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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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唐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1.综合服务〔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

等级

服务内容

特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6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操作人员分岗位着装。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户数、栋数、服务面积等设置专职客服,接待、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有完整的培训体系,分岗位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1.7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8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

1.8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90%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9根据小区情况定期公示账目,每年不少于一次公示。

1.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每年至少4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一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管理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分岗位着装。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有客户服务中心,接待时间不少于10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有完整的培训体系,分岗位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1.7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12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

1.8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85%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9每年至少一次公示账目。

1.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每年至少4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二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3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有客户服务中心,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有完整的培训体系,分岗位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1.7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24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

1.8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80%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9每年至少一次公示账目。

1.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运用信息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每年至少2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三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2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

1.7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24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

1.8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75%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9每年至少一次公示账目。

1.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每年至少2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四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1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

1.7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24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

1.8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70%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9每年至少一次公示账目。

1.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每年至少2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五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或者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物业服务方案、各岗位工作标准等在相应场所公示,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方法。

1.7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24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

1.8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70%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9每年至少一次公示账目。

1.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合理。

1.11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2每年至少2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六级

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1.2小区依据合同合理配置岗位、人员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工具。

1.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

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标准。

1.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含节假日〕,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

1.6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有答复或者处置意见。

1.7每年至少一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的服务工作调查,综合覆盖率60%以上,形成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1.8每年至少一次公示账目。

1.9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1.10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属于业主共有及未移交相关专业单位的部位及设施设备〕

等级

服务内容

特级

2.1有专人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的完好率到达95%以上,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到达96%以上;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到达95%以上。

2.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报告并组织维修。

2.3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巡查公共空间及外墙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乱堆放等现象,监督室外招牌、广告牌安装使用遵守相关规定,阳台封闭规格、空调安装位置有序,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送达书面通知,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4每月检查1次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并视检查情况进行清掏、疏通;污水泵每半年启动1次;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窨井不漫溢,井盖无缺损。

2.5每年检测避雷装置,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2.6每日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在工作场所明示;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7电梯运行管理:

2.7.1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签订书面合同。

2.7.2有完善的电梯档案资料及电梯管理、安全运行、保养维护、巡视检查、监督考评、突发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

2.7.3按照规定配有相应人数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2.7.4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监控等设施及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五方对讲系统通畅,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显著位置有电梯检验合格标志、乘梯须知、警示及提示标志。

2.7.5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2.7.6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2.8有消防系统的,做好相应的管理:

2.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每日巡查1次,每月检查测试1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每月抽查测试1次报警、警报功能;每月检测切换1次主、备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1次。

2.8.2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消防专用、重要场所的对讲、对讲主机、播音设备、扩音器、扬声器的联动、强制切换功能,并测试音量。

2.8.3防排烟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

2.8.4防火分隔设施:

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1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

2.8.5水灭火系统:

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启动1次,每年检查1次润滑情况。

2.8.6每月测试1次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测量照度和供电时间。

2.8.7每月巡查1次消防栓、灭火器,保证处于完好状态;配电室、监控室、机房、档案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种类的灭火器材。

2.8.8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2.9二次供水系统未移交供水企业的:

2.9.1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正常压力。

2.9.2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每天巡视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生活饮用水水箱、蓄水池盖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管理。

2.9.3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按照卫生防疫要求进行水质化验、检测等工作。

2.10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

10.1设备运行状况应每4小时检查1次,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

10.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应每年检修除尘1次,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测试。

2.11有安防系统的,安防系统相关设施设备每日巡查、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

2.12小区内各类设施设备标识齐全、清晰、明确;有危险、安全隐患、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或者维护设施。

2.13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极端天气、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对可预见紧急事项应当有巡查、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2.14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明显、齐全、标准、美观。

2.15外墙、公共楼梯间、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道路、场地保持平整,无积水。

2.16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

2.17每日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送达书面通知。

2.18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向相关业主解释清楚,或者书面告知相关业主。

2.19有完整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基础档案、台账;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齐全,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存档。

一级

2.1有专人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的完好率到达93%以上,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到达93%以上;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到达93%以上。

2.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报告并组织维修。

2.3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巡查公共空间及外墙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乱堆放等现象,监督室外招牌、广告牌安装使用遵守相关规定,阳台封闭规格、空调安装位置有序,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送达书面通知,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4每月检查1次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并视检查情况进行清掏、疏通;污水泵每年启动1次;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窨井不漫溢,井盖无缺损。

2.5每年检测避雷装置,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2.6每日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在工作场所明示;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7电梯运行管理:

2.7.1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签订书面合同。

2.7.2有完善的电梯档案资料及电梯管理、安全运行、保养维护、巡视检查、监督考评、突发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

2.7.3按照规定配有相应人数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2.7.4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监控等设施及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五方对讲系统通畅,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显著位置有电梯检验合格标志、乘梯须知、警示及提示标志。

2.7.5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2.7.6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2.8有消防系统的,做好相应的管理:

2.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每日巡查1次,每月检查测试1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每月抽查测试1次报警、警报功能;每月检测切换1次主、备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1次。

2.8.2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消防专用、重要场所的对讲、对讲主机、播音设备、扩音器、扬声器的联动、强制切换功能,并测试音量。

2.8.3防排烟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

2.8.4防火分隔设施:

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1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

2.8.5水灭火系统:

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启动1次,每年检查1次润滑情况。

2.8.6每月测试1次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测量照度和供电时间。

2.8.7每月巡查1次消防栓、灭火器,保证处于完好状态;配电室、监控室、机房、档案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种类的灭火器材。

2.8.8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2.9二次供水系统未移交供水企业的:

2.9.1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正常压力。

2.9.2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每天巡视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生活饮用水水箱、蓄水池盖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管理。

2.9.3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按照卫生防疫要求进行水质化验、检测等工作。

2.10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

10.1设备运行状况应每6小时检查1次,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

10.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应每年检修除尘1次,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测试。

2.11有安防系统的,安防系统相关设施设备每周巡查、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少于15天。

2.12小区内各类设施设备标识齐全;有危险、安全隐患、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或者维护设施。

2.13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极端天气、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对可预见紧急事项应当有巡查、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2.14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明显、美观。

2.15外墙、公共楼梯间、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道路、场地保持平整,无积水。

2.16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

2.17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送达书面通知。

2.18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不能及时修复的,向相关业主解释清楚,或者书面告知相关业主。

2.19有完整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基础档案、台账;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齐全,按照年度、季度、月度存档。

二级

2.1有专人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共用部位的完好率到达90%以上,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到达90%以上;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到达90%以上。

2.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报告并组织维修。

2.3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巡查公共空间及外墙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乱堆放等现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送达书面通知,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4每季度检查1次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并视检查情况进行清掏、疏通;污水泵每年启动1次;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窨井不漫溢,井盖无缺损。

2.5每年检测避雷装置,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2.6每周2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在工作场所明示;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7电梯运行管理:

2.7.1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签订书面合同。

2.7.2有完善的电梯档案资料及电梯管理、安全运行、保养维护、巡视检查、监督考评、突发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

2.7.3按照规定配有相应人数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2.7.4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监控等设施及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五方对讲系统通畅,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显著位置有电梯检验合格标志、乘梯须知、警示及提示标志。

2.7.5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2.7.6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2.8有消防系统的,做好相应的管理:

2.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每日巡查1次,每月检查测试1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每月抽查测试1次报警、警报功能;每月检测切换1次主、备电源,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1次。

2.8.2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消防专用、重要场所的对讲、对讲主机、播音设备、扩音器、扬声器的联动、强制切换功能,并测试音量。

2.8.3防排烟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次防排烟风机、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核对风速;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排烟阀等。

2.8.4防火分隔设施:

每月抽查测试1次防火门的启闭功能、防火卷帘的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电动防火阀的联动关闭功能;每年在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电控箱内部除尘1次;每年维修养护1次防火门附件,在门的转动部位补充1次润滑油。

2.8.5水灭火系统:

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启动1次,每年检查1次润滑情况。

2.8.6每月测试1次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测量照度和供电时间。

2.8.7每月巡查1次消防栓、灭火器,保证处于完好状态;配电室、监控室、机房、档案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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