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运输事故专项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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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输事故专项预案

1、提升运输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按事故发生的地点和环节不同,提升运输事故可分为斜巷提升、平巷运输两种事故。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可将提升运输事故分为人员伤亡和机械损失两个状态等级。

1.1.1斜巷提升事故:

1.1.1.1车辆挤人、撞人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进入提升危险区段。

(2)绞车司机违章操作。

(3)车场、提升设备、设施布置与安装不合格。

(4)提升设备制动、信号及保护不可靠。

(5)人员违章摘挂钩。

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或重大运输事故。

1.1.1.2钢丝绳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违章操作,并未及时进入安全区域。

(2)空绳或急停车辆,钢丝绳弹起。

(3)钢丝绳强度降低,断绳。

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或重大运输事故。

1.1.1.3车辆脱轨事故发生原因:

(1)轨道质量问题。

(2)提升容器不完好。

(3)空绳或急停车辆。

1.1.1.4跑车事故发生原因:

(1)提升设备固定不合格。

(2)钢丝绳强度降低,断绳,磨损超限,超载运行;

(3)防跑车装置失灵,跑车防护装置不起作用,不正常使用挡车器,操作失误。

(4)钢丝绳受冲击性负荷,连接装置疲劳受损、防脱装置失灵,使用不合格连接器。

(5)连接不良。

造成重大运输事故。

1.1.1.5索道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1)制动失灵;

(2)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发生断绳;

(3)发生钢丝绳掉槽事故;

(4)托绳轮掉落;

(5)吊椅断裂或脱落;

(6)乘人秩序混乱,未按照规定距离超员或违章乘坐,造成重大运输事故。

1.1.1.6造成副井卡罐、过卷、尾绳断裂的原因:

(1)组合罐道变形,四角罐道变形

(2)罐耳损坏、松动、脱落。

(3)提升绳、尾绳断丝锈蚀或绳径变细超限。

(4)扁尾绳地步被脏杂物托起。

(5)立井坠物。

(6)绞车保护失灵,造成过卷、过放、卡罐。

1.1.1.7出现提升容器坠落事故发生原因:

(1)钢丝绳断丝、磨损超限、超载运行;

(2)钢丝绳受冲击性负荷、连接装置疲劳受损;

(3)托罐装置失效,过卷过速保护失效,信号及保护不可靠等;

(4)制动系统故障失灵、制动力减小;

(5)提升设备、设施布置、安装、固定不合格;

(6)把钩工违章操作,绞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失误等。

1.1.2平巷运输事故

1.1.2.1车辆挤人、撞人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进入封闭管理或危险区段。

(2)机车司机违章操作。

(3)巷道人行道、地面建筑物安全间隙不够。

(4)运输设备、容器不完好。

(5)调度错误。

(6)未安设警示装置机车超速行驶。

(7)翻笼工不按正规操作。

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或重大运输事故。

1.1.2.2车辆脱轨事故发生原因:

(1)机车超速行驶。

(2)运输设备、容器不完好。

(3)轨道质量问题。

造成一般或重大运输事故。

1.1.2.3架空线触电事故发生原因:

(1)人员操作或行走过程中违章。

(2)架线高度不够。

(3)运输设备不完好。

造成人员伤亡的二类运输事故。

1.1.2.4.人行车运行伤人事故发生原因:

(1)乘人秩序混乱,超员和违章乘坐;

(2)人行车失修,不完好;

(3)机车司机超速行驶,造成人行车脱轨;

1.2提升运输事故严重程度分析

提升运输是煤矿生产的“血管”,负担者煤、岩、材料的运输任务,直接左右着矿井生产,他的安全运行是保证煤矿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煤矿提升运输事故是指在提升运输过程中,因失误或失控导致的摘挂钩事故、矿车超速运输(跑车)事故、绞车事故及其他事故。

这四种事故的后果,轻者损坏巷道支护、轨道和矿车,重者将影响提升机械和人身安全,甚至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造成矿毁人亡的后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首先要保护人员安全,同时要防止和控制灾害事故的蔓延,确保现场环境优良。

同时,要尽量减少事故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3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公司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修复损坏设备,不再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恢复提升,人员正常上下井,最终满足恢复正常生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

在总指挥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指挥部下设七个小组:

1.现场抢救组。

2.现场保卫组。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4.事故善后处理组。

5.医疗急救组。

6.宣传组。

7.技术组。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总指挥:

牛东风

副总指挥:

葛铜柱、李俊龙、何伟、董爱民、崔晓晖、张新良、刘冲、刘牧

成员:

苏照秋、张立强、肖培华、刘宜伟、党保卫、陈伟、吕社会、高圆圆、单润生、严二东、董顺祥、马青波、高晓照、张晓娜、王贤、赵兴旺、杨高升、陈峰峰

职责:

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的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七个小组:

1.现场抢救组。

2.现场保卫组。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4.事故善后处理组。

5.医疗急救组。

6.宣传组。

7.技术组。

3.2.1现场抢救组

组长:

李俊龙、董爱民、崔晓晖、刘冲

副组长:

苏照秋、刘宜伟及事故单位“五职”矿长、生产技术部、安康部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康部成员以及事故单位生产技术部、安康部成员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2现场保卫组

组长:

何伟、刘牧

副组长:

杨高升、陈峰峰以及事故单位保卫部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公司保卫部成员及事故单位保卫部、护矿队员等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

张新良

副组长:

王贤、董顺祥及事故单位物资供应、综合办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公司经营管理部、综合办人员以及事故单位物资供应、综合办人员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筹备和供应。

(2)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

张新良

副组长:

高晓照、张晓娜及事故单位财务部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公司财务部人员以及事故单位财务部人员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

(3)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4)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2.5医疗救护组

组长:

葛铜柱

副组长:

董顺祥、张晓娜及事故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员、矿及地方医护人员等

具体职责:

(1)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3)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4)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

3.2.6宣传组

组长:

葛铜柱

副组长:

董顺祥、马青波及事故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员以及事故单位综合办公室成员等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现场救援工作;负责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2.7技术组

组长:

崔晓晖

副组长:

苏照秋、张立强、肖培华、马青波、严二东及事故单位生产技术部负责人

成员:

洛阳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成员以及事故单位生产技术部成员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3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

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落实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3)事故单位”五职“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事故单位调度负责人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

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

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

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

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

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值班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

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

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

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

召集有关人员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6)事故单位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区队、班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

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2)发生灾难事故,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3)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

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

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4)在灾情发生时,现场的瓦检员、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避险、避灾,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浓度及其他险情。

(7)事故单位通风部门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资料、图纸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负责应急工程处置和应急措施编制。

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执行应急通风工程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

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

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8)事故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9)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

负责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工作。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

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0)事故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1)事故单位机电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2)事故单位地测部门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

(13)事故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

具体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任务。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15)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

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6)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7)综合办公室和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洛阳煤业公司负责矿井各类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构掌握矿井存在灾害基本状况,建立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4.2预警行动

按照下述要求对事故预警采取预警反响行动,重大预警事件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分公司)总调度室:

(1)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按程序向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要及时通过矿调度室发布预警信息并立即下达处置措施。

(2)下达预警指令,启动预警行动方案,执行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3)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应急机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

(5)一旦达到事故标准,出现不可控事态时,矿要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并通知与事故单位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做好准备。

并立即报告上级单位。

5、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5.1.1事故报警系统

预警和事故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洛阳煤业公司值班室,公司值班室的行政接警电话:

0379。

将重大事故灾害的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公司应急管理系统中,公司值班室是预警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公地点。

5.1.2事故报警程序

a、值班员接到预警和事故报告汇报后,立即按照预警等级和事故严重情况,通知集团公司(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

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和事故报告要直接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b、重大预警信息和一般事故的报告程序:

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负责相关业务的副总工程师、各相关业务的部室负责人等。

c、出现不可控的预警事态和严重事故的报告程序: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负责对口业务的副总经理、负责对口业务的副总工程师和相关副总工程师、各相关业务的科室负责人、指挥部成员等。

5.1.3预警和事故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a、预警基本情况包括:

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抢险处置情况等并附现场简图;⑤抓紧制作电子地图并上报。

b、事故信息的报告内容包括:

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范围、波及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以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及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和事故灾害电子地图。

5.1.4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预警信息和事故灾情,最长不得超过20分钟。

5.1.5信息报告方式及处理

5.1.5.1各矿井报告预警和事故信息时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选择用调度电话或者手机等作为通讯方式。

5.1.5.2发现重大隐患或事故预兆,矿调度室立即报告相关矿领导,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分公司)调度值班室。

5.1.5.3事故发生后,事故矿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互救,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矿主要领导并按下述程序进行处理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分公司)调度值班室:

a、下达人员撤离、自救互救和避灾的调度命令,按照应急程序进行处置。

b、按照国家规定,立即报告上级单位,集团公司一小时内报告属地安全监督、监察部门。

5.1.6不断收集和整理灾情信息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上级单位。

5.2现场报警方式:

各地点设电话通讯系统,出现事故时,及时通过附近电话通知调度室。

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5.3通讯、联络方式:

5.3.1通信联络

a、集团公司、洛阳煤业公司报警电话。

b、洛阳煤业公司领导及相关部室人员联系电话。

5.3.2值班和通信方式

a、洛阳煤业公司值班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业务部室8-18点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b、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部室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c、值班领导如有事离开公司机关所在地,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

临时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5.4.1对电话形式的预警和事故报告,公司信息调度中心值班要作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

5.4.2预警预防及事故处置措施以公司领导签发的公司调度通知形式下达。

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5.5出现明显事故征兆时应急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5.5.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时,事故预兆矿井都应立即向洛阳煤业公司值班室报告,并将人员撤离至事故灾害威胁区域外。

5.5.2公司信息调度中心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汇报,立即发出人员撤离、应急避灾的调度命令,同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预兆情况。

5.5.3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现场的人员在立即报告和请求救援外,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5.5.4出现不可控的事故预兆,洛阳公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立即到位并投入工作,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召请救护队和医疗救治单位做好救援和救治准备。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6.1.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6.1.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1.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1.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1.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六个过程。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应急程序:

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启动属地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矿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启动属地地(市)、县人民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矿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省、地(市、州)、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

启动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矿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启动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及矿事故应急预案。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事故处置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支持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请示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事故处置、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事故后期处理、事故分析、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6.2.2应急行动

6.2.2.1指挥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后,指挥组根据事故汇报,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提出处理意见。

6.2.2.2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2.2.3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制定详细的营救安全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6.2.2.4抢险救护组(带齐救援物品)赶赴事故发生地点进行现场急救。

6.2.3善后处理组:

按照总指挥的指令,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灾情,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同时将灾害情况通知矿医院,以便根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准备。

6.2.4应急避险

根据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地点、类型、性质及影响范围,确定合理的救灾路线和避灾路线预案,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期间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6.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6.3.1斜巷提升运输事故

事故发生后,斜井岗位工立即用电话通知绞车司机、汇报跟班区队长,同时汇报矿调度室、运输专业领导,跟班区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除信号工外,各车场岗位工接到区队长通知后立即准备好物料工具赶到现场,跟班区队长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矿调度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预案。

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现场进行抢救。

6.3.2平巷运输事故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使其脱离危险区域,机车司机应立即用电话通知调度室,然后到列车后面100米处监视后面车辆。

调度室值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沿线各机车司机,并汇报跟班区队长,跟班区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带好物料工具到现场进行抢救,同时汇报分管矿长。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矿调度要按照应急程序和有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矿立即启动预案。

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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