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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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与流程
4.8.3.2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⒈不符合住院条件或患者及家属拒绝住院的,但根据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不超过72小时。
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病情严密观察、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患者,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包括检验、影像等)及时处理经过,必要时及时请相关专科会诊。
⒊首诊医师全面负责急诊留观病人的所有事宜,若病情有变化,应随叫随到。
对病人的病情诊断、疑似诊断、检查、注意事项等内容,应在下班时向接班急诊医师进行床头交接班,且病历书写要规范。
⒋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患者随时查房。
⒌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⒍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患者,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写记录。
⒎严格执行急诊病历记录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但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急诊室留观流程
门(急)诊医师接诊
按病情需要留观者:
医师开具留观通知书
病人到收费处办理留观手续
病人持门(急)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和留观通知书到门(急)诊诊护士站
护士接待并安排床位
护士按医嘱配制药品为患者治疗
护士遵医嘱让患者服药和告知注意事项
护士要注意每个留观病人的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医师处理
继续密切观察、记录