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082425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8.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3页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docx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集合6篇

反担保合同篇1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

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

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

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

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

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

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

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年号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

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__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号)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万元整。

  第二条合同的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间年。

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

  第三条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3.2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

为乙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号)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

  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

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抵押登记

  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十五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

  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

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七条保险

  7.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

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

  7.2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

  8.2乙方依据本合同8.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

  9.2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

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其他担保。

  9.3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担保。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9.4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继续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9.5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6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9.7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10.2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0.2.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10.2.2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

  10.2.3支付乙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10.2.4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10.4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

  10.5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

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11.2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应保证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甲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瑕疵。

  12.2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顺利实现抵押权的,应向乙方承担《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担保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证处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13.6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榆次区人民法院管辖。

13.7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赋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附件

  14.1《抵押物清单》

  14.2《财产共有人承诺书》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山西__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合同篇3

  甲方:

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

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

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保证)责任担保。

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权先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

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

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

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

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

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

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

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帐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

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

  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二)、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三)、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担保合同篇4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

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

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篇5

  甲方(担保人)

  姓名: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