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党员党组织信息库信息采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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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党员党组织信息库信息采集标准
青岛市党员党组织信息库信息采集标准
青岛市委组织部
2007.04.29
目录
1、党员信息采集表…………………………………………….2
2、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12
3、村(居)“两委”成员信息采集表…………………………..13
4、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14
5、组织信息采集表……………………………………………22
6、党员增加情况信息采集表………………………………….25
7、本年度党员奖励信息采集表……………………………….25
8、本年度党员惩戒信息采集表………………………..…….26
9、本年度民主评议信息采集表…………………………..….26
10、本年度减少党员信息采集表…………………………….28
11、本年度流入党员信息采集表…………………………….28
12、本年度流出党员信息采集表…………………………….28
13、本年度民主生活会信息采集表………………………….29
一、党员信息采集表
1.基本信息
【姓名】采集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某人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性别】采集该党员的性别。
【出生日期】采集该党员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并经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确认的出生年月日,按公历采集,具体到日。
【民族】采集该党员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籍贯】采集该党员祖居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具体到区、市、县、旗一级。
【所在支部名称】采集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名称。
【任职主要单位】采集该党员任职的主要单位,而不是组织关系所在单位。
【参加工作日期】采集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日期,按公历采集,采用“年月日”格式。
具体到日。
【一线情况】系指在企业、农村生产第一线人员;工作在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等第一线人员。
“A企业生产一线”指工作在各类企业(含乡镇企业)生产车间、工段和班组,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工段、班组的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商业、餐饮、服务业企业从事销售、加工、服务,以及直接为企业销售、加工等提供辅助服务的人员。
“B教学第一线”指各类学校中直接从事教学和辅助教学的人员。
“C科研第一线”指科研机构中直接从事科学研究,以及为科学研究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E农村生产第一线”指在农村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和务工经商的人员,以及农村中的广播员、信贷员、放映员、联防员、计划生育信息员等乡镇中非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G机关第一线”指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等机关法人单位中层以下(不含中层)的工作人员。
“F其他第一线”。
不符合以上一线工作人员条件的采集为“其他第一线”。
【政治面貌】分为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两类。
【组织关系是否在服务中心管理】指是否党的组织关系由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管理,并在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参加党内活动的人员。
组织关系不在服务中心管理的不用采集此指标。
【新的社会阶层】采集该党员所属的新的社会阶层类别。
“1民营科技企业技术人员”指在民营科技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政治)工作的人员。
包括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受聘于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指在外商经济控制企业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中方人员。
包括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个体劳动者”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
“31城镇个体劳动者”指非农户籍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
“39其他个体劳动者”。
“4私营企业主”指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其他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私营企业主。
有“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其他私营企业主”两类。
“5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指在各类中介组织中,从事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和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而获取劳动报酬的人员。
“6自由职业人员”指那些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有别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技能并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性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如商业保险代理人、证券专业投资人、商品推销员、经纪人、自由撰稿人、家庭教师、健身教练等。
“9其他新的社会阶层”。
【工作岗位】采集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等部门认定的该党员该岗位的名称。
同时在两种以上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其在岗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作认定其岗位,如果不能确定在岗时间长短,则以经济收入较多的工作认定其岗位。
在同一工作场所,在两种以上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其技术性较高、程度较复杂、责任较重的工作认定其岗位。
机关、企事业单位往其他单位挂职或临时性帮助工作的党员,无论是否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均按其原工作岗位填写。
停薪留职党员,按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填写。
“0XX在岗职工”指在公有经济单位和非公有经济单位中参加生产或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由其支付工资(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实习生;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人员。
“01X机关干部岗位”指各级机关中的机关干部岗位。
“02X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指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
国有事业或企业单位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并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工作岗位”填写为“021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0213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
“031X公有制经济控制单位工勤岗位”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中的工勤岗位,包括国有农、林、牧、渔、茶场的农工岗位;营业员、服务员岗位和从事商品购、销和提供有关服务的岗位,以及从事货物的储存、维护管理的保管岗位等。
“1XX农牧渔民”指在农村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务工经商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或不再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民办教师、乡村医生、以及农村中的广播员、信贷员、放映员、联防员、计划生育信息员等乡镇中非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企业单位职工人员,不包括乡镇企业劳动者、乡镇个体劳动者和正式组织关系在行政村的离退休人员。
“11X农牧渔业生产人员”指在农村中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人员。
不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在行政村的已丧失劳动能力或不再参加生产劳动的农牧渔民,以及离退休人员。
“191民办教师”指在农村中从事教育工作但不属于“职工”范围的人员。
“192乡村医生”指在农村中从事医务工作但不属于“职工”范围的人员。
“193务工经商人员”指在农村中从事非农牧渔业生产,以务工、经商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牧渔民。
不包括与用人单位办理正式劳动关系人员(含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和乡镇个体劳动者。
“199其他农牧渔民”主要指农村中的广播员、信贷员、放映员、计划生育信息员等乡镇中非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企业单位职工人员驾及行政村的已丧失劳动能力或不再参加农牧渔业生产劳动的人员。
“3XX学生”指正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有正式学籍的人员。
不包括有工作单位,脱产学习或进修的人员。
“4XX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指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城乡个体劳动者和业户中的从业人员,包括帮工和学徒。
“401城镇个体劳动者”指非农户籍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
“402乡镇个体劳动者”指农业户籍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
“501离休干部”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离开生产或工作岗位,正式办理了离休手续并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
“502退休人员”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和条件,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
“503退职人员”指本人自愿或因丧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而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
“504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的职工。
“9XX其他人员”主要指自由职业人员;复员(转业)待安置、学生毕业未就业的人员;公派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未归的人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原机关干部身份,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企业破产后,领取保险金或被辞退的职工中未重新就业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内部退养职工);党组织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职工就业中心,不明流向或职业的人员;其他无业人员等。
村(居)“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采集为“其他人员”。
【最高学历】采集该党员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只采集最高学历只采集最高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其他)。
【最高学位】只采集最高学位(博士/硕士/学士)。
【出生地】采集该党员出生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具体到区、市、县、旗一级。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采集该党员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详见代码表)。
【取得资格日期】采集该党员取得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正式批准日期,以资格证书为准,按公历采集,采用“年月日”格式。
如果该党员具有多个专业技术资格,则通过增加专业技术资格记录,采集其兼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资格日期。
【取得资格途径】评审、考试、特批、其他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无需采集。
录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数据后,自动生成。
【个人身份】在工人、农民、学生、干部、公务员、现役军人、无业人员、工人聘干、其他中选择。
居(村)“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采集为其他。
【离退日期】
【家庭住宅电话】必须填写。
【手机】必须填写。
【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
【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2.党籍信息
【加入中共组织日期】采集按党章规定该党员入党的日期或被追认为党员的日期,按公历采集,格式为×年×月×日,要精确到日。
这个信息集只能采集一条记录。
即使某人入了两次党。
也只能采集一条记录。
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日期采集。
如,某人1975年5月21日入党,1976年3月1日出国定居后停止党籍,1998年回国并提出重新入党申请,2003年7月1日批准重新入党,加入中共组织日期为2003年7月1日。
【转正日期】采集该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按公历采集,格式为×年×月×日,精确到日。
“直接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直接批准重新入党者为中共正式党员”、“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转正日期”填写其“入党日期”。
即这两个日期为同一时间。
【转正情况】采集该预备党员按照章程规定转为正式党员的情况。
“11按期转正”指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一年后按照程序按时转为正式党员。
“12延长预备期满转正”指预备党员在延长预备期满后,经所在党组织考察,已具备党员条件,转为正式党员。
“13预备期满尚未讨论或审批”指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已满或延长预备期已满,但所在党组织还未对其能否转正进行讨论或审批。
“14延长预备期”指预备党员预备期已满,但所在党组织认为其还未达到转正条件,对其作出了延长预备期的决定,且延长的预备期还未满。
“15预备期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指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已满或延长预备期已满的情况下,其所在党组织经讨论认为其不具备党员条件而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预备期未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指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未满或延长预备期未满的情况下,其所在党组织经讨论认为其不具备党员条件而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加入中共组织类别】采集该党员加入中共组织的类型。
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团员推优/其他组织推荐
特殊情况下发展/直接批准为正式党员/恢复党籍/追认为正式党员/直接批准重新入党者为正式党员/重新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11111团员(推优)”指共青团员由共青团组织按照一定程序向党组织推荐并已被党组织发展入党的情况(详见代码表)。
“1113特殊情况下发展”指在抗洪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发展党员的情况。
“121直接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指无预备期、直接被吸收为正式党员的情况。
以下几个阶段存在这种情况: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入党的;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工作、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身份入党的;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入党的;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入党的。
其他时间入党的,一般都有预备期。
“131恢复党籍”指当年办理恢复党籍手续的党员。
3.党内职务信息
注:
只采集在任的党员及其任职党组织信息。
【任职党组织名称】采集该党员任职的党组织名称(可采集多项任职纪录)。
【职务名称】采集该党员职务的名称(详见代码,可采集多项任职纪录)。
【任职方式】党委决定任职、会议选举任职、聘用任职、考试录用任职、其他。
【职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务级别(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巡视员)/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县处级正职(调研员)/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未定职公务员)。
其他人员不用填写。
【任职起始日期】精确到月。
【任职结束日期】不用采集。
【是否换届当选】【换届连任】【届中新调整担任职务标识】仅限村(居)两委成员采集。
4.单位任职情况信息集
注:
只采集在任的党员及其任职单位信息。
【任职机构名称】采集该党员任职的单位名称(可采集多项任职纪录)。
【职务名称】采集该党员行政职务的名称(可采集多项任职纪录)。
【职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务级别(详见代码表),其他不用填写。
【任职方式】党委决定任职、会议选举任职、聘用任职、考试录用任职、其他。
【是否换届当选】【换届连任】【届中新调整担任职务标识】仅限村(居)两委成员采集。
二、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
1、基本信息
采集标准同“党员信息采集维护标准”之“1.基本信息”。
2、申请信息
【申请日期】采集申请入党人首次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日期,按公历采集,采用“年月日”格式。
多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填写首次递交日期;出党后重新申请入党的,填写出党后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日期。
【具备入党条件成熟程度】采集该申请入党人员的状态,是一般培养对象,还是入党积极分子或者是发展对象。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采集当前负责培养该申请入党人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该申请入党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按公历采集,采用“年月日”格式。
【列为发展对象日期】采集当前负责培养该申请入党人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定该申请入党人为发展对象的日期,按公历采集,采用“年月日”格式。
三、村(居)“两委”成员信息采集表
(1)村(居)党组织成员信息
【职务】书记、副书记、委员
【担任现职务时间】具体到日。
【初次担任该职务时间】
【是否换届当选】是否
【连任情况】
【届中新调整担任职务标识】
1现党组织成员调整担任
2现村(居)委会成员调整担任
3本村(居)非现有“两委”成员调整担任
4街道(镇)机关干部调整担任
5其他人员调整担任
(2)村(居)委会成员信息
【职务】主任、副主任、委员
【担任现职务时间】具体到日。
【初次担任该职务时间】
【是否换届当选】是否
【连任情况】
【是否届中新调整担任职务】
1现党组织成员调整担任
2现村(居)委会成员调整担任
3本村(居)非现有“两委”成员调整担任
4街道(镇)机关干部调整担任
5其他人员调整担任
四、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1.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只采集已建立党组织的单位和应建而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
)
【单位名称】采集单位或部门的全称。
【单位简称】采集单位或部门的规范简称。
【单位性质类别】采集该单位性质类别。
(性质类别参见单位信息代码表)。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单位性质类别”采集为“其他”。
“91民办非企业”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在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登记证书,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类型分为十种:
(1)教育,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2)卫生,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3)文化,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4)科技,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5)体育,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社、馆、院、学校等;(6)劳动,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7)民政,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9)法律服务业;(10)其他。
“921城镇个体工商户”指有经营能力的非农业户籍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业户。
“922乡镇个体工商户”指有经营能力的农业户籍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业户。
本指标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都要填写,非法人单位的“单位隶属关系”随上一级法人单位填写。
【法人单位标识】采集该单位是否为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即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其他单位。
【单位隶属关系】采集该单位按国家行政分级管理应隶属的层次。
即:
采集时应采集本单位隶属于那个层次,而不是本单位自身的层次,例如:
市北区在采集时应采集“副省级市”,而不是采集“副省级市市辖区”。
本项只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采集,其他单位不采集。
非法人单位的“单位隶属关系”与最近的上一级法人单位一致。
【单位级别】只有机关事业单位有级别,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级别(具体指标见代码表)。
【单位所属行业】采集该单位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都必须填写,非法人单位和部门的“单位所属行业”随其上一级法人单位填写。
单位所属行业按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所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来划分。
一个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即按照该经济活动来确定单位的行业。
一个单位从事两种及以上的经济活动,则按照主要经济活动来确定单位的行业。
一个独立核算单位领取多个法人营业执照的,按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的法人营业执照确定其业务性质,其他法人营业执照不作为确定业务性质的依据。
铁路、民航系统以及航运、森林工业等大型企业中的公安处(局)、派出所的“单位所属行业”,随其主管单位的行业性质填写。
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注册的业务性质填写其行业属性。
企业破产后尚未注销的单位,按原企业行业属性填写。
【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采集本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具体指标见代码表)。
【政府工作部门建立党组织情况】采集政府工作部门建立党组织情况。
【城市街道、社区、镇、乡、建制村标识】仅限法人单位填写,选择填写(城市街道、城市社区、建制镇、建制镇居委会(社区)、乡、建制村)。
【控制(控股)情况】采集该单位的经济类型。
机关事业单位一律采集为“国有经济控制”。
非法人单位的“控制(控股)情况”随其上一级法人单位填写。
“1公有经济控制”指资产归国家或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国有经济控制和集体经济控制。
不论为何种组织类型的企业或单位,只要是由国家或公民集体经济控制,均属公有经济单位。
“11国有经济控制”指资产归国家全部所有或控制的经济成分。
“12集体经济控制”指资产归公民集体全部所有或控制的经济成分。
“2非公有经济控制”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全部所有或控制的经济成分,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
“21私有经济控制”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控制的经济成分。
“22港澳台经济控制”指资产归港澳台商所有或控制的经济成分。
“23外商经济控制”指资产归外商所有或控制的经济成分。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采集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非法人单位的“企业登记类型”随其上一级法人单位填写。
“1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包括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
“1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1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由内地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