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建筑垃圾治理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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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建筑垃圾治理专项方案
项目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一、编制依据:
1、京建发〔2018〕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2、G4-4#办公楼等9项(移动硅谷创新中心项目)绿色施工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5、《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6、《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7、《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9、《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1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xxx。
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总建筑面积约为万㎡。
主要施工的项目有4#、5#、6#、7#、8#楼,地下2层,其中4#楼10层、5#楼14层、6#楼19层、7#楼14层、8#楼4层,6#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4#、5#、7#、8#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总面积为m2。
序
项目
基本概况
1
工程名称
Xxx项目
2
工程地址
北京
3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研究院
5
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勘察单位
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7
质量监督单位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中心
8
施工单位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9
合同工期
10
计划工期
11
合同承包范围
施工总承包
12
合同性质
投标
13
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
14
总建筑面积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
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
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
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四、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指标
根据现场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和北京市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制定如下环境目标和指标:
序号
重要环境因素
目标
责任人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指标
1
污水排放
污水按要求排放
污水经沉淀池或隔油池后才允许排入市政管道。
2
固体废弃物的堆放
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减少,提高回收利用率
施工现场固定废弃物分类管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禁止乱扔乱倒。
3
扬尘
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严格按规定对扬尘进行控制
现场目测无尘,无重大居民投诉
4
能源的消耗
制定节水、节电措施,减少能源的消耗
减低消耗量,不超过施工预算或计划用量
5
噪声
减少施工造成的噪声,严格按规定对噪声进行控制
无居民投诉
6
资源的消耗
合理使用,降低消耗
不超过施工预算或计划用量
五、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我公司根据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1、绿色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具体分工
:
负责整个项目工程绿色施工的全面组织和领导。
:
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
负责各自负责楼座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具体管理。
:
负责各自负责楼座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具体管理。
:
负责各自负责楼座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具体管理。
其他组员:
负责现场施工区域及生活区环保工作的管理。
六、施工单位职责
6.1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6.2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6.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6.4 施工单位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6.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6 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7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8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七、资源节约
7.1 节约土地
7.1.1 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7.1.2 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7.2 节能
7.2.1 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7.2.2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4、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7.2.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7.2.4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7.2.5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7.3 节水
7.3.1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7.3.2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7.3.3 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
7.3.4 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
7.3.5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7.4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7.4.1 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7.4.2 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7.4.3 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7.4.4 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7.4.5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
7.4.6 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
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7.4.7 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八、环境保护
8.1 扬尘污染控制
8.1.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8.1.2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8.1.3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8.1.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1.5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8.1.6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8.1.7 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8.1.8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m3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8.1.9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8.1.10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8.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8.2.1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8.2.2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8.2.3 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
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8.2.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8.2.5 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8.3 水土污染控制
8.3.1 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
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8.3.2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3.3 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8.3.4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隔油池、洗车池应做抗渗处理,采用防水砂浆对内表面进行抹灰。
8.3.5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8.4 噪声污染控制
8.4.1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8.4.2 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施工现场噪音值控制在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8.4.3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8.5 光污染控制
8.5.1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8.5.2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8.6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8.6.1 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8.6.2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8.7 环境影响控制
8.7.1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8.7.2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8.7.3 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8.7.4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8.7.5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8.7.6 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8.7.7 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
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
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九、职业健康与安全
9.1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9.1.1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9.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9.1.3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9.1.4 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2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9.2.1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9.2.2 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9.2.3 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9.2.4 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9.2.5 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9.2.6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2.7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9.3 职业健康
9.3.1 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9.3.2 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9.3.3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9.3.4 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
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9.3.5 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9.3.6 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9.3.7 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9.4 卫生防疫
9.4.1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9.4.2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9.4.3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
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9.4.4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9.4.5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9.4.6 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9.4.7 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9.5标识牌的设置
9.5.1施工现场大门内设置以下“五牌、一图”;
(1)工程概况牌(内容包括: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工程造价、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工与竣工日期);
(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
(4)现场消防保卫制度牌;
(5)现场环境保护制度牌;
(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9.5.2施工现场标牌的设置
施工现场,应该在危险性较大的地点或者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牌,如:
在深基坑边、用电设备旁边、大型施工机械上、“四口”边,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牌,以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以预防意外事故的出现。
9.5.3现场卫生责任牌
划分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区,并挂牌,牌上写明责任人。
9.5.4岗位职责标牌
办公室、会议室墙上挂牌
(1)、岗位职责;
(2)、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措施与制度;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施工网络计划;
(5)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
(6)施工形象进度表;
(8)、管理架构;
(9)、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内容包括:
质量总责任及分管责任人;安全总责任及分管责任人;文明施工管理总责任及分管责任人;安全防火责任人;工地义务消防队员);
9.5.5施工导向牌
需在工地大门和主要出入口处设置施工现场导向牌。
导向牌需参照施工总平面图,材料为钢管及铝合金板(或胶合板),导向标分别指向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间生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