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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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
2.1术语
2.L1水灭火(消防)系统Water-basedfireprotectionsystems
以水为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暴霍防护等功能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沬系统、固定消防炮等。
2.1.2》肖防给水系统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Water-basedfireprotectionsystems向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给水设施。
2.1.3消火栓FireHydrant
与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相接,设有开关阀门和一个或多个出口被用于给消防水龙带供水或给消防车供水的装置。
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2.L4消火栓系统Hydrant(hosereal)systems/StandpipeandHoseSystems
由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等组成的水灭火系统。
2.1.5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ofhighpressure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流量在任何时问和地点槨能满足其服务的水消防灭火设施灭火时所零要的報定压力和流量,且在其系统供水保护范国内,系统中不需要设消防给水泵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6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oftemporary—highpressure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由高位消防水箱和气压水確等维持系统处于充水状态,并维持一定的压力,灭火时系统应能启动消防主泵,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灭火时所需的额定压力和流量。
当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由稳压泵维持系统处于充水状态,并使系统维持一定的压力,灭火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消防主泵,且消防给水系统满足灭火时所需的额定压力和流量称为稳高消防给水系统,也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7低压消防给水系统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oflowpressure
给水系统的压力和流量在满足其他用途用水量的最不利工况下,应仍能满足消防车取水所需的额定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2.1.8消防水迪firereservior
设置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低处,消防时由消防水泵提升达到灭火所需的压力和流量,且储存一次灭火所需的消防用水量。
2.1.9高位消防水池Gravityfirereservior
设置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最高处,其最低有效水位压力能满足最不利点水灭火设施出流量达到设计流量,且其压力和有效容积能满足一次灭火所需用水量的储水装置。
2.1.10高位消防水箱Gravityfiretank
设置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最高处,其最低有效水位压力能满足最不利点水灭火设施出流量达到设计流量,且其压力和有效容积能满足初期火灾灭火用水量的储水装置。
2.1.11消防水源Watersourceoffire
能提供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火灾延续时问内所需消防用水量的市玫给水管网、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称为消防水源。
2.L12消防水泵接合器Firedepartmentconnection
供消防队贾从消防车车载消防泵向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接口装置。
2.1.13余压Residua1Pressure
在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内某一点流量达到设计流量时的压力。
2.1.14〒式消火栓给水系统DryHydrantSystems/DryStandpipesystems
消火栓系统管道准工作状态系统不充水,仅在使用时充满水。
2.1.15湿式消火栓给水系统WethydrantsysternszzWetstandpipesystems
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在任何时问都充满水。
2.1.16自动消火栓给水系统AutomaticStandpipeSystem/Automationhydrantsystems
一个在任何时问和地点仅打开消火栓的阀门和敷设水龙带,而不需要其它任何动作就能达到灭火要求出流量的消火栓系统。
2.1.17手动〒式消火栓给水系统ManualDryHydrantSysteras/ManualDryStandpipesystems消火栓系统管道准工作状态系统不充水,仅在使用时由消防车向系统供水。
2.1.18静水压力staticpressure
消防给水系统管道中的一点在水挣止不流动时的压力。
2.L19动水压力flowpressure
消防给水系统管道中的一点在水流流量达到设计值时的压力。
2.L20自动水灭火系统Automaticwater-basedFireprotectionSystem
在没有人工启动或直接干预的情况下,被设计安装成能自动探测火灾趙后系统自动喷放灭火剂灭火的水灭火系统。
2.1.21搅动压力Churnpressure/shutoffpressure
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
2.1.22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Single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
能提供火灾延续时问内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3双水源消防给水系统Duplicate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
由2个独立的单水嫁消防给水系统组成,能提供火灾薙续时问内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扑救二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系统。
当其中1个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出现故障时,另1个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仍应能满足水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灭火所需的消防用水量。
2.1.24等效双水源消防给水系统Equivalentduplicate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systems可菲性介于单水源和双水源之问,当能满足扑救一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量的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出现故障时,还应有一个至少能满足初期火灾扑敕用水量的辅助水源组成的消防给水系统。
2.L25独立消防给水系统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foroneandonlywater-basedfireprotectionsystem。
仅给一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6联合消防给水系统Combined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
给2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7区域消防给水系统District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
给同一区域内2栋及以上建筑物的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2符号
3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
3.1一般规定
3.L1城镇规划和市政给水管网的规划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和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确定当地城镇消防用水量,并不宜小于表3.2.1的给定值。
3.L2城镇、工业园区和居住小区的消防用水量既应满足市政给水管网的运行要才.飞满足大多数建、构筑物火灾时消防用水呈的需求。
3.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3.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3.1.5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确定。
3.1.6泡沫灭疋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高
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确定。
3.L7当建构筑物整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自救时,建构、筑物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可适当减少。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消火栓用水莹按表3.3.1给定值的50%计,但不得小于10L/so
2.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表3.2.1给定值的50%计,但不得小于10L/so
3.1.8新型建筑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物性质和规模等进行分析,逸择与本规范相似建构、筑物的消防用水量。
3.L9当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泵从市政给水管网直接吸水时,城镇消防用水量应大于建、构筑物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3.2城镇消防用水量
3.2.1城市.居住区的城镇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问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问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城鎮消防用水量
人数N(万人)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次)
一次灭火用水址(L/s)
N<1.0
1
15
1.030
2.52
5.045
10.020.060
30.075
40.03
70100
N>100.0
3.2.2工业园区和居住小区应根据规划各类建筑构筑物的室内外用水呈确定恰当的工业园区和居住小区的消防用水量。
3.2.3工业园区和居住小区,以及工厂、仓库、堆场、储案(区)和民用裁筑在同一时问内的火灾次数不应小于表3.2.3的规定:
表3.2.3民用建筑和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在同一时问内的火灾次数
名称
基地面积
(ha)
附有居住区人数
(万人)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
数(次)
备注
工厂
<100
<1.5
1
按需水址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確)计算
>1.5
2
匸厂.居住区各一次
>100
不限
2
按需水虽最大的两座建筑物(或堆场、
储罐)之和计算
仓库、民用建筑
不限
不限
1
按需水址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堆场.储罐)计算
3.3室外消防用水量
3.3.1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用水量应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火灾荷载和点火源等因素综合确定,且不应小于表3.3.1的规定。
表3.3.1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耐火等级
建筑物名称及类别
建筑体枳(m3)
k3000
3001-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20000
一次灭火用水量(L/s)
%
级
厂房
甲、乙
15
20
40
40
10
丙
10
20
35
40
10
丁、戊
10
10
20
20
20
库房
甲、乙
15
20
30
40
—
丙
15
20
25
30
10
丁、戊
10
10
20
20
20
民用建筑
多层
10
10
20
3040
高层住宅
20
30
30
高层共建
20
30
30
地下建筑/人防工程
10
20
30
3040
汽车库/修车库
10
20
30
3010
三厂房或库房
乙、
丙20
30
1040
40
级
多层民用建筑
丁、
戊10
20
3010
40
20
30
4040
40
四丁.戊类厂房或库房
10
20
3010
—
级多层民用建筑
20
30
4040
—
注:
①室外消火栓用水呈应按消防黔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威一个防火分区计算。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需水世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且不应小于最大一座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的1・5倍。
2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防用水量确定。
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执行三、四级耐火等级多层民用建筑的。
3.3.2甲、乙、丙类液体储鑲(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灭火用水量和冷却用水量之和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用水量应按罐区内最大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炮和泡沫管枪灭火所需的灭火用水量之和确定,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或《因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的有关规定计算:
2.冷却用水量包括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霁灭火系统等因定冷却系统冷却水量。
当
储峯釆用固良冷却系统时,因定冷却水系统的强废•、于表3.3.2的规定,此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宜
小于本规范表3.3.3的规定:
当储鎌仅釆用室外消火栓时,其用水量应根据表3.3.2计算确定。
3.冷却用水量应按储罐区一次灭火最大需水量计算。
距着火罐案壁1・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储
璨应进行冷却,其冷却水的供给范围和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4.当相邻罐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保溫时,其冷却水供给强度可按表3.3.2数值的50%计算;
5.储罐可釆用移动式水枪或固定式设备进行冷却。
当采用移动式水枪进行冷却时,无復土保护的卧式罐.地下梅蔽室内立式簞的消防用水量,如计算出的水量小于15L/S时,仍应釆用15L/S:
6.地上储罐的高度超过15m时,宜釆用固定式冷却水设备:
7.当相邻储察超过4个时,冷却用水量可按4个计算。
8.覆土保护的地下油嫌应设有冷却用水。
冷却用水量应按最大着火嫌罐.表面枳(卧式罐按投彩面积)计算,其供给强度不应小于O.lOL/s.m2o当计算出来的水量小于15L/S时,仍应釆用l5L/s°
甲.乙.丙类液体储瞧冷却水的供给范国和供给强度表3.3.2
注:
1・冷却水的供给强度,还应根据实地灭火战术所使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校核。
3.3.3液化石油气储常(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储華固定冷却系统用水量和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之和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容枳大于50ni3的储罐区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储罐应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
2.固定冷却系统的用水量应按储察的保护面积与冷却水的供水强度等经计算确定。
冷却水的供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Sm2,着火隼的保护面积按其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集直径(卧式集按其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L5倍范国内的相邻储峯的保护面积按其表面枳的一半计算;
3.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3.3.3的規定:
4.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固定喷水冷却装置。
液化石油%储毎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表3.3.3
|总容积(m3)品00|501〜2500卜2500
单嫌容积(m3)W100^400>100
水枪用水量(L/s)203045
注:
①水枪州水量应按本表总容积和单第容积较大者确定。
②总容积V50m3或单鏤容积W20m3的储確区或储確,可单独设置固定喷淋装置或移动式水枪。
其消防用水量应按水枪用水量计算。
3.3.4易燃、可嫌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確或储灌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3.3.4
的规定。
表3.3.4堆场、储蜡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名称
总储量或总容量
消防用水量
粮库W(t)
30VWW500
500VNW5000
5000GW20000
*>20000
15
30
45
60
棉、麻、毛.化纤百货w(t)
10VWW500
500VHW1000
1000GW5000
15
30
45
稻草、麦秸.芦苇等易燃材料w(t)
50VWW500
500VNW5000
5000GW10000
*>10000
15
30
45
60
木材等可燃材料V(m3)
50VVW1000
10005000VVW10000
V>10000
15
30
45
60
煤和焦炭W(t)
露天半霍天堆放
100*>5000
15
30
煤筒仓存放
30VWW500
500VNW5000
5000VWW20000
*>20000
15
30
45
60
可嫌气体储確(区〉V(m3)
500V\W10000
10000VVW200000
15
V>200000
30
45
1VVW5
15
浸油变压器等含油设施V(m3)
5VVW30
30
V>30
15
3.3.5城槓交通长度不小于1500m的人行道、长度大于500ni的机动车道和能通行危险品车的隧道宜设置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洞口外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2.长度小于1000m的人行或机动车隧道,隧道洞口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宜为20L/so
3.4室内消火栓消防用水量
3.4.1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设计用水量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火灾荷载的大小、点火源的可能性、建筑规模和建筑高度等综合因素确定,但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
表3.4.1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建筑物名称
高度h(m).层数.面枳v(m2)火灾危险性
消火栓用水*(L/s)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
工业建筑
厂房
】W24
10000
丙
20
10
其他
10
10
V>10000
丙
20
10
其他
10
10
242()
10
h>50
3()
15
仓库
hW21
VW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