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整治方案范文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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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整治方案范文8篇

  精选整治方案范文8篇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

  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

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

以下是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欢迎大家分享。

  整治方案篇1为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全面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做到“六有”:

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

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

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

  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

  “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重点区域:

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重点企业:

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重点工作:

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自查自纠阶段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

否则将依法取缔。

  检查验收阶段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巩固提高阶段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镇、镇政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

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

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

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

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

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

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

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

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掌握情况,及时反馈。

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报。

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将每一阶段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整治方案篇2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

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

  2、调查摸底阶段各村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

  3、集中整治阶段各村、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各村、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

、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

各职能部门、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

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

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年终考核相挂钩。

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

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

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整治方案篇3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镇农业生产环境,进一步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根据《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及相关要求,现制定镇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绿色发展理念和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精神要求,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产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干净、无污染的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大力宣传。

通过宣传层面、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

  的引导,加大对农业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宣传。

让广大种养户自觉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洁净发展的理念。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防控。

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项目示范引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控农业生产垃圾的产生。

  三、行动目标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得到有效处理。

通过对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有效处理,减少在日光温室周边堆放废弃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情况,提升全镇日光温室生产形象,提高全镇设施蔬菜整体竞争力。

  设施养殖动物粪便得到妥善处理。

切实改变村庄周边及个别巷道内动物粪便乱堆、乱排,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问题。

  地膜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有效解决废旧地膜直接翻入土地、焚烧处理等方式对土壤和环境造成的污染。

  玉米秸秆青黄贮得到大力推广。

解决玉米秸秆饲喂牲畜利用率不高,在村庄周围和巷道内乱堆乱放造成的火灾隐患等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建立设施农业生产台账。

建立全镇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品种、定植时间、拉秧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各村日光温室种植茬口,为督促统一集中处理打下基础;全面建立对人居环境和地理环境有影响的没有建设化粪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台账,掌握好各村养殖户养殖动态,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养殖户督促进行整改。

  加大设施农业生产产生废弃物处理力度。

在日光温室集中拉秧的时间一方面动员群众通过饲喂牲畜,发酵堆肥还田等方式加大对尾菜的处理利用力度,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生物质能利用、沼气能利用、集中堆放统一处理等方式逐步提高蔬菜废弃秸秆的利用率;动物粪便主要通过修建化粪池的方式进行处理、病死畜禽通过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全镇规划好设施养殖可建区和禁建区,建立避免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

积极协调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粪便污染处理专题培训,在培训后规模养殖户积极做好粪污处理,对不配合处理的养殖户,协调区环保局依法查处。

  提高地膜利用及回收率。

一是推广一次覆膜使用两年的“一膜两用”免耕技术,提高地膜使用率。

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方便回收的高标准地膜,方便捡拾。

三是配合工商、安监加大监管力度,对农资地膜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禁止销售厚度小于

  0.01mm的地膜。

四是提高全镇地膜回收率,积极发动有意向的个人或合作社申报区级相关项目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点,各村成立一个废旧地膜回收点,由专人负责回收和捡拾,动员回收点参与开展“交旧领新”、“以旧换新”等活动,并由回收点负责对辖区内农民未捡拾干净的地膜进行清理回收。

  提高玉米秸秆青黄贮。

推广使用玉米秸秆青黄贮加工机械,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青贮技术,提高养殖户对青贮饲料利用价值的认识,动员牛羊养殖大户积极建设青贮池进行青贮,小规模的养殖户利用袋贮的方法进行加工贮存饲喂。

  五、组织实施建立台帐阶段。

摸清全镇日光温室集中拉秧时间,摸清全镇未建

  设化粪池和干粪堆积场的养殖暖棚,尤其是靠近村庄影响人居环境的和直接排污的养殖户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对日光温室秸秆、尾菜、无化粪池的养殖棚、玉米秸秆、废旧地膜进行整治。

  总结提高阶段。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探索形成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所有农口干部为成员的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涉农站所的业务分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落实工作责任。

各涉农站所根据自己的业务要求,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农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由农技站和农监站牵头做好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利用的技术指导;由畜牧站和农机站牵头做好设施养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玉米秸秆青黄贮的技术指导;农口其他站所根据工作和集中整治时期的需要做好此项工作。

  充分发动群众。

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发动群众方面,严格按《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七个带头”的内容进行,即,村组干部、军属家庭、低保家庭、干部家庭、党员家庭、代表家庭、妇女要带头做好农业生产中环境卫生的保洁整治。

积极申请项目扶持。

积极争取区上尾菜处理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机补贴、生猪调出大项奖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相关项目和补贴,为开展好全镇农业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保障。

  整治方案篇4

  一、工作目标通过前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专项整治,非法营运与不规范经营行为得到沿重打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也得了稳定。

竭力建立在市处与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与规范经营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打击“黑车”与“规范”成果。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3、规范合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打击和用合法经营扰乱运输秩序。

  4、抓好进入运输市场“准入关”,特别是客运进一步实行“三关一监督”。

  三、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户检户查与抽查相结合。

  2、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单位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与本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不定期地进行交叉执法。

一组负责县城及都公路沿线乡镇。

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四、加强领导我所成立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是国家赋予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使现运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打造责任运管的形象。

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履职。

  2、落实责任。

各股室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

要按照工作方案,依法依据严厉惩处“黑车”非法营运和规范经营行为。

特别是对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运力过剩的要调节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

  3、广泛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黑车”与“规范”的意义,使打击“黑车”与“规范”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印发通告、宣传单到“黑车”活动的场所发放,实行先教育,后惩治。

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打击“黑车”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稽查股每月要出一期打击“黑车”与“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有偿举报。

要通过部分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线索,与不规范经营者,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规范执法。

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在案卷制作时要字迹清楚,不漏字不空格,及时归档,保存好,稽查股要将查实的“黑车”号与不规范经营行为者车号一律按时、按量,发送市处稽查科电子邮箱。

  六、严肃纪律严肃查处运管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车”与不按规范经营行为的保护伞,一经发现,清除出运管队伍,运管人员一律不得为“黑车”违反经营行为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说情,一经发现,报市处严肃处理。

  七、长效管理通过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打击“黑车”和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打击“黑车”与规范经营行为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超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整治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分局统一协调各班组以及公安、建设、林业、国土、工商、安全

  等管理部门,坚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治理”的原则,扎实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二、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是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分局决定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王骏、张晓蔷副组长:

马宏继、蒙静组员:

班宇波、尹玉川、薛贵春、介武林、杨跃飞、温建军

  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挡案,重点治理,要将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2、各班组、站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各自职能,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圆满完成。

  3、各组、站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到班组日常工作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海南分局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整治方案篇6

  一、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建材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确保我县“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整治内容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检查。

  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检查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查企业原辅料进厂把关。

重点检查企业加工原辅料进厂是否进行登记,查验相关合格证明质计所调查摸底,提供建材生产企业名单。

结合全县建材企业特点,质量监督科负责制定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步骤和要求。

  检查、抽样与查处阶段稽查分局在质计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对重点建材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集中整治。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后处理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彻底取缔劣质建材的’生产窝点。

质计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实施监督抽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监督抽样结果。

  总结阶段质量监督科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报活动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完善建材产品质量档案。

  四、结果处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布。

县质监局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复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工作要求统一领导,加强配合。

  根据市级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列为本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

局成立建材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质计所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

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根据本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共同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密切联系,加强协作。

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保障工作渠道畅通,共同开展好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曝光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要案,公布建材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引导消费。

在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做到信息畅通。

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整治方案篇7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化妆品安全事件,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市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以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为重点,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签标识、购货验收制度、产品宣传为监督检查要点,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样、公开曝光等方式,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排查美容美发行业在经营化妆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重点对象

  1、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

  2、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

  3、集镇段主要美容美发机构。

  重点内容

  1、化妆品合法性:

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化妆品标签标识:

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购货验收制度:

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产品宣传:

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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