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084973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62 大小:71.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62页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62页
亲,该文档总共6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6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docx

新伤残鉴定统一标准全文五部联合制定

人体损伤致残限度分级

1 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限度分级原则、办法、内容和级别划分。

本原则合用于人身损害致残限度级别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对本原则应用是必不可少。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仅注日期版本合用于本原则;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所有、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限度鉴定原则

GB/T16180-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级别

GB/T31147人身损害护理依赖限度评估

3 术语和定义

3.1 损伤

各种因素导致人体组织器官构造破坏和/或功能障碍。

3.2 残疾

人体组织器官构造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当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限度减少或者丧失。

4 总则

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根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限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限度级别者,鉴定意见中应当分别写明各处致残限度级别。

4.2 鉴定期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关于联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3 伤病关系解决

当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分析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因果关系。

依照损伤在残疾后果中作用力大小拟定因果关系不同形式,可依次分别表述为:

完全作用、重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

除损伤“没有作用”以外,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限度级别,同步阐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因果关系;鉴定损伤“没有作用”,不应进行致残限度鉴定。

4.4 致残级别划分

本原则将人体损伤致残限度划分为10个级别,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致残限度级别划分根据见附录A。

4.5 判断根据

根据人体组织器官构造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依赖限度,恰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鉴定致残限度级别。

5 致残限度分级

5.1 一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如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如下);

4)截瘫(肌力2级如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颈部及胸部损伤

5)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6)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7)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8)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9)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腹部损伤

10)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

11)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2)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13)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14)二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2 二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15)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协助;

16)三肢瘫(肌力3级如下);

17)偏瘫(肌力2级如下);

18)截瘫(肌力2级如下);

19)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头面部损伤

20)容貌毁损(重度);

21)上颌骨或者下颌骨完全缺损;

22)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23)双眼盲目5级;

24)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所有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颈部及胸部损伤

25)呼吸困难(极重度);

26)心脏移植术后;

27)肺移植术后。

腹部损伤

28)肝衰竭晚期;

29)肾衰竭;

30)小肠大某些切除术后,消化吸取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3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

3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别的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3)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体表及其她损伤

34)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

3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5.3 三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36)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37)完全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38)截瘫(肌力3级如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39)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如下),伴双腕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40)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伴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头面部损伤

41)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盲目3级;

42)双眼盲目4级;

43)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

44)吞咽功能障碍,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颈部及胸部损伤

45)食管闭锁或者切除术后,摄食依赖胃造口或者空肠造口;

46)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

腹部损伤

47)全胰缺失;

48)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重度下降;

49)小肠大某些切除术后,消化吸取功能严重障碍,大某些依赖肠外营养。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50)未成年人双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51)未成年人双侧睾丸缺失或者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52)阴茎接近完全缺失(残留长度≤1.0cm)。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53)二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54)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5)双上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双下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一上肢与一下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4 四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56)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协助;

57)外伤性癫痫(重度);

58)偏瘫(肌力3级如下);

59)截瘫(肌力3级如下);

60)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重度)。

头面部损伤

6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原则之三项者;

6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1/2;

63)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重度视力损害;

64)双眼盲目3级;

65)双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

66)双耳听力障碍≥91dBHL。

颈部及胸部损伤

67)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Ⅱ级;

68)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69)呼吸困难(重度)。

腹部损伤

70)肝切除2/3以上;

71)肝衰竭中期;

72)胰腺大某些切除,胰岛素依赖;

73)肾功能重度下降;

74)双侧肾上腺缺失;

75)永久性回肠造口。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76)膀胱完全缺失或者切除术后,行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或者肠代膀胱并永久性造口。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77)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者双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78)双下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一上肢与一下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79)手功能丧失分值达150分。

体表及其她损伤

80)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0%;

81)放射性皮肤癌。

5.5 五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82)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引;

83)完全运动性失语;

84)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等;

85)双侧完全性面瘫;

86)四肢瘫(肌力4级如下);

87)单肢瘫(肌力2级如下);

88)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中度);

89)双手大某些肌瘫(肌力2级如下);

90)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如下);

91)排便伴排尿功能障碍,其中一项达重度。

头面部损伤

92)符合容貌毁损(重度)原则之二项者;

93)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94)双眼重度视力损害;

95)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

96)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所有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

97)双耳听力障碍≥81dBHL;

98)一耳听力障碍≥9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99)舌根大某些缺损;

100)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

颈部及胸部损伤

101)未成年人甲状腺损伤致功能减退,药物依赖;

102)甲状旁腺功能损害(重度);

103)食管狭窄,仅能进流质食物;

104)食管损伤,肠代食管术后。

腹部损伤

105)胰头合并十二指肠切除术后;

106)一侧肾切除术后,另一侧肾功能中度下降;

107)肾移植术后,肾功能基本正常;

108)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109)全胃切除术后;

110)小肠某些切除术后,消化吸取功能障碍,某些依赖肠外营养;

111)全结肠缺失。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1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口;

113)尿瘘难以修复;

114)直肠阴道瘘难以修复;

115)阴道严重狭窄(仅可容纳一中指);

116)双侧睾丸缺失或者完全萎缩,丧失生殖功能;

117)阴茎大某些缺失(残留长度≤3.0cm)。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18)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

119)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50%或者别的肢体任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120)手功能丧失分值≥120分。

5.6 六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12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能力某些受限,但能某些代偿,某些寻常生活需要协助;

122)外伤性癫痫(中度);

123)尿崩症(重度);

124)一侧完全性面瘫;

125)三肢瘫(肌力4级如下);

126)截瘫(肌力4级如下)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127)双手某些肌瘫(肌力3级如下);

128)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如下),伴相应腕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129)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如下);

130)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中度)。

头面部损伤

131)符合容貌毁损(中度)原则之四项者;

132)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合计长度达20.0cm;

13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明显异常,合计达面部面积80%;

134)双侧眼睑严重畸形;

135)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视力≤0.5;

136)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137)双眼视野中度缺损,视野有效值≤48%(直径≤60°);

138)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139)唇缺损或者畸形,合计相称于上唇2/3以上。

颈部及胸部损伤

140)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141)一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

142)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失;

14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功能不全;

14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145)器质性心律失常安装永久性起搏器后;

146)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47)两肺叶切除术后。

腹部损伤

148)肝切除1/2以上;

149)肝衰竭初期;

150)胰腺某些切除术后伴功能障碍,需药物治疗;

151)肾功能中度下降;

152)小肠某些切除术后,影响消化吸取功能,完全依赖肠内营养。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153)双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154)未成年人双侧卵巢萎缩,某些丧失功能;

155)未成年人双侧睾丸萎缩,某些丧失功能;

156)会阴部瘢痕挛缩伴阴道狭窄;

157)睾丸或者附睾损伤,生殖功能重度损害;

158)双侧输精管损伤难以修复;

159)阴茎严重畸形,不能实行性交行为。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60)脊柱骨折后遗留30°以上侧弯或者后凸畸形;

161)一肢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162)双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163)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90分。

体表及其她损伤

164)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0%;

165)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5.7 七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166)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关于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

167)不完全感觉性失语;

168)双侧大某些面瘫;

169)偏瘫(肌力4级如下);

170)截瘫(肌力4级如下);

171)单肢瘫(肌力3级如下);

172)一手大某些肌瘫(肌力2级如下);

173)一足全肌瘫(肌力2级如下);

174)重度排便功能障碍或者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头面部损伤

175)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3cm),合计长度达15.0cm;

176)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明显异常,合计达面部面积50%;

177)双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所有瞳孔;

178)一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179)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180)一眼盲目3级,另一眼视力≤0.5;

181)双眼偏盲;

182)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所有瞳孔)合并该眼盲目3级以上;

183)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

184)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半流质食物;

185)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1/4;

186)上颌骨或者下颌骨某些缺损伴牙齿缺失14枚以上;

187)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伴发涎漏。

颈部及胸部损伤

188)甲状腺功能损害(重度);

189)甲状旁腺功能损害(中度);

190)食管狭窄,仅能进半流质食物;食管重建术后并发反流性食管炎;

191)颏颈粘连(中度);

192)女性双侧乳房大某些缺失或者严重畸形;

193)未成年或者育龄女性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194)胸廓畸形,胸式呼吸受限;

195)一肺叶切除,并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

腹部损伤

196)肝切除1/3以上;

197)一侧肾切除术后;

198)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重复发作逆行性胆道感染;

199)未成年人脾切除术后;

200)小肠某些(涉及回盲部)切除术后;

201)永久性结肠造口;

202)肠瘘长期不愈(1年以上)。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203)永久性膀胱造口;

204)膀胱某些切除术后合并轻度排尿功能障碍;

205)原位肠代膀胱术后;

206)子宫大某些切除术后;

207)睾丸损伤,血睾酮减少,需药物代替治疗;

208)未成年人一侧睾丸缺失或者严重萎缩;

209)阴茎畸形,难以实行性交行为;

210)尿道狭窄(重度)或者成形术后;

211)肛管或者直肠损伤,排便功能重度障碍或者肛门失禁(重度);

212)会阴部瘢痕挛缩致肛门闭锁,结肠造口术后。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213)双下肢长度相差8.0cm以上;

214)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215)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

216)四肢任二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均达75%;

217)一手除拇指外,余四指完全缺失;

218)双足足弓构造完全破坏;

2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60分。

5.8 八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220)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关于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221)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222)尿崩症(中度);

223)一侧大某些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224)单肢瘫(肌力4级如下);

22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轻度);

226)一手大某些肌瘫(肌力3级如下);

227)一足全肌瘫(肌力3级如下);

228)阴茎器质性勃起障碍(轻度)。

头面部损伤

229)容貌毁损(中度);

230)符合容貌毁损(重度)原则之一项者;

231)头皮完全缺损,难以修复;

232)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合计长度达30.0cm;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合计长度达15.0cm;

233)面部块状增生性瘢痕形成,合计面积达15.0cm2;面部中心区块状增生性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合计面积达9.0cm2;

234)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合计面积达100.0cm2;

235)一眼盲目4级;

236)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

237)双眼外伤性青光眼,经手术治疗;

238)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所有瞳孔)合并该眼重度视力损害;

239)一耳听力障碍≥91dBHL;

240)双耳听力障碍≥61dBHL;

241)双侧鼻翼大某些缺损,或者鼻尖大某些缺损合并一侧鼻翼大某些缺损;

242)舌体缺损达舌系带;

243)唇缺损或者畸形,合计相称于上唇1/2以上;

244)脑脊液漏经手术治疗后持续不愈;

245)张口受限Ⅲ度;

246)发声功能或者构音功能障碍(重度);

247)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异常。

颈部及胸部损伤

248)甲状腺功能损害(中度);

249)颈总动脉或者颈内动脉严重狭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移植术后;

250)食管某些切除术后,并后遗胸腔胃;

251)女性一侧乳房完全缺失;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者毁损,合计范畴相称于一侧乳房3/4以上;

252)女性双侧乳头完全缺失;

253)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

254)心脏或者大血管修补术后;

255)一肺叶切除术后;

256)胸廓成形术后,影响呼吸功能;

257)呼吸困难(中度)。

腹部损伤

258)腹壁缺损≥腹壁1/4;

259)成年人脾切除术后;

260)胰腺某些切除术后;

261)胃大某些切除术后;

262)肠某些切除术后,影响消化吸取功能;

263)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264)损伤致肾性高血压;

265)肾功能轻度下降;

266)一侧肾上腺缺失;

267)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268)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者改道术后;

269)膀胱大某些切除术后;

270)一侧输卵管和卵巢缺失;

271)阴道狭窄;

272)一侧睾丸缺失;

273)睾丸或者附睾损伤,生殖功能轻度损害;

274)阴茎冠状沟以上缺失;

275)阴茎皮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性交行为。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276)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限度均达1/3);

277)三个以上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278)女性骨盆骨折致骨产道变形,不能自然分娩;

279)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难以行关节假体置换术;

280)四肢长骨开放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大块死骨形成,长期不愈(1年以上);

281)双上肢长度相差8.0cm以上;

282)双下肢长度相差6.0cm以上;

283)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75%以上;

284)一踝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

285)一肢体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50%;

286)一手拇指缺失达近节指骨1/2以上并相应掌指关节强直固定;

287)一足足弓构造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构造某些破坏;

288)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40分。

体表及其她损伤

289)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

5.9 九级

颅脑、脊髓及周边神经损伤

290)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寻常生活关于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291)外伤性癫痫(轻度);

292)脑叶某些切除术后;

293)一侧某些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94)一手某些肌瘫(肌力3级如下);

295)一足大某些肌瘫(肌力3级如下);

29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遗留相应肌群肌力3级如下;

297)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98)轻度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

头面部损伤

299)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达头皮面积50%;

300)颅骨缺损25.0cm2以上,不适当或者无法手术修补;

301)容貌毁损(轻度);

302)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合计长度达20.0cm;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合计长度达10.0cm,其中至少5.0cm以上位于面部中心区;

303)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7.0cm2,或者多块合计面积达9.0cm2;

304)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合计面积达30.0cm2;

305)一侧眼睑严重畸形;一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所有瞳孔;双侧眼睑轻度畸形;双侧眼睑下垂,遮盖某些瞳孔;

306)双眼泪器损伤均后遗溢泪;

307)双眼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累及瞳孔区;双眼角膜移植术后;

308)双眼外伤性白内障;小朋友人工晶体植入术后;

309)一眼盲目3级;

310)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视力≤0.5;

311)一眼视野极度缺损,视野有效值≤8%(直径≤10°);

312)双眼象限性视野缺损;

313)一侧眼睑轻度畸形(或者眼睑下垂,遮盖某些瞳孔)合并该眼中度视力损害;

314)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5mm以上;

315)耳廓缺损或者畸形,合计相称于一侧耳廓;

316)一耳听力障碍≥81dBHL;

317)一耳听力障碍≥6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HL;

318)一侧鼻翼或者鼻尖大某些缺损或者严重畸形;

319)唇缺损或者畸形,露齿3枚以上(其中1枚露齿达1/2);

320)颌骨骨折,经牵引或者固定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

321)上颌骨或者下颌骨某些缺损伴牙齿缺失或者折断7枚以上;

322)张口受限Ⅱ度;

323)发声功能或者构音功能障碍(轻度)。

颈部及胸部损伤

324)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合计面积达50.0cm2;

325)甲状腺功能损害(轻度);

326)甲状旁腺功能损害(轻度);

327)气管或者支气管成形术后;

328)食管吻合术后;

329)食管腔内支架置入术后;

330)食管损伤,影响吞咽功能;

33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者毁损,合计范畴相称于一侧乳房1/2以上;

332)女性一侧乳房大某些缺失或者严重畸形;

333)女性一侧乳头完全缺失或者双侧乳头某些缺失(或者畸形);

334)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某些缺失4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

335)心功能不全,心功能

级;

336)冠状动脉移植术后;

337)心脏室壁瘤;

338)心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

339)缩窄性心包炎;

340)胸导管损伤;

341)肺段或者肺组织楔形切除术后;

342)肺脏异物存留或者取出术后。

腹部损伤

343)肝某些切除术后;

344)脾某些切除术后;

345)外伤性胰腺假性囊肿术后;

346)一侧肾某些切除术后;

347)胃某些切除术后;

348)肠某些切除术后;

349)胆道损伤胆管外引流术后;

350)胆囊切除术后;

351)肠梗阻重复发作;

352)膈肌修补术后遗留功能障碍(如膈肌麻痹或者膈疝)。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353)膀胱某些切除术后;

354)输尿管狭窄成形术后;

355)输尿管狭窄行腔内扩张术或者腔内支架置入术后;

356)一侧卵巢缺失或者丧失功能;

357)一侧输卵管缺失或者丧失功能;

358)子宫某些切除术后;

359)一侧附睾缺失;

360)一侧输精管损伤难以修复;

361)尿道狭窄(轻度);

362)肛管或者直肠损伤,排便功能轻度障碍或者肛门失禁(轻度)。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363)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

364)一椎体并相应附件骨折,经手术治疗后;二椎体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