶手,他判断说“她说她要离开,他说可以,第二天他就死了。

算了,马修,那是确定无疑的。

”该判断中德金是以钱斯和金•达基嫩要分道扬镳为支点做出的判断是支点判断。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例如,金•达基嫩的邻居说“我敢打赌,她确实有男朋友。

她炫耀那件毛衣的样子很像,似乎那是某个男人给她的礼物,但她并没有说”,该判断中邻居以金•达基嫩炫耀毛衣的事件作为支点来判断,也是支点判断。

还比如钱斯说“警察不想全力以赴。

要想谁卖命,就得付给他钱”,他以自己的社会经验为支点做出判断,也是支点判断。

在切斯特•海姆斯的《哈莱姆之怒》中支点判断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例如,“到底有多少,傻瓜?

应该不会很多,否则你不会在被爆炸戏法骗光了钱之后,无奈地去偷你老板的钱”,在这个判断中,戈尔迪以杰克逊偷老板的钱为支点做出判断,是支点判断。

还比如,“司机喝了酒吧,我能闻到他身上的酒味”,该判断中警察以能闻到酒味为理由做出判断,也属于支点判断。

(2)主体判断

主体判断是“看信息的提供者是谁,以此来进行的判断,放大一点讲,可以说看信息的来源。

本质上,是看提供信息的主体。

”这种判断模式也是侦探小说出现频率较高的判断模式。

在切斯特•海姆斯的《哈莱姆之怒》中,戈尔迪问他的弟弟说“你能确信那些粗金矿是货真价实的吗?

”,杰克逊说:

“我敢肯定是真的金矿石,纯得就像刚从地底下挖出来的一样。

”[3]戈尔迪相信了说“行了我知道了”“戈尔迪知道他兄弟做事做人没那么机灵,却稳稳当当,是一个正直的人。

”戈尔迪做出判断的理由是以他兄弟这个主体为依据做出的判断属于主体判断。

还比如,当戈尔迪告诉警察说他只是想帮杰克逊把女人追回来,警察立马就说“我可不信”,警察做出判断的依据是戈尔迪这个主体,警察了解戈尔迪是一个善于说谎、难缠的骗子,这个判断也是主体判读。

切斯特•海姆斯的《持枪抢劫的盲人》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

例如“一个老人和算计自己财产甚至想要自己性命的妻子,还有一个牛皮大王姆布塔医生,这有什么利可图。

除非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否则不会连辛迪加都牵涉其中。

”[4]在这个判断中警察做出判断的理由也是这些当事者的身份、地位和人品,是以作为人的主体做出的判断,属于主体判断。

(3)概率判断

概率判断“就是以可能性作为判断的标准。

”[5]的判断,这种判断模式在硬汉派侦探小说中也是非常普遍的一种判断模式。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名字多用印刷体而不是签名,付的是现金。

而这两种做法都不寻常,对不?

我的意思是这年头谁还会在旅馆付现钞?

”,警察就是认为在美国当时那个小偷遍地治安极其混乱的年代,人们付现钞住旅馆的概率为依据做出的判断,属于概率判断。

还有,“不过,我想他八成还在纽约,我看他顶多就是搬到地铁一站远的地方换个名字,租下另一个有家具的房间。

纽约五个区里有差不多50万非法移民,他不需要变成胡迪尼也能藏得让我们找不着。

”该判断是以嫌疑犯逃离的可能性小为依据做出的判断也是概率判断。

在切斯特•海姆斯的《持枪抢劫的盲人》中一个白人被杀以后警察马上就判断出这起犯罪的原因与性无关,他判断的依据是“在哈莱姆区,白人被杀只有两个原因——钱和害怕”,因此,此判断也是概率判断。

在《哈莱姆之怒》中“戈尔迪已经丝毫不怀疑杰克逊是被骗了。

许多精明的,甚至有些地位不一般的人,也都被爆炸戏法骗过。

发生的事总是先看到钱的名额升值,然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这个判断也是概率判断。

判断是逻辑推理的基石,对判断模式的研究一方面可以让我们在鉴别判断真伪时有章可循,进而在阅读侦探小说时参与到判断与推理中去,激发我们的思维,提高读者与作者的共鸣度,另一方面这些对这些判断模式的研究有助于深化我们队人物形象的理解与认识。

2、硬汉派侦探小说的推理方式

我们知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判断才能组成推理。

推理是侦探小说最核心也是最具吸引力的部分。

当地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主要运用的推理方式有假言推理、回溯推理、二难推理三种,下面一一做出阐释。

(1)假言推理

“假言推理是前提中一个命题是假言命题,另一个命题是性质命题,并根据假言命题前后件之间的关系进行的推理。

”[6]这种推理方式在硬汉派侦探小说中非常普遍。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想离开自己老板的妓女被大刀砍死,死状非常悲惨,整个人被砍得血肉模糊,作案手法异常残忍。

按照常理来判断,警察约瑟夫·德金认为凶手要么是妓女的老板买凶杀人,要么就是精神病患者,但这些判断都被私家侦探马修•斯卡德一一否定掉了。

由于凶手在杀人之后还洗了澡、拿走了毛巾并且精心地清理过现场,所以排除了时精神病患者这种可能。

由于凶手在死者身上砍了66刀,如果是买凶杀人的话,凶手与死者无冤无仇,只是替别人做事,大可以一枪打死,不用这么费劲,所以排除买凶杀人的这种可能。

在这个小场景中,警察运用了二次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即:

第一次假言推理:

如果凶手是精神病患者,那么凶手不会再登记时用印刷体签名,把脏毛巾带走,清理现场,不留下任何证据;

凶手用印刷体登记,把脏毛巾带走,清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所以凶手不是精神病

第二次假言推理:

如果是买凶杀人,凶手不会用大刀砍66次;

凶手用大刀砍了66次

所以不是买凶杀人

这两个假言推理的运用显示了侦探马修•斯卡德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和逻辑推理的科学性,不仅有力刻画人物形象,而且也是得小说显得悬念丛生、扑朔迷离。

不仅侦探具有这种严谨的推理能力,在硬汉派侦探小说当中,那些精明思维敏捷的罪犯也常常有着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

在《哈莱姆之怒》其中有一幕,写罪犯汉克和约迪发现了戈尔迪把装有黄金的箱子弄到了灵车上,汉克和约迪制服了戈尔迪之后就问戈尔迪他的同伙是谁,戈尔迪告诉他们说没有同伙,汉克和约迪马上就暴怒打了戈尔迪一顿说“妈的,骗我——”,原来汉克和约迪也是经过了一番的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才得出了戈尔迪片他们的结论,推理如下:

因为箱子非常重,只有有同伙帮戈尔迪搬箱子,箱子才能被搬到车上;

箱子被搬到了车上

所以戈尔迪有同伙

这个假言推理的运用不仅推进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是侦探小说更加引人入胜,而且也丰富了罪犯的人物形象,使得罪犯这一人物形象避免扁平和单一。

(2)二难推理

“在逻辑学中,二难推理是由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和一个包含两个肢的选言命题构成前提的必然性推理。

二难推理是是靠解决问题、辩论问题时经常运用的一种思维形式,它反映了人们解决一个问题时左也不好,右也不理想,进退两难的状况。

”[7]在美国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中不乏二难推理的例子。

在《持枪抢劫的盲人》中当一个白人在哈莱姆地区被杀后,警队的副队长安德森说要封锁犯罪现场所在的那条街抓捕嫌疑人,警探埃德马上就说没必要封锁,封锁无意义。

副队长听了埃德的理由后虽然不大乐意,但还是赞同了埃德的建议,原来埃德在这个理由中运用了二难推理:

如果嫌疑犯还藏在这条街,那么他肯定会在你封锁的时候逃走;

如果嫌疑犯不在这条街,那么他已经逃走了;

或者在,或者不在;

总之,嫌疑犯会逃走;

所以,封锁无意义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有一个场景是警察约瑟夫·德金与侦探马修·斯卡德因为一起妓女被杀的案件起了冲突。

约瑟夫·德金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有太多比起这起案子更有侦查价值和破案成功的可能性的案子要做,他以这件案子是神经病、疯子干的,或者是钱斯买凶杀人为借口,(警察没有钱斯犯罪的任何证据)想放弃这件案子,他的这一心理被马修·斯卡德洞穿,并运用二难推理的方式把约瑟夫·德金说服地哑口无言。

此推理如下:

如果是疯子干的,那么你想等他再次作案;

如果是买凶杀人,那么你就不处理了;

或者是疯子干的,或者是买凶杀人;

总是你不想破案

马修•斯卡德的二难推理不仅极具强烈的说服力,让警察哑口无语,而且表明了马修•斯卡德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中迅速地做出判断和推理的能力,有力于人物性格的刻画和人物形象的塑造。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还有一个场景是写钱斯想雇佣侦探马修•斯卡德为他查出杀害金•达基嫩的凶手,但是钱斯根本就没有罪,警察根本找不出钱斯犯罪的证据。

马修•斯卡德觉得钱斯雇佣他这件事非常诡异,但钱斯也不给出相当合理的理由,这时马修就运用二难推理的方式使得钱斯左右为难,进退维谷,最后不得不说出雇佣马修的理由:

如果我找到凶手,那么这不会让你脱罪,因为你没罪;

如果我找不到凶手,那么案子一直悬着,你也没罪;

或者我找到凶手,或者找不到凶手;

总之,你没罪

所以你雇佣我没道理

马修•斯卡德运用二难推理这个推理方式令对方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令对方不得不妥协,这正是二难推理的妙处所在。

(3)回溯推理

回溯推理是“从已知事实的命题推出该命题成立的理由的非必然性推理”。

[8]这种推理方式运用逆向思维的方式判断推理,并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在当代美国侦探小说中运用的相当普遍。

在《持枪抢劫的盲人》中,一个白人在黑人区被杀,死者被割喉而死的,而且犯罪现场没有打斗痕迹,但是奇怪的是死者的手臂手背和虎口出确实有伤口,警察在此运用回溯推理的方式推出了死者生前曾试图反抗的结论。

在此警察运用的回溯推理如下:

死者手背和虎口出有伤;

如果死者生前抓住了凶手割喉的刀刃,那么他手背和虎口处会有伤;

所以死者生前曾试图挡住凶手的刀子

当然,这种推理只是简单式的回溯推理,在实际的断案过程中,警察和侦探往往会根据已知事实反复运用回溯推理来论证演绎推理或者归纳推理结论的正确性。

在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中,作家们往往喜欢在即将破案之时,“通过某个不经意留下的细微线索,使小说中的破案能够借用回溯推理的方法完全推翻先前的推理,再从另一个角度重新梳理整个案件的脉络,使读者收到预想不到的意外真相”。

[9]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私人侦探马修•斯卡德反复使用回溯推理的方式进行推理,以至找出最终合理的结论:

金•达基嫩被杀,马修最初根据金与钱斯的关系及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推导出是钱斯杀了金,但如果是钱斯杀的,他就不会有不在场的证据,由此马修推翻了以前的结论。

接着,马修发现了金有一个貂皮外套和翡翠戒指,由于金自己是买不起这些东西的,因此判断出金有可能有个有妇之夫的男朋友朋友,而这个男朋友因为不能答应与金结婚,而金纠缠不休,这个男朋友就把他杀了,但事实是这个男朋友是单身,他可以与金结婚,那他根本就没有杀害金的动机,由此,马修再次推翻了这个结论。

由此可见,运用回溯推理不仅能够降低判断的失误率,提高判断的正确律,使线索明朗化,而且能够使整个侦探小说悬念丛生,有强烈的吸引力。

3、硬汉派侦探小说的逻辑思维规律

逻辑思维,就是人在脑子中运用概念以作判断和推理的功夫。

美国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的警察或者侦探在进行断案是体现的逻辑思维规律主要有联想律、隐山律和万序律。

下面一一做出阐释。

(1)联想律

“联想指由当前感知的事物回忆起有关另一事物,或由想起的一种事物的经验,又想起另一事物的经验这一心理过程。

”联想律是侦探小说的侦探有意或无意中使用的规律。

而在美国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中主要体现一种模式即现象上的相似联想。

现象上的相似联想在侦探小说中的例子很多。

例如在《哈莱姆之怒》中杰克逊在被骗后走头无路之时,去找他的兄弟戈尔迪,把他的遭遇告诉了戈尔迪一遍,戈尔迪根据他所描述的现象做出断定戈尔迪受骗了。

杰克逊描述的现象如下:

犯罪分子告诉杰克逊他们可以把十美元变成一百美元,并且在杰克逊的面前亲自演示了一遍,骗钱了杰克逊的信任。

财迷心窍的杰克逊为了赢得更多的钱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罪犯们让罪犯们给他们变钱。

结果在变钱过程中烧钱的炉子爆炸了,正巧警察也出现了,犯罪分子们为了逃命一哄而散,结果之留下杰克逊被警察抓走。

杰克逊是一个经历丰富的在江湖上混的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哈莱姆地区没有一个人是他不认识的这一类型的人,他根据这一现象得出杰克逊被骗了,正如他说“发生的事情总是先看到面额升值,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这种推理的思维规律就是遵循了联想律。

在《八百万种死法》中,私家侦探马修根据妓女唐娜的一个诗句的“绿的玻璃”联系到可能是被害者的“绿宝石戒指”,并以这为突破口找出侦破案件的线索。

由“绿的玻璃”联想到“绿宝石戒指”也体现了逻辑思维规律中的联想律。

(2)隐山律

隐山率“即系统观,是指所有物质、所有事件,所有人都是系统,处处都是系统,我们经常看到的只是系统的一种或几种表现,不是系统的本身和全部。

”[10]该规律认为任何奇怪的现象,如果顺藤摸瓜,追根溯源,它都入情入理,如盲人摸象。

在《八百万种死法》的案件中,可疑点非常多,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联系,但是无论是哪一个可疑点都私人侦探都可以侦查出案件的元凶。

比如案件有;两个可疑点“戒指不见了”和“签名用印刷体”,我们可以一一来分析。

马修根据妓女唐娜的诗“绿的玻璃”联想到了“翡翠戒指”,戒指果然不见了,由此推测戒指可能被送给金的那个人(被马修猜测为金的男朋友)拿走了,进而有翡翠城联想到翡翠戒指,又推测到金的男朋友是做珠宝生意的,进而联系到金的男朋友的个人恩怨,然后推出真凶。

这就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也就是说,“翡翠戒指”只是我们看到的“戒指系统”的一种表现,从戒指入手,顺藤摸瓜,进入这个系统就可以查处真凶了。

同样由“签名用印刷体”这一疑点作为切入点也可以发现其背后的系统。

由签名用印刷体,联想到另一桩凶杀案的犯罪在进入旅馆的时候签名也是用印刷体,通过对印刷体的研究,发现两者用的几乎是相同的名字,而且都是假名,进而推出这两起案件可能是同一凶手作案,进而并案侦查,进而查处来凶手是可能是哥伦比亚人,进而查处他是做翡翠生意的,又查出金的男朋友与哥伦比亚人的恩怨,最后破案。

也就是说,在“用印刷体签名”的背后也是一个系统,只有有足够的睿智和判断力总是从任何一个可疑点进入各自的系统,进而找出元凶的。

私家侦探马修的这种逻辑思维恰好就是隐山律的体现。

(3)万序律

万序律,又称万序随圆律。

“万序来源于联系的多样、多层、多向性;随圆来源于整体性;一个系统从任何地方都可以运转起来,但是运转的形式和态势,可就千差万别了。

”[11]万序律的表现是围绕一个主题,往往都能够自圆其说。

在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中我们会发现一个案件的嫌疑人可以有很多类型的人,而且每个嫌疑人似乎都可以为凶手,犯罪的动机和手段、时间、证据似乎都可以,都可以自圆其说。

我们有时也可以发现一个嫌疑人,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凶手,也可以说不是,每种可能都可以自圆其说。

这就是万序律的表现。

以《哈莱姆之怒》中的案件为例,警察认为杰克逊的女朋友伊玛贝拉是犯罪集团的同伙,警察的理由如下:

约克本来就是伊玛贝拉的丈夫,而且他们本来就是一个被通缉的犯罪集团同伙,伊玛贝拉伙同约克等人一块以“爆炸戏法”骗取杰克逊的钱财,逃走后又一起以“丢金矿”这种方法到处招摇撞骗。

如果伊玛贝拉是被犯罪团伙劫持的,是被迫的话,那么在可以报警的时刻却没有报警,而且在犯罪暴露后,准备逃离,所以警察认为伊玛贝拉是犯罪集团的同伙。

警察的推断入情入理,自称一体。

但是伊玛贝拉却说她是被犯罪集团劫持的,是在重压下被迫跟着他们招摇撞骗的。

她的理由是:

他本来是约克的妻子,但在他们成为通缉犯以前就已经同她决裂,而且也不知道他们正在被通缉;她是偶然遇到约克等人并被他们劫持的。

对于不报警这点可疑处,她的理由是在特殊的情况在警察帮不了他,因为没有证据。

对于准备逃跑这理由,她的解释诗不想看见更多的人受伤害。

由于所有反对伊玛贝拉的人都已经死了,所以没有人能够证明谁的故事版本是真相,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两者都可自成一体,都可自圆其说。

总之,对侦探小说逻辑思维规律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侦探小说的思维形式,可以增强逻辑推理的可读性和说服力。

当代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时记录美国社会的黑暗角落的载体和伸张正义与自律精神的武器,本文在逻辑学的视角下研究硬汉派侦探小说的意义有两点:

一是更加明晰了逻辑理性在文学作品中尤其是侦探小说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逻辑思维对文学作品独特的价值;二是可以让读者甚至是社会成员受到逻辑理性的熏陶,认识到逻辑理性对人文精神的重要作用,希望在潜移默化中用逻辑理性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

参考文献:

[1]彭漪涟、余式厚,《趣味逻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1页。

[2]陈敏,《判断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2页。

[3]切斯特•海姆斯,《哈莱姆之怒》,杨成、刘怡菲译,北京:

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第53页。

[4]切斯特•海姆斯,《持枪抢劫的盲人》,杨成、邓文娟译,北京:

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第79页。

[5]陈敏,《判断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9页。

[6]沈湘平,《走进逻辑学》,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98页。

[7]王卉,《论二难推理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1999年,第一期。

[8]楚明锟,《逻辑学》,郑州:

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9页。

[9]赵小琪、刘晓,《香港推理小说的推理方式——论倪匡、陈娟的推理小说》,《广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九期。

[10]陈敏,《判断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96页。

[11]陈敏,《判断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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