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清煤矿瓦斯治理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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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清煤矿瓦斯治理十二五规划
道清煤矿“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
工作体系建设规划
道清煤矿
2011年
道清煤矿“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消灭瓦斯事故,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对“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如下:
一、瓦斯治理与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
㈠、矿井基本情况
道清矿位于浑江复向斜中部,道清勘探北部,道清矿区属于对称向斜构造,南翼陡以至于直立、倒转、北翼底层较缓约35°。
井田构造不发育,仅井田南翼有F3断层以南,本区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二迭系下统山西组。
该井田共含有6层煤,只有4号煤层可采,煤层倾角北翼较缓25°—45°,局部为急倾斜煤层,南翼陡以至于直立、倒转。
四号煤层最大厚度21.8m,最小厚度0.6m,平均厚度8.15m,煤层一般由2—3个煤分层组成,多者由十几个煤分层组成,呈透镜状,结构复杂。
夹石厚0—20.82m,夹石主要为砂质页岩。
顶板主要为砂岩,底板主要为黑色砂质页岩、灰白页岩。
褶曲与断裂较发育,尤其逆断层、逆掩断层和推覆体较发育,并有花岗岩体和中酸性岩浆侵入活动,造成成煤时期的瓦斯难以得到释放。
受地质构造的影响煤田内的煤层赋存极不稳定,倾角变化大,大多数煤层为急倾斜至直立煤层,有的煤层出现倒转,因此,该矿现采取的采煤方法为水力采煤。
截止2010年末全井表内外量2026.6万吨,其中D级量1153.2万吨,矿井可采储量478.3万吨。
以目前可采储量及平均生产能力计算,备用系数取1.3,矿井服务年限为12.7年。
现矿井生产水平已达-400标高,延深井筒标高已到-600标高,对-400以下深部区正在进行补充勘探升级工作。
另外拟定东扩区六道江四区一部分,井田面积约5Km²,估算储量3000万吨,为重点勘探规划区,可为道清煤矿提供后续资源保证。
2010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经吉林省能源局吉能煤炭【2010】551号批准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0.4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88m3/min,2010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对该矿井现开采煤层的煤尘爆炸性和煤的自燃倾向性进行了鉴定,其鉴定结果为:
煤尘均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36.82%;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均为Ⅱ类。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该矿井的自然发火期为7个月。
㈡、瓦斯治理与利用现状
道清煤矿北斜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式,矿井主扇工作方法为抽出式通风。
进风井筒4条:
地面+439m~+160m中央主副井筒两条、+160m~-200m暗斜主、副井井筒两条。
回风井筒2条:
东翼+440m~-200m箕斗井、西翼+471.8~+160m西风井各一条。
由地面主、副井→+160入风大巷→暗斜主、副井井筒→-200车场、石门、入风大巷→东、西翼采区后,分别由东翼箕斗井、西翼西风井排至地面。
箕斗井现按设主、备扇各一台,型号均为BD-Ⅱ-6-№17型,转速:
989(r/min),电动机功率为132×2Kw,扇风机风量为33~78m3/S,负压为3050~800ра。
西风井主、备扇型号均为BD-Ⅱ-6-№18型、额定转速:
985(r/min),电动机额定功率2×160kw,扇风机额定风量为39~100m3/S,负压4200~800Ρа。
道清煤矿南翼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矿井主扇工作方法为抽出式通风。
由地面主井入风,通过井下各用风地点后,由副井排至地面。
副井现按设主、备扇各一台,型号均为BD-Ⅱ-6-№17型,转速:
990(r/min),电动机功率为75×2Kw,扇风机风量为30~55m3/S,负压为1800~600ра。
南翼井为建设矿井,随着建井将按通风质量标准要求逐步完善。
北斜井2010年5月份进行了一次反风演习,风机反转改变风流方向时间为2min,反风效果符合要求。
主要通风机供给风量为正常风量的54%,各地点CH4和CO2浓度均不超过0.5%,符合《规程》要求。
扇风机房按要求装有负压计、电流表、电压表、电子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主要通风机有专职司机负责运转,司机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将通风机运转情况以小时为单位记入运转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矿井各采区全部采用分区式通风;采掘工作面全部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
采掘工作面及各个硐室风量分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采掘工作面局扇全部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现井下各工作地点风量、风速、温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北斜井等积孔为2.47m2,有效风量率为91.70%,外部漏风率为10.73%。
保证了各用风地点的风流稳定、可靠,风量按需分配,通风设施完善、可靠,有效预防了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矿建立并完善了以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北斜井安全监控系统2004年完成了补套升级改造。
地面监控中心站配备了长春东高公司生产的KJ19N型计算机监控设备两套,井调度室设远程终端显示器一套。
设立了以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的、直属通风科管理的瓦斯监测队伍,共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修人员15人,其中:
监测队长2人,地面监控中心站微机值班员4人,仪器仪表维修人员1人,监测电工8人。
所有的监控系统管理及维修人员均参加了国家局(或通化矿业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微机值班人员及维修人员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取了监测电工上岗资格证。
监控中心站按要求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并配备了录音电话及专职微机值班员4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
做到了瓦斯监控系统和生产调度系统形成了联合值守和同一指挥。
全矿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使用情况通过了集团公司现场检查及测试,目前监控中心站工作主机运行正常,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能监测甲烷浓度、一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开停状态、并实现甲烷超限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组成的系统设备齐全。
备用主机状态良好,随时可以使用;打印机工作正常,随时可以打印各种报表;后备电源状态良好,能够满足电网停电2小时以上的供电要求;避雷装置状态良好,能够起到防止雷击的作用。
地面监控中心站微机值班员都能够认真坚守岗位,掌握井下各监控点的运行及变化情况;值班的监测电工对井下发生的系统故障,都能够及时入井检查处理,保证了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灵敏、可靠。
瓦斯监控、便携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等齐全的检测监控设备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型的瓦斯检查体系,为实现瓦斯综合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㈢、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总体稳定、持续好转,没有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有所增加,部分人员对瓦斯的增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2、瓦斯检查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瓦斯治理的整体意识有待加强。
3、矿井开采范围增大,老巷及采空区大大增加,矿井通风管理难度增大,矿井通风质量有待提高,以达到安全、可靠之要求。
4、矿井外部漏风率接近控制指标,地面扇风机外部装置及所属通风设施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做到降低外部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之目的。
为此我们在“十二五”期间将着力加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从研究制定矿井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的技术措施入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和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控系统的维护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灵敏可靠;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强化安全管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投入,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和新技术应用,达到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示范矿井的标准。
二、瓦斯治理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㈠、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瓦斯综合治理方针,推动矿井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㈡、规划目标:
加强管理,按照有关指示,进一步健全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完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保持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达到吉煤一级标准,符合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示范矿井的要求,全面实现安全生产。
三、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
㈠、2011-2015年采掘接替安排
采煤一队:
-200/-400西翼采区,可采储量23.21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50万m3,可采至2011年8月份;接替-400/-600西翼区,可采储量123.01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50万m3,可采至2014年7月份;接替-400/-600南翼一区,可采储量33.8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10万m3,可采至2015年6月份;接替-400/-600南翼二区,可采储量25.5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10万m3,可采至2016年3月份。
采煤二队:
-200/-400东翼二石门区,可采储量29.09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6万m3,可采至2011年12月份;接替-400/-600中央石门区,可采储量82.66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20万m3,可采至2014年8月份;接替六道江三区,可采储量133.3万吨,计划瓦斯预抽放量50万m3,可采至2018年12月份。
㈡、瓦斯治理工作任务
1、科学部署,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①新采区投产前,测定相对和绝对瓦斯涌出量,确定瓦斯等级,同时必须完成有关瓦斯治理工程,具备瓦斯治理的各项功能和条件,否则不准生产。
②组织生产,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进行(我矿经省煤炭工业局核定,综合生产能力为75万吨,通风能力为91万吨/年),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严格劳动组织管理,按规定核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③矿井“三量”要符合规定,始终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
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④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扇风机进行性能测定,保证扇风机运转稳定可靠,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五年一次)。
定期组织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实现矿井通风科学管理(三年一次)。
2、强化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可靠
①矿井必须具备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实现分区通风,并不断优化,适应矿井采掘接替的变化,保持系统简单、稳定、可靠。
②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③通风设施必须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设计和构建,必须达到一级标准。
逐步淘汰老式风门,改为无压风门。
采区应尽量减少通风构筑物,减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
④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温度、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保风量充足。
⑤采掘工作面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保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均衡供风、风流稳定。
3、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监控有效
①监控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维护。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健全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
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每10天在井下使用地点用正确的方法进行现场调校和试验断电功能。
同时必须加强对系统和传感器的维护、调校工作,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②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按照要求定期组织修订《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认真贯彻学习。
同时要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值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当出现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时,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预案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㈢、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在保持现状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以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着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矿井通风质量达到吉煤一级标准,到2011—2015年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全面达标,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四、保障措施
㈠、明确职责、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副矿长
成员:
各科室正职及井长、副井长
领导小组组长是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负主要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㈡、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瓦斯治理工作落实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治理瓦斯等隐患;
2、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
3、建立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明确程序、分级审批、专人指挥,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4、完善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排放措施,确保瓦斯排放安全;
5、建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落实巡回检查和专人检查规定;
6、建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保证贯通两巷的正常通风和系统稳定、瓦斯不超限;
7、建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设备安全标志管理,加强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坚决杜绝失爆,保障供电安全。
8、建立安全检测监控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保证仪器仪表完好,符合要求。
㈢、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1、进一步加大瓦斯治理投入。
按照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用于瓦斯专项治理。
2、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要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和各大专科院校联合,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管理人员,并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提升矿井安全装备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
㈣、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体系。
充分发挥矿四级培训站资源优势,加强培训师资、大纲、教材、考核标准和题库建设。
加强对全员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并定期或经常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增强其搞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㈤、加强瓦斯治理经验的交流与学习,我矿积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瓦斯治理经验交流力度,积极使用先进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引进新的瓦斯治理经验和技术,完善我矿瓦斯治理体系,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五、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矿区。
特制定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
㈠、合理布局,优化设计
1、与煤科总院沈阳研究院合作对矿井开采水平进行了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预测,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依据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结果及预测的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满足瓦斯治理工程的需要,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2.合理组织生产,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道清矿核定矿井生产能力75万吨/年,矿井生产计划和实际组织生产不超能力;矿井各采区煤层内只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进行生产,不存在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
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3.矿井采用水力采煤方式,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66条规定进行采区巷道布置。
保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
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道的施工;采煤工作面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进行回采;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采煤方法。
㈡、强化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可靠
1.矿井安设高效节能对旋主通风机,装备了扇风机自动倒扇风门装置,提高了矿井主通风机装备的科技水平。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107条规定,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复后组织实施,保证通风系统的完整独立。
巷道贯通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保证安全贯通。
各采掘工作面部署合理,符合规定。
2.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全部实行分区通风。
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132条和116条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一是2011年计划产量65万吨,1~4月份实际完成原煤产量20.89万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为91万吨/年,没有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是矿井通风阻力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的规定,达到标准要求。
三是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工作面作业前,根据测定的煤层瓦斯参数,准确预测了瓦斯涌出量,按照矿井风量计算细则编制通风设计,保证了采掘面配风充足。
四是按《煤矿安全规程》105条规定建立和执行测风制度,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供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
五是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及时进行永久封闭,没有亏欠的通风工程。
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通风。
4.按《煤矿安全规程》113条规定设置了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消除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现象。
5.矿井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01条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率达到了91.7%。
回风巷道失修率5.86%;严重失修率2.22%;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均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按《煤矿安全规程》128条的规定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
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专人负责检查管理;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掘进工作面设齐“双风机、双电源”,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双风机能力匹配,保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均衡供风、风流稳定。
7.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了矿井反风演习;设备保持完好,局部通风机全部更新为高效节能对旋局扇;推广使用无压风门,进一步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
㈢、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监控有效
1、监控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维护。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实现局域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装备了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群发系统,相关管理人员收到报警信息后,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查明超限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充分发挥了安全监控系统防治瓦斯的安全保障预警作用;
健全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
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在井下使用地点每10天进行现场调校和试验断电功能。
同时必须加强对系统和传感器的维护、调校工作,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2、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并按照要求定期组织修订《矿井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贯彻学习。
同时要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值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当出现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时,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预案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㈣、加大瓦斯抽采力度,确保抽采达标
矿井地面设置永久瓦斯抽放系统一套,型号为2BEP50,电机功率25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抽气量190m3/min,轴功率200KW;井下设置了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2套,型号为ZWY62/90-G,电机功率90KW,抽气量均为62m3/min。
抽放泵、抽放管路的管径、长度,能够满足抽采能力。
建立瓦斯抽采日常管理制度,保证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瓦斯抽采钻孔发挥有效作用。
矿井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等相匹配。
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等开拓、开采设计时,根据煤层赋存、瓦斯地质、开拓开采方式、瓦斯涌出形式及涌出量等均编制专项瓦斯抽采设计方案。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分院《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定与抽放瓦斯可行性研究报告》鉴定中瓦斯来源结论,我矿采用采空区埋管尾巷抽放方法、本层抽放、边掘边抽等抽放方法对采空区及掘进巷道进行不间断的瓦斯抽放,有效地降低了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保障了矿井安全生产。
(五)、建立制度完善、严格执行、责任明确、不断改进的管理机制
1、健全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措施,完善责任体系。
健全以矿长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度体系,保障瓦斯治理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职责;要持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制度措施,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充实、修改、完善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2、健全管理机构,确保责任体系有效稳定运行。
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部门和机构;按要求设立通风、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机构,每个专业机构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涉及瓦斯治理的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布置、生产系统调整和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以及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
3、落实“一通三防”23项管理制度,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按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一通三防”23项管理制度规定,坚持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灭火等各大系统的定期审查,保证系统的稳定、可靠。
瓦斯检查、排放瓦斯、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等工作,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明确各环节的责任,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到位。
六、实施瓦斯治理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通风系统管理,抓好设施施工质量,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1、加强通风系统调查,充分利用好矿井通风仿真系统,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通风系统模拟优化,对现有通风系统不断优化。
矿井设计中生产系统构成和生产布局及开采工艺的选择都必须满足防治瓦斯灾害的要求;对矿井高阻力区段必须采取降阻措施,保证各用风段阻力符合要求。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按要求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以利于瓦斯排放。
2、井下所有用风地点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配风细则进行风量分配,严格执行好每旬1次的测风制度;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备预测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保证采掘工作面充足配风。
严格执行主要通风机的检查维修制度,定期对其附属装置、供电系统、倒扇闸门、反风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
3、通风设施要有明确的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现有设施要建立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