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运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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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运行管理规定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运行管理规定

为确保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以下简称“正面吊”)作业人身、机械、车辆、铁路设施等安全,提高集装箱装卸作业水平和效率,作业和管理人员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路部选矿线正面吊运行管理。

二、作业方式及条件

(一)作业方式

正面吊作业方式分为以下4种:

1.装箱。

分为装重箱和装空箱,将重箱或空箱装上车辆(含装“门到门”运输汽车,下同)的作业。

2.卸箱。

分为卸重箱和卸空箱,将重箱或空箱由车辆吊下的作业。

3.运箱。

将集装箱在作业警戒区运输的过程。

4.堆箱。

在货场内将集装箱进行堆码存放的过程。

(二)作业人员

正面吊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三名(含司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辅助人员、司机配专业对讲通讯设备,保证信息畅通。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三个月以上的岗位实习,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岗位合格证,方可独立作

业。

穿戴好劳动保护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及各安全防护设施。

2.辅助人员必须熟知F-TR锁技术说明书内容,熟悉掌握集装箱锁闭装置技术特性和装卸要求,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橘红色反光背心,负责F-TR锁状态确认(锁止和解除)和作业区安全警戒、作业中瞭望、安全防护、指挥、引导、装车质量检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设备条件

正面吊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证明书,同时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进行注册并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

2.防倾覆保护、转锁到位保护、带箱高速行走警示、倒车警报倒车雷达及倒车可视频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可靠、实现紧急停止功能并配置灭火器。

(四)作业场地

正面吊在设定作业区警戒后作业。

明确正面吊作业区(15米高的立体空间内无接触网输电线等带电设施设备),安设有效的物理隔离设施实行封闭管理,通道或作业区两侧设置不小于15米的安全警示标志。

作业区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对汽车装卸箱时,其驾乘人员不得下车,其他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

确保照明良好,集装箱按功能分区顺线路堆码,且必须四角对齐,并保留不低于15米的安全作业通道。

三、设备运用管理

1.承运方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正面吊安全操作规程》、《正面吊司机岗位责任制》、《正面吊司机安全责任制》、《辅助人员岗位责任制》、《辅助人员安全责任制》,建立设备运用管理台账记录。

严格按照《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实施维护保养,执行设备润滑、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2.承运方必须制定正面吊司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司机必须落实现场检查交接,完成日常维护保养,共同确认机械状态,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发现异常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外理。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四、作业安全管理

1、每班召开班前会班后会,班组间进行安全交底,清点当班人数,布置生产任务,开展危险辨识,落实控制措施,安全宣誓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不得擅自开装、开卸。

2.作业中严格遵守《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作业标准(试行)》(附件一)和《集装箱正面吊标准化作业操作规程》。

正面吊作业时,闲杂人员、车辆、机械严禁从作业区域通过或停留。

集装箱堆场应划定车辆走行线路,设置人员引导防护,车辆做到有序行驶

3.辅助人员严格执行《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装卸作业安全卡控措施》(附件三)相关规定,指挥、监护正面吊安全作业。

4.制定生产组织程序、作业方案、走行线路、管控制度。

将正面吊作业纳入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制定正面吊作业检查量化标准,认真开展安

全风险排查,发现处理和纠正问题。

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作业巡视,检查作业标准和安全防护执行情况。

附件一: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作业标准

程序

项目

内容

司机

辅助人员

说明事项

一、出车

1检查

(1)清理防护

清理人员、车辆,封闭作业区域,安设检查带脱轨器防护信号(装卸火车)、安全警示标志。

辅助人员到岗履职,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

动车前检查

检查确认外观部件齐全良好,各部螺栓、电气线路无松动,轮胎气压、燃油、机油、冷却水、电瓶液、液压油等是否充足,全车有无跑、冒、滴、漏,进行日常保养。

检查准备工具备品,协助司机检查、保养机械。

作业人员检查对讲通信设备,确保正常。

(3)作业前检查

察看作业场地、场地周围有无影响作业的障碍物。

确认敞车车内无人,专用平车锁头无缺陷、安装方向正确。

卸车前,核对作业车辆车型、车号。

专用平车同一箱位四个锁头同端同向,两端反向。

作业前,必须确认视线良好。

冬季大雾能见度低、夜间照明不足或恶劣天气(暴雨、雷电、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作业。

2试车

(4)启动

启动发动机、预热,逐步加速。

确认各指示灯、喇叭、仪表显示正常,各部无异响。

协助司机听、看各部情况,发现异常,通知司机停车处理。

作业中,作业人员精神集中,严禁有使用其他电子设备接听手机、听音乐、看视频等行为。

程序

项目

内容

司机

辅助人员

说明事项

(5)

动车前必须观察吊车四周设施设备及道路情况,不准臆测动车。

各灯、各部动作试验,检查确认性能良好,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将正面吊开到作业地点。

严禁以车代步,驾驶室不准带人。

行驶时不准使用驻车制动停车。

试车时,站在安全位置协助司机进行检查。

试车各部运动范围内不得有人、有障碍物。

起步、调头、转弯、倒车行驶时,必须随时观察四周,倒车视频及倒车雷达,注意避让人员和障碍物。

空载向前行驶速度不超15公里/小时,吊具起升到保证前方良好视线的位置,并将起重臂伸缩节伸出1米左右。

严禁进入公路行驶。

辅助人员与正面吊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起吊

3吊箱对位

(6)作业前确认

确认作业区、车辆及周围无影响作业的障碍物,通讯设备良好。

接到防护检查完毕及汽车准备到位通知后,再根据作业单明确作业方式鸣笛后开始作业。

站在指定防护区域,认真观察正面吊作业情况以及作业区、线路车辆状况,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司机停车。

装卸汽车前,单台汽车驶入作业区域,立即关闭封闭门,到达指定防护区域,告知正面吊司机已防护到位。

辅助人员不到位,司机不得作业。

作业人员加强呼唤应答。

装卸火车时,作业区内不得停有门到门汽车。

禁止一切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汽车司机在作业区域不得离开驾驶室。

作业过程中,不得碰撞车辆、集装箱的任何部位。

(7)调整吊具对位

行至待装、卸的集装箱附近,调整车身和吊具至锁头与集装箱锁孔对齐。

与正面吊保持安全距离。

4落锁

⑻锁头落实

操作吊臂缓慢落下,确认四角锁头落实到位。

检查确认四角锁头落实到位。

5闭锁

⑼锁头闭锁到位

确认锁头落实到位,查看闭锁指示信号正常无误,进行闭锁操作,查看闭锁指示,确认闭锁到位。

闭锁操作时,必须确认正面吊处于行走空挡位置,停止起臂落臂操作。

程序

项目

内容

司机

辅助人员

说明事项

6试吊

⑽-1取箱试吊

卸敞车或在货位取箱时缓慢起升,吊起箱体100-200mm时,稍作停顿,确认各指示正常。

辅助人员站在线路外侧(正面吊作业反侧)防护,不得站在车帮、闸台、车厢内进行指挥。

严格执行点动试吊,点动次数不少于2次。

禁止在吊箱时进行两个以上动作。

吊具侧移至重心不得超过吊臂中心线250mm,防止车辆侧倾。

发生集装箱角件孔与车辆锁头连挂、卡死,不准强行起升,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应缓慢、点动或使用小撬棍拨调等措施排除。

⑽-2卸专用平车试吊

点动慢速起升,按辅助人员指导稍作停顿,待辅助人员确认四角锁头完全脱离箱体后,确认各指示正常。

认真观察箱体下角件与车辆锁头承载面的距离达到100mm,时指导司机停顿,确认所有锁头脱离箱体,再指导司机正常起吊。

吊运

7起吊转运

11起吊

试吊确认无误及锁头完全脱离箱体后,快速起吊。

禁止吊起的集装箱从人员或汽车上方通过。

称重

正面吊机称重装置在使用时必须遵守其规定的使用注意事项。

不允许动态称重、边走边称;不允许在有坡度的地方称重。

装卸火车时无论空、重箱应将车号、车型。

货物名称、重量、装卸时间、如实填写记录,并打磅单留存联粘贴在记录薄上最后操作司机将磅单交货运员保存,并进行交接签认手续。

12转运

转运到指定存放(或装车)点。

转运中及时尽可能收臂落臂,防止车辆倾覆。

严格执行辅助人员的停车指令。

不得进入正面吊作业区域。

按照空重货物的性质、视线、道路条件等调整行驶速度,向前行驶不超10公里/小时,转弯及倒车时不超过5公里/小时。

禁止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操作。

程序

项目

内容

司机

辅助人员

说明事项

四回程

8落箱

⒀-1堆码落箱

按集装箱堆码要求以及作业站的相关规定进行堆码。

调整车身位置和吊具,确保集装箱四角对正,堆码稳固、整齐。

到达指定地点后,慢速落臂,不得碰撞其他箱体。

⒀-2装车落箱

调整车身和吊具,装F-TR锁专用平车时,缓慢落箱并按辅助人员指导稍作停顿,得到辅助人员箱体下角件对齐锁头的通知后,落箱到位。

注意集装箱下角件底面距锁头120m处,通知司机稍作停顿。

当集装箱锁孔对齐锁头后,通知司机落箱到位。

m正面吊不准以伸缩臂的方式加大跨距装车。

9解锁

⒁落箱完毕解锁

确认落箱到位,操作解锁按钮,确认指示正常,点动起升。

确认吊具锁头完全脱离箱体后,倒车运行。

确认专用平车反面落箱到位,报告司机。

执行点动起升吊臂,确认吊具四角锁头完全脱离箱体。

10空载运行

⒂卸载

后回程停放

卸载后,倒车运行至吊具完全离开已卸箱上部空间,回收吊臂并下降到不影响司机视线处,运行到下一待装卸箱处,开始下一循环作业。

作业完毕,按空载运行要求行驶到指定停车位置。

倒车时,必须随时观察倒车视频及倒车雷达,注意避让人员和障碍物。

11检查停放

(16)

设备检查停放

作业完毕,按指定方向停放到指定位置,各机构恢复零位,熄火断电。

仔细检查设备轮胎、管路有无渗漏,完成清洁、润滑,锁闭门窗。

定置存放(在线路附近作业需暂时停机,正面吊应与轨道平行,回收下降起重臂,实施驻车制动)。

程序

项目

内容

司机

辅助人员

说明事项

12检查清洁

(17)检查清理车辆集装

检查车辆、集箱装载有无异常。

清洁场地,清理车辆、集装箱上的杂物、悬挂物等。

13返回

(18)撤除存放

撤除防带脱轨器护信号及安全警示标志,将工具备品放回存放地点。

注:

1.本标准参照TB1936.1铁路装卸作业标准和作业程序、TB1938铁路装卸名词术语、GB/T17992-2008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安全规程、铁道部颁《铁路装卸机械检修技术规范》和《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定。

附件二:

《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装卸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一、作业前检查:

1.装卸集装箱平车(F-TR锁)作业班组由1名设备操作人员和不少于2人的辅助作业人员组成。

班组人员必须熟知F-TR锁技术说明书内容,熟悉掌握集装箱锁闭装置技术特性和装卸要求,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2.装卸作业前,货装值班员遇有F-TR锁型车时,必须在生产作业大表和派工单(作业单)上加盖F-TR锁戳记,货运员在班前会上要重点布置提示。

装卸班组作业前,必须配合货运员对F-TR锁、全自动锁头型集装箱专用平车锁头、车辆轮对、车辆防脱装置进行全面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检查设备倒车雷达、显示屏、行车记录仪、制动等安全装置和设备性能状态正常。

3.作业线路对车完毕,装卸值班员(货运员)必须到达现场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对F-TR集装箱专用平车锁头、车辆轮对、防脱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状态良好。

严禁使用车辆或锁头状态不良的车辆装运集装箱。

二、防护隔离区域设置:

1.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关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物理隔离设施。

物理隔离设施设置符合《乌鲁木齐铁路局大型装卸机械现场隔离措施》相关要求,防护人员穿反光防护服、配口笛或对讲机,安全防护员、起重指挥员应站在装卸作业面的车辆两端部,处于设备操作人员视线范围内的安全地点进行指挥;货装值班员、货运员则应站在非作业面的车辆另一端,对装卸箱安全情况进行确认。

2.装卸值班员、货运员进入防护隔离区进行作业检查盯控,必须持有对讲机,保持与正面吊30米的安全距离。

3.非作业人员、设备,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指导、检查、维修人员需要进入作业区时,必须征得现场作业班组安全员或起重指挥员同意方可进入作业区域。

三、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货运员现场检查装卸作业单、召开班前会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否则不得擅自开装、开卸。

闲杂人员、车辆、机械严禁从作业区通过、或停留。

集装箱堆场应划定车辆走行线路,设置人员引导防护,车辆做到有序行驶

2.装卸作业班组听从货运值班员安排开始作业。

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进行装卸作业时,营业部管理人员应到现场共同盯控。

3.货装值班员必须对装卸作业全过程进行盯控。

装卸队长(副队长)对每批作业要进行不定时检查、盯控。

盯控站位必须处于设备操作人员的可视范围(包括货运员)。

4.装车:

同一箱位的四个锁头须同端同向,装40英尺集装箱时,中间锁头应为非工作位。

操作人员应以低速挡将集装箱平稳下落至锁头上方120毫米左右悬停,调整箱体位置,确认角件孔与车辆锁头对正后,方可继续平稳下落,防止发生剧烈碰撞。

5.卸车:

操作人员应先以低速挡点动起升100毫米左右,确认集装箱角件孔与车辆锁头分离后,方可继续起升。

集装箱角件孔与车辆角座连挂、卡死时,应立即停止,落箱后点动缓钩排除。

起吊过程中负荷突然加大,应立即停车,通知辅助人员检查处理,严禁臆测起吊。

6.装卸作业中发现点动试吊中集装箱不能与车体脱离时,必须停止作业,通知装卸队长(副队长)。

经货运员、货装值班员、装卸队长(副队长)现场确认集装箱锁眼是否有异物、变形等不良状况,待采取有效清除措施后,再次进行点动试吊作业,如集装箱仍无法与车体脱离,必须停止

作业并由货装值班员通知列检人员现场检查,并在列检的指导下进行装卸作业。

装箱时发生集装箱锁孔未能全部落锁需要整理作业时,必须按卸箱步骤、规定执行。

7.集装箱正面吊倒车雷达或声光警示装置,行车记录仪,称重显示,超载报警装置,吊具旋锁配备机械、电子互联锁双重保护系统等安全监控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状态良好。

营业部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正面吊集装箱作业,影像资料按班次留存7天。

8.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切换吊具后,应先试吊,检验确认制动器可靠后,方准继续作业。

在通电情况下,禁止插上或拔下吊具电源插头。

作业完毕,将吊具调为20英尺状态,并上升到上部极限位置。

8.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减摇吊具更换20、40英尺减摇吊具,应先断电,再摘下防摇绳,后拔下吊具电缆插头。

加挂另一吊具时,应先挂防摇绳、后插吊具电缆插头、再通电。

待起升钢丝绳绷紧、辅助人员退出2米外后,司机方可调紧防摇绳、开始作业。

起吊集装箱前,司机应注意观察吊具开闭锁标牌或信号指示灯,确定锁闭良好后方可起升。

起升接近上限位500毫米左右时,改为低速挡,禁止用起升限位或旋转限位作停止开关使用,吊起的集装箱往司机室一侧运行时,应防止碰撞司机室;40英尺集装箱调整方向时,应防止刮碰起重机扶梯。

使用集装箱减摇吊具作业结束停车时,应将集装箱减摇吊具放置到支架上。

9.装卸班组司机、安全员、起重指挥员作业时严禁接打手机,作业中严禁做与装卸作业无关的事。

四、装卸作业完毕后的检查确认

1.装卸车作业完毕,装卸值班员、货运员必须对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作业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并在装载质量签认表上签字;同时对车辆进行拍照,卸箱作业后:

拍车号1张,20英尺箱号2张、40英尺箱号1张,车辆两端轮对2张;装箱作业后:

拍车号1张、20英尺箱号2张、40英尺箱号1张、车辆两端轮对2张及所装集装箱落锁情况2张。

2.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检查时发现防脱拉环有异状、变形等现象时,第一时间通知列检,在列检检查确认时,按要求及时上报中心。

迟报、漏报信息,将进行责任追究。

五、装卸过程非正常问题的处理

1.在作业中如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卸车困难时,不得强行卸车。

点动试吊两次未能起吊成功,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上报装卸值班员、货运员,由值班干部通知货调进行处理,。

严禁臆测作业。

2.F-TR锁集装箱专用平车装载集装箱时,吊具一端旋锁到位、另一端未到位,作业指示灯显示为红色时,严禁强行起吊。

操作人员须再次调整旋锁位置,直至显示为绿灯方可起吊。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紧急解锁装置。

必须使用时,须通知营业部设备管理人员到场指导,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使用紧急解锁装置。

3.装车前检查集装箱锁眼,如有异物及时清除。

4.集装箱锁孔未能全部落锁,必须上报装卸值班员、班组安全员、货

运员,值班干部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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