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混合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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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混合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安徽省建设厅
监制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五年一月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2、为体现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协议签定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居民身份证:
邮编:
,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居民身份证:
邮编:
,电话:
;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居民身份证:
邮编:
,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居民身份证:
邮编:
,电话:
;
房屋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居民身份证:
邮编:
,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居民身份证:
邮编:
,电话:
。
甲方因需要,经批准取得蚌拆许字[]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年号令)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
甲、乙、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及各项补偿金额
房屋座落
类别
产权
性质
结构
等级
楼层
总数
所在
层次
朝
向
成
新
建面
(m2)
住改营
结算建面
比例分配
补偿
金额
(元)
房屋
住宅
住改营
住%
营%
住%
营%
营业
房屋的
附属物
房屋装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机械设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补偿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二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仅调换。
第三条所调换安置房屋的有关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需填写)
座落
使用
性质
房屋结构
楼层
总数
所在
层次
朝
向
现或
期房
建面(m2)
装修、设施
标准
房屋套型
平面图
金额
(元)
住宅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安置房金额(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市建筑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四条乙方家庭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需填写)
乙方(填属于或不属于)“双低户被拆迁人”。
乙方若属于“双低户被拆迁人”,其低保证户名为,低保证号为,家庭人口为人,家庭住房人均建面为m2。
家庭常住人口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1
2
3
4
5
6
7
8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第五条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需填写)
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差价款数由方于(时间)向方支付,支付方式为:
。
乙方若属于“双低户”被拆迁人,其安置房的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六条临时过渡与安置(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需填写)
(一)方过渡期限为:
住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非住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助费;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其周转房的建筑面积为m2,地址在:
。
(三)甲方保证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三条进行安置。
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日内腾退周转房。
(四)方在临时过渡期间,自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之日起日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对住宅房屋,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七条甲方应支付乙、丙方的各项费用
序号
款项
款额
款额分配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1
附属物补偿费
元
乙方:
元
丙方:
元
2
装修补偿费
元
乙方:
元
丙方:
元
3
搬迁补助费
元
方:
元
4
机械设备费
元
方:
元
5
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月
乙方:
元/月
丙方:
元/月
6
停业补助费
元/月
乙方:
元/月
丙方:
元/月
7
房屋货币补偿款
(注: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不需填写此项)
元
乙方:
元
丙方:
元
8
以上款项由乙、丙方到(地点)按期领取。
第八条被拆迁房屋的搬迁交接
方应在年月日前将被拆迁房屋腾空,与其获附属设施一并交甲方拆除;方的违章建筑应在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九条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需填写)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前天通知方,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方自行解决周转房的,逾期期间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业补助费的1.5倍向方支付停业补助费。
甲方提供周转房的,逾期期间甲方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每月按被拆迁非经营性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向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经营性用房货币补偿金额的%向方支付停业补助费。
2、逾期12个月的,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3、
(二)方未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期限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助费,并按日向甲方支付安置房价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需填写)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三条的约定。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面积除外),并赔偿(大写人民币)。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超出3%部分的房屋面积,不计算差价款,由乙方无偿取得;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一条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补助费用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前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
第十二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共有个附件,其中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定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协议(含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丙方各持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