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承包商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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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承包商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

承包商管理手册

(2017)

 

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2017.3

 

(一)二级单位职责…………………………………………………..3

四、管理内容……………………………………………………………...3

(一)定义…………………………………………………………….3

(二)准入管理……………………………………………………….3

(三)操作流程………………………………………………………..5

1、新准入流程…………………………………………..………..5

2、增项流程……………………………………………………...7

3、年审流程……………………………………………………….7

4、换证流程……………………………………………………….7

 

一、管理模式

大港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对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公开自愿,竞争择优;少量优秀,互惠双赢;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主要管理环节:

(一)分类推荐:

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相关承包商的准入(增项)推荐。

(注:

二级单位是指与承包商有业务往来的油田公司所属单

位,也称“合作单位”或“推荐单位”。

(二)集中评审:

企管法规处组织油田公司相关业务处室召开集中评审会议,对承包商的相关资质、许可及申请准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时间一般为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和12月上旬(注:

具体时间视具体工作实际确定)。

(三)按期年审:

承包商应每年进行年审。

逾期不年审,视为自动放弃油田公司合格承包商资格。

(四)年度考核:

企管法规处根据承包商业务开展情况,每年对承包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者清退出油田公司市场,取消合格承包商资格。

二、管理载体

《供方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供方平台》)是油田公司对承包商管理的载体。

该平台由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企业信息、资质、准入范围的填报;企管法规处负责平台的运维和信息的审批。

《工程建设承包商系统》是中石油规范承包商管理的载体。

该系统由承包商提供企业信息、资质;市场管理科负责系统的提报、信息的审批以及业绩的评价。

三、职责分工

(一)二级单位职责

1、负责审查承包商资质原件;

2、负责承包商新准入、增项相关信息的填报;

3、负责对准入推荐表格的打印、签字、盖章;

4、负责承包商年审、换证相关信息的维护和提报;

5、负责对承包商年度考核、评价的信息录入。

(二)企管法规处职责

1、负责承包商新准入(增项)相关信息的预审;

2、负责组织集中评审会议;

3、负责准入证的核发;

4、负责准入证的年审和换证;

5、负责组织承包商的年度考核;

6、负责组织承包商的培训。

四、管理内容

(一)定义

承包商是指在油田公司从事地面建设工程及其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特种工程等项目的企业。

(二)准入管理

1、准入前提

承包商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愿加入油田公司供方管理体系,遵守《承诺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推荐单位的选择

必须选择与其业务相关的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进行推荐,不相关单位或油田公司以外的单位不得推荐。

3、准入范围

承包商准入范围详见《大港油田公司基建类外协项目编码》。

该编码可在“大港基建供方群”(群号:

217888511)的群文件下载查询。

4、申请准入所需资料

一般项目准入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

(5)本企业若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件和有关认证证件可以一并提供,没有则不提供。

特殊项目准入所需资料:

特殊要求的资料:

对于由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例如:

建筑企业资质证、设计勘查资质证书、监理资质证书、辐射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进津备案通知书等。

电子扫描件要求:

①提供电子扫描件,保存格式为JPG图片和PDF、WORD文档三种格式;

②JPG格式图片大小为200K至1M之间,PDF、WORD文档大小不限。

所有图像必须命名规范、大小适中、方向正确、清晰有效;(规范命名举例:

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等)

③单个资质为单页的统一使用JPG图片格式;单个资质为多页的,请将该资质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件格式。

5、HSE审查和培训

凡是涉及到以下基建类项目的承包商,需要接受质量安全环保处的HSE审查及培训,通过审查及培训的供方,才有资格取得油田公司基建类供方准入证书。

需要进行HSE审查培训的项目包括:

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无损检测、道桥施工及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改造等施工作业。

注:

HSE培训工作具体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科负责

6、准入项目编码说明

申请准入的承包商准入项目可在油田公司基建类外协项目编码中查询。

对于目录中没有的项目,可以选择同一大类中相近或相似项目,也可以选择添加备注予以说明。

对于该编码中不包含的项目,可由申请准入承包商向市场科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予以添加。

(三)操作流程

1、新准入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单位在《供方平台》中录入信息,上传资料,提报市场科初审。

(3)市场科对相关信息审查合格后,在《供方平台》确认初审通过,不合格予以退回(注:

初审的结果可由推荐单位在《供方平台》中查询)。

(4)推荐单位通过《供方平台》打印供方准入评审表和《承诺书》。

评审表由推荐单位签字盖章;《承诺书》由申请准入单位签字盖章。

(注:

评审表必须通过《供方平台》打印,否则无效;评审表和《承诺书》必须是签字盖章后的原件)。

(5)申请准入承包商将评审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至市场科,参加集中评审。

(6)市场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评审。

(7)评审后,申请准入单位按照市场科的通知要求缴费取证,逾期作废。

(8)大港油田公司基建类市场准入证办理完毕后,按照中石油要求,基建类承包商还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

A、承诺书;(原件)

B、承包商准入申请表;(原件)

C、基建供方信息汇总表(全面、模板);(原件)

D、营业执照;

E、组织机构代码证;

F、税务登记证;

G、开户许可证;

H、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I、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J、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K、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L、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则提供);

M、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有则提供,成立时间三年以下的,相应提供);

N、近三年来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有则提供,成立时间三年以下的,相应提供);

O、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P、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证明文件(有责提供);

Q、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办理流程:

取得大港油田公司备案通知书后,在QQ群文件中下载“承包商上报资料”文件包。

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于一周之内填写完毕,交回到市场科。

如发现弄虚作假、迟报漏报或不报的行为,一切后果均由承包商承担。

2、增项流程:

流程与新准入相同(注:

增项不需要《承诺书》)。

3、年审流程:

(1)携带本企业相关证件电子版(内容和要求与新准入相同),到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年审申请。

(2)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在《供方平台》中更新资料,提交年审申请。

(3)市场科对提交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退回(注:

审查结果可由年审提交单位查询)。

(4)年审审查通过后,可持油田公司基建类市场准入证,到市场科办理。

(5)另持有《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的承包商,需到市场科领取年检贴。

4、换证流程:

(1)向二级单位申请推荐(承包商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2)二级单位通过《供方平台》提交换证申请。

(3)市场科预审。

(4)预审通过后,二级单位打印评审表(由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和《承诺书》(由申请准入单位签字盖章)。

(5)承包商在7-11月份6-25日之间的周二、周三将评审表和承诺书交至市场科,并到机关财务科交费。

(6)交费后,承包商持缴费单据,到市场科办理“准入证”核发手续。

(四)信息变更管理

企业信息变更需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和电子版文件,到市场科办理。

(五)承包商考核

企管法规处每年对已经取得油田公司合格资格的承包商进行考核,考核的项目包括:

企业资质、油田公司年度合同业绩、合作情况、企业诚信等。

五、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三号院

2、邮编:

300280

3、联系电话:

企管法规处:

市场科

质安环保处:

安全科(HSE审核)

招标中心:

、、

4、QQ群

群名称

群号

群主

大港基建供方群

217888511

1114855376

1123788418

(1)各供方相关管理人员以本企业简称和姓名为验证信息加入相应QQ群,并将群名片修改为:

本企业准入证号+企业简称,例如:

2000JS999某某公司。

(2)所有供方可通过QQ群与市场科取得联系,交流业务,咨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市场科将通过QQ群发布相关信息和通告,并将常用文件和要求上传至群共享文件中,以备所有供方下载使用。

六、相关文件

(一)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1范围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对进入油田公司市场非关联供方的准入办理和管理。

2术语和简略语

2.1本程序采用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Q/SY1002.1-2013、GB/T19022-2003、GB/T23331-2012和RB/T115-2014标准规定的术语。

2.2油田公司准入供方分为物资类供方、技术服务类供方、基建类供方。

2.2.1物资类供方:

为油田公司提供物资的生产、制造、销售企业及其他法人,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方和二级采购物资供方。

按照中油集团公司一、二级物资分类要求,提供一级采购物资的供方为一级采购物资供方,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的供方为二级采购物资供方。

2.2.2技术服务类供方:

为油田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水电讯保障、交通运输、机械加工、设备设施维修、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资料处理、教育培训、资产租赁、矿区服务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及其他法人。

2.2.3基建类供方:

为油田公司提供地面建设工程、特种工程及其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企业及其他法人。

3职责

3.1企管法规处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修订市场准入管理程序;负责受理供方准入申请和准入证核发;负责对新准入供方的资质预审;负责组织对供方的集中评审和综合考评;负责建立和维护供方信息资源库。

3.2按照准入类别分别成立物资类供方准入评审组、技术服务类供方准入评审组和基建类供方准入评审组,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对新准入供方的资质、能力等进行集中审查和评审。

3.2.1物资类供方准入评审组由物资装备处、质量安全环保处、工程技术处、生产运行处、企管法规处组成,对物资类申请准入供方的企业生产经营资质、行业许可、生产标准等进行评审,并按照中油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内部市场需求,核定准入范围。

3.2.2技术服务类供方准入评审组由工程技术处、质量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生产运行处、企管法规处及相关专业处室组成,对技术服务类申请准入供方的企业技术服务和保障能力,行业许可、HSE体系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中油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内部市场需求,核定准入范围。

3.2.3基建类供方准入评审组由基建工程部、质量安全环保处、企管法规处及相关专业处室组成,对基建类申请准入供方的企业资质,技术能力,HSE体系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中油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内部市场需求,核定准入范围。

3.3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供方的新准入推荐及年审申请提报。

3.4项目承担单位、机关相关职能部室负责配合企管法规处对各类供方进行综合考评。

4管理内容

4.1准入管理

4.1.1准入管理要求

a)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实行准入制度,对申请准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信誉等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

申请进入油田公司技术服务市场、物资供应市场和基建工程服务市场的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市场准入证。

b)市场准入证分为《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市场准入证》、《物资类市场备案通知书》和《基建类市场准入证》(以下简称:

“准入证”),申请准入单位按分类申请。

4.1.2供方的准入条件

具有法定经营资格;注册资本金达到规定标准;有与业务相适应并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和资金;具备承担拟准入范围业务的资质;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固定场所;有固定的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许可资质、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优良的诚信记录、经营业绩和财务信用等基本条件。

4.1.3市场准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a)经注册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行业许可证(生产、设计、施工、销售、服务、进出口等等);特种行业资格资质证明;对油田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做出承诺。

b)石油工程服务类还需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证》、安全资质证。

其中,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等工程技术服务的承包商应提供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许可证》。

承揽海上钻井、试油的承包商应提供国家安监总局海油安办颁发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海工2级以上资格证书。

c)车辆运输类还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d)石油工程监督类还需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督服务市场准入证》。

e)物资供应类还需提供专利或专有技术产品证书;产品代理证书或协议;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安全保证体系文件等;各类特种设备,应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消防产品应提供公安部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申请一级物资准入的,必须提供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证书。

f)基建工程类还需提供年检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

承揽海上海工建设、工艺设施建设的承包商应提供国家安监总局海油安办颁发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海工2级以上资格证书。

4.1.4供方的准入程序

a)推荐。

申请准入单位持本单位相关资质原件,向油田公司相关所属或直属单位提出申请。

油田公司相关所属单位或直属单位对申请准入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合格后在“供方信息管理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文件,提请预审。

b)预审。

企管法规处在“供方信息管理平台”中对推荐供方的基本营业资质和申请准入范围进行预审。

c)递交资料。

预审合格后,推荐单位打印相关表格并填写推荐意见,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由申请准入供方将“推荐表”及“承诺书”上交至企管法规处。

d)集中评审。

企管法规处按照专业分类组织评审小组成员以联席会议形式,对预审合格的供方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企业相关资信,准入范围和项目,国家、行业的特许资质,设备、技术及服务能力等;并根据中油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核准其准入范围。

2)评审形式:

通过集中评审联席会议的形式对申请准入的供方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3)评审时间:

由企管法规处按照油田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申请准入供方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召开集中评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e)核发准入证。

经评审合格的供方,由企管法规处核发准入证,确认其合格供方资格,并将供方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

f)对已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证》的供方,申请进入油田公司市场进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重力、磁法、电法、化探、地震、钻井、录井、测井、固井、试油、测试、井下作业),需提供准入证原件,按程序办理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准入证。

g)凡是申请一级物资准入的物资类供方,需提供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原件,由推荐单位在“供方信息管理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纸质申请表格由推荐单位有关部门和领导签字盖章确认,提交企管法规处审核,确认其一级供应商资格无误后,发放“准入证”。

一级物资供方经营范围以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h)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无损检测、自动化调试、交通运输、道桥施工及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改造、修理、环境污染治理等施工作业的供方需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HSE审查。

4.1.5二级物资供方评审通过后,将有关信息上报中油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备案后发放“准入证”。

4.1.6办理重要物资和新产品、新材料的准入,应组成考察组对生产厂的制造能力进行现场考察或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经考察或论证合格后办理“准入证”。

4.1.7属于进口物资的(只限用人民币结算),代理商要提供代理委托证明及所代理国外公司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及准入相关材料,涉及到安全环保内容的需提供安全环保证实性资料。

办理准入时由使用单位初审和推荐,机关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把关。

4.1.8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采购油化剂实行产品质量认可管理制度的要求,生产油化剂的企业申请进入油田公司市场时,必须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化剂质量认可证书。

4.1.9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申请准入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和代理证书。

4.1.10油田公司所属施工作业单位在油田公司内部市场承揽项目对外分包工程时,必须选择已取得“准入证”的分包方;油田公司内部单位及外部市场所有项目的供方不需办理“准入证”。

4.1.11换证提供的资料与新准入相同;办理增项的程序及提供的资料与新准入相同。

4.2供方管理

4.2.1公司对取得“准入证”的供方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以及到期未经年审的“准入证”自动失效。

国家、行业有资质要求的,资质有效期小于“准入证”有效期的,以资质有效期为准,资质有效期大于“准入证”有效期的,以“准入证”有效期为准。

4.2.2供方年审程序如下:

已准入供方每年在“准入证”有效期截止前30天内办理年审(中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在一级供应商证书年审后一个月内到油田公司办理年审)。

供方需持“准入证”原件及最新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件到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提交年审申请,并在《供方信息管理平台》更新企业资料,审查合格后携带“准入证”原件到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办理年审。

4.2.3申请市场准入年审需提供如下资料:

a)经注册机关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c)许可证、合格证(特殊产品、行业)原件。

d)资质等级证、施工许可证原件(设计、施工类企业)。

e)安全资质证原件。

4.2.4企管法规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供方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对业绩考核合格的供方办理年审或换证手续,对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供方取消其不合格项或准入资质。

4.2.5对供方的考核按下列分类进行:

a)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供方考核内容包括:

企业规模、生产资质、经营业绩、施工管理、项目质量、合同履行、HSE管理、诚信经营等。

b)物资供应类供方考核内容包括:

企业规模、生产资质、经营业绩、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价格水平、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诚信经营等。

c)基建类供方考核内容包括:

企业规模、生产资质、经营业绩、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合同履行、分包(协作)管理、HSE管理、诚信经营等。

4.2.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时取消其准入资质。

a)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技术装备、质量、安全问题的。

b)不按准入经营范围规定,超范围经营的。

4.2.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准入资质。

a)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提供虚假发票的。

b)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c)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有被确认为不合格产品半年内不申请复查或复查仍不合格的;同一产品一年内出现两次抽检不合格的。

d)由于质量问题给油田公司造成损失的。

e)安全、质量、环保、健康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f)中石油外部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并给油田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或发生IV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

g)一年内,承包商在具体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安全、质量、环保、健康等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由油田公司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处理的。

h)不按规定时间年审和换证的。

4.2.8变更企业名称的供方应及时办理准入名称变更事宜。

4.2.9供方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如下:

需要信息变更的供方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电子版向企管法规处提出申请,确认后办理变更手续。

4.2.10供方信息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a)变更后的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

b)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c)相关名称变更文件。

4.2.11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的具体要求执行GY01/G8.16《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办法》。

4.2.12供方信息管理

a)准入管理平台(包含供应商信息)由专人负责管理,供应商相关信息修改需经审批授权。

b)企管法规处市场管理科根据供应商增减情况,及时修订更新准入管理平台内相关供应商信息。

4.3物资供应商管理执行MP04.01.01.02供应商管理;基建类及技术服务类供应商管理执行MP04.01.02.08供应商管理。

5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5.1相关体系文件

GY01/G8.16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管理办法

5.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3相关技术文件

5.4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13.3-01技术服务类供方准入评审表

GY01JL13.3-02基建工程类供方准入评审表

GY01JL13.3-03物资类供方准入评审表

(二)大港油田公司供方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供方参与油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增强其守法诚信及履约意识,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不良行为,特指为油田公司提供物资产品、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的供方,在承揽油田公司相关项目中发生的下列行为:

1、借用他方资质;

2、将资质出借给他方;

3、转包或违规分包;

4、串通投标;

5、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6、采取商业贿赂手段争取交易机会;

7、因拖欠薪酬、货款等形成上访事件;

8、提供材料(设备)、施工、服务弄虚作假;

9、一年内两次及以上因质量抽查不合格被责令整改;

10、一年内两次及以上HSE管理不合格被责令停工;

11、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12、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

13、发生IV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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