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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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

贡医通[2008]21号

通知

各科室:

《贡山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经支委会、工委会反复修改并经过职工大会协商,于2008年7月9日通过。

各科室务必按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监督执行,以利于发挥制度的预期作用。

 

贡山县人民医院

贡山县人民医院党支部

2007年7月10日

附:

《贡山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

 

贡山县人民医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

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

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

党支部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

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党支部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

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支委会讨论。

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小组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

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

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

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相应的业务科室。

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

创造条件建设急诊科。

各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

要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

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

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

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

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

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

门诊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

加强候诊教育,做好防治疾病、计划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八条认真做好住院病人的诊疗工作。

对住院病人应有固定的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负责制,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按时写好病历,保持病历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组织好危急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的讨论。

加强手术管理,建立重大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术前讨论和审批制度,明确门诊和住院手术范围。

逐步建立重病监护室、危重病人抢救室、手术后病人复苏室。

加强随访工作,搞好资料积累。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住院医师二十四小时负责制。

某些科室实行总住院医师制。

第九条医院要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

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院的护理工作。

科室护理工作实行护士、护士长二级负责制。

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院内调配由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负责;任免、晋升、奖惩等要充分听取护理部或总护士长的意见。

护理人员要树立服务思想,认真执行医嘱和护理常规,根据分级护理原则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

严格执行交接班、查对等护理制度,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实行护理查房、计划护理和夜间护士长总值班制。

注意总结护理经验,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搞好病房管理,减少陪住,控制探视,建立良好的病房秩序。

第十条药剂、检验、血库、放射、B超等医疗技术科室,要加强技术力量,充实必要设备,有计划地培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积极开展新技术,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工作质量。

检验、药剂等科室要逐步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开展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根据医院特点,对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有所侧重,全面发展。

建立健全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置中医门诊和中医治疗室。

要有计划地将中医院校毕业生充实到中医科,加强中医技术力量。

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总结名老中医、中药人员的经验,搜集、验证民间单方验方,总结疗效,推广应用。

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充分运用中西医结合的成果,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水平。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内科、外科、手术室、分娩室、婴儿室、监护室、血库、注射室、检验科、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场所,均应严密消毒。

根据任务设立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对传染病人实行分类隔离治疗。

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的工作人员和病人,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登记、报告疫情。

有毒有害和有传染性的污水污物,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医院应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加强对病人的卫生宣传教育,为病人创造一个整洁、肃静、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

第十三条医院的预防保健科,要做好医疗预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卫生和妇幼卫生,加强疫情报告,做好预防投药和预防接种工作。

组织有关科室开展防治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和其它多发病、常见病的宣教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要注意改进节育技术,保证手术质量。

结合计划生育临床工作,积极进行节育、优生学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搞好划区分级分工医疗,建立逐级技术指导关系,实行转诊、转院制度。

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输送技术骨干,指导解决疑难问题;协助乡医院进行妇科病查治及婴幼儿健康检查;协助乡医院开展医疗、保健、教学及科研工作。

第四章教学科研

第十六条医院必须制订培养本院各类人员的规划,明确要求,落实措施。

在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搞好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努力跟上国内外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务人员从事本职工作的能力。

重视对优秀人才的选拔和重点培养,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技术骨干队伍。

技术队伍的培训,要坚持在职教育为主,发挥高级技术人员的作用。

行政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完成医疗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承担高中等医药院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以及在职人员进修培训任务。

对医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要确定专人负责,订出培养计划,严格要求,定期检查考核,保证教学质量,并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医疗思想和优良的医疗作风。

第十八条医院要积极开展以提高临床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研工作,要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改进技术措施。

经常开展学术活动,每年进行“三基”培训,做好医学情报资料的交流。

第五章技术管理

第十九条医院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业务实际,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全院医疗业务动态。

要做好人员、设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职责清、情况明、调度灵、协作好、效率高,使医院各项业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医院要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任务,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业务建设目标,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的年度计划,按计划安排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付诸实现。

第二十一条医院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组织编制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缺编的业务技术人员积极争取从高、中等医药院校毕业生中补充,不得安插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对现有从事业务技术工作而又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要抓紧培训提高,经过技术考核仍不合格者,不能继续从事业务技术工作。

医院要建立技术档案,通过实际考核,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十二条医院必须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对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手术前讨论、查房、查对、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关键性制度,应经常检查实施情况。

逐步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常规化、基本设施规格化。

要积极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凡是医疗、行政、后勤人员疏忽、贻误所致的差错事故都要按规定上报,严肃处理。

隐瞒事故真象者,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医疗质量是衡量一个医院服务思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

医院要制定出反映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指标,并做好登记、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经常检查、总结、研究诊断符合率、治愈率、抢救成功率、病死率、无菌手术感染率、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平均住院日、门诊人次、差错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的变化,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病案是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重要资料,也是法律的依据。

门诊、住院病人都要有完整的病案,用科学方法管理,开展综合研究利用。

诊断未明,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死亡病例,要说服家属,进行尸体解剖。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根据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新的诊疗仪器设备,并切实加强管理。

大型、精密仪器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执行使用、保养和定期检查维修的制度,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实行专管共用,充分发挥效能。

要重视常规器材的配备、保管、维修和更新。

第六章经济管理和总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经济管理是医院管理的组成部分,要与政治思想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相结合,运用经济手段促使医院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逐步实行医疗成本核算,讲究经济效果,更好地完成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各项工作任务。

目前医院药房进行“托管”,医院对药品材料,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对各种物资要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并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发、点交和赔偿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医院的经费补助,要逐步实行“金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制度。

结余的经费用于发展事业、改善集体福利和个人奖励。

医院要按照国家政策,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防止贪污盗窃。

财会人员要坚决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六条总务工作是完成医、教、研任务的重要保障,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总务工作的领导。

医院总务工作要面向医疗,配合临床,为医疗工作服务,为病人生活服务,主动及时地服务到科室。

积极搞好职工生活,创造条件办好职工食堂、浴室等集体福利,积极改善职工住宿条件。

 

  总务部门具有工种多、技术性强的特点,要十分重视总务队伍的建设,要采取在职学习、以老带新、外出培训、举办业余学习班等方法,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总务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注册、登记、归档、报废注销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院新建和改建房舍都要以有利于方便病人就诊、诊断治疗、符合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做到合理设计、合理布局、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医院建筑的使用效能。

第七章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十八条政治思想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

医院的党、行政、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要重视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与业务工作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与经济手段结合。

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表扬好人好事,批评歪风邪气。

特别是对个人(科室)利益至上,奉献意识淡薄的思潮,要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教育,对履教不改的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政治思想工作一定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五讲”、“四美”,医德教育结合起来。

教育医务人员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树立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同志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遵守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医疗作风,做到文明行医,礼貌服务。

第三十条要加强沟通制度,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消除各种影响病人的不良刺激。

及时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病人思想工作,努力防止医疗纠纷。

同时,要教育病人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治疗,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向疾病作斗争。

 

第八章考勤制度

第三十一条全院性活动,原则上全部参加,凡不参加或不请假者一律视为缺席。

第三十二条考勤一般进行签到制度,一律不得代签,不准请事后假。

第三十三条考勤统一由统计人员负责登记,每月汇总后上报院办,经确认后交财务科执行。

第三十四条科室考勤实行一式两份制,一份科室留底、一份由科室护士长月底交报表时上交护理部登记查看,每季度由护理部上报院办一次。

第九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五条凡撰写专业论文、总结、综述等被国家正规杂志刊登的给鼓励奖300元,省级刊登的给200元,州级刊登的给100元。

第三十六条凡有发明创造,经国家、省、州级科委认可或采用的除精神鼓励外,分别给予奖金:

国家级一等奖壹仟元、二等奖捌佰元、三等奖陆佰元;省级一等奖陆佰元、二等奖肆佰元、三等奖叁佰元;州级一等奖叁佰元、二等奖贰佰元、三等奖壹佰元的科研成果奖。

第三十七条凡院内组织业务知识竞赛获前1—3名,分别给壹佰元、柒拾元、伍拾元的鼓励奖。

第三十八条凡书写住院病历年内甲级病历占90%以上的奖壹佰元(奖给科室)。

第三十九条院内安排讲业务课的分别给予讲课费15元/学时(副高级),10元/学时(中级),5元/学时(初级)。

第四十条开全院大会或全院性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50元,无故不参加三次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者低聘或待聘。

上班时间迟到、溜班、早退五次记一天旷工,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四十一条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按有关处理条例执行,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经确定受处分者,处分期间不得享受岗位津贴。

第四十二条 凡无理与病人争吵或打骂病人,影响医院名誉者每次罚款伍拾元,并根据情节给予处分(除坚持原则、执行医院制度者和病人无理取闹外)。

第四十三条各科室正常上班时间不得自行轮流休息,违者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不准窜科室(除工作需要外)发现一次扣拾元。

第四十四条中、西药房工作人员应做到处方日清月结,没有处方、处方书写不合格、未计价收费,不得取药(除本院职工、家属外),否则发现一次扣贰拾元,并责令当事人追回药费。

第四十五条凡经住院部开出的领药单,药房人员(包括中、西医药房)经计价、发药、签全名后,当天送收费室记帐;当天出院的病人开药必须写明“今日出院”,药房人员划价、发药后及时送收费室,否则,收不回来的药费或无法追回的款项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回。

第四十六条凡来我院住院治疗者必须先交押金,不交押金不得住院治疗(危重病人先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追押金),否则,病人出院后收不回住院医疗费者如数从科室津贴中扣回。

第四十七条计价、收费人员按规定计价、收费,如出现少收、漏收现象以总额的80%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回。

如因多收、乱收被有关部门查出,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十八条财务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如出现长、短款,及时查找原因,出现短款要如数赔偿。

经费的开支服从院领导的支配,需要报销的单据必须由院长或院长委托人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如不执行规定,每次扣伍拾元。

第四十九条院务会成员接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开会、学习者,扣除当月职务津贴。

第五十条院领导在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不准出现相互推诿、值班时间更不能出现酗酒等现象,出现一次扣伍拾元,若后果严重追究其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五十一条所有职工应服从院领导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对于一些救灾、疫情等紧急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接通知后无故不服从者每次扣伍拾元,后果严重者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十二条各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按医保及新农合的有关规定进行诊疗活动,如出现大处方、自费药品等医保中心及新农合无法核销的由当事人负责追回药费,若追不回的药费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第五十三条收费人员必须于每月28日左右上缴各项票据、现金等,无故拖后影响发放津贴的每次扣伍十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十四条住院病历根据出院病人数及时间(出院15天内)要求每月底由科主任上交医务科一次。

如患者出院超过15天还未上交病历,从科室津贴中每份扣除30元。

第五十五条财务科要按期发放工资、津贴,无故延期扣除当月津贴30元。

以上规章制度自职工大会通过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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