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五级考试复习指南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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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资格五级考试复习指南(三)

法律与法规

鉴定要点与重点提示

一、鉴定要点

了解和掌握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法等基本法律知识,能够规范自身的职业行为,提高参谋和辅助决策能力。

特别是要掌握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则,能够对本章所述法律的内容有概括了解,为从事具体工作打下一定基础,提高秘书工作效益。

二、重点提示

1.公司法

(1)公司与公司法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种类:

以出资人的责任形式不同,把公司分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按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把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按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把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按公司国籍的不同,把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等。

3)我国的公司法有以下几项原则:

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等。

(2)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特征:

股东均负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最高人数为50人;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股东的出资方式: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名称,建立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监事会,即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平均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有最低人数限制,而没有最高人数限制;设立程序较为复杂。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5)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要明确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2.外商投资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方式出资,中方还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国家鼓励兴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组织形式。

3.合同法

(1)合同与合同法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合同的特点: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

3)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分为诺成性与实践性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分为要式与非要式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分担方式,分为双务与单务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分为有偿与无偿合同。

(2)合同的订立

1)合同成立的要件:

主体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客体合法、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合同的基本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的程序。

(3)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应具备三项条件:

行为人必须具有与订立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经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共利益,而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3)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和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其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4)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有保证、定金、抵押、质押和留置。

(5)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的事由:

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即混同。

2)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效力:

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合同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失;当事人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6)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夤任。

2)违约责任的构成一般条件。

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修理、更换、重做、退货或减少价金,定金制裁,采取补救措施的合理费用。

4)违约责任的免除原因: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劳动法

(1)劳动法及其适用范围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劳动者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劳动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2)促进就业

1)促进就业是国家的基本职责,促进就业的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

2)促进就业的措施:

劳动者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对特殊就业群体实行特殊政策;禁止使用童工。

(3)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的客体具有单一性;劳动合同是要式、有偿合同。

2)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4)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是指企事业组织的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组织的代表,就职工的集体劳动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的特征:

当事人一方是企业或事业组织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事业组织;内容是职工集体劳动事项;它是要式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适用于企业或事业组织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其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5.知识产权法

(1)著作权法

1)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

作者的创作作品,即智力创作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2)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

作品利用者和传播者的权利,即对使用和传播他人的作品应享有的权利。

3)著作权的内容: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国家也可成为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因其标准不同而有所区别。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者的创作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形式的成果,即作品。

(2)专利法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在我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成为我国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商标法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经营者的商品与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标记。

1)商标权的特征:

商标权人包括申请商标注册并经主管部门依法核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和经合法转让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人

2)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应遵循的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算起。

期限届满,可以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续展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6.世界贸易组织法

(1)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及其法律地位

1)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2)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促进章程和各项多边贸易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推动各项宗旨的实现;为多边贸易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证;为成员方提供谈判场所;管理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负责管理贸易政策审查机制;负责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合作。

3)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

具有法律人格;为履行职责所需的特权与豁免。

(2)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机构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设有部长会议、总理事会、专门理事会、专门委员会、总干事及秘书处等机构。

秘书资格五级考试复习指南

(二)

速记基础

鉴定要点与重点提示

一、鉴定要点

了解速记概念、原理及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熟练运用汉字快写法,掌握双音节词、三音节词的略写法。

二、重点提示

1.速记概念

(1)速记是人们用有系统的、简单的符号及各种有规则的省略书写方法快速、准确地记录语言和传达语言信息的一种高效率的实用技术。

(2)速记方式

1)汉字速记:

汉字速记即汉字快写。

2)拼音速记:

拼音速记是依据《汉语拼音方案》的规则,运用简单而系统的符号和各种有规则的省略方法来记录语言。

2.速记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

(1)记录有声语言。

(2)记录无声语言。

3.双音节词、三音节词

(1)双音节词略写法

1)由单音节词演变而成的双音节词。

2)双音节的单纯词。

3)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双音节词。

4)意义相反或相对的双音节词。

5)注释格双音节词。

(2)三音节词略写法

1)带虚化语素的三音节词。

2)中间嵌有“得”或“不”字的三音节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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