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主持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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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主持词

导语:

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主持词,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制宣传日班会主持词【1】

甲:

全体起立,各组长报数。

中队长向老师报告:

本班应到

35人,实到35人,报告完毕,请指示!

辅导员:

接受你的报告,按原计划进行!

乙:

出旗员出列,全体学生行队礼。

出旗员归队。

甲:

下面有请中队长讲话

中队长讲话:

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新海阳小学二年级二班《小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甲:

红绿灯在眼前,依法守法保安全。

乙:

违法事即阻止,维护安定最重要

甲:

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小少年深知法。

乙:

违法乱纪不可取,法律面前无人情。

合: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5

甲:

今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

乙:

首先,我们要了解的就是:

我们中国的法律是从什么时

候开始的,为什么会有法律的产生?

哪位同学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给同学们谈一谈。

甲:

对,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

那个

时候,当一个部落和另一个部落出现矛盾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

如果一个部落的人杀了另一个部落的人,那么另一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为被杀的那个人报仇。

这样,整个社会非常混乱,大家的人身安全每天都受到威胁。

只有在夏朝建立后,才通过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混乱。

所以法律是从夏朝开始的。

乙:

下面我们再来看这个问题:

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哪位同学知道。

甲:

对,是每年的12月4日。

乙:

这样的日子,我们应该熟记心中。

甲: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否知道,我们每天来学校学习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知道是为什么吗?

(找学生谈一谈)

乙:

我们当然知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

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

甲:

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是,我认识的一个小学生,就不能上学了,是怎么回事呢?

大家听我给你讲一讲吧。

(大屏幕上)

乙:

啊?

还有这样的事吗?

那我们同学们来说一说小花爸爸的做法对吗?

如果小花是我们的同学,我们应该怎么办?

同学们可以先在小组内讨论一下。

(给学生1、2分钟的时间,然后指名回答,叫3个学生即可。

甲:

同学们都积极讨论,发言,而且发言非常精彩,可见同学们在平时还是积累了不少的法律知识。

那么我们现在就再考考大家。

乙:

行,我先来吧。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哪些?

甲:

看来同学们了解的还挺多的。

(看来同学们对这些知识了解的还是比较少)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和环境相关的法律,和交通相关的,就连孝敬长辈都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呢。

下面我们就一个一个的来说说吧。

乙:

好,我们先说环境方面的吧。

我们有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

甲:

是啊,保护环境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哪位同学想谈谈我们在保护环境方面如何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呢?

让几个学生谈自己的观点。

乙:

是的,保护环境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还有,不在墙上、路上乱涂乱画等等。

我们一定要增强环保意识,学习保护环境的法律,为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贡献自己的力量。

甲:

有这样一个故事,大家来分析一下。

刘小伟到岳麓山去游玩,在一个亭子休息的时刻,他掏出一把小刀,在亭子的柱子上刻上“刘小伟到此一游”的字样。

大家觉得他这样的行为对吗?

你有过类似的行为吗?

(可以让3、4个学生来交流)

乙:

对,刘小伟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不应该刻字,破坏环境,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我们应该坚决杜绝这种做法。

甲:

说完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再谈谈道路交通

法吧。

乙:

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为了我们自身的利益,安全和交通环境的改善,我们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甲:

有这样一个案例,大家请看大屏幕。

乙:

我们身边有类似的情况吗?

当我们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的时候,是否想到过后果,听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呢?

(让几个学生谈自己的感想)

甲:

是的,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从上面的故事吸取教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

乙:

同学们,前些日子,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拾到了钱,都教给了老师并去寻找失主,他们的做法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你们知道吗,就是拾金不昧在法律方面也是有规定的。

甲:

是吗?

乙: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甲:

就是说,我们拾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都要想办法归还失主,而不应该据为己有。

乙:

对,我们应该从小养成不贪便宜的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甲:

下面,我们来看这个案例:

(内容在大屏幕上)

乙: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你们说,肖劲做的对吗?

(对)是的,他做的是对的,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和肖劲一样,拾金不昧,有着美好的心灵,让我们为了这些同学,也为了我们自己鼓掌吧。

甲:

同学们,我们身边的法律涉及到很多方面,就连孝敬父母都有法律规定。

乙:

是的,尊敬老人,孝顺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们的宪法、民法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甲:

说到孝顺呀,我知道许多名人的故事。

乙:

我也知道。

甲:

你知道谁的故事?

乙:

我知道关于陈毅的一个故事,下面我给大家来讲讲吧。

(内容在打屏幕上)

甲: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之后,你有什么感想呢?

(请几名同学谈感想)

乙:

当我们的爸爸妈妈生病后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甲:

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孝敬父母,这是我们中华民

族的传统美德。

乙:

今天我们通过听故事,互相讨论,学习了很多我们身边的法律知识。

甲:

我们要学法,懂法,依法行动。

合: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甲:

下面,请辅导员对这次主题班会进行总结。

辅导员总结: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

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乙:

旗手出列,全体学生起立,行队礼!

主持人甲乙一起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

法制宣传日班会主持词【2】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

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

现代社会是法

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

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

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

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

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

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

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

《宪法》共四章:

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

据《闽西日报》报道:

##年6月26日中午,某中

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

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

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

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

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

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

“妈,对不起。

”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

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

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

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

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

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

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

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

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

岁。

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

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

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

李某卻反唇相讥:

“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

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

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

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

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

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

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

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

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

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

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

“我爸是李刚”。

##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

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

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

“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

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

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

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

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

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

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

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

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

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

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

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共勉: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佛教中有个故事,说一日佛祖闲坐于花园的井边向下望去,看到无数生前作恶多端的人正因自己的邪恶而饱受地狱之火的煎熬。

此时,一个江洋大盗透过地狱之火看到了慈悲的佛祖,

立刻向佛祖高声呼救。

佛祖以他睿智的目光看到此盗生前虽然杀人越货,无恶不作,但是,有一次走路正要踩到一只小蜘蛛时,却突生恻隐之心,移开脚步使其得以存活,成了一生中罕见的善业。

佛祖决定用那小蜘蛛的力量来救他脱离苦海。

一根蛛丝从井口垂了下去,那大盗发现了,并立刻抓住游丝向上爬去。

不想其他备受煎熬的恶人们看到了也蜂拥上来抓住了游丝,任凭大盗恶声大骂,他们仍然拼命地向上爬。

大盗怕游丝不堪重负,毁了自己脱离苦海的惟一希望,便抽刀将身下的游丝砍断,结果,本来攀很多人都安然无恙的蜘蛛丝却突然崩断,大盗也因抛弃了心中最后的怜悯,而重新跌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这个故事至少告诉我们:

很小的善,可以拯救很多人的生命;很小的恶可以毁了一个人最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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